大笨口中的“琴魔”,在当地被称为第一贝斯手。琴行来来往往的人中,有一个走了很多地方,摇滚了半生的“老炮。”他就说小王这贝斯弹得太有样子了,行话里叫有“弹性”。
因为他姓王,所以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贝斯王”,并打算从此都以此为他的名字。
贝斯王在音乐方面的天赋是惊人的,据他说,在他没接触过音乐的时候,就有绝对音准。他还能把听过的旋律的音节和节奏准确地唱出来,也可以把纸上写的一段旋律轻松唱出来。
尽管音乐天赋出众,可他最让人佩服的还是他钻研乐理和乐器的时候的疯魔的态度。大笨跟我说,贝斯王曾经把自己关在一个房间里研究贝斯长达一个月之久,一个月除了吃饭和上卫生间硬是一分钟也没离开房间,从此“琴魔”的外号就被叫开了。
我觉得“琴魔”这个名字还是不如我给他起的这个“贝斯王”来得帅气和闪耀。
和贝斯王相遇的时候,他已经是我们当地的明星级别的乐手了,我还只是个学吉他一个月的菜鸟,我做梦都没想到我有机会和他组乐队。当然这都是后话,这是一段深沉隽永的故事,我巴不得跟上天去借一些世间不存在的完美的语言去叙述它。但我知道我做不到,我只能尽力去做罢了。
贝斯王这个人身上有一种不好接近的傲气。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还是挺多的,当然这不代表他们不好。其实多接触接触,就会慢慢把他们身体周围那肉眼看不到的硬壳融化掉,发现他们的特质跟我们也没什么不一样。有情有义,有哭有笑。当他们成为了我们的朋友的时候,发现他们也许比一般人都要更加可爱。
贝斯王就是典型的这样的人。
“今天还排练啊?”大笨走过去拍了拍贝斯王的肩膀,他以这样的亲切方式表示热情。
“嗯,他们等下就来。”贝斯王一边心不在焉地捏着墙上的琴弦,一边回答。
“来我给你们介绍介绍。”大笨向坐着的我招了招手,我小心翼翼地放下手里的吉他,慢慢走了过去。
“这个就是我们这儿的第一贝斯手,外号‘琴魔’”说到“琴魔”的时候还一脸坏笑地挤着眼睛。
贝斯王停止了手上的动作转向我们。
“别人瞎叫着玩的,别当真。”他耸了耸肩。
“这位是新来的朋友,刚学吉他不久,弹得还不错,叫小丁。”大笨然后介绍了我。
我有点不适应地微微点了点头,那微小的程度连我自己都有点觉察不出来。
“都是爱音乐的,多交流,以后看看有没有机会一起组个乐队啥的。”大笨永远是那么热情。
“组乐队算了吧,我自己有乐队了。”贝斯王说完看了我一眼,就往里面走了。
“学了一个月,弹得好能有多好。”他嘴里还在嘟哝。
我心里是很不舒服的,我又没说要和你组乐队,干嘛说那样的话?再说第一贝斯手了不起啊?只是个当地第一,又不是全国第一,世界第一。
我心里这样想着,大笨看着我,脸上满是尴尬的神情。他撇了撇嘴,然后苦笑了一下。
“我走了,大笨老师。”我走过去把新买的吉他装进背包,然后背上就准备走了。
任谁无缘无故遭到别人的抢白,心情都不会好吧。琴行的环境又是狭小幽寂的,这又使那不好的心情莫名放大,我反正此刻一分钟也不想在这里待着了。
“小丁,以后经常来玩啊。”大笨热情地往外送我。
“好的,我知道了。”我淡淡地应道,走到门口,我又回头看了贝斯王一眼。
我憋着一口气,回到厂子之后,我更加努力忘我地练琴。我在悄无声息之中超过了小罗,他的心思也没在这上面,他鼓励我继续加油,就有投身于四处“见网友”的事业之中了。
第二次见到贝斯王,不是在知音琴行,而是在大商场搞活动的舞台上。他是台上光芒万丈的“巨星”,我是个台下眼巴巴看着的观众。
那天他们乐队表演的是一首五月天的什么歌,我只听过,不知道歌名。主唱的声线很不错,舞台表现力也很好,台下的人们也不用懂音乐,听歌看热闹就好。
贝斯王在卖力地表演,他的身体跟随着律动在做着很多奇怪的扭动。他们的鼓手我也认识,正是那天在琴行里见到的大笨。他此时正在认真地打鼓,从头至尾也没有看向台下的我们。
除了他们,还有两个吉他手。两个人竟然如孪生兄弟一般相似,都是又高又胖的身材,也都戴着眼镜,从我的角度来看,实在是太相像了。两个吉他手分列舞台的两侧,在本本分分地弹着吉他。
我看着这样的他们,心里开始发痒。我也想像他们一样,站在舞台上,俯视着台下,随心地把最好的乐曲奉献给大家。让大家一起在热情中灵魂共通,一起享受最好的音乐。
我当时的想法,很坚定,就是想要像贝斯王一样组一支属于自己的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