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一起走吧。”
那个声音又在耳边响起。我茫然四顾,远处绵延着宽阔的草坪和断续的航迹云,漫天燃烧的黄昏和绚烂的彩虹缓慢渗入眼眶,浸泡得瞳孔隐隐作痛。
我站在图书馆楼顶,脚下就是那只巨大的挂钟,秒针行走时发出细微的声响,在我心底掀起一场地震。
我没有看到他,却不由自主地想沿着他的轨迹,完成世界上最优美的自由落体。我迈出右脚,一条腿悬在半空。
“走吧。”
刹那间,炽热的上升气流将我淹没。
“醒醒!下课了!”
绚烂的色彩忽然消失了。朦胧中只看到一块黑板横在眼前,无数人影在座位之间穿梭,抵着胸口的冰凉桌板和刺透鼓膜的嘈杂声,让人渐渐清醒过来。
“唉,思政课确实太无聊了,连我都忍不住想睡觉呢。”
说话的同桌女孩正把缠成一团的耳机线拽下来,从包里胡乱地扒出下节课用的书。我拿过她的书随手翻了几页,虽然笔记又多又乱,但不难看出她是个勤奋学习的人。
“走了!带上脑子!”她猛地站起来,桌椅随之一阵乱响。她与我对视的眼睛焕发出生动的光芒,我忍不住微微一笑。
“说起来,我发现你很喜欢黄昏诶。”我打开手机看时间,她凑过来看我的锁屏壁纸。那是一张“落霞与孤鹜齐飞”的油画。“没事也喜欢傍晚坐在操场听歌,简直是个文青。”
“你觉得无聊的话,下次不拉你去就是。”
“也没有啦,能安静地喜欢一样东西,已经很难得啦。”
“还好。我高三的同桌差不多也是这样。”
“那真难得,现在你们一定还是好朋友吧。”
“他死了。”
我大概真的有那么一种特技,能凭空让一台吧啦吧啦说得正欢的收音机瞬间闭麦。
之后她便强行转换话题。小心翼翼地,生怕戳到我的痛处——虽说那也不能算是我的痛处。
她是我上大学以来唯一的好友,和他是截然相反的两个人。她和无数为梦想奋斗的普通女孩一样,拥有明媚的性格和旺盛的生命力。
至于他。应该称不上是朋友,仅仅当过一年同桌,又因为相同的迷惘而多攀谈了几句而已。然而直到他死后两年的今天,我还时不时会梦见他——如此印象深刻。
“为什么和我当朋友?”
两年来第一次问她这个问题。我性情孤僻,沉迷荒诞文艺,学习得过且过,而她开朗活跃,交游广泛,和我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虽是同班,却从未想过与她相识并成为朋友。
“你心里是不是只有太宰治?”她翻了个白眼,“那次我被班里的绿茶婊为难,你帮我解围啊。”
那次她负责办一个证明,有几个女生自己没准备好材料,对她纠缠不休。离上课还有半小时,她们在教室里激烈争吵,被吵得没法睡觉的我把书一摔:“能安静点不?”
她们大概被我一身阴郁吓到了,纷纷闭嘴。下课后她十分热情地贴过来,跟着我到处乱逛,最后还和我坐在操场上听歌。后来不知怎的就混熟了。
“就……就觉得你和她们不一样啊,虽然脾气臭,但是真性情,别看我好像和谁都玩得来,能无话不谈的只有你一个呢。”
“哦……”我不忍心说那天只是想睡觉而已……不过我这乖僻性子本身就得罪了不少人,如果没有她帮我挡着,我未必能睡得这么安稳。
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都是认死理的人,比如她认定我的无心之举是善意,比如我认定黄昏是我的归宿。那种执着和义无反顾倒十分契合,这么一想,能成为朋友也不足为奇了。
我一直没有告诉她——也觉得没必要告诉她——我那个同桌死了以后,我一点都不难过。
反正——都已经过去了吧。
迄今为止,我感觉我受到了十九年来从未有过的陌生的对待。误打误撞交到的朋友,会经常给我买零食,监督我认真听课,稍微咳嗽一下就苦口婆心劝我吃药,随口抱怨一句今天忘了拿快递啊就会“顺路”帮我去拿,每天风雨不改和我一起听歌。我喜欢温柔忧郁的少年音,她喜欢电子ACG,互相安利歌单是我一天中话最多的时候。
这段友谊是我索然无味的人生中的异物,是我尚未病变的阑尾。如果非要说现在的感受,我大概觉得,我拥有了我没想过会拥有的不应该拥有的东西。就像谁说的“是你的总会是你的”,那我也应该做好了失去的准备了吧。
这就是我出生以来的怪诞思维,生命中的一切获得和失去都是可有可无的,我对它们作出的一切反应,都是不必要的。
事实上对于生命本身,也是一样。
我也许不能确定我对她是否是友情,抑或只是在空空如也的世界里的意外牵绊,而我并不反感,甚至笨拙地学习着回馈。她想买东西,我就和她绕过半个校园去超市,即使十分钟后我还有选修课;我会问她午饭和晚饭吃什么,得知她不吃早餐我会教育她一通;她总是大谈特谈我不感兴趣的言情小说,我便安静听着,偶尔也会听到有趣的内容,虽然几率实在太小了。
“原来像你这样的人,也会关心别人啊。”如果在两年前或者五年前,身边的人一定会感到不可思议。但他们的看法从来与我无关,我只是在做我想做而且能做到的事。
某日早晨我起来,看到微信弹出消息:
“起床后快来教学楼天台!”
天台?
这两个字像PM2.5一样蛮不讲理地闯进眼睛,眼皮剧烈而火辣地跳动起来。我面无表情地背包出门。
教学楼的天台废置已久,甚至连栏杆腐朽全拆掉了都没有重装。通往天台的门也长年锁着,没人想过要到上面去。我踢了踢掉在地上的锁,原来早就腐坏了,一碰就散架,难怪她能上去。我踏上去,视野猛然开阔,一瞬间我有些晕眩。
深秋清晨的天空是灰色的,位于偏远工业区的学校也时时扬起尘埃。于是从天台放眼望去的世界是灰蒙蒙的,细碎的枯叶被风卷起缠在头发上,我原本就阴郁的视野只剩下一片死寂。
灰色的世界尽头有一个人影。她穿着白色外套,被风鼓起的衣摆就像飞舞的花瓣,单薄得让人想捏碎。
捏碎。
我反应过来时,伸出的右手距离她的后背只剩不到一米。她正站在天台边缘,举着手机,兴致勃勃地拍天上那弯即将消失的淡月。
只要再往前两步。
“诶!来了怎么不出声啊!”
充满活力的声音瞬间让我清醒过来。她把相机切换到自拍模式,屏幕上清晰地映出我的脸。我有点发愣。
我刚刚想干什么?
“看!这儿风景不错吧!”她手舞足蹈地指着远处一片灰霾,“我踩过点了,虽说早上可能有点无趣,但到了傍晚,这儿可是落日观景胜地哦,还比操场清静,以后就来这里听歌怎么样?”
“嗯……挺好的。”我松了一口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松了一口气。我把上一秒还在失智的右手伸进包里,掏出一个小袋子:“给,生日快乐。”
今天是她的生日。不过看她目瞪口呆的样子,应该也没奢望我会记住。
“谢……谢谢!”少见她说话不利索的样子,我笑起来:“正好有这么个清静的地方,傍晚就在这吃蛋糕吧,我请,寿星不要客气。”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她也笑得眼睛眯成了缝。然后她小心翼翼打开礼物袋,突然惊喜地尖叫起来:“卧槽是我最爱的皮卡丘!大佬我爱你!”
“喜欢就好。”我一个对二次元不感冒的人,才不会说为了买这个皮卡丘手办历经了多少波折。
傍晚我买了蛋糕,和她一起到天台上,点上蜡烛。逆着黄昏的光影,远处的厂房就像鳞次栉比的黑色积木,一直堆叠到地平线之外。烛光和斜晖交映,生日歌渐渐停歇,蜡烛和夕阳同时熄灭了。
天色一下子暗淡下来。远处厂区的大烟囱喷出云状的烟,把天边仅剩的一抹明霞染成了灰黄。这里的黄昏没有落花,没有彩虹,没有乌鸦,只有弥漫着铁锈味的风和萧萧落木,卷起的沙子和尘埃硌得眼睛酸疼。
与其说是清静,不如说是,荒凉。
后来我时常回忆起这个黄昏。我并没有从这个荒凉的黄昏中找到我之后的人生的答案,它是一张沉默的白卷,早已给我判下了不及格的命运。
我终于在一个初冬的黄昏爆发了。那天下午我旷了课,在校园里疯狂游荡,红黑色的血迹从袖管里滴下来,连成了一条血路。我疯了似的回想着五年前的事,两年前的事,一个月前的事。
可是我怎么都想不明白。胸腔里窒息得快要爆炸了,我剧烈喘息着,难受得只想释放出来。袖管下的伤痕像杂草一样,横七竖八地疯长。
我记不清自己是怎么爬上天台的了。楼下聚集的人越来越多,窸窸窣窣的嘈杂声,咔嚓咔嚓的闪光灯,搅得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在天台边缘坐了一会儿,没有犹豫多久,双手一撑就滑了下去。突然涌起的尖叫声比呐喊助威还要整齐。
一双手抓住了我的右手手臂,死命往上拉扯。熟悉的声音哭喊着:不要跳,不要死,不要这样,我拉着你,你慢慢上来,求你……
我从不知道她纤细的手臂有如此惊人的力量。我像断了线的木偶似的忘记了挣扎,不知怎的就在她沙哑的哭腔的指引下,半个身子回到了天台。当时我的眼珠一定白得像死鱼眼,才能把她满脸的泪水反射得璀璨夺目。
长时间的攀爬已经耗尽了我的力气。我想,如果当时我有哪怕一丁点的求生欲,会不会就改变了结局?
太好了,太好了,太……
语无伦次的念叨声戛然而止。这是我听到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的左腿够上了地面,而右腿颤抖着一滑,半边身子又向后倾倒过去。她猛地前倾,用尽全身力气将我拽了上来,自己却没来得及克服惯性和地心引力。
我后知后觉伸出的右手只扯下了她的手表。
警笛凄厉地鸣叫着越来越近。我呆呆地盯着楼下那朵缓缓盛开的红色鲜花,掌心的手表逐渐冰冷,视觉和听觉也在缓缓流失,连什么时候被人拖下了天台都不知道。
我只记得失去意识的那一瞬间,我的左眼充满了斑斓的色彩,而右眼只剩下一片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