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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推理第14谜案:三点钟(1)

(美)康奈尔·伍尔里奇

【14号索引密码】他看上去公正、宽容,但自从怀疑妻子红杏出墙后,他就满脑子的“杀杀杀”,想尽办法报复妻子。他一天天往家里带炸药、细铜丝,并将闹钟调成无比精确的计时器。下午三点,是他为妻子与死神约定的时间,但是,竟然发生了一个大意外。他的报复有没有成功?妻子的情人又是谁?他最终的下场如何?

斯达布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是她找死,她纯粹是咎由自取。

六个星期前斯达布就知道那个男人了。有一天他回家,看见烟灰缸里有一个烟蒂,一头还是湿的,另一头还是烫的。他们家屋子前面的柏油路上有汽油滴,而他们并没有汽车。从这些汽油滴可以看出汽车在那里停了很久,一个小时或者更长,所以那也不可能是送货车。有一次他还亲眼看见过那辆汽车,当时他从两条街区之外的另一条路上的公共汽车上下来,远远地看到那是一辆福特。他回家时,妻子常常是慌里慌张,语无伦次。

但是斯达布假装没看见这些事情。他喜怒不形于色,他是一个危险的人。

警察不会怀疑到他。他没有任何寻常的借口。妻子没有私房钱,他没有为她买保险,他除掉她后得不到任何好处。他也没有别的女人来代替她。她没有与他唠叨、争吵过。她是个顺服的、讲求实际的妻子。

自从发现每天下午他不在家时,家里就会有个陌生的男人来看她之后,斯达布心里就不断地念叨着:杀,杀,杀。于是,从那天以后的六个星期里,每天下午他从店里回家时,都要带回一点小东西,它们本身毫不伤人,即便有人看见它们,也不会起疑心——他修表用的小段小段的细铜丝。斯达布的工作是修理钟表。

斯达布还每次带回一小包炸药,量很小,最多只能灼伤人。但是整整三十六天(因为他星期天从来不往家里拿这些东西)积累下来的量,那就另当别论了。但别人会把这东西的爆炸当做是附近地底下的一股天然气。两年前,在这座城市的另一边,发生过同样的事情。他就是受了那件事的启发才想到了这个主意。

他还往家里拿了普通的干电池,只有两节。

斯达布每次只拿这么一点儿,被他拿走东西的地方甚至都没有发觉少了东西。妻子也从没问过,因为她根本就没有注意过。她甚至没有觉察,当她那双忙碌的脚在底层这些房间里不以为意地来回走动的时候,死神正在她的脚底下织着网。

最后一小包炸药是两天前带回家的。斯达布把它们全都塞进了一个肥皂盒。这盒子里的炸药能炸掉自家的房子,还足以炸碎街区周围所有的窗子。不过他们住的地方比较偏僻,周围根本没有什么房屋。他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他只会摧毁自己的房子,其他人的房子会安然无恙。

今天是动手的日子。电线已经放置妥当,为产生必需的火花而配置的电池也已安装好,现在唯一需要的只是最后的调试。斯达布心里一直在唱着:杀,杀,杀。

整个上午他什么事都不管,一直在摆弄一个只值1.5美元的闹钟。他对它的珍爱超过了对待别人的白金镶钻手表或瑞士怀表,他将它拆开,洗净,上油,拨准,再装好,他要保证它不会停止走动或发生什么其他故障。他自己做老板,店里也没学徒或帮手,没人会注意他过分关心这个闹钟,然后将这件事告诉别人。

斯达布平时下班回家的时间一般是下午五点,那个神秘的来访者一定是在两点半或三点到他家,然后赶在五点前离开。曾有一天下午两点四十五分左右,下起了小雨,傍晚当他走到家门口时,发现门前的柏油路上还有一大块是干的,所以他才这么清楚地知道他们幽会的时间。

如果斯达布想把这件事抖落开的话,只要在这六个星期的任何一个下午早一点儿回家就行了。但是他选择了狡诈、凶残的报复方法。斯达布恨妻子,他也很了解她,他在内心深处害怕自己如果给她机会解释的话,她真的会有一个说得通的解释。

他对她日常做家务的时间了如指掌,她早晨打扫卫生,然后随便吃一口她所谓的午饭,就会外出采购晚餐吃的菜。要挑她不在家的工夫,在上班的时间溜回家一趟,对他来说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所以他很容易就把回家的时间选在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保证事后不露出马脚。

十二点半整,他用一张牛皮纸把闹钟包起来,夹在腋下离开了店铺。他每天都是这个时候离店去吃午饭,没人会怀疑此刻他出去干什么。今天他只要装着去吃午饭,然后迟一些回店里就可以了。

斯达布在街尽头转角处乘上公共汽车,就像他每天傍晚下班回家一样。成千上万的人日日夜夜乘坐这些公共汽车,不用担心会有哪个汽车司机或乘客之类的人将他认出来。

他在往常的那个站牌下了车,然后走过三条街区回家。这里本来就偏僻,而且这个时间街上几乎没有人。他拉开纱门,将弹簧锁钥匙塞进木制门内,进了屋子,又将门关上。

走进灰蒙蒙的、阴凉的屋内,斯达布连帽子也没脱,径直走向通往地下室的门,那是一扇结实的木门。他穿过门后随手将它关上,顺着砖石砌成的楼梯走进地下室。地下室很少有人来,妻子只有在冬天他不在家的时候,才不得不偶尔下来调一下燃油炉,但是一过四月十五日,就只有他随时下来了,现在早已过了四月十五日。

每个晚上斯达布都是趁妻子晚饭后刷碗的时候溜下来几分钟,将带回来的那一小包炸药放进肥皂盒里。等她收拾好走出厨房时,他已经回到楼上埋头看报了,妻子甚至不知道他下来过。整个工作很顺利,只有接电线花的时间较多,但是趁一天晚上她外出看电影的工夫,他将电线接好了——那天她说是看电影,可是问她看的什么片子却又支支吾吾说不清,他也没再逼问。

地下室的梯子上装着一盏灯,白天灯派不上用场,阳光会从窗缝里透进来,那窗子从外面看紧挨着地面,很久没有擦洗过,脏兮兮的。

那个肥皂盒现在不再仅仅是一个盒子,而是一架极度残酷的机器。现在它已接好电线,装好了电池,连斯达布也不敢再挪动它了。他走到它跟前像抚摸孩子一样地摸着它,它是他的骄傲,胜过他修好或装配过的任何一块名贵的手表。

斯达布打开包装纸取出闹钟,然后取出了几件从店里带来的必需的工具。

他先将闹钟上了发条,因为一旦将它接上电线,他再上发条就危险了。斯达布将闹铃时间定在三点。当闹钟响起的时候,接在上面的电线通向电池,会迸发出火花,这小小的火花会带来大爆炸,连商业区他所在的钟表店窗玻璃都会产生震动。人们之后只能从地上的洞和四周的砖瓦屑才能判断这座房子本来在哪里。

斯达布仔细地将闹钟跟自己的怀表对好了时间,然后将闹钟后盖撬下来,那上面有他提前钻好的一个小洞。两根精致的铜丝直挺挺地从肥皂盒上一个小洞里穿出来, 他仔细地将铜丝穿过小洞,更加仔细地将它们的重要部分连接起来,始终没有颤动一下。这是高度危险的事情,除了他这样技艺熟练的钟表匠,别人真难完成这项工作。

所有的工作全部完成,斯达布小心翼翼地把闹钟搁在地板上,好像它是被随意地放在那里一样,闹钟旁边是一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铜盖肥皂盒。此时,距他进地下室不过十分钟。只要等上一小时四十分钟,死神就会行动了。

斯达布满意地笑笑,走上楼去。他不再偷偷摸摸战战兢兢的,心情非常愉快,昂头挺胸,脚步稳健。

他在地下室里时没听见头顶上有什么动静。地板很薄,很容易听到声响。如果有人在一楼房间里走动,只要不是故意蹑手蹑脚,下面就能听得见。所以,当他打开地下室的门,走进一楼门厅时,听见上面二楼的某个地方有一种轻微的脚步声,不由得大吃一惊。斯达布呆呆地站了一会儿,紧张地听着动静,脑子飞快地转着,他希望是自己听错了,但是接下来他隐约听到了抽屉被拉开或关上的声音。是妻子吗?但是那脚步声又不像是她发出的,她的高跟鞋踩在硬木地板上会啪啪地响,她进来时他应该听得见。可是,除了妻子之外还会有谁呢?

无意中他一转身,朝餐室看去,正好看见一个男子蹑手蹑脚地朝他这边过来。斯达布刚张嘴表示惊愕,那人就蹿了上来,把他按在墙上。那人叫道:“嗨,杰克,这里有个人!”那人一手按着他,一手向他脑袋上狠狠打了一拳,打得他头晕目眩。这时又有一个人从楼上冲下来,边跑边往口袋里塞东西。第一个人命令道:“你去拿东西来把他绑住,我们快走!”

斯达布被人卡住了喉管,透不过气来,他拼命叫出半句话来:“看在上帝的面上,别绑……”他想说地下室里有炸弹,那个揍他的人可不明白他的意思,接下来凶狠地揍了他第二拳、第三拳,揍得他顺墙倒了下去。第二个人从厨房里拿来了晾衣绳,在他身上绕了一圈又一圈,将他五花大绑。 斯达布喘着气说:“别……”嘴巴里立刻被塞了一大块抹布。接着他们为了不让塞进他嘴里的那块东西掉出来,又用什么东西把他嘴巴包扎起来,最后在他脑袋后面打了个结。

歹徒一只手伸进了他的口袋里,掏走了斯达布的怀表和零钱。

“我们怎么处理他?”

“就扔在这里吧。”

“不行,被人发现报警就坏了,还是让他哪儿来哪儿去吧。”

他们一个抬头一个抬脚,把斯达布顺楼梯往地下室抬。斯达布想尽方法也无法使他们明白,他并不想反抗也不会报警,只想和他们一起离开这里。

他们将他丢到地板上,其中一个人说:“这下行了,不管谁跟他住在一起,都不会很快就发现他的。”

斯达布开始发疯似的把脑袋在地板上摇来摇去,指向闹钟,然后指向他们,又指向闹钟,又指向他们。但是他的举动被认为是想挣脱束缚。 其中一个人讽刺说:“瞧他那样子!你这辈子可曾见到过像他这样的人?如果你再不停下来的话,我就结结实实地揍你一顿!”

他的同伴建议道:“把他绑到墙角的那根管子上去,要不他这么到处滚来滚去,会吃不消的。”于是他们把他拖到墙角,让他坐起来,双腿伸出,然后用地下室里的一团绳子将他绑好。

接着,他们炫耀地擦擦手,又顺地下室楼梯朝上面走去。其中一个人在楼梯半道上停了下来,回过头来得意洋洋地看了他一眼:“放松点儿,伙计,我从前是个水手,你别想从我打的绳结里脱出来。”

斯达布绝望地摇着脑袋,最后一次将目光投向那只闹钟,那个人看见了,却会错了意:“啊哈!难不成你想要告诉我你有约会?你老实待着吧!”

接着,他们头也不回地出了地下室。

斯达布拼命想要叫住他们,一时间他的身体直挺挺地绷成了一张弓,没坚持多久他就摔倒在地,发出啪的一声闷响,身子底下扬起灰尘,豆大的汗珠从他脸上落下。周围一片寂静,只听得到闹钟发出的滴答、滴答的声响。

斯达布听到头顶上传来关门声。他们离开了,斯达布与外界的唯一联系失去了。全城只有那两个歹徒知道他目前在哪里。如果三点钟之前如果没有人找到他,放他出去,那么他就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现在是一点三十五分。他们仅仅用十五分钟时间就把斯达布从害人者转移到了被害人的位置。

闹钟的滴答声如死神的脚步,这么无情,这么快……还剩下一小时二十五分钟……还剩下八十五分钟……在斯达布修理过的几百只钟表中,没有一只走得像这只这么快,它的一刻钟就像一分钟,一分钟就像一秒钟。在斯达布眼中,它的分针根本就没按常规那样在那些刻度上停顿过,而它的秒针像电风扇一样转得飞快。

那两个人走了之后,有过一段很长时间的静默。突然,他听到了高跟鞋如小凿子凿地的声音在他头顶上踩过,哦,可爱的声音!这时是一点五十六分,只过了二十一分钟而已。

他大叫妻子的名字:“艾薇!艾薇!”不过这本应狂暴的声音通过塞在嘴里的抹布之后变成了喃喃的低语。由于用力过度,他的脸憋得发紫,脖子上青筋暴出。

“啪、啪、啪”,脚步声进了厨房,停了一下,她应该是去放东西了。斯达布想要制造出什么声响,如果有什么能发出声响的东西可以让他用被交叉绑住的腿去踢该有多好啊。可是,地下室地板上空无一物。他想到用被绑住的双脚抬起来砸地,只发出轻轻的、闷闷的声音,脚却疼得不得了。他的妻子什么也没听见,上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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