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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中国妻子的日记

那个夏天匆促得有些不可思议。埃迪在台湾旅行了一个月,返回纽约,空气中已有了分明的秋意。这时他得知妻子罗妮从人世间消失了,就仿佛一滴泪,永远地融入了雨里。

罗妮回大陆探亲,坐了飞机之后乘火车,然后又搭快艇。天水澄净,快艇在闽江上轻盈地行着,追逐水面上粼粼耀耀的光影。开快艇的年轻人不停地加快速度,不料却撞到了暗礁上,年轻人、罗妮和另外一位中年的男性乘客一同落水。罗妮长长的头发似一蓬油黑的水草,在阳光下最后一次散开,在江上铺现出对生命难以言喻的依恋与无奈。

罗妮的父母在半昏厥半清醒的状态下给女儿办了惠灵村有史以来最隆重的葬礼。全村两百户人家的老老小小几乎都出席了,邻近三乡五县的著名法师连袂做了道场。虽然罗妮生前因嫁了美国男人埃迪遭到过村里人的非议,未能做到生荣,但的确称得上死哀了。

埃迪坐在家里,想象着罗妮在地下睡着了的样子。想象是一种让人很难得心应手的能力,埃迪便长久地被想象的支离破碎折磨着。三个月过去了,埃迪仍然尝试着在头脑中捕捉罗妮的影像,但总是一无所获。在这三个月里,他失去了申请了一年的到台湾一所中学教英语的机会,但他无心再寻一份工作。他需要时间走得慢一些,因为时间的正常频律令他头晕,而工作,便意味着遵循时间的正常频律。

他慢慢地整理罗妮的遗物,把整理变成了一种纯个人的,郑重到了几乎膜拜的仪式。他和罗妮一起生活了两年三个月零十天。那些日子是被插上了翅膀的,很快就飞到了撞崖坠落的那一刻,于是时间拖着他一起沉入了谷底。

罗妮并没有许多衣物留下来。她的壁橱里挂了三条短裙,五件衬衣,还有六条牛仔裤。埃迪已经从左到右数过许多回了。每次数到最后一件衣服的时候,便停住了,象一个头脑有些迟钝的小学生,不知道应该接着数下去,还是从头再来。那最后的一件衣服是一条浅粉又透出些许月白的长裙:两根细细的肩带,随时会被风吹断似的;窄窄的收腰,簇拥出胸前云团般丰润的的褶皱,而花瓣样柔软的下摆,泄露出了一股无邪的风情。罗妮第一次赴埃迪的约会,穿的就是这条长裙。当罗妮踏过纽约唐人街满地的蔬菜残叶和水果包装纸走向埃迪的时候,她的朦胧的几近不解世事的神情与构成她全部生活背景的欲望横流的唐人街似乎隔隔不入。

终于,罗妮的神情冰雕般清晰地从埃迪的记忆之河中浮现了出来。埃迪双膝跪下,在黝黑而窄小的壁橱里轻轻地搂住了她的长裙的下摆,呜呜地哭了起来。长裙在他的手中逾发柔软,似乎就要被哭声吹弹破了。

裙中人已去了天国。生命就脆弱到可以在瞬间被吹弹得破。罗妮飘入埃迪的生活,以一种模糊的美丽姿态,又以一种永不可挽回的方式飘离出他的生活。这时他发现自己对她几乎一无所知。

他就是在一无所知的状态下爱恋上她的。一无所知再伴以东方式的不解风情与神秘,是奇妙的组合,奇妙到令他在两年多的日子里长醉不醒。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已完全陷入孤独。他在黝黑的孤独中找不到出口,只好在他们的两居室的公寓里寻找她的痕迹,希望借此燃起一两点火光,照亮他未来的生活。他找到了她的一两个头饰,几个发针,一个玩具熊,两三本女性杂志,而这些东西都不是纯罗妮的,而是她这个年纪的女人共有的。最后他在厨房里,在挂橱的最上层的杂物中间找出了一个牛皮纸信封。信封早已磨损了,显然被主人的手触摸过多回,有着意味深长的衰老。他急切地打开了信封,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精致的粉红色封面的日记本。

他翻开了日记的第一页,然后一路翻下去,直到最后一页。在整本日记中除了一些阿拉伯数字,其它的文字全是中文。他这两年中断断续续地和罗妮学了一点中文,认识几个简单的中文字,会写自己的中文名字“埃迪”,在中餐馆吃饭时可以和企台说几句“你好”、“谢谢”之类的词儿,仅此而已。这本日记对于他无疑是一部天书。陌生至极的语言在他和罗妮之间制造出了一道沟壑。他象一个在森林中迷路的人,历尽千辛万苦拿到的却是一张画满了稀奇古怪符号的地图,因此他永远找不着回归到罗妮身边的路。

那一刻他甚至怀疑罗妮并没有去天国,而是抛下他躲到了世界的某个角落,尽管他的律师确确实实地与中国官员通过电话,且收到了对方出具的罗妮的意外死亡证明。

他手里攥着罗妮的日记,有些绝望地坐到了客厅的沙发上。窗外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也落下了,冬,就这么赤裸裸地悬在眼前。他对这个即将来临的冬季充满了恐惧,因为它将漫长得令人窒息。他在微暗的天光下又一次翻开了日记,似乎又回到了扑朔迷离的森林,企图从一棵棵类似的树上寻出一些不同来,哪怕是一两片颜色迥异的叶子。他果然找出了一片特殊的叶子来,不仅特殊,而且耀眼夺目。他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奔到了自己的书柜旁,从一本英语词典中找出了一张卡片来,准确地说,是一张画着一颗红心的情人卡,而在红心中间写着一个白色的“爱”字。这张卡是去年情人节时罗妮在唐人街买来送他的,那天他学会了这个“爱”字,还学会了问:我爱你,你爱我吗?

他把情人卡上的单字和日记中的那个特别的符号反反复复做了比较,最后确认了它们的确是同一个字:

爱,love;love,爱……

他轻轻地念出了声。两个单词交替着从他的双唇中间轻轻地弹跳出来,竟有了不可替代的乐感和美感。这种乐感和美感敲打着他的想象力,使他的想象力活跃了起来,罗妮的影像渐渐地变得清晰了,甚至伸手可及了。他受了极大的鼓励,开始继续阅读罗妮的日记。因为认识一个“爱”,他便可以骄傲地宣称“阅读”了,虽然他不过是在寻找同样的字,还有自己的名字。

整本日记,从头至尾共一百二十页,他的名字一次也未出现过。难道罗妮给了自己一个昵称吗?还是罗妮爱的男人根本不是自己?!两个完全对立的问题火一般地焚烧他,又冰一般地冷却他,在这忽而燃烧忽而冷却的过程中,他的好奇心被锻造得有形有状,让他无法回避。

他的第一反映是找一个中国人翻译罗妮的日记,但他立刻取消了这个念头。日记里总是有隐私的,他不能承受陌生人以一种职业的冷漠翻译罗妮的隐私,就仿佛让医生毫无缘由地解剖罗妮。那么他唯一的选择便是学习中文,亲自解读罗妮。

当天夜里,埃迪在纽约的几家主要大学的网站上张贴了寻找中文家庭教师的广告。三天之后,他在一群应征者中挑选了一个来自中国大陆的,英文名字叫黛米的女孩,并和她约好转天在中城的一家咖啡馆见面。

刚到纽约不久的黛米,在租了房子,买了一些简单的二手家俱和必需的课本,又去她梦想许久的大峡谷旅游一番之后,发现自己银行账号上父母十年的积蓄只剩下了两位数。她在纽约的一所大学读英语文学,拿到的奖学金是半奖,因此必须立刻找一份工作,支付一些基本生活费用。当她看到埃迪的广告后便立刻应征。教美国人学中文,一小时十五块钱,又可以练习英语,似乎是一桩难得的美差。

黛米在写给埃迪的电子邮件中说,她相信应征的人一定很多,有的人也许持有对外汉语教学的证书,有的人也许拥有多年教授美国人中文的经验,但她的优势是她快乐的天性,她会使学习中文的过程充满快乐!

埃迪果然立刻回复了,并约她见面。她不知道埃迪会先后约几个人见面,但不管怎么样,她离这份工作已经很近了。

埃迪的相貌和黛米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埃迪的个头并不高大,眼睛是褐色的,而不是让大多数中国女孩子向往的碧蓝。黛米找不出合适的词形容他的神情,那似乎是谦卑、哀伤、孤单的混合。黛米的昂扬心绪被他的神情拉低了许多,但还顽强地维持着脸上的笑容。在交谈了大约半小时之后,埃迪就决定雇请黛米每周给自己授课两次。

你介不介意我问你为什么要学中文?黛米最后问,想到中国教英语吗?还是想去做生意?或许是因为热爱中国文化?

我想是最后一种原因吧,我现在不做什么事,只想全心攻读中文。埃迪的声调有些艰涩。

黛米从他的声调中嗅出了隐情。再愚笨的人都懂得没有哪个人会因为迷恋东方文化而忽略谋生糊口,何况黛米并不愚笨。

冬天不知不觉过去了,黛米教了埃迪四个月中文,可是埃迪的水平并无很大长进。虽然他可以说一些简单的口语,但是汉字依然是谜一样的八卦阵,让他无法猜破。黛米对教授埃迪中文失去了信心,况且每星期六十元的收入对她也没有太大的帮助。她在唐人街一家打字社找了一份工,周末做全日工,收入会增加很多。她委婉地建议埃迪另寻一个家庭教师。

我不是一个好学生,埃迪说,我很笨,也很沉闷。

不,不是这个意思,黛米慌忙回答,只是我的功课压力很大,时间安排不开。

我理解。你觉得象我这样学,大约几年才能达到读中文小说的水平?

乐观一点估计,四年;悲观一点估计,七年。

埃迪沉默了。埃迪的沉默让黛米愈发不能承受。对比那些开快车、听摇滚、昼夜狂欢的美国青年,埃迪有一种与他的生活背景不符的东方式的内敛,但内敛到了让黛米感到压抑的程度,于是黛米不悔自己的决定。

埃迪提出请黛米到唐人街的“留芳酒家”吃一顿饭,算是答谢。黛米不好推却,便同意了。既然已陪他沉重了四个月,就再忍耐一顿晚餐吧。

晚餐中间埃迪并没有对黛米的辞工表现出失望,但他的忧郁是一如既往。这已不再使黛米烦恼。从明天开始,也许她和埃迪就成了陌路人。

有一件事想和你解释一下,在晚餐结束,两人开始喝咖啡时,埃迪说,第一次见你时,你问我为什么学中文,我说是因为我热爱中国文化,其实那不是根本的原因。

黛米“噢”了一声,心想至此原因已不重要。

我热爱中国文化是真的,但学中文的根本原因,埃迪顿了一下,仿佛在小心地斟酌字句,是我想真正了解我的太太罗妮。

罗妮是中国人?

埃迪轻轻点了点头。

原谅我冒昧地问一句,既然罗妮是中国人,你为什么还请中文家教?岂不是舍近求远?

罗妮已经去了天国。

黛米全身震了一下,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死亡对她是一个无比遥远的话题。她只有二十五岁,她的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都健在。

一个年轻的美国男人在自己的中国妻子去世之后,开始专职学中文,这样的事儿让黛米有些感动了。她仿佛一个挑剔的观众,对一出枯燥的戏无法忍受了,可就在她几欲起身离去的时候,戏,却出现了出人意料的扭转。

她又坐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决定做一个耐心的观众。

罗妮只有二十五岁。埃迪接着说。

黛米有些紧张了起来,她的好奇心被一个芳华即逝的女人激起了。

埃迪似乎刻意要让黛米入戏,又补充了一句,我第一次约会罗妮时,就是在这家留芳楼,那天罗妮就坐在你现在位置上。

黛米的座位似乎霎时变成了一架冰冷的刑具。死亡的寒气森森而来。黛米的第一反应是跳起身,离开这灯光暧昧的留芳楼,离开眼前这个凄凄惨惨的美国男人,还有那个已经变成了死魂灵的罗妮。

埃迪仿佛读懂了黛米的心绪,并不言语,只是拿起桌上的质地精细的玉白茶壶,用拇指和食指轻轻压着壶盖儿,很东方式地给黛米的半空了茶杯斟满了香片。

黛米把整杯的茶吞了下去。茶使她的全身暖了许多。她抬起眼,尽量以平静的目光等待埃迪继续他的叙述。于是埃迪便从唐人街出租录像带的店铺“银海影城”讲起。那天他想借一两部有英文字幕的中国电影看看,借此学一点中文,无意中发现出租录像带的女孩子竟比他在中国电影中见过的还要美丽。女孩子身材细长,有一副楚楚动人的锁骨。那个女孩子就是罗妮。接着他讲到他和罗妮在市政府举行的简单婚礼,闽江上的一艘快艇,和罗妮的日记。最后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本粉红封面的日记,摆到了黛米的面前。

我想求你读一读,帮我翻译一下,如果你有空的话。

这不期而来的信任使黛米有些不知所措。

我会付钱给你。埃迪接着说。

这不是钱的问题,只是,黛米停顿了一下,开始斟酌字句,让我这么一个陌生人去解读罗妮,是不是有些不合适?黛米以小心的目光征询埃迪的意见。

埃迪牵动了一下自己的嘴角,似乎是微笑了,声调比平日更温和了一些,你怎么是陌生人呢?我早把你当作朋友了。

已经无法说不。黛米轻轻地点了点头,埃迪提到罗妮在大陆只读到初中毕业,想必她的文字会很简单,很容易被翻译。举手之劳的事,可以帮一个心碎的男人解除迷惑,她怎么可以拒绝呢?何况他还把自己当作朋友。

黛米拿起了餐桌上的日记本,打开了第一页。上面只有一行字,字迹出人意料地大而幼稚。那行字便是:

我很悔和埃迪结婚。

黛米的手指僵住了,既无力合上日记本,又不愿接着翻下去。合上日记本,她该如何面对埃迪期待的目光呢?继续翻下去,会不会如同打开了潘多拉的魔匣呢?

天知道里面藏了些什么!

黛米终于还是合上了日记本,表情平淡地说,年轻女孩的日记,无非生活琐事,一点点心情,我找时间帮你翻译好了。说完就把日记放进了自己的书包。

那天和埃迪分手时,黛米发现他的神情比刚见面的时候开朗了。他把一个缠满稀奇古怪符号的谜团交给了黛米,他便轻松了一些,但他不知道,罗妮的日记被装进了黛米书包的那一刻,就立即变成了压在黛米心头的一块顽石。

黛米回到自己的公寓就开始逐页阅读罗妮的日记。罗妮的文字是简单的,这在黛米的预料之中。罗妮在最初的篇幅里写她想念父母,希望早一点回老家惠灵村看望他们。黛米读了,心有所触,竟觉得自己和这个从未谋面的女孩子有了几分亲近。罗妮的句子渐渐地变得断断续续,甚至晦涩,而黛米发现这些句子竟都涉及到一个名叫“鹏哥”的人:

我和鹏哥是命定的要在同一条船上。原本不搭那条船。阴错阳差。可他不让我下船,说这样我才安全。其实从来没有安全过。

鹏哥的脑子出了毛病,我可以断定。可我没有办法纠正他,只有随他发疯。他把我变成了链锁中的一环爱是多么可怕的东西,爱会让人沉到水里,永远上不了岸……

黛米开始为罗妮,这个和自己完全不相关的女人烦恼了。她考虑该如何替埃迪翻译这些连她都无法理解的段落。

那日黛米在打字社收了工之后,无意中发现罗妮生前打工的“银海影城”与打字社仅隔了一条街,便好奇地走了进去。

“银海影城”录像店的铺面并不大,但整理得蛮清爽。墙上糊满了中港台热门电视剧的招贴,招贴上的一群群的帅哥靓女让黛米有些眼花缭乱。坐在柜台里的一个男生见到黛米,就立刻站了起来,露齿微笑,小姐好!小姐想看什么片哪?

男生不是让人觉得帅呆的那种,可是斯文又健康,看上去心无芥蒂。他的国语有些憋脚,听起来很有趣,黛米忍不住笑了,小姐不想看什么片,只想和你打听一个人,你认识罗妮吗?

我认识啊,她以前在我这里做事。

看来你就是这里的老板乔了。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罗妮在日记中提到过的,乔是个好男孩。黛米说,你这么年轻就当老板,很不一般。

我不年轻了,十五岁开始在麦当劳打工,按你们大陆人的说法,我都有十年工龄了。

黛米又笑了。男人,一如女人,也会在无形中制造一种氛围,或悲戚,或欢悦;或紧张,或轻松。乔制造出的氛围显然是欢悦轻松的。乔与埃迪是多么的不同。

我担心罗妮会出事,只是没想到这么快。我提醒过她的,可她不信我的话。

你认识一个叫鹏哥的人吗?

乔点了点头,这里可不是谈鹏哥的地方,他指了指窗外,看到对面的“卿君楼”了吗?那是鹏哥的地盘。

黛米顺着乔的手指望过去,“卿君楼”的霓虹灯已经亮起来了,在纽约灰蒙蒙天空下闪烁着几分不动声色的诱惑。

我也该收工了,乔说,我们一起走吧。

平日里无比喧闹的街道似乎突然安静了起来。黛米和乔并肩走着,有些局促,毕竟乔在一小时前还是一个陌生人。他们不知不觉中穿过了一条又一条的街道:破落的,繁华的;整洁的,肮脏的。他们不紧不慢地聊着,用彼此对罗妮的星星点点的了解搭拼着她的故事。

罗妮是和鹏哥乘同一条渔船偷渡来美国的。在船上的三个月里,如果不是鹏哥一次次挺身而出,她早就被两个对她垂涎三尺的偷渡客占有了。在风浪里缺食少水地颠簸将近一百天,每天生命似乎都被推向绝境,而在绝境中一对男女之间相互慰籍的力量是不可思议的,因此她对鹏哥的感激不言而喻。有些女人一旦把感激演变成了爱情,就如一艘在海上迷失了方向的船,回头无岸了。两人落脚在唐人街之后,罗妮开始打工,鹏哥却在唐人街做大了,成了“金青帮”的头儿,身边美女如云。罗妮伤心归伤心,还是认定了自己是鹏哥的女人,对他言听计从。鹏哥要她找个美国人嫁了,弄一张绿卡,她就嫁给了埃迪。

最让埃迪困惑不已的问题是,黛米叹了口气说,罗妮到底爱没爱过他。

你怎么想?乔问。

黛米摇摇头,我不知道。

如果你把罗妮想成两个女人的话,其中清醒的那个是爱埃迪的,而糊涂的那个爱鹏哥。走了极端的女人常常会把自己变成两个女人。最糟糕的是罗妮糊涂的时候比清醒的时候要多得多。

罗妮在结婚之后还经常和鹏哥来往吗?

鹏哥有时会到我店里来找她。她临回大陆前有一次鹏哥来找她,两个人吵得很凶。

为什么呢?

我不知道。他们说家乡话,我听不懂。

罗妮临走时有什么异样吗?黛米停下脚步,站定了仰起脸,看着乔的眼睛问。

她临走前说她从大陆探亲回来后就搬到其它城市去。

她说过要搬到哪儿吗?

乔也停了下来,沉吟了一刻,皱起眉头努力回想,最后终于说,她没有说,或许她当时还没有想好。

那天黛米和乔分手时,乔说,以后想看电影时就到我店里来吧,我给你打折。

我要打工,还要读书,忙得焦头烂额,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空看电影。

你们大陆的女孩子总是把日子过得太充实,太认真。

你对我们大陆的女孩子有偏见?

不敢,敬仰而已。乔嘻笑起来,恢复了一脸的晴朗。

黛米突然想,和这么一个阳光男孩谈一个曾被阴影笼罩的女人,实在是罪过,而且对这个纽约夏日温情脉脉的傍晚,也是一种辜负。

黛米回到公寓里又忍不住翻看罗妮的日记。罗妮在最后几页记了许多中国人的电话号码。罗妮认识的中国人似乎很多,而且遍布美国各地。她为什么要联络这么多人呢?黛米不得其解。乔说罗妮是个不爱交际的女孩子,喜欢安静。除非她做生意,需要推销什么。可她又有什么生意可做呢?

看来不仅对埃迪,对黛米,罗妮也是一个谜。

黛米拿起电话,从日记本中挑了一个女人的名字,按她名字后面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接电话的女人嗓音很高,一边接电话还一边对着自己身旁的小孩吼叫。

罗妮给了我你的电话,黛米说,惊讶自己声调的平静,罗妮告诉过我如果找不到她就找你。

找我做什么?女人嚷道,钱早都付清了。

罗妮说还没有完全付清,黛米决定把自己扮成知情人,你把货都拿走了。

什么货不货的?人入了境就付钱,一手付钱,一手交人。我亲手把钱交给了罗妮的朋友!女人的声调开始愤愤了。

那可能是我搞错了。

你是谁?女人警觉了起来。

我是罗妮的债主,黛米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那天夜里,黛米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在闽江里游泳,却不小心被一蓬水草缠住了脖子。她的呼吸变得越来越困难,她挣扎着,一次次顽强地浮出水面……

埃迪打电话给黛米,把她从沉沉的梦中拖了出来。埃迪问候她,问她读书和打工的情况。黛米都如实说了,末了,两人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一刻。黛米明白她该谈到罗妮了,于是就解释说她最近非常忙,翻译日记的事只好再拖一拖,非常抱歉。

埃迪的声调却惶恐了起来,我没有催促你的意思,只是想问候你。

过了大概一个星期,乔到打字社来找黛米,带给她一份当天的纽约华人报纸,指给她看头条新闻。新闻的内容是“金青帮”的头目鹏哥因贩毒和偷渡人蛇被捕入狱,若所有罪名成立,他将被判无期徒刑。去年5月16日发生在阿利桑那的人蛇案轰动全美,18名人蛇被困在一辆卡车中,最后只有1名幸存下来。这名幸存者供出了鹏哥的名字。鹏哥是整个偷渡事件的幕后策划人,如果他得手,便可轻松盈利100万美元。

黛米把这条新闻反复读了几遍,并不说话。

如果罗妮活着,她不知道会怎么想。乔说。

其实罗妮料到鹏哥会有这么一天的,黛米说。她合上了报纸,顺手把它丢进了自己脚下的废纸篓。

黛米下工时路过“卿君楼”,发现楼顶的霓虹暗下去了,倒是门口几辆警车上的警灯不厌地闪动着。

黛米回到家里,又开始翻阅罗妮的日记。在去年5月20日,罗妮写道:我是要下地狱的,或早或晚。我只要一闭上眼,我眼前就会出现尸体……

黛米相信罗妮在整个鹏哥案件中被忽略了,尽管罗妮曾扮演过一个重要角色。罗妮日记本上的那些人名并不是她的熟人,而是鹏哥的客户。鹏哥把这些人的亲戚朋友偷渡到美国,然后由罗妮负责联络他们,指定专门的地点交钱取人。

一位美国人的中国太太,一副年轻不解世事的样子,谁会想到她的生活中还有黑暗、疯狂的一面?

罗妮在日记中说,鹏哥把她变成了链锁中的一环。罗妮一定是想过挣脱的,黛米想,不然罗妮为什么说她自己犯的是一个致命错误?就是说错到了会使她陪上性命。

罗妮的死不是偶然的,是有人预谋的!因为她知道得太多了。秘密仿佛是绑在她脖子上的石头,她除了坠入水底,没有其它选择。黛米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她的心绪不由得烦乱了起来。她想打电话给埃迪,但又不知从何说起。埃迪悲哀谦卑的神情总是在她眼前晃来晃去。

两天后的傍晚,她放学后快走到自己住的公寓楼,突然看到从三层的几个窗口里冒出了浓烟,而其中一个窗户就是她的。

她飞快奔跑上楼,打开自己的门锁,拿起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这时她突然瞥见摆在笔记本电脑旁的罗妮的日记,于是把它也抓到手上,转身向门口奔去。浓烟滚滚倾入,一个粉红色的楚楚动人的影子飘忽而来。她开始激烈地咳嗽,浓烟激出了她的泪来。就在她冲出门那一刻,她转过身,把日记本丢回到桌子上,然后不顾一切地顺着楼梯跑下去。她看不清四周,但她的双脚却鬼使神差般准确无误地踏到每一阶楼梯上,强烈的求生意识使她的双脚格外敏捷。

这时她听到了救火车呼啸而来的声音……

第二天中午,黛米约埃迪在一家露天的咖啡馆见面,向他讲述了前一天发生的火灾,以及葬身火海的罗妮的日记。

对不起,她低声说,望着他依然忧郁的眼睛,惊讶自己可以如此镇定地正视他。

这不是你的错。埃迪温和而不无怅惘地说。

黛米突然歉疚了起来,替罗妮歉疚。她没有理由向埃迪陈述事实,因为事实对埃迪是不公平的。

罗妮,她是爱你的,我知道这是你最想从那本日记中发现的,黛米一字一句地说。

是真的吗?你发现了这一点吗?埃迪的声调如释重负。

黛米点点头,很肯定地补充说,虽然爱得短暂,可是世间短暂的东西都是美丽的,比如流星,比如昙花……

谢谢你。

罗妮已经有了她的结局,你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你知道,你说话时的神情和罗妮有一点相像。

在你们美国男人眼里,所有的中国女孩都是相像的,黛米的语气有几分调侃。她是拒绝做替代品的,她想。

以后我可不可以请你喝喝茶,吃晚饭?埃迪问得有些小心翼翼。

黛米轻轻摇了摇头。如果她和他继续相处,她和他之间将永远有那个粉红色的影子。黛米无力背负那个影子。

埃迪的脸上立刻浮现出了无奈的失望。他沉默了一刻,哦,忘了告诉你,我在布碌伦找到了一份教外国人学英语的工作。

祝贺你!忙碌是一件好事情,许多烦恼都由闲散而生。

到了该去上课的时候了。

两个人同时站起了身,祝你好运,黛米说,并伸出双臂,轻轻地拥抱了埃迪。她从埃迪褐色的发中嗅到了阳光的气息。

一年多以后,黛米和乔在新年之夜去纽约时代广场看水晶灯。他们置身于五十万狂欢者之间,全身被喜庆的风裹挟着。这时从黛米的身边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她侧过头,看到埃迪拥着一个身材丰满,鼻高唇厚的美国女孩。埃迪并没有注意到黛米,他和美国女孩低语了几句,两人突然无缘无故地笑起来,笑得由衷而无忌。

新年的钟声终于响了起来,狂欢者们开始挥臂齐声叫喊。在欢呼声中一个有着“期盼勇气”字样的硕大水晶灯球从擎入云天的灯柱上缓缓下降。黛米透过泪光,注视着水晶灯慢慢落到地上,迸溅出千万道的光彩,碎裂为千万片的美丽。她并不伸手去擦泪,只是把乔的手握得更紧了些……)

——发表于北京文学2007年第1期(简体版)/《世界日报》北美版2005年9月9-12日(繁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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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承希本不过是龙江鬼魔这片大陆上一个普普通通的二世祖,过着他声色犬马的日子,可一次意外却让他从头再来。入世百年的翡翠魔龙,在他身上寄生。世人惧怕的红宝蓝蛇,绕其左右。师从最优秀的毒王,却是被逼无奈。拜师于苍离上神,却只能偷偷摸摸的修炼。但是这一切都不曾让他退缩,他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的登上绝世毒尊的位置。且看丁承希如何在龙江鬼魔翻云覆雨,傲视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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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睁开眼就险些成了太监,所幸公主及时赶至,门外远远传来一声:刀下留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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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飞从陌生的丛林中醒来,在这里,有着最自然的法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当残杀、道德、不信任开始漫延。即将面对的,不是面对死亡的威胁,也不是幕后的重重阴谋,而是残酷至极的人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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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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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派,也是不断努力炼成的!陈平捂着肚子摇摇晃晃地朝会场外的厕所走去。没想到人倒霉的时候,连上厕所都会遇到厕所故障。陈平怕自己在回去的途中憋不住,只好爬了楼梯走到二楼。谁知道二楼的厕所外又是一个亮黄的故障牌牌。一楼的厕所坏了不说,都跑到二楼来上厕所了,你还给我故障!三楼!去三楼,他还不信找到不厕所!擦!这…这是外星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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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盖集》是鲁迅的一部杂文集。收录了鲁迅在1925年间所写的杂文三十一篇。是一部与封建主义和洋奴买办文化思想作斗争的作品,锋芒所指,已从广泛的社会批评转到激烈的政治斗争,对于唤醒国人起了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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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冲钱就能变得更强,这亦是无数先辈用钞能力堆积出来的恒古真理。但除了这一最简单的方式之外,还有‘肝’这种稍难点、和‘欧’这种全凭脸的方式。陆离,性格中立、三观刚正、挺拔帅气、身无分文,他跳过时间、跨过空间、穿过维度、走过次元,只为找回那位让他魂牵梦绕的女子————欠他的1000个金币。在面对鬼神的执念、人类的贪婪、邪恶的棋局、疯狂的计划。他摘掉了面具,卸下了伪装,顺便一并丢掉了节操,掏出了让人闻之色变的旷世神兵:“拖把沾屎,犹如吕布在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