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席勒说:爱情的欢乐虽然是甜美无比,但只有在光荣与美德存在的地方才能生存。
昨天下班走在大街上,看到一群人围在人行道上,堵得连路都走不过去,我只能站在一旁观看,就见一个小姑娘用手指着一中年妇女喊叫:“他又不爱你了,你干嘛还揪住他不放呀?他现在爱的是我!你知道吗?!”
旁边一中年妇女坐在电动车上喊:“你个小姑娘怎么不知道害臊呀?你妈没教过你人要脸树要皮吗!”
旁边立马有很多人起哄道:“真不要脸!你当小三还有理了?现在这是什么世道呀!”
只听小女孩又喊:“没有爱情的婚姻才是不道德的,懂吗?”
站在她对面被她呵斥的中年妇女说:“我和他也是自由恋爱结婚的,这么多年苦过来才有了今天,公司刚走上正轨,小孩又患上白血病,你这样良心过得去吗?”
小女孩冷笑着说:“那你更应该放手才对!你这样只能拖他后腿。知道吧?”
旁边一中年妇女喊道:“揍她,我看她就欠揍!”
旁边的很多人也起哄道:“就是:“揍她,真不要脸,不是个人!”
这时,只见一个女的像疯牛一样扒开众人就硬冲了进来,上去就揪住女孩的长发,容不得女孩反应,开始了拳打脚踢,旁边的女人们也都抬起腿来踹向女孩。
那女人一边狠狠的打,还一边骂着:“你个贱人,那么多活奔乱跳的小伙子你不找,你偏要来拆散人家的家庭,不就是看中我姐夫的钱吗?那钱是你能想得就得到的吗?你个烂货!”
这位听上去像小姨子的一边骂,一边打的更狠,而且是对着小三的下身用膝盖顶,一只手又用力的抓女孩的脸,周围女人有用包砸的,还有用脚踢向女孩的,女孩只能低着头用手扳着对方揪她头发的手,嘴里大喊:“不要打我的肚子,我肚里有孩子!”
这更激起了那位小姨子的恨,下手更狠了,那位妻子听了后抖了一下,忽然就冲上去对着女孩的肚子狠狠的踹过去,一下、两下、三下--我看到深红色的血慢慢的顺着女孩的腿往下流,直流到地上一大片。
人们的手都没有停下来,还在对这位小三发泄着愤怒和仇恨,女孩的脸上鲜血直流,头发又有几处被连头皮都给揪掉了,也在不停的流血,这时的她面对大家的愤怒,已经丧失了刚刚那耀武扬威、自以为是的自豪咆哮,只能用双手紧紧抱着肚子,满脸痛苦的扭曲着。
但这些都没人注意到,已经疯狂了的人们还是在狠狠的发泄着对小三的憎恨,嘴里还骂着:“让你当小三?让你没人性?让你欺负女人?”小三终于在人们的口诛手罚下软软的瘫倒在地,人们还不忘对着她的头补上几脚,直到120呼啸而来,大家才骂骂咧咧的散去,临走还不忘对躺在地上的小三狠狠的吐上一口!再骂一句:“这种人,死了才好,社会才能安宁!”
离开那里,我走在路上,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打电话叫120的应该是男人,结过婚的女人们一定都参与了拳打脚踢,发泄了对当今社会这种不良现象的不满和愤慨!就连我也认为打的好,打得对。像这种没有父母教,不知礼仪廉耻的女孩子,大家就要给她好好的上上课才对!
试问姑娘,你口口声声以爱的名义来说事,你有资格吗?他不是自由身,那你就是见不得阳光的小三!就没有资格谈爱!你还敢公开叫嚣,就该打(不过要轻点打,吓唬一下就好)。该被世人狠狠的教训才是!
试问姑娘,你知不知道爱是建立在社会道德容许的范围之内的情感!
试问姑娘,如果你的父亲现在找了个小三来和你母亲叫嚣什么爱与不爱,你会怎样?还假如你父亲现在拥有别人羡慕的身份地位或足够多的财富和金钱。那今天举起手打人甚至杀人的心都有的肯定是你和你的母亲,对吧!
我们在网上、现实中,都常常看到打小三或被小三以爱不爱来教训的事例很多。最后都是沦为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战争,而当事者--男人,这时却躲在一边没事人一般自我逍遥。
我们常常看见还有些文章在写这些事时,说小三是需要唾弃,当事者女方一定也有不足的一面什么的,才导致丈夫在外面找小三,却不知或忽略了最大的根源还是在当事者男方。
女人们的战争由此才拉开了序幕,两个人,甚至两个、三个家庭都卷入其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要么一方嫌恶心隐忍、要么花钱买逍遥,要么撕逼大战三百回合,遍体鳞伤后在沸沸扬扬中开始了漫长的打官司--对薄公堂。
当事人们都忘了这场战争的罪魁祸首是谁?而最应该受指责和鞭打的是:没有自由身就撩拨女孩引火烧家的男主。可事实却是男主反而倒成了受益人!
所以就导致了现实中,男主们前仆后继的以爱的名义,奔扑着去撩拨哪些涉世未深或有企图的少女。有的少女为情、为金钱、为好逸恶劳而自甘堕落,甘愿永远做小三;有的少女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有的少女被打残;还有的死于非命;能上位扶正的少之又少!
飞蛾扑火难道就为那瞬间的永恒?!!!
还记得培根说: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持聪明。
我有一邻居,很聪明,长得也不错,年轻时在高中和自己的老师因请教学习上的问题走的很近,考上大学后,两人继续书信往来,这个女孩子是个独来独往的人,慢慢的,老师开始追求起女生来,毕业后,女生为了爱回到了本地--一个小县城。
从此也开始了和老师的恋情,很快,被老师妻子发现,吵闹到男老师所在的学校,那时是不容许和学生恋爱的,更何况他还有妻子和孩子呢!而且年纪和女生父母一般大。所以,那位男老师被学校开除。还不知悔改要离婚,后来被妻子净身出户,光光的赶出了家门。女孩的父母也坚决反对,但女孩就以爱为名义,义无反顾的嫁给了被净身出户的老师。
女孩的父母都是朴实的乡下农民,从此拒绝见这个和他们年纪一般大的女婿,只见女儿。就是好不容易进城来,也是在女儿家自己烧饭和女儿吃个中饭,坚决不住在他们家,过年也只容许女儿一人回家团聚。
女孩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挣的钱除了还房贷,全贴给他和他乡下的父母,自己过的很窘迫,家里的东西坏了什么的,我们都听到是她自己打电话四处找人来盯住维修。
那位老师被学校开除出来后,就自己开店,挣的钱有时还不够他自己花,有很多人都时常看到他常常是白天去前妻那里蹭饭(前妻一直未再婚),晚上很晚才回新家睡觉。只有女孩子还闷在鼓里什么也不知道,女孩子不会烧饭,也不会料理家务,每次都是她母亲进城才给她收拾一下,至今也没有孩子。
可我们见到的她却是只要那位老师,也就是她老公在她身边,她总是会挽着他的胳膊,依偎在他肩头,很是幸福陶醉的样子!女孩子业务能力很强,整天就知道钻业务,早上到了单位,晚上才回去。大家后来都挺同情她,但也只能背后感叹!
爱是什么?是千百年来人们都传颂着的牛郎织女、是梁山伯与祝英台、是居里夫妇、还是现实版的钱钟书和杨绛先生他们那样的情!这些爱情无疑都是感天动地的真爱!
而现今社会的某些人,打着爱的幌子,公开叫嚣什么爱与不爱,可事实是,TA们根本就不是自由身,何以配谈爱情?!
试问:在你的第一次婚姻中,你要不是口口声声对对方说好听话,投其所好,许下爱的诺言,否则,TA会和你一起走进婚姻吗?你的诺言难道就是一阵风吹过一般?!!!
爱首先是坚守、是责任、是包容、是相濡以沫!如果一个人还在婚姻里,而TA却对你说爱,那就是欺骗。一个没有自由身的人,就没有资格谈爱!
恋爱中的你,一定不要低估了那些走在时代前列,已经小有成就或已拥有不少财富的人士,TA们是不会被爱情冲昏头脑的,TA们既然能小有成就、能致富,就一定具备了不同于寻常人的坚定信念、思维模式和自制能力。昏头的只可能是年少轻狂、自以为是的试图改变TA们什么的你!
恋爱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渣以爱的名义乘虚而入,从而使你陷入危机四伏之中!
我们本可以在阳光下自由自在的享受生活,为什么非要苟且在阴暗的角落里偷生呢!
每一个要恋爱中人,都要勇敢地对那些不是自由身却来撩拨你的人,大喊一声:你不是自由身,你就没有资格来撩拨我,请你有多远就滚多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