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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叶嘉 (3)

“怎么?不合适?我告诉店员小姐,你的身高和大致的体重,她给我推荐的尺码和颜色。我怕你不喜欢,所以,多买了些,心想,总有一些你会喜欢……”

“合适呢。那些我还没试,不过我随便挑了一件都很合适,颜色我也很喜欢。叶嘉,你看,这样好不好看?”

叶嘉细细地看她:“小丰,你真漂亮。”

叶嘉说“小丰,你真漂亮”;李欢说“冯丰,你认为自己美得很?其实很一般”——这就是区别。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千万人中,只要于他一个人眼中是漂亮的,那就足够了。

她有些红了脸,嘟囔道:“叶嘉,我为什么每次都看见你穿这件衣服呢?”

“因为我有十件这样的衣服。我怕麻烦,什么东西都只用一种。”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冯丰诡异地打量他,渐渐发现一个事实:自己一个冬天,几乎每次看见他都是穿的同一件开司米的银灰色的大衣!还以为他就没换过衣服呢,心想,叶嘉咋会这样邋遢,就跟念高中时的那些男生一般,买一件夹克穿三年从来不洗,直接穿烂了扔了。

天啦。

“那夏天呢?”

“夏天,我也穿同一款衬衣,不过,有三十件。”

她忽然又想起一个问题,自己三次随他去吃饭,除了生病那次,其他两次都在同一个地方。她问:“你出去吃饭时也在一个地方?”

“嗯,我只熟悉那家,所以每次都去那里。那家粥店,是刘蔷告诉我的,那次,还是我偷偷打电话问她的。不过,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去过了。”

好呆的一个男人。

冯丰忍住要狂笑的冲动,看形形色色的新衣服:“那你为什么给我买的不是十件同样的衣服?”

“因为我每次看见你穿的衣服都不一样,估计你不喜欢一直穿同样的衣服。”

冯丰终于还是忍不住大笑起来,叶嘉,呆子叶嘉,他上一辈子真的是和尚,千真万确的伽叶,否则,哪里会有这样呆的男人?

“小丰,笑什么呢?”他在她身边俯下身子,“小丰,这是我的信用卡,你拿着用,等你好了,喜欢什么,自己上街买去……”

心里有一丝不安,可是,叶嘉,他真的是伽叶。前尘往事,千丝万缕,潜意识里,她早已把叶嘉当做了自己的爱人,甚至丈夫。她接下信用卡放在梳妆台的抽屉里,居然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他看她收下,心里更是愉悦。他没有告诉她,其实,她生病,他第一次上门看她后,就很想给她买很多东西,可是,因为不知道该买什么,又因为忙碌,就一直没有买。如今,第一次找到一个女人一起分享自己的财产,而她也那么开心,他想,这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土方医生已经等在客厅里,由珠珠陪同着。虽是民间医生,也久闻叶嘉大名,激动得直搓手,接连感谢这样著名的专家肯相信民间的药方。要知道,现在很多医生都推崇西医去了,自己的传统中药却看得一钱不值。

为此,他甚至毫无保留地给叶嘉讲了这个土方的制作原料和方法。叶嘉立刻敏感地发现,这种药物要是能生产上市,取材简单低廉,那对病人真是一个福音。他当即给了土方医生详细的联系方式,希望以后能合作。

这边,珠珠看叶嘉几眼,强自把惊讶和疑问压下去。往常她并没有这么八卦,可是,一是担心着冯丰的伤,二是好奇得不得了:为什么自己才一天没去,冯丰居然被人拐走了?什么样的男人能让冯丰这样强悍的女人都心甘情愿被拐走了?

尽管她已经从电话里得知了一些叶嘉的情况,可是,真见到人了,还是觉得说不出的震撼,心里一阵狂喜:

冯丰狗屎运好,居然捞到这么一个帅哥。

她笑嘻嘻地,由衷地为冯丰高兴。冯丰也乐呵呵的,因为,土方医生说,她的疤痕很淡,用药后,不出五天就会淡化消失。

黑糊糊的泥巴一样的药涂抹在伤口止,包扎了一层干净的小纱布。叶嘉本来是想让她去医院手术,但是他也相信民间土方往往效果比手术好,就答应了,反正她的伤口本来就很淡。

吃了午饭,珠珠才和土方医生走了。临走前,她偷偷在冯丰耳边道:“我婆婆还天天念叨刘永康好呢。要是她见了叶嘉,保证不再埋怨你了……”

冯丰红了脸,也低声说:“我好了一定去看你婆婆,她真有趣。还有刘永康,真是个好人呢。如果没有叶嘉,我没准真会嫁给他的……”

“算了吧,骗谁呢,有了叶嘉,刘永康一辈子也没机会啦。小道消息,昨天又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孩,条件还不错,冯丰,你就不要妄想啦。”

“呵呵,这样不是更好?”

“冯丰,我才高兴呢,总算把你这个大包袱推给叶嘉了,可不用我担心了,哈哈。”

“你这是什么话?我还没好呢,你得来看我。”

“我怕自己成为电灯泡,不来看你了,等你好了,我们再约。”

“好嘛。”

一块厚厚的地毯铺在草地上,精心护理过的草坪依旧绿油油的,但是,旁边那棵高大的银杏树却没法“护理”——黄的叶子一片一片飘落在草地上,给草地零散地铺了一层苍黄。偶尔一阵微风,那些黄叶就会轻旋着飘到地毯上来。

下午的阳光正盛,虽是冬日,也有几分暖意。

叶嘉拿出一些小说放在地毯上,竟然都是武侠小说和一些卫斯理的小说。冯丰笑起来:“我以为你都看的那些高深的书呢。”

叶嘉眨着眼睛:“我觉得这类书更高深更有趣。十年前,我学得十分厌倦,曾经专门花了两个月时间,天天看武侠小说,差点就改行当武侠小说作家了,哈哈,我要写了,小丰,就再也不会有人推崇金庸古龙啦……”

这样的叶嘉,再也不是文质彬彬的样子,他笑得一塌糊涂,手在青草地上掐出绿色的草汁,溅在身上,也不管是不是弄脏了衣服。

冯丰忽然发现,他哪里是什么优雅大方的绅士,他简直就是一个有点儿自信又有点儿自大的男孩子,跟许多寻常的男孩子一样,喜欢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吹牛。

她笑起来,坐在他身边,伸手从草地上摘一朵紫红色的小花——冬日的草地上,密密匝匝地盛开着这样的小野花,紫红、粉红、深蓝——不知种类,也不知是全球变暖的原因还是小野花本身的花期就是冬季。

她躺在他身边,听他讲病例中的各种趣事,将小野花一朵一朵丢在他的胸口,堆了小小的一束……

讲得一会儿,叶嘉翻个身,花都掉在地毯上,压碎,他的胸前一片花痕。他抓住她柔软的双手:“小丰,该你讲笑话啦……”

“我不讲,我今天没想好有什么笑话呢。”

“你耍赖。”

“我真没想到嘛……”

“讲,快讲……”叶嘉的手挠着她的夹肢窝,两人笑成一团,冯丰拼命反抗,一转头,嘴唇正好擦着他的嘴唇过去……

心里一阵剧跳,叶嘉若无其事地笑笑,她正要红了脸别过头,他一把抱住她的肩膀就亲了下去……

很快很轻的一吻,她将脸埋在他怀里,久久不敢抬起来。

天空,艳阳高照;四周,野花芬芳。 一切仿佛都是荒诞,而非真实。

风吹来玫瑰的香味,冯丰扭头看向那片玫瑰园,白天,能够看得很清楚,玫瑰在暖冬里开得那么繁茂。

叶嘉随着她的目光:“小丰,你的房间推开窗户就正对着这片玫瑰园。”

“哦,是啊,我才发现呢。呵呵,叶嘉,你很喜欢玫瑰吗?”她想起他送的雏菊。

“嗯,我喜欢玫瑰。可是,只喜欢红色的玫瑰,其他颜色的,在我眼里,都不是玫瑰。”

难怪,偌大的园子里,只有一色的红玫瑰,完全是同一个品种,毫无杂色。

他笑着起身,不等冯丰回答,紧跑几步,去摘了一枝玫瑰,又跑回来,将玫瑰递在冯丰手里:“世界上有千万朵玫瑰,可是,我只为一朵玫瑰花费过时光。所以,她是和别人不一样的……”

冯丰拿着玫瑰,靠在他身上,他身上干净而清冷的气息,就像一个最纯洁的小孩子。她不了解男人,从不知道男人竟然有这样纯洁如婴儿的气息和眼神。可是,这样的纯洁看在眼里,更增魅惑,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两个人,自己,和他,其他的,都与己无关。

“小丰……”他温柔的气息吹佛在耳畔,更是令人神思恍惚。

她面红心跳,仿佛一个起了旖念的女妖精,要偷偷打唐僧的主意。

“小丰……”

她心里咚咚乱跳,抬起头来,叶嘉已经捏住了她的脚。

要是古代,要是一个男子捏住了女子的脚,比如《倚天屠龙记》里,赵敏为何战胜了周芷若、小昭、殷离?就是因为张无忌看过她的脚。

她正胡思乱想,叶嘉已经轻轻给她揉捏起来:“小丰,我每天给你按摩一下,过几天就会好的,这是小伤,不严重的,过几天就能活蹦乱跳啦……”

她红了脸:“叶嘉……”

“嗯?”

“你看了我的脚,你……”

“如何?”

“你得对我负责……”

“哈哈哈,我对你负责,一定要负责……”叶嘉大笑,冯丰也笑起来,躺在草地上,觉得整个心境和世界,慢慢地,似乎完全变了一个样。

接下来的几天,叶嘉都不十分忙碌。每天工作后,都早早回家,陪冯丰吃饭,给她按摩脚伤,给她换面上的黑糊糊的药膏。美中不足的是,叶嘉每天晚上都在书房里加班,冯丰只好独个儿待着看电视看小说或者上网聊天。

这天一早,叶嘉敲门进来,冯丰还在睡觉,看看窗外昏暗的天色,嘟囔道:“叶嘉,你怎么每天都那么早啊?”

“还早?都七点了。小丰,等你脚伤好了后,每天早上起来跟我一起锻炼身体……”

“不行,太冷了。”

“运动怎么会冷?”叶嘉满脸笑容,“小丰,你只能偷懒几天了。我有一个会议,得离开几天,马上就要出发了,陈嫂会照顾你的……”

冯丰心里有点失望:“哎,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我这不说了吗?小丰,不要老是闷在屋子里。以后你好了,我带你出去玩。”

“好嘛。”

她坐在床上看他离开,就像一个目送丈夫上班的妻子。叶嘉走几步,又回来,在她唇上飞快地一吻,如蜻蜓点水,却令她面颊绯红。

“小丰,你好好休息着,等我回来,也许就完全好啦。”

“嗯,我等你回来。”

睡意全无,梳洗后,换一身可心的衣服,没有了叶嘉,屋子里都显得空荡荡的。她推开窗户,看外面的玫瑰,每一朵,都红得芬芳艳丽。

每朵花儿都长着几根尖刺,那是用来抵御老虎的爪子,怕有猛虎嗅蔷薇。

吃过早餐,冯丰来到书房。四面的大书橱,都是形形色色的专业书籍,哲学、医学、宗教、历史。最左边的一壁,是一些通俗小说、欧美言情小说、人文历史、地理风俗……在书柜的最上层,有六本不同版本不同语种的《小王子》。自己最爱的书,叶嘉也最爱。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着一个和自己那么情趣相投的人,而且,他还是伽叶!

她坐在旁边的大藤椅上,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看外面绿茵茵的草地,高大的银杏树,有黄色的叶子落在窗台上。这些,都是梦想中的东西,如今,竟然就在眼前,而且,属于自己。那是叶嘉给予自己的。她偷笑起来,咯咯地像只小狐狸,心里特别安静,似乎坐在这样的书房里那么安心。

她看了两个版本的《小王子》,又上了会儿网,QQ上人头攒动,都是催交方案的。她不敢上线,回答了几个人,就落荒而逃了。

本来应该加紧赶工的,可是,受伤这些天,让人变得懒惰,也不愿劳神费力,心想,明天吧,等明天精神好点,一定快快赶完。

她回到卧室,又看了一会儿书,倦意袭来,将书放下,随手拉开床头柜,这一下,睡意全消。里面竟然放着一摞一摞直版崭新的现金。

叶嘉给了信用卡,又拿出这么多现金放着。他一直知道她是个穷女人,是个一日不劳作一日就要担心明日的早餐在哪里的平凡穷女人。所以,他不动声色地,将这些都准备好了。一个有时很呆很孩子气的男人,竟然想得如此周到。

拉上抽屉,又有点不安,心想,以后,自己会不会变成好吃懒做的金丝鸟?

可是,用叶嘉的一切东西,又觉得那么心安理得,她拉了被子盖住,美美地睡着了。

玫瑰

后天就是除夕了。

李欢独自踯躅在街头。

上一部戏一拍完,剧组人员就各奔东西。芬妮早已到了香港拍一部大戏,柯然是后起之秀,得导演青睐,又去了另外一部古装剧里,开始演女一号了。可是,没多久就传出经纪合约纠纷,对她的星途大有影响,她十分焦虑,正在为此奔波。而叶晓波,也因为去北京接拍一个广告离开了C城。本来,他给李欢介绍了另外一部戏,甚至可以演男二号,但是,要到横店影视城去拍,李欢嫌要长期离开C城,他已经彻底明白,拍古装戏根本没法了解回到自己那个朝代的秘密——许多导演编剧都是唬人的,里面BUG一大串,常常连很简单的宫廷常识都不知道,反正粗制滥造现代人也看不出来。但是,李欢完全看得出来,他亲眼看着千疮百孔的古装剧,越想越觉得没什么意思,就拒绝了。

富婆陈姐投资的电影,要明年6月份才开拍,首场取景在蜀南竹海和九寨沟,这是李欢早就答应了的。不过,还没开拍,时间也还早,便先不放在心上。他怕陈姐趁机调戏自己,可是,陈姐倒没有主动联系过他,这也让他放心了不少。

芬妮也跟他保持着联系,可她是大忙人,很久才有一个电话,这电话也不能给予他多少安慰,芬妮虽然美好而温柔,可是,自己的心事,自己的隐秘,那是完全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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