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粮西运并不是钱东富独创的名词,这个说法在历史上被提过很多次。比如隋炀帝修建隋唐大运河,就是为了解决南粮北调、东粮西运等问题。这里说的是隋唐大运河,而不是京杭大运河。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大运河,时间不同,地理不同,基本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系统。
当然了,钱东富说的东粮西运也是不同的概念。
洛县境内多山多丘陵,可供农耕的土地不多。再加上洛县人口众多,平均下来人均可耕地面积就更少。这些土地大部分还都是低产田,每年能产出的粮食数量非常可怜。所以自古以来,洛县就一直受到缺粮的困扰。
缺粮,就只能从外面输粮进来。可惜的是洛县周边的县市,甚至是整个秦西省产粮都不多。而与之相反,秦西省东边接壤的几个省却都是产粮大省。为了解决洛县缺粮的问题,建国后洛县的历任领导想过很多种办法,其中之一就是“东粮西运”。也就是说,从东边富粮的省份运粮到洛县来。不过基于种种原因,洛县的“东粮西运”计划并没有得到实施。
钱东富是土生土长的洛县人,从小就对此深有体会。等他升上副县长后,被分配的工作之一就是主抓全县的农业。上任后,钱东富对全县的乡镇来了一次走访。在走访中,钱东富发现农民缺粮的问题比他想象的还严重。基于此,钱东富在总结了前任领导的工作思路后,再次提出了“东粮西运”这个想法。
在钱东富看来,东粮西运不仅能够解决洛县人吃饭的问题,还能解决县政府一直困扰的农业税问题。洛县人也不是说不缴粮,因为很多时候他们是无粮可交。这样县政府收不上公粮,就完不成国家的任务。作为负责这项工作的副县长,钱东富比谁都忧心。
所谓农业税,是指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简单的说,就是农民每年都要把地里收获的一部分粮食作物无偿交给国家。有些地方还要交一些其他的农业产品,如薯类作物、棉花、麻类、烟叶、油料和糖料作物等等。
农业税的征收也有征收实物和折现缴纳两种。秦西省的主要粮食作物是小麦,不过秦西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采用的都是缴现金的方式。对于秦西省人民来说,折现缴纳更实惠。每年国家和秦西省都会出台粮食指导价,人们只要把应缴的粮食数量按这个价格折算成现金,再缴给国家就好。
但是从1987年夏季开始,秦西省恢复了农业税征收实物的制度。也就是说,农民需要直接交小麦。这个制度对那些产粮少或不产粮的农户非常不利。为了交公粮,这些农户需要先用现金购买粮食,再把粮食缴给国家。要知道,国家只收当年的新粮,不收陈粮,这就要求那些农户只能购买新上市的夏粮。
秦西省并不是产粮大省,每一年夏粮收获的小麦本就不多。这些收获的小麦扣除给国家交的公粮,剩下的才是农民自家的余粮。这些余粮再扣除农民未来一年的口粮,若还有剩余,农民才会拿去市场上销售。这时候,缺粮的农户已经在排队等着了。求大于供的结果就是粮价高涨,需要购买小麦交公粮的农民不得不花比平时更多的钱。
农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农业收入,可以分为按常年产量计算的农业收入和按产品收入计算的农业收入。其中小麦的征收就是按常年产量计算的,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秦西省的税率则为14%。
即便把税率定为14%,每年的公粮征收工作对于秦西省来说仍然是一个大难题。陈建国记得秦西省1987年全省粮食收购计划为28亿斤,不过这个任务最后并没有完成,以至于商业部不得不同意秦西省减购粮食3亿斤。秦西省有七十多个县级市,这3亿斤平摊到每个县头上,那就是400多万斤小麦。洛县缺粮的情况最严重,陈建国估计全洛县公粮的缺口在700万斤上下。
700万斤还只是公粮的缺口,如果加上洛县人的口粮,这个数字再翻两番不成问题。洛县这种缺粮的局面存在已久,也不是没人想过运粮过来卖。毕竟是上千万斤小麦,哪怕每斤只赚1分钱,那所获也是非常可观的。可事实上,很少能有人成功。陈建国做过研究,对不成功的原因也有所了解。
洛县地处秦西省东南部,周围接壤的省内县市产粮都不多。也就是说,这些县市也并没有多少余粮能接济洛县。而在秦西省外的地区中,距离洛县最近的产粮区就是邻省的任州地区。
任州是在平原地区,气候很适宜农耕。任州下面各县市都是产粮大户,陆海县也不例外。陆海县还有跟秦西省接壤的区位优势,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陆海县无疑是向洛县输粮的最佳选择。不过,只要有人查看洛县地图就会发现。即便是最近的陆海县,离洛县也有400多公里的路程。
400公里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这是一个很尴尬的距离。80年代从陆海县到洛县可没有平坦的高速公路,如果用卡车运输,首先就要面对洛县周边糟糕的交通条件。洛县周围以山地居多,公路蜿蜒曲折,汽车行驶很不便。
其次,汽车走国道是跨省运输,要经过大大小小十几个收费站。这时候油费和税费都很高,这些都是成本。更不用说老式卡车那可怜的载货量和可怕的油耗。
总而言之,从陆海县用汽车往洛县拉粮完全是赔钱的买卖。铁路倒是很适合大批量运量,可是80年代铁路运力很紧张,能有多少普通人申请到车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