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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搭错车 (1)

你真的以为我很无聊么?

这也难怪,当你看着一个带着墨镜穿着黑色西装双手局促不安地时不时地抖动右腿的家伙在寒风之中站在街口的十字路口,你肯定不会以为他是在骇客帝国。

实际上我是个作家。

好吧,我承认我在上一句话使用了未来式,但我保证这种结果就像你明天要吃饭上班一样确定,当然,如果你明天就失业没饭吃的话。

请千万不要生气,我不是在诅咒你的事业,实际上你从我身边带着怪异的眼神走过我丝毫都不介意,因为你不是我要等的人。

其实,在我的西装右边,插在裤腰带里的是一把锤子。

是的,一把锤子。

你放心,我绝对不是个装修工,更不可能是行为艺术家,其实我在策划一起抢劫。

这时候你肯定会惊叫,会去报警了,不不不,千万不要,其实我根本不是真的罪犯,刚才我说过了,我是名作家,嗯?你说那是未来式?不,当我写完手头的这部小说就不是了。

其实我在写一篇关于公路抢劫的故事,但是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去描写劫匪的动作和事态发展,所以我需要实践,应该说试验更恰当。

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事实更强有力的证据了。很多人在写小说都是凭着想象,想象太过于完美了,他们在不经意间按照自己的规划去设计事实,而事实在现实中是凌驾于人力之上的。

所以我需要亲身去体验。

当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的锤子是假的,是的,假的,只是个塑胶模型,而且我也准备好了给对方赔礼道歉,大体上如果他知道我是个文学青年可能会没那么生气吧,不过保险起见,我决定还是以单生驾车女性和瘦弱男性为主,不仅是抢劫过程中反抗小,就算受害人生愤怒地要揍我也打的轻点吧。

打定主意后我现决定将自己收拾一下,一般人对于陌生人的态度完全来自于第一印象,尤其是女性,我并不算帅,但是这反而是优势,相貌过于出众的人(包括难看和好看的)都会引起人家的不适感,只有长相亲和干净,举止得体的人才容易与他人接近。

所以我换了套黑色新西装,洗了个澡然后在十点以后沿着城市边郊地带的一条通往邻市的城际公路上漫步,当然,手里象征性地提着个黑色皮包,每当有车子路过我都会拦下来,如果对方停下我会先观察,不符合我的要求的我会以问路打发他们,然后继续寻找目标。

但是我发现在秋季的夜晚站在一望无际的公路上实在不是个好活,光是没有遮拦的大风已经让我觉得双腿像裹上了一层冰盐水袋子,实在难受。我拦下了好几辆车,虽然有女性,但是却一口拒绝了搭车的要求。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胃疼?”对方反问我一句让我莫名其妙。

“我又不胃疼,实际上我哪里都不疼,只是想搭个便车,我可以给你点车费。”我希望金钱能有点作用。

“别介,你不给钱我可能会答应,给钱更不可能了。”大多数司机听到钱一踩油门就跑了,这让我非常困惑,什么时候社会的道德风尚如此高尚了。

于是我的计划受到了阻碍,我甚至还怀疑是不是要等上个十几天才能达成我抢劫的伟大目标。

不过我很幸运,或者说某个倒霉蛋很倒霉,他注定要成为我恶作剧的主角,一想到他在惊恐之后知道真相交杂着愤怒不解与庆幸的怪异脸部表情都让我兴奋不已,我终于可以完成我的小说了。

“你想干什么?”这个小眼睛的瘦矮子摇下玻璃车窗,一脸不解地看着我,车灯照的我眼睛有些花,我觉得在晚上戴墨镜的确很愚蠢。

“朋友,我是外地人,我的车坏了,本来打算步行过去或者找辆出租车。这鬼天气太冷了。”

“这里出租车是不会停的。”

“可以让我搭你的车去城市么,只要到了车站放我下来就可以,求求你了。”我事先练了很久的普通话,保证他听不出来。

“这可不行。”他摇着头,因为对这车灯,我看不太清楚他的脸部表情。

“如果不你不帮忙,恐怕我会冻死在这里的,要不就要在国道上走一整夜,已经很晚了,车子也很少。”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想抢劫什么的,这年头什么人都有。”他的生意那低沉着,混杂在风里把尾音都消去了,略有点含糊。

该死的,这家伙居然一语中的了,难道在车灯下我的脸和电影中的劫匪无异么?我真该多看看最近的警匪片,打扮的像好人一点。

可是我不想放弃这个机会了,他的体型瘦削,很适合下手,否则的话我真的要走上一整夜才能回去了。

我必须让他答应我上车。

“我要走了,你继续拦车吧。”瘦子缩了缩脖子,将脑袋收回车窗,我听到车子引擎启动的声音。

“XX79981”我下意识地念起了车牌。

“你说什么?”瘦子又伸出了脑袋。

“XX79981!这数字你很熟悉吧,你的车牌号码。”我喊了一遍。

“该死的,你到底想干什么?”他有点愤怒了,我走到了车头前弯下腰双手按在车盖上,我看不见车窗后他的脸,但我肯定有效果了,我必须继续努力让他同意我搭车。

“我在想要不要明天将这件事写到报纸上。”

“报纸?该死的,你是天杀的记者?“

我想了下,天杀的形容的应该是记者而不是我,所以我不必担心。

“是的,我就是记者,知道XX晚报吧,我会在那里写一篇文章,说明今天晚上被人拒绝搭车,城市文明的建设有待加强。”我继续胡扯道。

我听到车子的引擎声小了下来。他沉默了,不再说话。

“是的,我一定会写下来,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下,道德的沦丧几乎到了令人发指的边缘!过往的行车人看着陷入困境者而拒绝伸出援手!”我高声叫喊道。

“见鬼,我没说不让你上车,我反正也要回城里,我相信你他妈的是记者了,行了么?”他气的双手按在方向盘的喇叭上,汽车发出嘟嘟的长鸣。

其实他错了,我只是个作家,虽然这两者有些相像。

车子里很暖和,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小小的温度改变让人的心情有如此大的改变,我顿时觉得欢悦起来,而在车内狭小的空间内,即使靠着昏暗的灯光我也可以很清楚地看清楚司机的相貌。

从侧面看去他的上半部分脸很像金凯瑞,凹陷的眼眉骨和高高的鼻梁,额头平却不高,不过嘴唇和鼻子之间离得很短,下巴没有弧度,几乎直接和咽喉的皮肤连到一起去了,头发很短,没有光泽紧紧地贴在头上。

“真见鬼,我怎么遇到你了。”他轻轻摇着脑袋。我看见他穿了一件浅蓝色的外套,外套很皱,似乎是那种被人随意搓洗过很多次然后被太阳曝晒过一样,里面的毛衣领子上还沾着一点点饼干屑,裤子大腿上还有油渍,皮鞋是那种地毯上的廉价货,像拖鞋的顶部缝了两块塑胶皮。

这家伙肯定没有妻子什么的。

“这是缘分,我的朋友。回去之后我会好好写下来,表扬你的善举。”我笑道。

“闭嘴,我已经答应搭你回去,别在写我了!”他突然转过头愤怒起来,我自觉理亏,不好说什么。

现在的人还真是不好伺候,批评也不行,表扬也不乐意。

“你的车不错。”我这是真心话,车速很平稳,而且车内空间挺大,车座也很舒服。

“一般吧。”

其实我挺奇怪,一个开着如此好车的人为什么穿着这么邋遢。

“哥们你是干什么的?”

“反正不是记者。”

“听我说,我们两个陌生人坐在一起就是缘分,你说对么?”

“这种缘分我可不想要。”他转过头慢悠悠地说,突然我发现他盯着我看了起来。

“你说你是记者?”

“嗯,是的。”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有点怀疑我了,不过无所谓,我只要等适当的时候开始实施准备好的计划就可以了,此刻我反而很平静,一点也不紧张,甚至呼吸有些加快,略有点兴奋,就好像准备吃期待已久的美食一般,手指头微微颤动起来。

“从别的城市采访回来吧?”

“嗯,对的。”

“采访什么?”

“关于最近夜晚司机被人抢劫抛尸的事情。”我一字一顿地说,转过头盯着他的脸,他突然也转过头来盯着我。

车子里异常安静起来。车子平稳的前进着,车灯照亮了前面的公路但是并不太远,被黑暗吞没了下去。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我们同时笑了起来,这家伙笑起来非常夸张,嘴巴几乎长到我难以企及的程度,下颚都快贴到喉咙了,我只有在笑声上超过他一些了。

“开玩笑的,我见天气太冷了。”我几乎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真的很好笑么?或许笑和哭不同,有时候根本不需要理由。

“真是的,这种玩笑,的确感觉到暖和起来了。”他也笑得很开心。

“我叫李雨。”我说出了准备好的化名。

“被人都叫我大奔。”他也笑了笑,车内的初始气氛变得友好起来。

大奔抽出时候打开了广播,调到频道上后里面正好在播音乐,我随着音乐节拍拍打着自己的大腿。

“其实我是送一个朋友出城,正好遇见了你。”

“真是有缘,回去以后我请你吃火锅,这天气正好涮羊肉。”我笑道,这是真心话,如果他不是太生气,我会这么做。

“那真好,说的我有点饿了。”

时间过去了不少,我盘算着该在什么时候实施抢劫行动了,不过我不想吓着他,万一他方向盘打错,我搞不好要落个伤残什么的了。

必须等车速慢下来。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有些不知所措。

“帮我接下电话好么,手腾不开。”他的左手夹着香烟,我翻找了一下,在盒子里找到震动这不停的手机。

我接通了手机。

“你在哪里?”里面传来了一个年轻女性急躁的声音。

我把手机送到大奔耳边,他突然做了个嘘声的动作。

“亲爱的,我在车上。”

他一只手握着方向盘,一只手弹着烟灰,时不时地微笑一下,点着头,而我则伸长着胳膊为他握着电话。

“嗯,我马上回去,事情办好了。”

“哦我车上还有个朋友,路上认识的,我打算送他回城里,是个记者呢,我也有记者朋友了。”

“对,你说的没错,我是打算这么办来着,我和你想到一块去了。”

“嗯,我知道该怎么办。拜拜。”

电话挂断了。

“在外面就是麻烦,女人总是问东问西,她还怀疑我,说我吹牛。”大奔笑了起来。

我突然不忍心捉弄他了,但是我想了一下,已经离城市很近了,我可不想明天又站在风里冻成冰棍。

过了大概几分钟,电话突然又响了起来。

“真不好意思,又要麻烦你了。”他尴尬地笑了笑,虽然我没结婚也没女朋友,不过我可以体会到女性可能对外出未归的丈夫的担心,既担心身体也担心心。不过奇怪的是这次打来的电话好像铃声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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