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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孤墓

青衣身影颀长,穿的是时下西赵最为流行的款式,背对着她们,一头黑发用玉冠束好,随风微动,英姿缭绕。

慕云歌愣了愣,鼻头忽然酸软,眼圈就红了。

身体先于大脑做出反应,等她反应过来自己在做什么,身体已冲向了那个身影。

那人仿佛有所觉察,负手转身,慕云歌这一冲,更像是扑在他的怀里,且还是撞了个满怀。

魏时笑眯眯的顺势抱了她,眼神带着喜悦:“才几天不见,云儿突然变得热情了很多啊,为夫甚是喜悦,简直是受宠若惊。”

“你怎么来了?”慕云歌将头埋在他的胸膛,听着他的心跳声,才觉得自打入了西赵就一直悬着的心安稳下来,噗通一下落在了胸膛里。尤其是进了西赵的皇宫后,好像有什么堵在心头,让她喘不过气,甚至是有些恐惧。

魏时抚摸着她的头发,低笑:“想你,所以我就来了。”

“真好。”慕云歌紧紧抱着他的腰,喃喃自语。

于是魏时嘴角的弧度更深更大了些,他知道,怀里的小狐狸虽然嘴上没说,可是心里也是很想他的。

云娆跟着进了院子,发现魏时来了,也有一瞬间的愣怔,不过,谁没有青春年少过?谁年轻的时候不是疯狂的?她笑了笑,转身带着红衣和马开德进了屋子里。

魏时和慕云歌很是腻歪了一会儿,明明才分开几天,可真是说不尽的知心话,诉不完的相思意,两人手牵手,不知不觉中从院子里晃了出去,溜达上了西赵的大街。

慕云歌对魏时这一来就找得到路的天分感到吃惊,一问之下,反而被魏时笑话了:“小傻瓜,人人都叫我做战神,哪知道做战神的辛苦?我十五岁前,其实是很少在京都的,西赵,北燕,南楚,我都亲自去过。有时候,我也是一个俗人,为了不辜负人们的期待,为了那一个虚名,就得舍了自己。”

慕云歌牵着他的手一紧:“你去过很多地方?”

“很多。”魏时点了点头:“在西赵京都算是不错的,十六岁那年,我在南楚去查访,糟了贼匪,马没了,身上的银子也不多,是靠着两条腿,翻了几座山,徒步走了几百里路,才到了一个边陲小镇。那时候,说来你怕是不信,我连衣服都破得不成样子,要是让咱们东魏的女子看到,怕就再也没人爱慕我啦。”

慕云歌听得心中伤感,不想见他失落,忙娇嗔着打岔:“你已经有了我,还想要谁爱慕啊?”

“我错了。”魏时忙认真的检讨,可怜巴巴的装无辜。

慕云歌跟他生不起气来,复又挽着他的手,一同漫步在早上的皇都。

走了一段路,慕云歌才想起来,自己出来时,并未跟云娆说一声,此时不是在东魏,她怕云娆担心,忙扯住魏时:“糟了,忘记跟母亲说咱们出门了,待会儿找不到我们,她怕是要着急。”

魏时笑道:“岳母大人聪明绝顶,哪里会想不到咱们出门了?西赵是墨子的地盘,在自己的地盘上还让你出事,怕是墨子的脸都要丢光。放心,咱们不会有事的。”

“可是……”慕云歌仍觉得有些担忧。

魏时一扯她的手,快步往前走:“出都已经出来了,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当年他游历皇都时,意外发现了一处美丽景致。当时也是如现在一般寒冷的天气,他一个人发现那样令人屏息的风景,可惜无人分享,时至今日仍觉得遗憾。

他雇了马车,直接去了皇都外的即吴山。

听到即吴山几个字,慕云歌的心就噗通一跳,她记得云娆提过的往事里,父亲救起母亲时,就是将母亲藏在即吴山的别院里。后来父亲在皇宫中吊死,尸骨无人收敛,母亲潜入宫中将父亲的尸骨偷了出来,就葬在即吴山上。也不知道这一次去,是否能找到父亲的墓地?

即吴山在皇都外,路程还不断,车夫快马加鞭足足赶了将近半个时辰,才到了即吴山下。

两人沿着山间小道一路上山,很快,就在半山腰上发现了母亲曾经提过的别院。

院子其实并不大,尚且不如平国公府,就更别提慕家在金陵的主屋。好在这院子五脏俱全,设计别致,站在院落的篱笆边,正好是即吴山的半山腰,能够看到遥远的皇都盛景,从院落的小路绕到另一面的山腰,可以看到蜿蜒的离滔江。最为难得的是,院子周围栽种了一片果林,细细看去,竟是成片的枇杷树,有些树种很是高大,几乎完全将这院落遮盖起来。

不过,院子已很多年不曾有人住过,到处都是灰尘,露出一股破败的气息。

在院落旁边,一株枇杷树比其他的果树要小得多,似乎是后来种的。

云娆说过,因她掩埋容子鸿被穆舒志发现,后来,父亲的墓地就被穆舒志削平了,母亲又再次为父亲重塑了墓地,不过这一次,没有立任何碑文,只是在父亲的坟头种植了一棵枇杷树。

想来,一定是这一株了!

慕云歌走到树前,恭恭敬敬的跪下,磕了三个头后,才直起腰来,低低的喊了一声:“父亲。”

之后,就是久久的沉默。

魏时走到她身边跪下,握着她的手,叹了一声:“原来,这就是岳父大人的埋骨之地。”

说着话,他心中却有些咋舌。当年路经此地,只觉得这一棵枇杷树跟周围的树木的布局有些格格不入,似乎是多余的。当时他就犹豫着要不要砍掉,后来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这里的主人品位非凡,放一棵树在这里,怕是别有意义,这才忍住了动手的冲动。

现在看来,这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意,要是当年没忍住把这树砍了,怕是现在,慕云歌会把他劈成两半的……

两人双双跪在墓前,魏时忽然握着慕云歌的手,笑着说:“岳父大人放心,云歌我一定会照顾好的。若是云歌有一点损伤,你拿我试问!”

他说着,仿佛知道慕云歌心头所想,低声说:“将来若是云歌生下孩儿,必有一个姓容。”

慕云歌一愣,随即深深拜倒在容子鸿的墓前。

两人从容子鸿的墓前离开,手牵手继续上山,不多时,两人就到了山顶。

此时已快要正午,太阳从头顶洒落,照在银白色的山间。远处蜿蜒的离滔江好似一条白练,从天边蔓延到城市边缘,再远远避开消失在天边。两人的脚下,一片银白色的树挂只在山顶出现,像是白色的面纱裹住美人面,带着几分神秘,越发震人心魄。

“好美!”慕云歌忍不住惊呼。

魏时嘿嘿笑道:“是啊,在东魏暖和,是看不到这样的盛景的!”

“魏时,你知道吗?”慕云歌看了片刻,看着前方慢慢的说:“刚刚在我父亲的墓前,我就在想,如果父亲不曾离世,我会过怎样的日子。我当然是希望父亲能活在这世上,而不是母亲的话语里。可是,世上没有如果,所以父亲走了,而我遇到了你。因为有了你,我感觉自己是活着的,感觉那颗被冰封冻的心又重新跳了起来,有了心动的感觉,会因为一些小事生气,也会为了你那些有意无意的举动而脸红。魏时,因为你……我觉得幸福。”

这是她第一次,如此直白的表露自己的所思所想,魏时愣愣听着,渐渐觉得浑身的血都涌上了头顶。

他伸手一揽,用力搂过慕云歌:“云儿,这话该是我说才对。”

他自幼享尽荣华富贵,可也受尽猜忌折磨,人人只看到他的风光,没从未见过他风花雪月后的落寞。人前,笑容成了他最完美的伪装,可夜深人静时,摸摸脸上僵硬的肌肉,恨不能一睡不醒,那种小心翼翼的活着,为了保护母妃和自己费尽心血的感觉,真的很苦。

后来,他遇到了慕云歌,遇到了另一个跟他一样,在默默撑起别人的人生的傻瓜,就好像一下子有了支撑。

他是她的伙伴,她更是他的支柱!

现在想想,夺嫡那段时间的艰难和隐藏背后的杀机,仍令他觉得心寒,若没有慕云歌,他未必能撑得到最后。

慕云歌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将自己送给他。

唇畔交接,暖流缓缓走遍了两人的身体。魏时抱起慕云歌,走到避风的山隘,抖开自己的披风,将她放在披风上,随即,自己也覆了上去。

慕云歌身子微颤,却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相知相爱,拥抱着彼此的身体,那种从心底蔓延的激动和欣喜。

魏时的吻是熟练而迷人的,引导着她坠进欢愉的深渊,不知不觉中,衣衫渐退,两人早已分不清彼此……

从即吴山上下来时,两人又绕回了那座别院,在院中盘桓了一会儿,昔日父亲的物品不是粉碎殆尽,就是被这些年偷偷上山的猎人拿走,空落落的。两人寻了大半日,最后才在最里面的卧室里找到一块破碎的铜镜。

当慕云歌将这块铜镜交给云娆时,她捧着早已裂开,连个完整的人像都显示不全的铜镜潸然泪下,一转身,便是压抑了多年的嚎啕大哭。

第二天一早,慕云歌才刚起身,云娆就肿着一双眼睛来找她,犹豫了片刻,才说:“云歌,母亲……不回东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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