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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是来找碴的

在韦应物的催促中,在众人或怜悯或戏谑的目光中,李再兴清了清嗓子说道:“再兴来自江南,途中听人说起庐山,偶得四句。今天在座的都是才华横溢的文曲星,我就吟出来请诸位指点。”

韦应物很辛苦的忍着笑:“我等洗耳恭听。”

李再兴羞涩的笑笑,吟起了苏轼的《题西林寺壁》。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吟完后,他一脸惭愧的连连拱手:“见笑,见笑,诸位稍坐,再兴去了。”说完,拉起杜甫就走。

韦应物本想等李再兴吟完就嘲讽他几句,此时吟哦了两遍,却觉得这几句诗似乎没什么毛病,还像那么一回事。见李再兴要走,他连忙拽住他,正要说话,今天的主客——新科进士沈仲昌走了过来,一脸肃穆的冲着李再兴拱了拱手:“李君留步。”

李再兴看看他:“沈君有什么指教?”

沈仲昌笑道:“指教不敢当,李君这首诗……当真是自己做的?”

“惭愧,我胡乱说的,沈君不要见笑。”

沈仲昌皱了皱眉,欲言又止。他觉得这首诗虽然没用什么典故,用字也很直白,倒符合李再兴一个文盲的身份,可是这诗里的意境却一点也不差,特别是后面两句,越咀嚼越觉得有道理。“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意思和当局者迷差不多,可是和庐山联系在一起,格调立刻大有不同。

他怀疑这不是李再兴写的,但是又找不到证据。至少在他印象中,没有人写过这样的诗。他总不能凭自己的一点怀疑就武断的说李再兴是抄袭吧。

见沈仲昌迟疑,韦应物心里更没底了。沈仲昌都说好的诗,他能说不好吗?没等他反应过来,李再兴已经一边拱手致歉,一边走了。一想到李再兴这是去赴杨妙儿的约,韦应物不知道如何是好,呆呆的站在那里。沈仲昌推了推他,轻声叫道:“韦君,怎么了?”

“哦,没什么,沈兄,这首诗……好么?”

“好啊。”一提到诗,沈仲昌来了兴趣,他拍了拍手掌,大声说道:“诸位,刚才这位李君吟了一首诗,我想和上两首,诸位如果有雅兴,一起来凑个趣如何?”

众人连声叫好。他们听了李再兴吟的诗,也觉得非常不错。既然一个不会做诗的粗人都能吟得出这样的好诗,他们这些才华横溢的读书人当然不在话下,少不得要做出几首比这首诗还要好的才能体现出他们的水平。

众人有的开始打腹稿,有的直接开始吟诵,一时间热闹无比。

李再兴根本不在乎这些,他已经走到了门口,会合了陆护和阿段,正准备出门离开,一个侍女气喘吁吁的赶了过来,欠身施礼:“李郎,现在就去妙儿小娘子的香闺,是不是早了些?”

李再兴哈哈一笑:“小娘子误会了,我不是去妙儿小娘子的香闺,我是要走了。”

“李郎何处去?”

“哦,去郑举举家。”李再兴摆摆手,漫不经心的说道:“我只是和妙儿小娘子开个玩笑,本没有打算去她的香闺。”

李再兴扬长而去,侍女却愣了半晌,脸上的神色非常有趣。她自失的笑了笑,转身来见杨莱儿,把李再兴的话告诉了正陪在沈仲昌身边的杨莱儿。杨莱儿听了,黛眉一挑,有些愠怒,却什么也没说。

……

出了杨家的大门,杜甫这才轻松了些,他惭愧的点点头:“贤弟所言甚是,我今天……有负贤弟重托,实在是惭愧。”。

李再兴看看他,笑道:“杜兄,被新科进士的气势震住了吧?”

杜甫苦笑一声:“没奈何,进士都是百里挑一的人杰,我这等中年蹉跎的穷酸,怎么能和这些春风得意的年轻俊杰争锋呢。”

“杜兄,你太妄自菲薄了。”李再兴安慰道:“他们只是一时**而已。要论诗才,他们连给杜兄提鞋都不配。”

“唉,我今天没能帮上贤弟的忙,却还要贤弟来安慰我,真是……”杜甫咂了咂嘴,说不下去了。

“不是杜兄的错,是我临时起意,乱了方略。”李再兴微微一笑:“譬如行军作战,我是主帅,杜兄是冲锋陷阵的大将,战斗不利,你固然有责任,但我这个主帅的责任更大。用人当用其长,这种场合不是杜兄的用武之地,我选错了战场,陷杜兄于被动,怎么能怪杜兄呢。”

杜甫诧异的看着李再兴,想了半天,摇着头笑了。

在杜甫的带领下,他们来到了相隔不远的郑举举家。郑举举家没有杨家那么大的排场,门前虽然也停了不少车马,比起杨家来,声势还是弱了不小。见李再兴、杜甫衣着光鲜,又骑着骏马,迎客的不敢怠慢,连忙把他们领了进去。一进门,鸨|母就迎了上来,打量了一下杜甫的脸,手绢在鼻子面前轻扇一下,笑道:“杜君这是从哪里赶过来的,好香的酒气。”

杜甫哈哈一笑:“不瞒阿母,刚刚从杨家过来。”

鸨|母眼神顿时一亮:“怎么,在杨家吃得不好么,还要到我这里来再吃第二席?”

杜甫摇头晃脑的说道:“哈哈,我是带我这位贤弟来开开眼界。杨家虽好,你郑家也自有风味嘛。”

鸨|母听了,心里高兴,立刻把他们引到一个房间里坐下,安排人上酒上菜。不一会儿,两个年轻姑娘走了过来,分别坐在李再兴和杜甫的身边,又有乐师坐在廊下,调好了琴,静静的等着。

“郎君想听什么曲子?”坐在李再兴身边的姑娘娇笑道。

李再兴说道:“我不想听那些吱吱呀呀,软绵绵的曲子。杜兄,你选几个慷慨激昂些的,如何?”

杜甫笑着点点头:“你们有人会唱青莲居士的《侠客行》么?”

“会的。”坐在他身边的姑娘应了一声,起身走到帘边,冲着乐师使唤个眼色。乐师会意,拉起了琴,姑娘伴着琴声,唱了起来。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歌声虽然不像李再兴想象的那么慷慨激昂,多少有了几分雄豪之气,李再兴满意的点了点头,端起酒杯,和杜甫推杯换盏,喝了起来。过了片刻,《侠客行》唱完了,那姑娘曲身施礼,眉眼如波,娇笑道:“两位爷,奴家唱得还能入耳么?”

“唱得还马马虎虎。”李再兴淡淡一笑:“可惜你却没有一点侠客的样子,实在扫兴。”

姑娘脸色微变,又强笑道:“那爷的意思,是要奴家扮起来唱么?”

“当然。”李再兴理所当然的点点头。

那姑娘和坐在李再兴身边的姑娘交换了一个眼神,起身退了出去。过了一会儿,她又回来了,身上换了一套贴身的武士服,将曼妙的身姿勾勒得恰到好处。手里倒提着一口剑,袅袅行来,倒有几分扮戏的样子。

“这样可使得?”

李再兴瞟了一眼,起身走到她的身边,从她手中接过剑,曲指一弹,眉头一皱:“用这等没开锋的剑,岂能唱出侠客的豪气?换真剑来。”

“换真剑,怕会伤了你。”一个声音在帘外响起,门帘一掀,一个精赤上身的大汉走了进来,往李再兴面前一站。他身高六尺出头,膀大腰圆,仿佛一座肉山。二月初的夜间颇有几分寒意,他却光着膀子,一副不怕冷的模样,故意露出结实的胸肌。胸口刺着一只吊睛白虎,张口咆哮,似欲择人而噬。

更吸引人眼球的是他两条手臂上的刺青,左臂刺着六个大字:生不怕京兆尹,右臂同样刺着六个大字:死不怕阎罗王。

吊睛白虎,再配上这十二个字,房间里的温度顿时降了几分。也不用那姑娘唱《侠客行》了,这就是活生生的侠客行。壮汉横眉冷目,不屑的盯着李再兴,大有一言不合就饱以老拳的架势。

李再兴笑了,将长剑还给那姑娘,嘴角一咧:“平康坊的力士,张万?”

张万眼神一紧:“你认识我?”

“我不认识你,不过,我今天到这儿来,就是为了找你。”李再兴转身端起一杯酒,递给张万,自己也端起一杯:“我来和你交个朋友,商量个事。”

张万接过酒杯,却没有喝:“你说。”

李再兴笑容满面:“从今天开始,你听我的指挥。”

张万眉头一挑,不怒反笑:“如果我不肯呢?”

李再兴笑容一收,脸色一寒,握起拳头在张万面前晃了晃:“那就打到你肯。”

张万看看李再兴,又看看杜甫,耸了耸肩,哈哈大笑起来。随着他的笑声,他胸口的肌肉开始跳跃。他的笑声很粗豪,中气很足,声音如破锣一般刺耳,旁边的姑娘们早有准备,已经捂住了耳朵,杜甫也皱起了眉头,苦起了脸。

随着笑声,整个院子里都安静下来,没有人奏乐,没有人唱曲,甚至没有人再说话,只剩下张万的笑声在回荡。有客人见形势不妙,扔下一把钱在案上,连找零都顾不上,匆匆起身,落荒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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