禀父亲·居家之道不可有余财
[咸丰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早]
父亲大人前跪禀万福金安,叔父大人前敬请福安:
甲三、甲五等兄弟,总以习劳苦为第一要义。生当乱世,居家之道,不可有余财,多财则终为患害。又不可过于安逸懒惰。如由新宅至老宅,必宜常常走路,不可坐轿骑马。又常常登山,亦可以练习筋骨。仕宦之家,不蓄积银钱,使子弟自觉一无可恃,一日不勤,则将有饥寒之患,则子弟渐渐勤劳,知谋所以自立矣。
再,父亲大人于初九大寿,此信到日,恐已在十二日以后。余二十年来,仅在家拜寿一次。游子远离,日月如梭,喜惧之怀,寸心惴惴!又十一月初三为母亲大人七旬一冥寿,欲设为道场,殊非儒者事亲之道;欲开筵宴客,又乏哀痛未忘之意。兹幸沅弟得进一阶,母亲必含笑于九泉。优贡匾额,可于初三悬挂。祭礼需极丰腆,即以祭余宴客可也。
我家挂匾,俱不讲究。如举人即用横匾“文魁”二字,进士即用横匾“进士”二字,翰林即用直匾“翰林第”(或用院字)三字,诰封用直匾“诰封光禄大夫”等字,优贡即用横匾“优贡”二字。如礼部侍郎不可用匾,盖官职所历无定也。前此用“进士及第”此匾亦属未妥。
昨接上谕,补兵部右侍郎缺。此缺二十九年八月曾署理一次,日内当具折谢恩。
澄侯弟在县何日归家?办理外事,实不易易,徒讨烦恼。诸弟在家,吾意以不干预县府公事为妥,望细心察之。即问近好。
国藩再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