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谕纪泽、纪鸿儿·贵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
[同治五年九月初九]
字谕纪泽、纪鸿儿:
接泽儿八月十八日禀,俱悉。择期九月二十日还湘,十月二十四日四女喜事,诸务想办妥矣。凡衣服首饰百物,只可照大女二女三女之例,不可再加。纪鸿于二十日送母之后,即可束装来营,自坐一轿,行李用小车,从人或车或马皆可,请沅叔派人送至罗山,余派人迎至罗山。
淮勇不足恃,余亦久闻此言,然物论悠悠,何足深信。所贵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省三、琴轩均属有志之士,未可厚非。申夫好作识微之论,而实不能平心细察。余所见将才杰出者极少,但有志气,即可予以美名而奖成之。
余病虽已愈,而难以用心,拟于十二日续假一月,十月奏请开缺,但需沅弟无非常之举,吾乃可徐行吾志耳。否则别有波折,又需虚与委蛇也。
此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