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洁白的牙齿。
这是一个绝世美貌的女孩用舌尖撬开我牙关之后给予的评价。
后来我以每天三次的刷牙频率来怀念我唯一一次失恋。
书上说:每次失恋都可以使人睁开一只眼,一个男人至少要失恋两次才可以从睡梦中一点一点苏醒直至看清女人,才算完成从懵懂到成熟的蜕变。由此说来,我只能算一个懵懂的男人。或者一只成熟的猫头鹰。
我打开窗子,沿着楼下的林荫路望过去,不知怎么,寻觅已久的感动喷薄而来。我知道,与我同龄的每一张面孔都在经历或即将经历着一场生动的故事——
林荫路上浅浅的脚印,
爬上灰尘的记忆,
曲高和寡的SOLO吉他,
不曾寻见的五瓣丁香花,
我们浓墨重彩的锦瑟年华。
……
我坚信自己曾是只飞蛾,不慎落入一个大化粪池中超度了几日后沦为蛆虫。
哦,忘了说,上面那句话断句出现了问题。正确的读法是这样的——
我坚信自己曾是只飞蛾,不慎落入一个大化粪池,中超。度了几日后,沦为蛆虫。
飞蛾扑火,这是亘古不变的常理。只是没想到,火光之下蕴藏的不一定就是光明,也许还有沼气。
我是北方一所重点大学,T大的足球特长生。三年多以前,我刚刚升上大学,那时的足球圈子远没有现在这般昭著。我便是在那个时候燃起对中超的憧憬。中超,对于一个甫入大学的足球特长生来讲,诱惑不亚于一枚刚出炉的臭豆腐之于一位衣着入时垂涎三尺的美女。
只是,谁能说清臭豆腐如愿咽下之后,嘴里散发的到底是余香还是余臭呢?
而我的故事,便从伸长脖子,小心翼翼地咬下臭豆腐的一角开始讲起。
老大得知我要写这段经历之后,曾对我叮咛再三。一定要在开篇介绍出场人物。开门见山,直抒胸臆,千万别像法国那位巴尔扎克大人,上来就是景物描写,写个池塘里的蛤蟆都能用上三两页,弄得我以为那蛤蟆是主角呢!老大说。
我们的宿舍是四人间。老大是寝室长,四肢不勤五谷不分,还经常把麦克格雷迪与斯塔德迈尔搞混。老二是个老实巴交的南方人,满腹经纶,不之乎者也说不出话来。老四苏宁,北京人,是我们当中唯一的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在北京四环拥有两处一居室的房产。六环建成后的某一天,苏宁的父母将房子出租,搬到了更远的不带环的乡下,从此退而甘食其土之有,跟黄世仁似的,过起了收租的生活。
有个卖豆制品的男人租了苏宁家的房子,据说,他还有个正在上大学的漂亮女儿。苏宁每次打电话给家里的时候都要忍不住问一下:那个男的按时交租了吗?
苏宁妈每次的回答都是:交啦,人家提前交了半年呢。
这件事着实让苏宁很失望。
老大名叫毛窦楠,生于浦东,就是那传说中吃酱油拌饭也要打扮得体面光鲜的上海人,血统纯正。父姓毛,母姓窦,二老一心想生下个女儿,即便在老大夹枪带棍地来到人世的情况下仍然痴心不改,立志拿他当贴心女儿养。于是取了个女名:楠。十三岁的时候毛窦楠开始发育,声带变哑,鼻毛滋生,并且在某个微凉的夜里有了男性青春期标志。二老终于明白——常此以往,男将不楠。可毕竟这是上海,不是泰国,二老下不了“那个决心”,只能放任自流。
老大给我的第一感觉是热情,还有自恋,一把橡木梳子不知梳掉了多少个齿儿。我说老大这种梳法太费头发,苏宁说老大这种梳法太费木梳。老大眯眯一笑沉浸在一片听不见的赞叹之中。我初中时的美女同桌刘燕打电话问我:你认不认识你们系一个叫毛窦楠的帅哥?我点头又摇头:我认识毛窦楠,可是不认识一个叫毛窦楠的帅哥。美女立刻上线发来一组QQ聊天的截屏:
美女燕 21:36:38:
你真的是帅哥吗?
Model男:21:36:50:
如假包换!
美女燕 21:36:58:
有多帅啊?
Model男:21:37:10:
你听说过世界上有一种人,买完东西可以用脸来刷卡吗?
美女燕:21:37:55:
那,那我们见面吧!
Model男:21:38:02:
帅到用脸刷卡,那是多帅的一种境界哦!美女燕的声音在电话里一抖一抖。撂下电话,我在斜后方45度角第一次如此细致地观察了老大。哇靠!平时还真没看出那张脸有那么独到的潜质!瞧人家那皱纹长的,且疏且密,粗细不一,就TM跟磁条似的!
从那之后我逐渐明白,老大这人,热情有余,靠谱不足。
关于老大的介绍到此为止,浪费寥寥笔墨,也算遂了他的心愿。正如老大所说,写作不能太巴尔扎克,否则读者会误以为“那蛤蟆是主角呢”。
关于老二,那个一步三摇,满口风雅颂赋比兴的南方人,我们这样评价他:以他的文学造诣,如果生在200年前的科举时代,定会一跃成为举人。这里的意思,倒不是说他生在新时代就变得不举——老二的破坏力很强,我们都被他精神强暴过。
开学时,导员要求每个宿舍墙上挂一句警世恒言。老二自告奋勇写了条横幅,上书: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狟兮。
我们让老二解释一下。老二食指前戳,激昂指点道:这是《诗经》里警示后人的名句,具体的意思是……这个,你们不需要知道,我就不加以赘述了,你们只需要明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就可以。
那个令人烦躁的横幅挂了半个学期,直到老大期中考折了高数。老大暴跳如雷,自认为成绩如此糟糕完全是那幅“警世恒言”没有起到“警世”的作用。
老二认为不然,老二说,即使不解其意也没什么,条件反射嘛,只要每次看见的时候想到好好学习就行了,所以它还是有警世作用的。
老大一听,掏出毛笔,在墙上刷刷点点写了个“大”字。
老大问老二:“你看这个字,有条件反射的感觉吗?”
老二端详了半天,说:“没什么感觉。”
老大又拽出他刚在小摊上买来的一张四脚朝天的裸女画,盖在了那个“大”字上面。问:“这回呢?”
老二支吾道:“这回……好像有点感觉。”
我们方才恍然大悟,没有点过人的想象力还真是无法理解这么高深的比喻!
然后老大一把扯下那个写有“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狟兮”的条幅,在老二张口结舌的注视下,老大笔走有龙,亲自写了一幅。老大写的是:
不学习,吃啥?不学习,喝啥?没吃没喝了,还瞎得瑟啥!
“得瑟”系东北话,“得”读四声。
老二哑口无言。
上学期即将结束的一天晚上,老二在床上呆着呆着突然把书一摔,咬牙切齿道:“非悦非悦,诚彼母之非悦兮!”
老大说:“你又瞎叨咕什么呢,给我翻译过来!”
老二瞪了他一眼:“不爽不爽,真他妈的不爽啊!”
这句话是老二常久以来的内心写照,第二天老二消失了,说是回高中复读准备重新参加高考。
于是之后的三年半,宿舍只剩我们三人。老大的考试再没折过,那个警世的恒言在大二时不知被谁扯下来抹了桌子,只留下那张裸女画,坚挺地陪伴我们四年,上面的某些部位沾满了指纹和油迹,已经变黑。
老二的出走曾一度让我们感到不适,我们怀念他说话的方式,以致于后来我们和别人吵架的时候深沉了许多。通常,对于别人来势汹汹的挑衅,我们会这样回他一句:驾独辕兮,至汝仲父之所!
如果他不明白,孜孜不倦地问什么意思,我们会解释一句:去你大爷的,滚!
我们以这种方式怀念着老二。
我在宿舍排行第三,我个子比较高,又是体育特长生,平素里不苟言笑,一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死德行。最初的一个礼拜就连老大都不敢和我说话。后来他渐渐发现我只有在球场上生龙活虎,日常生活里蛮内向蛮随和,像个大姑娘似的。然后老大开始试探着和我勾肩搭背,并且亲切地叫我“三儿”。
用老大的话说,大学四年,按照事情发展顺序,在“三儿”身上一共就这么几件事:
三儿入选了u21国家青年男子足球队(21岁以下国家队)。
三儿恋爱了。
三儿被国家队开除了。
三儿对象吹了。
三儿和一帮大学生球员在大学生联赛里“瞎得瑟”。
三儿在大学最后一学期获得了中超某知名俱乐部的邀请函,饭碗终于有了着落。
三儿——我——是你即将接触到的这个故事中独一无二的男主角。我具备男主角应有的一切特质,包括健康的体魄,正派的脸孔,干净的灵魂和洁白的牙齿。最后一条是在大二的时候一个绝世美貌的女孩用舌尖撬开我牙关之后给予的评价。事实上,我猜到那天会接吻,所以提前买了高露洁美白牙膏刷了好几遍。偷偷地讲,我还一同买了薄荷味儿的男士洗液以及山寨版CK平角裤一条。那一天,万事俱备,只逢经期。我满心欢喜地等着她拉开我的拉链,再给予一些譬如“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之类的评论,结果那该死的稠稠的东西误了我的大事。这一误便是两年多。她甩了我。书上说:每次失恋都可以使人睁开一只眼,一个男人至少要失恋两次才可以从睡梦中一点一点苏醒直至看清女人,才算完成从懵懂到成熟的蜕变。
由此说来,我只能算一个懵懂的男人。或者一只成熟的猫头鹰。
我曾经为此轻盈而消瘦,健康的体魄从此打折。
真诚的大眼睛下唯丰乳肥臀是瞻,正派的脸孔成了虚掩的门面。每晚伴着调频里的难言之隐栏目入眠,干净的灵魂昏昏欲睡。
但是,我坚持每天刷三遍牙。早起一遍,睡前一遍,多出的一遍总能让我想起她。当然,再也没有女孩用舌尖撬开我的牙关。
毕业前夕的一个早晨,我打开窗子,沿着楼下的林荫路望过去,不知怎么,寻觅已久的感动喷薄而来。我知道,与我同龄的每一张面孔都在经历或即将经历着一场生动的故事——
林荫路上浅浅的脚印,
爬上灰尘的记忆,
曲高和寡的SOLO吉他,
不曾寻见的五瓣丁香花,
我们浓墨重彩的锦瑟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