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穆勒局长手下,作为直接负责保护国家免受恐怖主义和间谍活动迫害的特工,奥特·卡明斯却有着奇怪的生活方式。
1987年,卡明斯开始了联邦调查局的特工生涯。这么多年来,在专门从事反恐事务之前,卡明斯几乎查办过所有类型的案件—反情报、暴力犯罪、毒品、猥亵儿童。然而,特工独特的身份所带来的风险却从没困扰过卡明斯。某种程度上说,他就是一个热衷于冒险的人,所以怎会被风险所牵绊?从马里兰州博伊高中毕业之后,卡明斯加入了海豹特遣队,之后,就读于加利福尼亚大学。大学和海军期间,卡明斯拥有两辆摩托车、一辆宝马650、还有一辆本田900。1982年,在卡明斯与妻子艾伦结婚之时,他答应妻子以后不再骑摩托车,所以他就把摩托车处理了。在海军和联邦调查局工作期间,卡明斯总共参加了160次跳伞行动。当他决定通过跳伞运动寻找某些乐趣的时候,妻子对他说:“我只要求一件事情:在你开始跳伞之前,要不抽点时间写一份遗书给我们的孩子吧?以防万一嘛!”之后,他再也没实施他的跳伞娱乐计划。
作为一名联邦特工,卡明斯被升任为反恐部门的副主任,主管国际恐怖主义调查。国家反恐中心,集结了来自于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国家安全局以及其他情报部门的两百名分析人员,大家精诚协作,共享情报,对恐怖威胁进行全天候24小时追踪。在这里,卡明斯担任中心副主任整整一年。同时,他也在关塔那摩监狱执行了一些任务,亲自审问了相关的囚犯。
2008年1月,穆勒提名卡明斯担任联邦调查局高级助理局长分管国家安全问题,领导反恐部门和反情报部门。卡明斯将家安定弗吉尼亚的里士满,妻子艾伦以及他们的3个孩子居住在那里。每逢周末,他都要开车差不多两个小时回到里士满,然后再离开。
工作日期间,卡明斯居住在他的23英尺的帆船上,停泊在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离华盛顿大概45分钟的路程。他把早起的闹铃设定在早晨3点10分。4点15分的时候,他已经在联邦调查局的健身房里了。6点,他冲洗完毕,在办公室开始工作。
每天,他都会先把自己的0.48寸口径的格洛克手枪放在保险柜里。然后开始坐下,浏览最新恐怖主义威胁以及间谍案件进展的工作汇报。位于联邦调查局总部大楼7楼的卡明斯办公室里,百叶窗一直是紧闭着的,以防放置在玻璃上的窃听设备截到任何对话。尽管任何一名去联邦调查局大楼的访问者都需要背景调查,但是没有任何人能够接近这条行政走廊—在这里,卡明斯、穆勒以及其他高管的办公室都是不需要在安保门禁上输入密码就可以直接进入的。
7点,卡明斯会与他的手下们碰头。7点40分,他去局长办公室与穆勒开会。接着,8点半,约见总检察长。9点,再次与穆勒会面。偶尔,卡明斯也需要去参见布什总统或奥巴马总统。
晚上7点45分或是8点,卡明斯离开办公室。他驱车回安纳波利斯,在切萨皮克湾大桥附近的熟食店稍作停留。这里的柜台服务员已经习惯了卡明斯的默认菜单:半磅金枪鱼色拉、一包Sunchips小吃、一瓶多瑟瑰或是索尔布拉瓦啤酒。在回帆船的路上,他中途会去码头俱乐部,刷刷牙。然后,再行驶差不多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回船坞。如果遇上有突发案件的周末,卡明斯就完全无法分身再回里士满的家里。
卡明斯这种近乎疯狂的生活方式,从世贸中心和五角大楼遭受恐怖袭击那天开始,一直持续着。恐怖袭击之前,卡明斯在联邦调查局里士满办事处带领一个反恐小分队工作。那天中午,负责联邦调查局国家反恐事务的戴尔·沃森着急地给卡明斯打了电话。戴尔认为卡明斯是能干的下属,而且他完全不会担心把自己的想法完全告诉领导。沃森非常需要卡明斯去华盛顿,并让他在午夜之前到达那里。卡明斯到达的时间是晚上11点30分,安顿在华盛顿西北面第9和F街的万豪酒店,开始了为期3个月每天14个小时的工作。
所有的情报都指向第二波的恐怖袭击,而且很有可能就是在“9·11”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内。洛杉矶的图书馆塔楼就是其中的一个目标。阻止恐怖袭击迫在眉睫。
“听着,同志们,如果我们再受到另一次袭击,我们就都玩完了。”负责“9·11”调查的帕斯夸莱·帕特·德阿缪尔在一次会议上告诉卡明斯以及在场的其他人。
“9·11”发生的第二天,卡明斯的职位只是总部临时委派的。但是,在卡明斯的幻灯片讲演结束之后,德阿缪尔就决定要把卡明斯永久性地留在总部。德阿缪尔任命卡明斯担任通讯开发部门下属的文件开发小组的负责人。在那之后,他又任命卡明斯负责第一支全国性的联合反恐任务行动小组—这个小组里聚集了数十个情报特工以及执法特工,负责恐怖主义案件的调查。最终,联邦调查局的联合反恐任务小组的人数高达106人,相比“9·11”之前的35人有了很大的提高。2003年3月,穆勒任命卡明斯负责国际恐怖主义行动队第一分队(ITOS 1),直接指挥针对基地组织的各项行动任务。
“9·11之后,真正的担忧是,‘如果他们就在这里,我们如何才能保证他们不再干另一桩坏事?’”卡明斯说道,“我们的时间并不宽裕。如果他们在这里,他们肯定已经部署了计划。他们可能已经受到第一波的影响,但是如果他们计划去做第二波,我们必须赶在他们前面做些什么。”
现如今,卡明斯已经是联邦调查局反情报和反恐部门的主管官员。他负责协调局里与其他情报部门的任务和行动。尽管他同时负责这两个部门,但是之前却从没接受过媒体的访问。在为这本书的准备中,我对卡明斯进行了一系列的采访,他说这是他第一次把自己的经历和想法在这里说出来。
总检察长珍妮特·雷诺一手建起的所谓的“围墙”的一部分就是将情报工作与犯罪调查分离—在“9·11”事件发生之前,他不得不一直抵抗着这个他认为是极度愚蠢的政策。雷诺雇佣的司法部门官员理查德·斯克鲁格斯,重新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文,而这份1995年版的法律解释在恐怖主义分子没有杀害人民之前,极大地抑制了国家对于恐怖主义分子的追查和遏制,并且让这样的努力成为了泡影。
斯克鲁格斯是司法部情报政策和审查办公室的首席法律顾问,他认为当申请电子监控设备被用于针对外国情报机构或是恐怖主义案件的时候,以获取情报为目的的信息搜集不应该与用于提起犯罪诉讼的信息混为一谈。1978年版的外国情报监视法案(FISA)在之前专门设立了一个法庭,用于审理类似案件中安装电子窃听设备的请求。在斯克鲁格斯出现之前,这个法案运行都没有什么问题。负责司法部间谍活动部门的约翰·马丁,很好地综合了专为情报目的所开发的信息与专为犯罪调查所获得的信息,最终起诉的间谍超过76名。
在给特工们建议的时候,马丁指出,尽管对那些持有外交豁免权的克格勃官员进行盯梢是常规反情报调查的一部分,但是这些克格勃官员极有可能会通过暗示一名政府官员将秘密信息传回俄罗斯。外国情报监视法案特别指出这样的情况其实是个常态,因此,一项反情报调查和一项针对间谍活动的调查通常就很难分割开来。根据法庭的规定,只要主动调查的首要目的是获取情报,搜集得到的证据就可以无条件用于支撑一项控诉。从来没有一次检察院的起诉工作会在上诉的过程中被驳回的。
但是,斯克鲁格斯认为,一桩调查的首要目的如果原则上只是反情报工作,并不是一次起诉行为,那些调查案件的工作人员就应该不要与公诉人有任何联系。
尽管在间谍活动起诉中取得了不少成功案例,但是斯克鲁格斯却认为联邦调查局与司法部之间的联系存在某些问题。当被问及为什么这种联系会引起争论时,斯克鲁格斯告诉我,有一个法庭曾经持有这样的观点:司法部对于美国信息机构雇员罗纳德·汉弗莱的起诉处理不公,同样的不公还涉及戴维·特隆—特隆把从汉弗莱手中获得的美国国务院的相关文件传送给了北越南。但是这个案件发生在1978年早些时候,当时外国情报监视法案尚未正式出台。所以,这个案件并没有任何的相关性。此外,一个上诉法庭是否应该支持判决,针对这个问题,斯克鲁格斯的观点认为在外国情报监视法案之后发生的案子算是合格的。事实上,当斯克鲁格斯签署这条备忘录时,根据外国情报监视法案,就没有出现过在间谍活动起诉案件中,对情报信息使用不当的情况,至少没有哪个法庭对此提出过异议。
斯克鲁格斯关于在适用外国情报监视法案的前提下分离情报搜集和犯罪案件的提案得到了雷诺和副总检察长杰米·格雷里克的首肯。之后,斯克鲁格斯在司法部的部下们便开始推行他的意见—警告联邦特工如果他们有违反这条规定的行为,就会被革职甚至会被以重罪起诉。联邦调查局和中央情报局对这个警告采取了迅速反应,并着手解决分离犯罪信息与情报线人的信息。即使是那些不适用于外国情报监视法案的情况,这两个情报部门也对信息进行了分离。这个提案造成的结果就像一道严实的围墙,没有任何通融和灵活性。就算是在同一个反恐行动队里工作的联邦特工也被禁止相互讨论他们正在调查的案子。在联邦调查局内部,关于相同案件的文档也被分开保存。关于案件的犯罪信息总共有65个分类号码,而情报部分的信息却分出了199个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