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媚俗人
中国的古经典和其他古书里谈到“俗人”的很多,这个概念毋须正名。
在“五四”运动之前,俗人的名声并不好。一为俗人,一落俗套,便没有什么光彩了。所以我国古代知识者都急忙与“俗人”划清界线,或说自己并非俗人,或声明自己不喜欢俗人或干脆大骂俗人。远在2000多年前,连哲学家老子都声明:“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老子其实是极聪明极有思想的人,所以他觉得非与俗人划清界线不可。在他看来,俗人太聪明了,太势利了,太多是非了。是非太多,也就是“察察”;而与这些“察察人”相比,自己主张的“道可道,非常道”自然是“昏昏”。其实,有智慧的人常常“昏昏”,许多大哲学家,大文学家,都是糊里糊涂的人,他们专注于自己的事业,全身心投入,别的事倒不清楚了。他们绝没有俗人那么精明,那么“昭昭”。
老哲学家以“察察”二字形容俗人,很贴切又很有意思。这两个字很能激发人的联想,很可以补充一番。一想起察察人,就可以想起察察议论的人,滔滔说话的人,窃窃私语的人,忙于拨弄是非的人。老子之后的学者定义俗人时,常说“俗人险心”、“俗人喜言人之过”,大约也是“察察”二字的伸延。
对于善于“察察”的俗人,清高的人士自然不喜欢,非但不喜欢,而且要蔑视。例如嵇康,他的作品就不断贬斥“俗人”,他说自己“不喜欢俗人”,因为“俗人皆喜荣华”,“俗人不可亲”,他表示自己要“长与俗人别”,也就是和俗人保持距离。具有独特精神追求的思想家与作家,鄙夷“俗人”是很自然的,因为“俗人”的特点就在于“俗”,在于对世俗功利的迷恋。“喜荣华”确实是俗人之相。在俗人眼中,人生的目的在于荣华富贵。拥有权势与钱势,比什么都重要。为了赢得钱势与权势,什么手段都使得。所以俗人的俗眼也就是势利眼。既然崇尚权势与钱势,就需要在不同的层面上介入这种低级的角逐与争斗,于是,便产生凶险心、嫉妒心和害人之心。古人说“俗人险心”、“俗人喜言人之过”,十分准确。
用“喜”字来看俗人是一个很好的角度。喜,也就是生活趣味。俗人的趣味一定是低级趣味。如对绅士有田三百亩,他们就佩服得不得了。而在平时,他们则“喜言人之过”,这也是一种低级趣味。生活得太鄙俗,没有精神追求,又不甘寂寞,自然就得用无聊的废话来填空,除此之外,就是津津乐道别人的过失,这对他们来说,是重要的心理补充。他们自己不行,只有在说别人更不行时,心理才能获得平衡。阿Q也是一个俗人,他批评城里人是很重要的一招,倘若不议城市人之过,就不足以证明他的尊严。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谈起学问,谈起宇宙人生与艺术,张口结舌,而谈起别人的过失或者别人的隐私,则眉飞色舞,沫星四射,兴奋不已。这种人,大约就可以判断他为俗人。
俗人除了有一些“喜”的特点之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媚”。袁宏道在他的《行素园存稿引》中说“悦俗者必媚”,很有道理。因为俗人既然对拥有金钱的大财主或对拥有权力的大官僚羡慕佩服得不得了,就恨不得把自己压缩得很小,以便钻进他们的心里,这就是媚。司马迁曾说:“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佰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意思是说,这些俗民见到那些财富比自己多十倍的人就卑微起来;而对百倍于自己的人,就顿生敬畏;对千倍于自己的人,就甘愿受他的使唤;而对万倍于自己的人,则可以做他的奴仆。卑之,惮之,役之,仆之,其中都包含着“媚之”。
俗人因为精神境界太低,所以“俗”者,常被称作庸俗、鄙俗。有见识的知识分子,在精神上总是追求脱俗的境界。但是,“五四”运动发生后,价值观念变迁,“俗”字的价值突然猛增,犹如通货膨胀。当时的改革先驱者,为了打倒贵族文学,提倡平民文学,相应地在美学上,为俗美学原则大力辩护,而批评脱离平民百姓的雅美学原则。为平民文学说话,为俗美学原则请命,本是好意,也是好事。但是因为思维方式是“你死我活”的两极对立,着意要一个吃掉一个,就把“雅”字批判得一无是处,把“俗”字抬高到“至高无上”之顶。此时,凡是进步的、革命的,都支持俗,追求俗,都与高雅的“贵族”划清界线。从那以后,中国便产生一大群新俗人,原先鄙薄俗人的一些知识分子也改变了立场,或自己进入俗人行列,或当俗人的辩护人和代言人,名士变成战士。这些战士,有的自然还高雅,有的则成了新俗人。
新俗人和旧俗人不同,他们也有“喜”和“媚”的特点。但因为他们都很革命,绝不说喜欢钱财,而是要打倒财主。然而,数十年后,人们发现这些新俗人也令人难以“热爱”,因为他们虽然少言钱财,却特别喜言人之过。不仅一般地喜,而且是大喜特喜,“喜”得发狂。他们在“阶级斗争”的旗帜下,喜欢揭人家的伤疤,挖人家的老底,追究人家祖宗三代的历史,干预别人的私生活。自己“喜”还不要紧,还要以革命的名义和人民的名义硬叫人家交代自己的过失,强加给人以种种罪名,并大肆批判,弄得人人自危,造成许多知识分子成了“右派”而无存身之所。本来是崇高的革命,经过这些俗人之手,变成无休止的揭人之短和整人之过的运动。这些新俗人没有旧俗人那种“察察”的小家子气,而具有揭人之过的大气魄,所以人们开始并不觉得他们“俗”,反而觉得他们很崇高,很悲壮。只是时间一长,就发现他们像和尚念经,说的老是那么一些套话,念的老是那么一些套经,才觉得他们也属于“察察”之列。而且,他们除了好说话之外,也好荣华,只是荣华内涵变了。这种荣华就是资历、级别、地位、名号,例如,为了“入伍”时间的一年之差,就争吵了好几年。有了好级别,也就有了小汽车和好房子,说不喜钱财,又落入钱财,于是,崇高又落入非崇高,神圣又落入非神圣。
说到媚,新俗人又是另一番气魄。这就是大规模地给各级领导人唱颂歌和大规模地举行大庆典,甚至举国进行大树特树绝对权威的大革命。在大革命的名义下,天天早请示晚汇报,天天唱颂歌,日日说媚话,说不好媚话还要做检讨。这种“媚上”的规模真是空前绝后。在加强组织观念的名义下,“媚”又大规模地普及。在20世纪下半叶的中国,各级官员的名字突然都消失了,个个成了某主席、某书记、某主任、某部长、某副主席、某副书记、某副主任、某副部长,甚至官居“极品”的科长、股长,也被称作某科长、某股长,倘若两个小官员碰在一块,例如,一个是管五个党员的书记,一个是管十个工人的工会主席,他们彼此也会很客气地互相称“×书记,你好!”“×主席,你好!”互媚一番。司马迁所说的卑之、惮之、役之、仆之,在新俗人中发展为前所未有的规模和气象,这大约是古学人始所未料及的。
现实社会中新俗人的新脾气,在文坛上也不能免。作家们虽自称为革命作家,也不能免俗。他们把喜欢“昭昭”、喜欢“察察”的特点也发展到令人惊叹的地步。古代作家没有作家协会,所以绝不会为争一个“协会理事”、“协会副主席”的空头招牌而忙忙碌碌。新时代的作家可不同了,为了一个这种空头名誉,为了一个协会的奖赏,常常争得头破血流,甚至要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两条路线”的斗争。而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所谓领导权,写效忠信者有之,搞小集团者有之,兴文字狱者有之,对同类进行诽谤性的大批判者有之,真是“功夫在诗外”,所作所为皆俗不可耐。至于“媚”,更是媚得无以复加。一代文学被变成讴歌文学本已太过分,偏偏讴歌时又总是故作小儿态或故作妇人态,放声歌唱时局局又作哽咽状甚至作捶胸顿足状,完全把文学当做表态、表功的工具。这还不够,还要把文学当做为王前驱和为王横扫一切的“军队”。其以文学取媚于政治的气魄与规模又是前无古人。这种在崇高名义下的极端“媚俗”,差点毁掉中国的当代文学。幸而,70年代末之后,媚俗者才被泼了一些冷水,其媚俗的劲头和气势已大不如前,而且满肚子委屈。再后来,时代毕竟不同,俗声已无知音,勉强硬唱几句老调,已属于媚俗者的末流,气已大大不足了。
这种媚俗现象,似乎是跨文化的现象。所以昆德拉早就用“媚俗”(Kitsch)二字来加以概括。他发现的正是一种大规模的自媚媚人现象。他认为,东欧国家的“宣传工作”,就是极端性的媚俗。这种媚俗不恐怖,也不是压迫,而是一种把肉麻的公式化的东西当做有趣而加以讴歌。例如在政治节日里,广场上举行大规模的庆典,大家都喊一律的口号,唱一律的颂歌,表现一律的生活美好景象和革命的决心,艺术家们照相时都一样地照着领导人怀抱一个苹果似脸蛋的儿童。此时一些人流下两滴眼泪,第一滴眼泪说:“孩子们在绿油油的草地上跑,多美啊!”第二滴眼泪则说:“我们和全人类看到这一美好的情景多么令人感动呵。”昆德拉认为,第二滴眼泪打着“全人类”的名义,这就把崇高媚俗化了。这正是现代的媚俗人。昆德拉无法接受这种媚俗的群众大庆典,更无法忍受这种做戏的媚俗人。
综上所述,媚俗人既媚上也媚下,上就是最高领导人,下就是所谓“民众”。梁启超早就说过,专制社会的政客们媚的是一个,民主社会里媚的则是众人。而昆德拉感受到的社会,则是两者兼而有之,而且媚时总是更加理直气壮。可见,随着社会的进化,俗人也在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