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his hometown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陈奕迅《好久不见》
还是从《东京爱情故事》说起吧。
有一次,完治对莉香提起,在爱媛老家念书的时候,同学们都会把自己的名字刻在教室外的柱子上。莉香羡慕地说,我也想。可是,完治却始终不答应带她一起去爱媛。
最后,在他们分手之际,莉香一个人去了爱媛。
等完治赶到的时候,莉香已经走了,在学校的柱子上,他看到“赤名莉香”与“永尾完治”并排在一起——莉香来过、爱过的证据。
我小时候不明白,莉香为什么要去爱媛呢?
长大了才明白,因为那里是他的故乡,那里有太多他的过往。完治是憨厚质朴的小伙子,是很典型的小镇男人,他的传统犹豫的个性,跟小镇的自然、缓慢、陈旧的生活是分不开的。因为在那样的地方长大,所以,才有后来的故事冲突。
她爱他,想了解所有的他,所以她去了。
她决定离开他,还有未了的心愿,所以她去了。哪怕是一个人去。
两个人一起回忆过去的时光,是最美好的事情。
除了青梅竹马的恋人,有时间的话,你们也去对方的故乡看一看吧。
曾经有二十多年,你们各自生活,没有交集。现在去,看看他生活过的地方,看看他是在什么样的地方长大的吧!
这是一次单纯的家乡之旅,不要把它看得太复杂,回家去见了对方的亲人,这并不意味着你们就要谈婚论嫁了。
去他家里看看,他的父母一定会做上一桌子丰盛的饭菜,这都是他最爱吃的,尝一尝,看看他从小吃到大的口味是什么样的。这个时候,他必然是狼吞虎咽的样子。吃饭的时候,和他的父母聊一聊,家里的气氛浓烈而热闹,爱一个人,最令他高兴的,莫过于你能融入他的家庭氛围。
晚上,你可以睡在他曾经为高考奋战的小屋里,书桌上的小台灯照亮那张他睡过十几年的小床,书架上可能还摆放着多年前的高考冲刺题,你会发现,他的笔迹多年未变。
家乡之旅,必不可少的就是去他的学校看看。在傍晚,或者假期去,学校空无一人。听他告诉你,他曾经在哪一间教室里上了五年的小学,同桌的女生是什么样子。他们曾经在这个操场打篮球,跟女生扔沙包,被体育老师罚跑……这个时候,你会很难相信,身边这个理着短短的头发的男人,曾经也欺负过女生,脖子上的红领巾老是和钥匙绳缠在一起,说不定还曾经把鼻涕横擦在衣袖上!
让他带你去吃他家乡的小吃,就是路边的那种。
你们很可能会遇见他当年的同学。他们兴高采烈,互相问候着现在的情况。留在家乡的同学可能大多都已经成家,你们可以去他们家里做客、大喝一顿。听他们的孩子喊你们叔叔阿姨。
……
人就是这样,爱一个人,就会想知道关于他的一切。
虽然他的过去,你已经来不及参与,那去感受一下,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