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史不是人名,而是职务,而且严格来说是“祝”和“史”两个官职。“祝”是祭司官,“史”是史官,古代巫、史不分,司马迁曾经担任过的太史令就是这么个官。司马迁在《报任安书》里发牢骚,说自己这么个小小太史令,和占卜、算命、跳大神的是一类人,无非是给皇上消遣的。当然,司马迁这是牢骚话,有点儿过,而且又是汉朝的事,一般来说,祭司和史官的身份越往古代就越高,越是后来就越没人待见。当然,祝史和贵族们还是没法比的,《礼记》里就把祝史和弓箭手、马车司机、医生、算命先生以及各类工匠归为一个阶层,说这些人都是技术型公务员,他们既不能兼职做其他事情,也不能改行。
梁丘据为什么要杀祝史呢?他的理由是:我们可以说是祝史没把祭祀工作做好,而正是因为他们的失职,这才导致了神神鬼鬼们迁怒于齐景公,让齐景公的病一直得不到痊愈。一杀祝史,各国的使者们就会相信原来齐景公的病不是因为自己造孽,而是因为祝史渎职。
——看,要想在古代官场上吃得开,你得懂一套独特的官场逻辑才行。
齐景公一听,立刻笑逐颜开:“高!实在是高!”
快乐一定是要和别人分享的,齐景公得找个贴心的人来分享快乐,谁最贴心呢?——晏婴。
晏婴一边听齐景公眉飞色舞地说着,一边心里痛骂:“梁丘据啊梁丘据,你小子可真够阴损的!不行,这事我得管!”
晏婴当下引古论今,来了一通长篇大论,大意是说:“您把国家搞得一团糟,再怎么侍奉鬼神也没用,老天爷嫌弃您,老祖宗也恨您,祝史他们又能有什么办法呢?现在咱们齐国的情况是:官吏太坏了,关税太高了,禁令太多了,税收太重了,老百姓骂娘了。如果祝史的祈祷真会给您带来福分,那老百姓的诅咒也一样会给您带来厄运。而祝史他们就那么有数的几个人,再会求福,也赶不上齐国成千上万的老百姓诅咒的力量啊!”
齐景公一听,再一琢磨:“还是你说得在理,那我就不杀祝史了,还是多花点儿精力把国家治理好,让老百姓都能过上好日子吧!”
晏婴的思路是周人一种典型的天命观,意思是说:即使老天爷和祖宗神灵鬼鬼怪怪们都是真实存在的,那他们的力量也是有限的,他们和人的关系是一种互动的关系,而不是像商朝人普遍认为的那样,老天爷把一切都安排好了,不管发生了什么大家都应该认命。
随着时代的发展,周人那种明里一套、暗里一套的做法被后来的统治者继承了下来,但麻烦在于:这种事是经不起较真的,可学者治学却必须是要较真的。怎么办呢?
秦始皇的办法是:杀!
汉景帝的办法是:划定学术禁区!暗含的意思是:我们统治者的这套两面三刀、说一套做一套的功夫你们知识分子自己心知肚明就完了,谁也别把这层窗户纸给捅漏了,那样可对谁都不好!
所以,在打天下的时候,武王伐纣是对的,伯夷、叔齐是错的;等打完天下坐天下的时候,武王伐纣是错的,伯夷、叔齐是对的。这个问题只能分别来看,不能连起来看,连起来一看不就自相矛盾了吗!
——所以,伯夷、叔齐的耻食周粟和武王伐纣其实都是同一个问题,在整个专制王朝史上也一直都是一个很让人尴尬的话题,是可以泛泛而谈却无法深入探讨的。现在我们回到《孟子》文本,公孙丑向老师请教伯夷、叔齐是怎样的人,我们现在就该明白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分量有多大了!孟子当然绝对支持周武王所代表的天意和民意,但他又该怎样论述伯夷和叔齐呢?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介绍过了伯夷和叔齐,再来说说伊尹。伊尹是帮助商汤开基立业的一代名臣,伊尹之于商朝,就如同姜太公之于周朝。关于伊尹的生平,有着很多的传说。有的说法是,他有着不错的出身,后来为夏朝的末代暴君夏桀效过力,又投靠了商汤王,后来又改投了夏桀,后来又改投了商汤,如是者一共五次。如果现在有一位职员在两家竞争的公司之间也这样来来回回,非被同事们骂死不可。另一种说法是,伊尹出身卑贱,是个奴隶,在商汤手下担任食堂里的大师傅。有一次商汤不知怎么溜达到厨房来了,伊尹借这个机会用烹调的道理比喻治国之道,一下子得到了商汤的重视,被破格提拔,终成名臣。孟子是支持第一种说法的。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公孙丑的那个问题:“您怎么评价伯夷和伊尹呢?”
孟子的回答是:“这两人的处世之道大不相同。伯夷的做法是:不效力于看不惯的君主,也不领导不让自己喜欢的老百姓,遇到好世道就出来做事,遇到坏世道就脚底下抹油。伊尹的做法是:不管在什么样的主子手底下都能做事,不管是什么样的老百姓都能领导,遇到好世道就出来做官,遇到坏世道也一样做官。”
孟子接着说:“我教书是买二送一,我再额外给你谈谈孔子的做法:孔子是能做官就做,不能做就辞,能长干就长干,该卷铺盖卷的时候也毫不犹豫。这三位都是古代的圣人,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呵呵,虽然我们不一定都学得来。”
孟子这是从一个侧面来讨论这几位先贤,至于最敏感的“伯夷和叔齐的正义性”的问题,这时候却没有触及。孟子后面会不会说呢?等着往后看吧。
公孙丑接着问:“老师,那您在这三位圣人当中最想学习哪一位呢?”
孟子说:“那还用问,我最想学的当然是孔子。”
公孙丑真是个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学生,接着又问:“伯夷、伊尹和孔子都是圣人,他们是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的吗?”
孟子说:“他们虽然都是圣人,可水平却还是有高有低的。孔子是圣人中的圣人,自从有人类以来,再没有第二个人能有孔子这么牛!”
“哦。”公孙丑点了点头,“那他们有没有什么相同之处呢?”
孟子说:“他们的相同之处是:如果能有一片方圆百里的土地让他们做国君,他们都能够从此起家,使得诸侯朝见,最后一统天下。还有一点相同之处是:他们绝对不会为了一统天下而去做哪怕一件不义的事,杀哪怕一个无辜的人!”
孟子对“相同之处”说了两点。
其中的第一点,就是孟子一再抛出的仁政说——“百里小国可以一统天下”。
我们在“梁惠王篇”里已经看过多次,孟子的这套理论在游说诸侯的时候虽然屡屡让听者怦然心动,可等人家脑子一冷静下来,也都不会拿它太当一回事。那么,会不会有人觉得好奇呢,这个“百里小国可以一统天下”的说法难道从来就没人接受吗?
——还真有人接受过,孟子的后学荀子就赶上过这么一回。
荀子游荡到楚国的时候,楚国正值著名的“战国四公子”之一的春申君掌握大权。春申君倒还看重荀子,派给他一个兰陵令的官职。
兰陵地处今天的山东省,这也算个著名的地方,李白还为这里的酒厂做过广告:“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兰陵虽然地方不大,但在这里做官也算个不错的差使,可儒家贤者们在他们所生活的时代里总是摆脱不了霉运,荀子做官没多久,就得罪小人了。
小人向春申君说荀子的坏话,这坏话说得极有水平:“头儿,我给您提个醒,您可一定得小心荀子!”
春申君一愣:“荀子这人不错啊,挺踏实啊,是位真正的贤者!”
小人说:“您说得不错,荀子确实是位真正的贤者,可是,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劝您多加小心。”
春申君被说糊涂了:“你这都是哪儿挨哪儿啊?”
小人说:“您好好想想,商汤王靠着七十里的地盘就能称王,周文王靠着百里的地盘就能一统天下,荀子可是位大贤者啊,不在商汤王和周文王之下,他要有了兰陵这片小地盘,难保不会从此起家,最后也来个一统天下。真到那时候,咱们楚国可就要完蛋了啊!”
春申君一听,立时就出了一头冷汗:“不错,是这个理啊!”怎么办?春申君赶紧炒了荀子的鱿鱼。
——这真是莫大的讽刺,“百里小国一统天下”这个说法在正道上从来不被大国诸侯们待见,可要反着来用却一用就灵。
再说孟子所谓“相同之处”的第二点:“他们绝对不会为了一统天下而去做哪怕一件不义的事,杀哪怕一个无辜的人!”
孟子的这个思想既古朴又非常前卫。说古朴,因为它体现着似乎只属于古代君子的一种超卓的道德操守;说前卫,因为我们很多人直到现在都没能弄明白这个道理。
在孟子时代稍前,梁惠王的前辈魏文侯曾经重用过一位叫做李悝的伟大改革家。论起辈分,李悝大概算是孟子的师叔祖,别看李悝是位改革家,其实他可是儒家系统内部的人,是子夏的弟子。
但在儒家系统之内,李悝却是个彻头彻尾的反动派,他的所作所为和儒家思想有着原则性的分歧。李悝反对礼制,在魏国搞了一套“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办法,无论级别高低,大家一律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谁也别想靠前代的特权混日子。再一点是,李悝有着极高的法制意识,他编过一部《法经》,在中国历史上算是开一代先河的东西。这部《法经》后来成了商鞅的枕边书,商鞅去秦国求职的时候,随身就带着这书。
所以,以李悝的资历,自然是全国大法官当之无愧的首选。据说,精明强干的李悝在任上判了一案又一案,公正严明,不枉不纵。但是,这一天,突然出现问题了。这问题具体是怎么回事,早已经闹不清楚了,大概来说,李悝刚刚成功破获了一起凶杀案,凶手被抓之后认罪伏法,让他招什么他就招什么,让他怎么招他就怎么招——不对,说错了,应该是“让他如实招供,他就如实招供”。杀人犯说:“老爷,我认栽了,我全招!这案子是我做的,是这么这么回事,某某是我杀的。我有罪啊,我丧尽天良啊,不但某某是我杀的,三年前的某某凶杀案也是我做的!”
大家一听,这真不错,不但破了眼前的案子,连三年前的积案也顺带着破了,可不经意间一看主审官:咦,李悝大人的脸色怎么绿了?
李悝是被吓的:三年前的那件案子早就结案了,杀人犯早就被执行死刑了,难道……难道当初判错了案子不成?!
经过一番周密的审讯和详细的复查,李悝终于确认,三年前的案子自己给判错了,冤杀了一名无辜之人。这该怎么办?
这问题实在不好处理啊,如果是我们处在李悝的位置上,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当然了,两千多年过去,社会毕竟进步了太多太多。在现代社会里,即便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也会有完善的国家赔偿措施等等来做善后。但是,当时可还是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啊,当时国家干部的思想觉悟可还都普遍是剥削阶级的思想觉悟呢。那么,李悝到底会怎么办呢?
李悝的心里波澜起伏,思想斗争的激烈程度丝毫不亚于当时国际社会的局势,最后,还是封建小农意识和买办阶级的腐朽本质占了上风,李悝把牙一咬,把心一横:我杀错了人,我负责!
——怎么负责?高官李悝到菜市场上买了一块最硬的豆腐,一头撞死了。
一代改革家李悝就这么死了。可能有人觉得他实在是小题大做,不就是错杀了一个人吗,以你李悝那么大的官,随便不就给遮掩过去了,实在事发了,来个记过处分也就已经很了不得了,你要是活着,还能为国家作更大的贡献呢!
可李悝到底头脑僵硬,思想觉悟没那么高,认为自己就是搞法律工作的,自然一点儿都不能违法,杀错了人就得偿命。从李悝之死,我们可以再来琢磨一下孟子的那句:“他们绝对不会为了一统天下而去做哪怕一件不义的事,杀哪怕一个无辜的人!”
李悝的做法是不是太笨了呢?孟子的这种思想是不是太书呆子气了呢?恐怕很多人都会产生这种疑问。我们从历史书上满眼看到的都是权谋狡诈,为了一统天下或别的什么目的,哪怕是再美好的目的,别说做一件不义的事,杀一个无辜的人,就算做一万件,杀一万人,都不算什么。所以,要在历史上为孟子的这句话找到佐证还真是不容易啊。
想来想去,想到了外国,圣雄甘地也许能算一个例子。可是,即便甘地是个完美的例子,是对孟子这一思想的完美佐证,但问题是,如果甘地当时面对的不是英国殖民者——他们到底还有几分绅士风度——而是面对日本鬼子,我真是很难想象他的一次次的绝食,他的不抵抗运动能够取得哪怕一丝一毫的收效。
孟子的这个思想如果放到现代社会,其实基本上就是很多人极力鼓吹的“程序正义”——为了达到一个正义的目标,手段上也必须是符合正义的,绝对不能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这问题要是再多想想,就有个“少数”和“多数”的关系问题:边沁的一种思想曾经影响深远,他推崇所谓“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现在我们仍有很多人对这一主张坚信不疑,但问题是,如果你属于“多数”,那还不坏,可你若是不幸属于“少数”……
我们再回过头来想想“梁惠王篇”中讲到的睢阳保卫战,张巡和许远为了他们心中的正义的目的,在城里杀人吃肉——不知道被吃掉的张巡的小妾、许远的书童,他们会怎么来理解这件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