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诚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失落,但是很快收拾好,转变了话题:“你的脸色不好,是不是出差这几天很累?”
“还行吧。”陆坤用手搓了搓脸,倦意好像更重了,不禁打了个哈欠,“可能是昨晚没睡好,早上又赶着去公司,写了一天文件。今天晚上补个觉就好了。”
“那好,你早休息,我先走了。过来看看你我就放心了。”甄诚说着站起身来,又像突然想起什么事似的哦了一声,“对了,忘记告诉你,刚才我等你的时候,房东来了。”
“房东?有事吗?”
“他说过来随便转转,看我在这儿等你,还说要帮我开门来着。我说等不了一会儿,他就笑呵呵地走了。”
“哦,那应该没急事,有的话他一定给我打电话。这片房子要拆迁了,很多住户都搬走了,估计房东是过来跟谁结算押金的。”陆坤确实有些累了,看甄诚要走,就不再挽留,“我送送你吧。改天我去看院长,带着好酒去陪他下棋。”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陆坤穿好外套,伸手去包里拿钱包,忽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背包的带子在根部裂了个口子。虽然撕裂的痕迹不是太明显,但是仔细看的话,还是能清晰地看到那条裂痕。算起来,这个包陆坤背了三年多了,一直用得很细心,现在看到它有了伤痕,陆坤的心里突然觉得疼。
“怎么,钱包丢了?”甄诚看他手在包里,眼神愣愣的,于是发问。
“哦,没,没什么。”陆坤拿了钱包揣在兜里,说:“走,我送你出去。”
虽然天很冷,筒子楼外的“城中村”却很热闹,麻辣烫、炸鸡排、烤冷面以及油炸臭豆腐,各种烟火气十足的民间美食气味强烈地刺激着人的嗅觉。甄诚不自觉地用手捂了一下鼻子,小心翼翼地绕开地面上的竹签子和废纸团,穿过小巷子,走向路边。陆坤走在她身后五十公分的距离,看到她细细的鞋跟和细细的腰身在前面晃动,突然想起了周止诺一手举着炸鸡排一手拎着千层饼还不住地左顾右盼想再买点儿什么拎回家吃的样子。他今晚没管住脾气,跟她吵架了,看她气呼呼地离开也没去追她,可是不知为什么,她的样子老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怎么都赶不走。
走到路边,陆坤抬手拦了出租车,帮甄诚打开后面的车门,然后打开前车门跟司机说了地址,预先付了车费。他发现甄诚没上车,而是站在后面笑笑地望着他。
“快上车吧,太冷了。”
“好。”甄诚答应着,却站着没动。
“还有什么事?”陆坤傻傻地问。
“你说呢?”甄诚歪着头,笑着反问。看陆坤脸上倦意极深,她不再逗他,上前一步说,“我爸爸的生日你没赶上,而我的生日你根本就没想起。”
“啊?今天是你生日?”陆坤如梦初醒,“哎呀,真是对不起,我想起来了,你跟院长的生日挨得很近!”
“好吧,看来,我得一辈子活在我爸的阴影里了。”甄诚无奈地笑,“不过没关系,今天不是,过几天才是,你还有机会补救。好好想想,送什么礼物给我。”
“好好好,我一定将功补过,送你一份大礼!”陆坤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那样子就像犯了错的孩子被老师告知要找家长,正愁得团团转,忽然又被告知不用找家长了,交份书面检查就可以。甄诚被他孩子气的样子逗笑,忍不住探过身去,在他脸上轻轻吻了一下。
陆坤突然愣住。他们认识了几年,一直把关系维持在朋友层面,虽然甄诚渴望交往的意愿表达得比较明朗,但是陆坤并没有明确表态,她也就没有进一步强求。今天,她忽然有了这样的举动,陆坤一时搞不懂究竟要如何应对。甄诚则表现得很淡定,后退一步说:“我走了。今天晚上很高兴。等你的电话和礼物,再见!”
回到筒子楼的小房间里,陆坤把自己重重地放倒在床上。他太累了,出差这几天一直睡得不好,昨天半夜回来,睡了没几个小时,一大早又赶去公司写汇报材料。在私企工作这两年多,他已经习惯了这样随时待命、冲锋陷阵的节奏,似乎只有忙一点才能填满心里那个凉飕飕的黑洞。可是只要稍微一闲下来,他就能听到心里近似呜咽的风声。那个地方曾经滚烫过,孕育着他最美好最火热的梦,一砖一瓦都是他和周止诺一起搭建起来的,可是她头也不回地走了,所有梦想都坍塌了。他还以为这次重逢能够有机会把这个梦打捞回来,今晚她再次离开,看样子是把最后的希望都打碎了。他觉得自己没错,他只是想把道理说清楚——也许,他就错在想跟疯子讲道理,尤其那是一个爱他的疯子。
最初的裂痕似乎就是从“讲道理”开始的。大学里,周止诺的专业是四年制,而陆坤的是五年,所以周止诺先他一年进入职场。她性子直,脾气躁,做事又粗枝大叶,所以刚刚参加工作时遇到各种不如意,每天负能量满溢,看什么都不顺眼,动不动就想跟人吵架。陆坤自然是懂得她的性子的,只得好言相劝,掰开揉碎给她讲道理。虽然他跟她一样的年纪,没有什么社会阅历,但是大学四年里他经常给设计公司做兼职,职场上的事情见了不少,就显得情商比她高许多。再加上他一贯不紧不慢的性格,做事稳健牢靠,同学、老师以及兼职单位的老板对他都是有口皆碑的,周止诺对他的话是服气的。
可是到了后来,陆坤也参加了工作,两个人开始合租房子,每天朝夕相处,职场上的不如意加上生活中鸡毛蒜皮的磕磕绊绊,各种摩擦越来越多,感情上的裂痕就逐渐出现了。周止诺是典型的外向型性格,想做什么事就要马上做,想说什么话就必须照直说;而陆坤偏内向,说话做事之前都要深思熟虑,情绪轻易不外露。周止诺开始觉得他有事瞒着她。陆坤说没有,我只是很累。周止诺说你可以告诉我呀。陆坤就不明白,告诉她有什么用呢。周止诺就说,你不爱我,如果你爱我就应该把心事告诉我。陆坤不解,这两件事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男人习惯去解决问题,而女人只喜欢探寻问题,思维方式不一样,只怪当时他们都年轻,谁都悟不出这样深奥的道理,轻而易举就让对方背上“不讲理”的大罪名。
欢乐的日子是有的,美妙似童话,下班后一起买菜、做饭、看肥皂剧,周末时到附近的大学里逛书摊、看露天电影。就算实在没有娱乐项目,关门关灯窝在床上也是如胶似漆甜腻得如同化掉的蜜糖。年轻的身体,火热的纠缠,彼此就是整个世界。居住的环境虽然简陋,但毕竟是刚刚凑在一起的“小夫妻”,有情真的可以饮水饱——更何况他们的经济状况比起其他同学来要好得多。陆坤的运气不错,进了职场之后稍稍“潜伏”了一阵子就得到了部门领导的赏识,薪水涨得快,跟领导出去抛头露面的机会也多。周止诺的工作也算是磕磕绊绊地走上了正轨,往日里风风火火的“拳至闲”终于能安安稳稳地坐下来平心静气研究一部书稿的好坏,这是编辑部的老编辑给予她的最中肯的评价。
好像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陆坤没有轻易许诺什么,但是他觉得,如果按照那样的轨迹前行,用不了多久,他们就能在这个城市里买一套属于自己的小房子,然后养一个小孩子,再养一只小狗,过上更美满的生活。只是,事情没有他计划的那么简单。
他觉得周止诺变了。从前她只是任性,耍耍小姑娘的脾气,给她买颗糖或者做顿好吃的饭菜她就会转怒为喜。可是渐渐地,她没有那么好哄了,她对他越来越挑剔,嫌他下班晚,嫌他不陪她逛街,嫌他不会甜言蜜语。他试着解释,工作实在太忙,应酬又多,领导和客户都得罪不起,他只能牺牲休息时间。她就是不听,她说他在找借口,甚至怀疑他是不是薪水涨了、职位高了就想换女朋友了。起初,看到她因为吃醋而撒泼耍赖的样子,他还觉得蛮有趣的,故意逗她说:“你再这么闹下去,我真要换个‘白玫瑰’女友了。”她就疯狂了,咬他,挠他,最后两个人的“肉搏战”总要到床上结束。可是时间一长,陆坤觉得不好玩了,这个游戏太耗神,而且周止诺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陆坤想哄她高兴,就说:“一一,我们搬家吧,换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房租不是问题。”周止诺并没有像他期待的那样露出兴奋的表情,而是反问他:“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家?你嫌弃这个家了吗?你嫌弃我了吗?”陆坤就很无奈,只好说:“你喜欢住这里,我们就继续住这里。”周止诺就又追问:“难道你不喜欢吗?”陆坤觉得头痛。
那个时候,甄诚刚刚从美国留学回来,到设计院工作,与陆坤在同一个办公室。陆坤并不知道她是副院长的女儿,只知道她知性、大方、有魅力,自从她到办公室,很多没有工作往来的其他部门的人都找各种理由往他们办公室跑。后来,部门承接了一个大项目,陆坤和甄诚虽然工作时间不长,却都有机会参加到项目中来。接触得多了,陆坤才知道甄诚有那样的家世和背景,不过,他并没有想太多,他更愿意承认这个女孩子有能力、有想法,即使没有父亲帮衬,也能把工作干得漂漂亮亮。
由于赶工,陆坤经常加班,周止诺开始来“探班”。有漂亮的女朋友来探班是一件幸福的事,虽然周止诺带来的水果和零食多半会被陆坤的同事们分而食之,但陆坤是高兴的。看到她叽叽呱呱地跟他的同事们打成一片,看到她在他的领导面前为他挣足面子,他那样低调的人,也掩饰不住地虚荣骄傲起来,甚至做出在办公室当众亲吻女朋友的事。以至于很久之后,甄诚对他说:“陆坤,帅气而有才华的男孩子我见过不少,你并没有比他们优秀太多,但是我看到你看周止诺时眼睛里宠溺的光芒,突然觉得嫉妒,继而渴望。我想,你可能会把她宠坏。如果她被你宠坏了,你觉得她不再可爱了,让我取代她,好吗?”
可是后来,周止诺和陆坤之间的争吵并没有减少,而是升级了。人前越是秀恩爱,人后就越显得无奈。回到两个人的小家里,周止诺越来越多地问起:“你真的爱我吗?会变吗?”“你们单位有那么优秀美丽的女海归,你会变心吗?”“我什么都做不好,你会不会不要我了?”“我是不是很没用?”“有时候我好讨厌我自己,你是不是也讨厌我?”陆坤一遍遍解释,一遍遍保证,一遍遍承诺,最后实在是不想再多说一个字。项目进展到后期,所有人都加班加点,疲惫不堪,陆坤工作的时候累,回到家里更累,实在熬不住了,就对周止诺说:“我去单位职工宿舍住一段时间,项目结束再搬回来。”她不同意,把他所有衣服都藏了起来,甚至拆下了他的手机卡,把他反锁在家里。他说一一你别闹了,你怎么能不信任我呢。周止诺就哭着说,你不许离开我,你说过要一辈子对我好的。
那些争吵,那些哭闹,那些完全没有道理的吃醋和猜疑,现在想起来都要发高烧。陆坤已经很久没有去回想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了,他怕稍微一想,就把两人最初相爱时的甜蜜和浪漫都毁灭掉。如果可以,他巴不得把自己一颗滚烫的心剖出来献给周止诺,让她知道自己真的没有任何越轨的想法,偶尔的逢场作戏和插科打诨无非是所有职场男士用来消遣解闷儿的方式罢了。工作已经很累了,他不希望回到家里还那么累。他可以对她好,也不要求她做什么贤妻良母,他只希望她懂事。但是周止诺不懂,或者说,她不接受。她要一个纯粹的陆坤,一个纯粹的恋人,一丁点儿缺陷和瑕疵都会让她无法忍受,一丁点儿风吹草动都能让她草木皆兵。有个哥们儿酒后调侃陆坤说:“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他妈倒霉到底。”陆坤借着酒劲儿仰头大笑,可不是吗,面对敏感症发作时的周止诺,他真的有一种预先杀之而后快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