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我就采访过一个法医。女的,名叫王桂敏。荒郊野外的杀人现场上,几十个老爷们儿的一片橄榄绿。那时候是绿警服,就这个王桂敏穿了件红夹克。如果“红夹克”做完尸检说,是自杀,几十个老爷们儿,就能上车直接走人。红夹克要是说,怀疑是他杀,您就谁都甭想走了,直到破了案子才算完。
您再想,法医小胖子印东,哪能不是个人物呢?后来,大程把印东的素描拿给建生看。建生也说,这是谁画的我?真还挺像的啊!
再说姜燕。现场的姜燕虽是嚎而无泪,但也不能总这么嚎下去吧?稍事平静,她还是给大程他们提供了证言:那个成年死者,是个曾经跟她同居过两年的男人。孩子呢?也是他俩的孩子。今年五岁了,叫小龙。当初,这个成年死者是和她在舞厅里认识的,随后为她离了婚。两人开始干公司。您猜怎么着?他们是干一个准赔一个,干两个呢?那就赔一双。后来呢,姜燕就不让他掺和了,凭自己收入养着这爷俩。
读者也许又会问,你姜燕是不是也得拿出你没来过现场的证据呢?当然这话大程他们也问了。姜燕说,她昨天一整天都和一个最近的合作伙伴在一起,一早就去北京谈生意,深夜才回来。而且,她已经跟这个合作伙伴,同居将近半年了。地址是XX花园小区XX号的独体别墅。
听到这儿,大程的两个弟兄,已经悄悄离开,驾车就奔了那个独体别墅了。但姜燕也斩钉截铁地告诉大程,这个伤天害理的案子,肯定是建生干的。如果不是建生,她甘愿受罚!
那么,那个伤天害理的建生,眼下正在哪儿呢?
前边咱说了,姜燕不是跟大程说,她有不在现场的证据吗?这个证据,就是她最近的同居男友。两人一块住在XX花园的一栋独体别墅里。那么,就凭你姜燕张嘴一说,人家刑警大程他们就能相信吗?如果是那样,刑警这行当,也是太好干啦。所以,大程的另一路弟兄就连夜赶奔了那个XX花园的独体别墅。简单说,经调查,姜燕讲的也都是真话。所以说,这个案子,跟她姜燕就没嘛直接联系。
咱也该说说建生了。姜燕不是说过,这个伤天害理的案子,肯定是建生干的吗?所以,大程他们就得马上找到那个叫建生的人。那么,你姜燕就能立马走人了吗?当然不能。因为你是这个案子的直接关系人。得!跟着咱刑警,回刑警队吧。
姜燕需要跟着警察回分局。这对姜燕来说,好像并没觉得有多奇怪,警察要找建生就肯定会先找她。同时,警察见了她没过多久,也就不可能放过她。所以大程通知她要到分局走一趟的时候,她也就老老实实地跟着大程上了车。大程呢,也就因此而有机会坐了一回姜燕的宝马。
很快到了分局。大程在办理进门手续的时候,警卫室的弟兄还逗他,我说程哥,你这彻夜不回的干嘛去啦?这是又从哪拐来一个美女加富婆啊?大程换了话题说,你帮我看看这女的有多大岁数。警卫室的弟兄说,得有三十多岁吧?大程说,我告你吧,还差两岁整五十岁。那哥们险些吓了一跳。哎呦!不可能吧?大程说,这在别人身上也许是不可能的事,在她身上还就是可能啦!
段子讲到这儿,咱们始终遵循着这样一条线索:午夜的居民楼纵火案发,刑警大程他们现场勘察,女主人姜燕做出举报,大程再根据举报去找建生。可下边的段子却只能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了。那么,究竟您是最关注姜燕,还是更想知道建生呢?好,咱还是先说说建生吧。谁也不会想到,建生跟大程的第一次见面,却是在建生的病床前。
昏迷了两天两夜的建生终于醒了。大程见他醒过来了,就说,我是刑警队的大程,你有话想对我说吗?没想建生一听这话,可就哇哇哭开喽,呜呜的,嗓门还挺豁亮的。如果您在远处听见了,您会怀疑是谁把驴也给牵进了病房呢!不仅如此,人家建生还一边哭着,一边连屎带尿地给人家弄脏了大半个病床。大程一看这个,当时就想抽他,因为他一下子又想起了那个现场丧命的小小子儿了。但他又不能抽,随便那么一抽,没准儿就把建生给抽死了。这个建生,已经是个半死之人了。昨晚他还心狠手辣地纵火杀人呢,眼下怎么就成了这份德行呢?
后来查明。建生作案之后回到家,连夜就喝开了酒。他没想自己平时挺能喝的,至少半斤的酒量,可这回的白酒没过二两,他就把自己给喝晕了。酒醉的人跟咱正常人的想法不大一样,当时建生就想,刚刚出了一口恶气,怎么现在反而觉得活着却没劲儿了呢?
原来,纵火作案之前,建生就一直想着要报复死的那爷俩。终于实现了这个目标,他反倒觉着很茫然了。也许读者您会说,他建生做下了这等伤天害理的事,本来应该内疚才对呀?人家建生却不内疚,他就觉得死的那爷俩,简直就是罪有应得。要我说,这就是建生的混蛋理论了。可就是这么个混蛋理论,却一直支持着建生的精神世界。只是,他目标实现了,他的心理支撑,也就随之塌架了。
简单说,建生就是因为嫉妒死的那爷俩,至今还被姜燕包养着,醋海扬帆的。要是咱看,他建生吃的简直就是飞醋。有你嘛事儿啊?但是要细说,也不是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因为姜燕从广东到了北京,又从北京到了天津,很快认识了死者,不是同居了吗?不是有了小小子儿了吗?可这个姜燕就一直没闲着,后来跟建生也同居过一段时间,再后来又靠上了眼下住在别墅里的这位老板。按照排序来说,建生也只能算个老二。你这个当老二的,怎么吃开了老大的醋啦?不是还有老三吗?这事虽然不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但总得有个先来后到吧?这事让谁解释,恐怕也是解释不清。俗话说,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死者和建生跟这个姜燕,是前赴后继的同居关系,但姜燕却只养着死者跟那个小男孩。建生自己呢?还得早起晚睡,自食其力。建生过去当过老板,如今的生意却赔了个精光,甚至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了。也亏姜燕想得出来,你不是没房住吗?得!你干脆就和那爷俩一块住吧,反正是一个单元里的两间房子。建生呢?也就只能搬进了案发现场的那个小间。小胖子法医发现的那半个臭鞋垫,就是建生在半个月之前,随手扔了的。您想啊,眼前整天晃荡着他那个假想的情敌,而自己呢,却只能在一所学校的食堂里给学生们做饭。所以他越想就越有气,越有气还越想。最终,弄了个这个结果。两条人命之外,最后再把自己的小命也搭上了。只是他被大程他们抓获之前,他却选择了自杀。不过自杀未遂,被大程他们给送进了医院,才有了刑警大程跟案犯建生病床前边的这次对话。
大程把姜燕带回分局的时候,天可就大亮了。一天一宿没合眼的大程,那心里的火气,自然就比平时要大得多。不过姜燕倒是很配合,进了大门的姜燕说,我在某某小区还有一套房子。建生可能有钥匙,也许在那儿能找到他。
大程憋了一夜的火,这回终于找到了发泄的借口。大程说,你跟我说话别可能可能的行吗?到现在你还以为我们是卖白菜的是吗?我可告诉你,这地方可是刑警队,这可不是菜市场,你知道吗?你想说嘛就说嘛呀?你觉得像话吗?
大程的一通暴风骤雨之后,姜燕才略显腼腆地说,我和他在那儿住过,是我给他的钥匙。大程说,既然如此,你就打他的手机。看看他究竟在哪儿了吧。说完,姜燕就赶紧打了建生的手机。没想到,建生却关了机。
后来大程对我说,何老师,宝马就是比警车快啊!何况还有姜燕这么个向导。到了那儿,上去敲门,门不开。拿钥匙开门,门反锁。我一想,反正也来不及请示啦。咱就撞吧!想到这儿,咣的一脚就把门给踹开了。
撞进门去的大程,立即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药水味儿。准确地说,就是敌敌畏的味道。大程二话没说,又是咣的一声,把卧室门也给撞开了。真亏了大程他们动作快,否则,上边的段子也就很难完完整整地讲给大家了。
读者您肯定会问,既然案犯是个身背两条人命的建生。大程他们还有必要抢救他吗?你把他送进医院抢救过来,不是还得把他送到法院里枪毙吗?要我说,您这话问的也不是没道理。但是,大程毕竟是执法者。在法律面前,证据就是生命。如果这个案子还有同案呢?建生死了同案又躲了呢?那么,正义就很难彻底伸张。所以,先救他,再诉他,判了他,枪毙他,就成了谁也躲不开的麻烦。这也才有了后来,大程他们在医院里护理建生的几天几夜。
大程说,输液打针端屎倒尿的,对老爹我都没这么孝顺过。
我只好跟他开着玩笑说,你也是为了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而客串了一回“孝子”啊。
您看我们够敬业的吧?
你们不敬业的话,咱也无缘认识啊。
大程听了,笑得很灿烂,只是味道有些发苦。
补充一点。抓获建生的现场不是有敌敌畏吗?那是建生下了必死的决心以后,和速可眠并在一起,要给自己来个双管齐下。先上速可眠,后上敌敌畏。这就像是酒店里的先上冷盆,后上热炒一样。建生过去是老板,可他现在却是伙夫,倒是熟悉这个上菜的次序。只是他没想到,速可眠的起效也太快了,还没把敌敌畏端起来,人已经倒在那儿了。
而建生为什么会选择当天就死呢?原来另有原因,当天建生所在的小区里,忽然就出现了几个警察。其实,那是几个交警,因为交警的一个弟兄那天结婚娶媳妇,而刚下了岗的小哥儿几个回家准备换便衣,然后再去喝喜酒、闹新房,根本不会想到楼上的窗户后边,还站着这么个纵火杀人犯,正在远处看着他们呢。说来也是巧,后来又让建生看见了,怎么刚才那几位穿着警服的警察,转眼又都换成了便衣,难道是被人派到这儿来的?他就有点顶不住了。于是,他就犹豫来犹豫去的,干脆,一了百了吧。
大程他们的段子说到这儿,本该告一段落了。但刑警的故事却往往没那么简单。这个段子里复杂的地方在哪呢?对啦,还就是那个不老的美女姜燕。
那个被烧死的孩子,不是管姜燕喊妈吗?但姜燕究竟是不是孩子的亲娘呢?现场楼下的老太太有证言,当然是个证据。毕竟孩子管姜燕喊妈妈。后来姜燕的证言也是证据。姜燕说,这孩子就是我生的,如果你们想查的话,产科医院肯定还存着我跟孩子的档案呢。
那么,就凭这俩证据就能定案吗?显然还不够。
读者您可能会说,孩子爹已经死了,还能找谁呀?但是,至少大程他们认为,在姜燕的户口记载里从来就没有过这个小男孩。死者的户口资料里,也是没有。
我想说,现在的警察可不比我当警察的那个年代了。这孩子身世的最终结果,是大程他们动用了科技手段,才拿出了最终的也是科学的结论。什么手段呢?对!就是DNA。
DNA亲子鉴定的结果终于出来了,而这个结果,却让当了多年刑警的大程无比感愤!
咱们这么说吧。如果说,大程这么个大老爷们儿,因为天生喜欢孩子,而感愤当时的犯罪现场的话。不如说这最终的鉴定结果才让他极端的愤怒。原来,孩子的DNA只是支持姜燕这个母亲。父亲是谁呢?这么说吧,他既不是死者,也不是案犯建生。这就有点儿怪了吧?至少,那个把孩子带到了五岁的死者,直到死,也不知道自己就不是孩子的亲爹!当然,孩子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亲爹究竟是谁。
照此看来,死者是可悲的。
也照此看来,孩子是很可怜。
那么,谁是可恨的呢?
我把这句问话就这么直截了当地递给了大程,没想大程却给我讲了另外一个故事。
根据刑警办案的要求,所有的案件都不准留尾巴。所以,案件的起因或者深层次的原因,也要有个交代。其实,这个悲剧的最早的阴影,却是来自姜燕的父亲。姜燕的父亲很早就从东北调到了广东,却把姜燕和母亲给留在了东北。简单说,后来姜燕的父亲和母亲离婚,父亲又带着她经历了几任继母。您想,一个女孩在成长的过程中,要先后接受几个继母的滋味,能好受得了吗?能没有阴影吗?恰巧,本身就有心理阴影的姜燕,自己的婚姻也是不幸。这两层阴影被叠加起来,无疑也就笼罩了死者和建生,还有现场的那个十分讨人喜欢的小小子儿。
大程说,我后来查案子的时候,也见过那位如今还住着独栋别墅的老板,也就是姜燕在案发时的那个合作伙伴。后来您猜怎么着?再碰上姜燕的时候,她旁边的那个亲亲热热的男人,却又给换了。至于现在的这个男人是谁,已经不是我们刑警管辖的范围了。我只是想说,为人父母者,在经营自己感情生活的时候,得知道自己是干嘛的。至少,也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吧?因为,作为一个成年人,你就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有你对自己的行为负了责了,才有可能对你身边的人也负责。何老师,我这个结论不复杂吧?
女大学生卧室惨死之谜
记得有一次,我到楼群的小超市去买酒。老板把酒递过来,我把钱递过去。然后,我举着酒端详。他呢?举着钱端详。不用说,这就是我们俩都不放心。担心嘛?对于我,担心酒是假的。而他,担心钱是假的。
这回,讲的还是跟这个“假”字有关。什么假呢?假恋人。同时这个假恋人,还最终闹出了人命。当然这个案子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了,不过类似的现象却至今未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