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陈天他们一行,在遭遇吸血蝙蝠之后,原本对什么都风清云淡的叶晓兰,却是一反常态,竟十分焦急的催着众人往山外跑。但不幸的是,他们仅往回跑了一天,便又遇到了另一群蝙蝠的拦路,而这群蝙中竟有两只蝙蝠王。但幸运的是,这次打头探路的陈天,老远就发现了它们的存在。
按陈天原来的脾气,那肯定会冲上去大杀一番,以报仇雪恨!虽然这有点无理取闹,但陈天在蝙蝠王那吃了那么大的亏,现在又见到一群跟它长的差不多的家伙,那肯定是心头火起了。
看它们长的都一个德性,没准是一家子呢!
虽然很想报仇,但一想起与蝙蝠王的那一战,陈天还是冷静了下来,他知道,自己根本奈何不了在天上的蝙蝠王,冒然上前,只能自找无趣。
想到这里,陈天不禁在心里暗自发狠道:你们这帮臭蝙蝠,小爷今天就放你们一马,等我神功大成,看我不灭了你们!
随后陈天原路返回,将这消息告知了众人,将仍心有余悸的众人,又吓了一跳,心头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两向导不用叶晓兰和三少吩咐,便从怀里掏出地图,两人在上面指指点点,很快便找到了一条绕过这群蝙蝠的路径,发挥出了极高的主观能动性。
但这时,叶晓兰却走了过来,指着地图上,一处标记着绝地两字的红点,对两向导道:“这条路也不能走,我估计那些蝙蝠就是从这山谷里跑出来的,路线起码离那五天路程才安全!”
“叶小姐,你是不是搞错了,那山谷全是瘴气,是出了名的绝地,这些蝙蝠虽厉害,但也不可能在那里存活吧?”海哥听了叶晓兰的话,不可置信的问道。
“你们知道什么?那是我师门的秘密,想活着出去的话,就照我的话来做!”叶晓兰冷冷的留下一句,便转身走开了。
这还是那个叶小姐?
两向导呆了片刻,这才接着在地图上划路线,足足花了小半个时辰的时间,才又重新找出一条出山的路,不过这次绕的弯更大了,估计要走个十来天才能回到那个大矿场了。
路线一搞定,老管家便催着众人上路了,没办法,人老了就会变精明一些,但同时也会比较怕死一些。
路上又遭遇了几次零星的吸血蝙蝠后,叶晓兰显得更加焦燥,一路上猛催着众人快快快!
陈天对此倒是毫无异议,她要走快些那便快些就好了,正好他也觉得众人走的太慢了。看他们,碰到高点的山,绕着走,密些的林子也要绕着走,不单如此,有时还要莫名其妙的绕一个大弯走,这样的走法,能快才怪!
想到这,陈天觉得自己明白了叶晓兰为什么要整天催他们了。但见她催的多了,陈天又觉得,叶晓兰应该是被吸血蝙蝠吓坏了吧?
一群小小的蝙蝠而已,这就吓着了!想到这,陈天在心中给叶晓打了个不及格的印象分。
一帮人早赶晚赶,终于在遭遇吸血蝙蝠的第九天,众人翻过又一座山头后,就看到了一座山势不高,却格外开阔,像一个大馒头的山岭。当然这是陈天的比喻,没办法,那家伙就好这一口,几天没吃到馒头,他想馒头都快想疯了。
俗话说看山跑死马,从中午直走到天黑,众人才到了那座馒头山下。这时月升星现,众人拖着因连日赶路,而疲惫不堪的身体,在山下扎下了过夜的营帐。
在安营扎塞的时候,两向导中的海哥,抬头望了望前面那座不怎么高的“馒头”,心里却是暗暗的松了口气。这里虽还处在山中,但却出了他们心目中的山。
是的,在这些深山向导们的心中,这座矿场便是山里山外的分界线,而矿场周围两三天路程内的地方,早不知被人踩了多少遍。在这个范围里,哪有什么什么,哪能走,哪里不能走,都早被人摸了个透。对于他们这些靠此吃饭的向导,这里就是他的的后花园。
当众人围着火堆进餐之时,海哥告诉众人,过了那小山,再走两天就能回到矿场那小镇时,众人差点欢呼起来,。
但陈天是个特例,出山对他来说也没什么,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不就是出山嘛,小爷又不是没出过?再出一次又怎样?
想到这,他身形一跃而起,跳上了附近的一棵大树,找一个位置好点的树杈,把身一横便躺了下去。现在他可是保镖,别人能睡,但他却不能睡。深山老林里过夜,总要个守夜的吧!队伍里就俩保镖,老邓说他人老了,晚上怕是要打瞌睡,所以由他来守白天好了。
人家都这样说了,陈天还能有什么异议,况且人家说的也蛮有道理的,那自己就守晚上算了,反正他们那时也睡着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打瞌睡!想着想着,陈天便迷迷糊糊的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但眼睛却睁的老大!
清晨,天边刚开始蒙蒙发亮,陈天便有所感觉似的,从入定中睁开了眼,往众人休息的帐篷扫了一眼之后,也不见他如何动作,整个人便直直的悬在了空中,下一刻便轻灵的从栖身的树上蹿了出去。只见他在树林上方停留了片刻,便一步步的朝远处走了过去,越走越快,越走越远,不多时便已远离了众人缩营之地。
待他走过那座馒头山后,用天眼扫了四周一遍,确认附近没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身形便停了下来。到了这里,陈天再不怕吵醒,于是开始了今天的早课。
只见他一步踏出,身形一下就消失在了原地,下一刻,便出现在了数十丈之外的空中,速度之快已近乎那传说中的瞬间移动。而此时他并未停留,在身形刚现形之际,拧身踏步,整个人又出现在了侧边数丈之外,而这时他先前留下的身影才一阵扭曲,化为了虚无。如此身法,当真是惊世骇俗!
“呀!又冲过头了!这天上走的身法还真是难练,我都练了快十天了,连个简简单单的精确躲闪都还做不到!”但陈天的心中,此刻却充满了奥恼,拍了拍脑袋,“再来!”脚步一错,整个人又出现在了身后数丈之外。随后,他的身形不断的在空中闪现,忽高忽低,倏前倏后,上下左右,让人眼花瞭乱。
小半个时辰后,陈天才停了下来。此时他双眼微闭,一动不动的悬在空中。他人虽静了下来,但各种各样的念头,却在他脑中闪的飞快。方才练习的过程,化为一串串的片段,在他脑中慢慢的流过。
足足过了一柱香的时间,他才睁开了双眼,自言自语道:“哎!要是我有对翅膀就好了!”
陈天这么说也是原因的,原来他以前的战斗大多发生在地上,加上他的天赋和刻苦的练习,他在地面上的身法,灵活,快速,精准,已趋大成。而对于御空之术,他却只有在兴起时,才会稍稍的练一下,用老鬼教的话来说就是,贪多嚼不烂!他一直也是这么认为的,以前他碰到一些天上飞的家伙,一直都是这样的:小爷就站这,有本事飞下来咱打一场!
事实是,有翅膀的家伙跟没翅膀的家伙打架,一般都是有翅膀在天上飞着,逮到机会便一扑而下,其结果就是,要么一击必杀,带着猎物远走高飞,要是一击不中便远遁而去,找机会再来一下,绝不会挥着翅膀在地上跟对方肉搏的。
陈天有天眼之利,那些想要袭击他的带翅膀的家伙,大多进了他的肚子,至于那些大家伙们,大多在跟他切磋几下后,便会提议道:咱上去打行不?你问我陈天是怎听懂那些家伙的话的?他当然听不懂啦,那是小银帮他翻译的,不过小银的话,他有时也听的不是很明白,好吧,我们就当他是猜的吧!
上去打?陈天当然不干了!还是那句话:小爷就站这,有本事下来咱再战个三百回合!至此,大家伙们大多会拍拍翅膀一走了之,若真有那不知好歹,死缠烂打的家伙,看陈天还活生生的在这练功,其下场就可想而知。
直到这次遇到蝙蝠王,或许是因为肩负着保镖的职责,又或许是他不想看到琴儿那个老跟他作对的小丫头,被啃成白骨,也可能是他自己都不知的,那所谓的自尊心在作怪,总之,这次他冲动了,竟跑到了天上去跟人家较量。结果大家也看到了,蝙蝠王的实力也就一般,但他却被虐了,还差点送了小命。
但事实证明,陈天不是那个在哪跌倒,就在哪趴着的人。暗自思量了一番,他便狠下了决心:这次打不赢就算了,咱练去!等小爷神功大成,这天上地下还不是横着走!就这样,陈天改变了十年如一日的早课,每天一早便远离众人,练习起了这御空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