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城自古以来便是天下最为繁华的大都会之一,所谓“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挥汗成雨,家殷人足,志高气扬”,在两汉时期,临淄城之繁华热闹,即是与两任国都长安与洛阳都可一较短长。
经济繁荣,娱乐便也发达,临淄人好斗鸡走狗,弹琴击筑,六博蹋鞠者更是不可胜数。
丁灏独身走在这两千年前的古城之中,看着城中的各色人等忙忙碌碌,匆匆而过,却丝毫没有旅游探胜的兴致。自从穿越以来十几天,他已经许久没有吃过饱饭了,对他来说,目前的当务之急就是找到饭辙。
嗯,不惜一切代价。
他来到街市之上,却见几个身轻体健的青年人正围着一个蹴鞠作白打,或拐或蹑,或搭或蹬或捻,间或再来一个转乾坤或是燕归巢,姿势舒展,极是精彩。
所谓蹴鞠,便是后世足球的起源,而白打,则是蹴鞠无球门的散踢方式。临淄人酷爱踏鞠,便是坊间的孩童亦多能耍上几手,只是像这几个青年一般将一个兽皮缝制的蹴鞠耍得如此流畅好看的,却也极是难得,故此吸引了许多闲人围观。
即便是看在丁灏这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人员眼中,这些青年人的球技也称得上极好。若是将这些玩“街头足球”的青年统统整到后世去,想来能拯救许多中国球迷的足球梦。
丁灏原本是坐在春节回家的长途车上的,正在沉睡的他只感到一阵伴随着惊呼惨叫的剧烈撞击后,便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两千多年前的临淄。虽然前世的他自从毕业后混迹江湖两年多来,依旧一事无成,可是回家过年却是断然少不了的。
他看穿越、重生小说倒也不少,可如今不知为何竟轮到他自己遭了这么个“好运气”,将他整到了这东汉末年来。
不错,确实是东汉末年,这十几天来的古代生活他可没有全然闲着,经过好一番打听,他才知道如今正是后汉光和六年,天子的名讳叫做“宏”。刚听说是汉朝的时候,他还乐了一阵,汉唐之强盛地球人都知道嘛!
可将这天子的名字一琢磨,他心中便知道不对了。刘宏,刘宏,这不就是汉灵帝吗?这家伙是汉献帝的老子,这汉朝特么的快倒了啊!
当然,即便汉朝倒不了,一时之间也没有他这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做富家翁的机会。
丁灏见围观“街头足球”的人很多,心中便是一动,随即溜溜儿着眼睛在人群中一顿扫视,只见后排站着一个颇高大的青年男子。此人头戴进贤冠,身穿一身简单的襜褕,腰中别着一枚极上等的玉佩,衣冠楚楚,风度翩翩,不说别的,这衣料只一看便知是临淄当地产的高档货。
丁灏装作不经意地晃了过去,站在那青年身子侧后,他拿出一根细绳子绕过头顶,在颌下系了一个活结,然后以左手紧紧拉着活结两端。他双眼贼溜溜儿地环顾四周,见众人都忙着看场中踏鞠的几个青年,便伸出右手向那人背后轻轻一拍。
正在那人一愣之际,他即迅速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那人头上进贤冠摘下,一把便扣在了自己的头上。
那青年往头上一摸,随即环顾四周,见到了丁灏头上的帽子,他当即想要张口询问,却被丁灏一句话给堵住了:“兄台,进贤冠被盗了吧?”他扬了扬左手,道:“瞧我,结个绳子便稳当多了。”随即嘴一努,右手一指,道:“那人往巷子中走了,快点儿追去,当还来得及。”
那青年听了,微一犹豫,朝着丁灏抱一抱拳,道声:“多谢兄台。”便急急忙忙追了过去。
随即,丁灏便头戴进贤冠,溜溜达达地往街边一处当铺行去,不久后,怀中就揣着三百多枚五铢钱晃晃悠悠地走了出来。
身为穿越人员,他不知道震了多少次“虎躯”,不要说什么纳头便拜,连一碗热汤面都没人肯给他吃。
当然,他也有自己的矜持和骄傲,身为穿越人员,总要有一点儿莫名的优越感吧?可是他如今连一日三餐都吃不饱,若不是穿着穿越前的羽绒服和牛仔裤,里面又极听妈妈话地穿上了秋裤,他早就给冻死在城墙边的破庙里了。
可也正是他这一身与此时格格不入的打扮,在汉朝人看来就是典型的奇装异服,再加上他那一口听起来怪里怪气的临淄方言,显然不是本地人!再看看他这一头飘逸柔顺的三七分的秀发,与传说中的髡发极其相似,瞧在汉朝人眼中,大概便是鲜卑人或是乌桓人吧?再不然就是匈奴人。
丁灏肤色颇白,手上连一个小口子都没有,显然不是能干苦活之人。再说了,如今天下大旱,城内城外有的是流民,想找什么人找不到?谁会找他这么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loser?就这样,虽然身量颇高,肌肉也称得上强健,可丁灏四处溜达了十几天,却没有一个人敢雇他干活。
如今他手中有了钱,第一件事便是跑到街边摊位上喝了一碗热乎乎的汤面,这是他重生以来吃的最体面的一次,自然是格外的香甜美味。
填饱了肚子后,天气的寒冷似乎也完全给抵御住了,丁灏走在石板路大街上,将双手插在羽绒服口袋中,口中一边哼着后世的流行歌曲,一边思考自己下一步的规划。如今既然有了穿越后的第一桶金,也确实是时候规划一下后面的人生了。
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想要融入这个社会,至少不被古代人当猴儿看,首先得买一套衣服,羽绒服虽然保暖,可老是穿着它也不是个事儿啊!其次呢,嗯,其次,明天还得再吃一顿热汤面,这玩意儿谁研究的呢?以前怎么没注意,他娘的真香啊!
次日一早,被一泡夜尿憋醒的丁灏早早地便起了床,换上了昨日里买来的一身行头后,便又去要了一碗热汤面吃。待到吃饱喝足,他方有了游览这座两千年前古城的兴致。
他身穿一件从当铺中买的半旧的长袍,头戴一顶能遮住头发的半新帽子,颇体面地溜达往富人聚集区去了。果然,这行头一换,便再没有人对他指指点点了,他也便慢慢走出了自信的步伐,就差似螃蟹一般横着走了。
然而,就当他挺胸叠肚地走过一处深宅大户门口时,却见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儿从里面跌跌撞撞地跑了出来。那老者神情慌乱,身后还跟着一群男女,其中一个后生见老头站立不稳,连忙急跑几步,想要伸手将其扶住。
见了这个后生,丁灏当时便想着扭头跑路,幸好他脑筋转得快,方生生止住了脚步。所谓无巧不成书,这后生正是昨日里被他偷了进贤冠的青年。
只是这青年全神贯注在那老者身上,却哪里有功夫来认识一下丁灏。
那老者跑的好快,三两步便来到了丁灏身前,丁灏刚想侧身躲过,哪知那老者突然双腿一软,竟要直挺挺地向前摔将下去。
眼见得那老者便要跌倒在地,丁灏看着,若是任他这么着与青石板路面来个亲密接触,那仅剩的几颗牙齿怕就要保不住了。当下他稍一犹豫,便极自然地伸出手来,双臂一较上劲,就将那老者扶住了。
只是那老者跑得颇快,即便是丁灏刚吃饱了饭,仍是蹬蹬蹬往后退了三大步。所幸昨晚和今日一早吃了两顿饱饭,否则怕是连他自己也要给带倒在地了。
那青年见状,连忙疾奔过来,一边扶着那老者,一边对着丁灏不住鞠躬,口中连声道:“多谢兄台,多谢兄台。”
而当他看清了丁灏的脸面后,先是一愣,见丁灏掩面欲走,忙伸手将他拉住。
丁灏心中暗道:“惨了惨了,肯定是被认出来了。这家伙的进贤冠就那么值钱,又住这么大的宅子,肯定是有钱人家,这汉朝又不给你讲究什么人道主义,若是他让家丁出来将我一顿暴打,甚至是打残打伤了,我这刚见起色的事业可就要糟了。”
岂知,却听那青年惊喜道:“原来竟是兄台!昨日里尚未相谢,今日兄台便又救了家父,小弟感激不尽!兄台宅心仁厚,侠义为怀,今日天叫我得遇兄台,实乃三生之幸也!”
丁灏闻言,心中登时大定,他不动声色地把后撤的脚步收回来,又将脸上的惊惶换成亲切畅快的笑容,回手把着那人小臂,哈哈笑道:“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他口中如此说着,心中却不由暗道:“果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今天刚换了新衣服,这还没过晌午呢,就又有了饭辙。感谢老天爷,你老人家把我扔到这两千年前的汉朝,倒也没有完全撒手不管。”
心情一好,丁灏的脑子转得也快了起来。他抖起了平日里的机灵劲儿,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朝那青年拱拱手,道:“小弟姓丁,单名一个灏字,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那青年连忙回礼道:“不敢不敢,小弟贱姓孙,单名乾,草字公佑,尚请丁兄多多指教。”
丁灏激动起来,他也看过《三国演义》,自然知道孙乾的名字,虽没听说这人在历史上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却总是极得刘备的信任,也是自己重生后所遇到的第一个在历史上留下了姓名的人物。当下,他腆着脸说了一大堆敬仰的话,好一番着意结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