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认为,自行车是1790年由法国人西夫拉克发明的。
他所造的车,既没有车把、脚蹬、链条,也无橡胶车轮和刹车,外形好像木马脚下钉着两个大木轮,骑时要用双脚交替蹬地方能前进。其实,这根本不能称作自行车。世界上最早的自行车,还是我国清代康熙年间黄履庄所造的曲拐传动的双轮车。《清朝野史大观》卷十一即载有这事:“黄履庄……
所制双轮小车一辆,长三尺余,约可坐一人,不烦推挽,能自行。行往,以手挽轴旁曲拐,则复行如初。随往随挽,日足行八十里。”由此可见,这种车不但比西夫拉克的要早一个世纪,而且先进多了。国外直至1818年,才由德国的多拉伊斯制成带车把的木轮自行车。1839年,英国的麦克米伦首次在前轮车轴上安装脚蹬,故自行车又俗称“脚踏车”。而用链条驱动后轮的自行车,则是1869年由法国的基鲁美和梅耶发明的。后来,法国的古里门于1870年为自行车最先装上钢丝辐条;爱尔兰人邓禄普又于1888年发明了能充气的橡胶内外胎。自此,自行车才基本定型。近百年来,自行车品种不断增加,但基本结构无多大变化。目前国外自行车的总趋势,是向轻型和多级变速发展,也有人在研究将链条传动改为液压传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