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很重视行道树的栽植。周代有野庐氏的官职管理驰道两旁的树木。春秋战国时,曾把行道树的栽培管理的好坏,视为一个国家盛衰的标志之一。
秦统一后,曾命令道旁植树,所谓:“秦为驰道于天下,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树以青松”,即是。
《汉官解诂》里说:“列树以袁道”,这就是说种行道树是为道路作标记的。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人们可根据松树的棵数来判断里程;二是古时地旷人稀,修筑的驰道又无人保养,常被路杂草作掩蔽,为了使行人不误入岐途,种上行道树,行人就可借此为路标了。
以后,行道树多以适应性强、遮荫幅度大的槐、楸、榆、柳树为之,其保护也很严格。唐代有诗“古道槐花满树开”、“万里杨柳色”,可证当时路树盛况。宋代则有“一色杏花三十里”、“二月杨花满路飞”的写照。清代左宗棠督办新疆军务,令沿途栽柳,千里成荫,世称为“左公柳”。这种行道树,大家都注意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唐朝有位大官想伐路槐造车,渭南县尉名叫张造的据理力争,官司打到皇帝那里,终于阻止了这场灾难,成为千古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