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其中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是帮助群众,特别是要做好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工作因为每个人和每个家庭的条件不一样,因为推行党的先富带后富的政策,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为我国东部、西部、中部的条件千差万别,就使得党的基层组织要特别注意做好帮助群众的工作。
(第一节)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帮助群众
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就业问题、城市农村贫困人口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扶贫攻坚战问题,将是中华儿女就业创业必须认真解决的四个基本问题。面对这四个基本问题,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坚持和发扬艰苦创业的革命精神,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现实的国情出发,我们必须继承革命传统,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当今的国情,从总体情况分析,虽然我国在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和发达国家比较,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我们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方面占优势的压力。我们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期的艰苦奋斗。从具体情况分析,城镇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和“三农”等问题,更是需要通过长期的艰苦奋斗才能逐步解决。国家1999年大学扩招后,从2003年开始,每年要有400~600万大学毕业生需要谋职就业。每年50万复员转退军人需要合理安置。城镇困难企业艰难挣扎、困难职工和下岗、待转岗职工过渡期带来的“阵痛”,也需要认真解决。就业是民生之本,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每年2000多万人的庞大就业压力和波及几亿人口的巨额社会保障资金,不付出艰苦奋斗和艰辛的努力就根本无法解决问题。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和艰苦奋斗的作风,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件工作。
扩大就业,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成为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只有扩大就业,才能增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基本条件;只有扩大就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只有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才能从根本上保持稳定;也只有通过扩大就业,广大人民群众才能通过辛勤劳动获得经济收入,实现自己的物质利益,不断改善和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有着13亿人口的我国,扩大就业任重道远;扩大就业,刻不容缓。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努力开拓事业,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形式,通过职业介绍形式,通过和上级劳动部门联系形式,通过与城市劳动部门协商形式等,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的就业创业问题操心费力。全党有3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农村和城市生产第一线的党组织,城市、城镇社区党组织,职业介绍所党组织,城市外来务工管理部门党组织、党政机关后勤部门基层党组织、政府劳动部门基层党组织、各类企业党组织,一定要艰苦奋斗,努力创业,为人民群众就业问题的妥善解决想尽千方百计,竭尽全力。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国家,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是两个基本的大难题。而且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如果这两个基本问题解决不好的话,特别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影响社会主义信誉。因此,新时期全党的各类基层组织,一定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教育党的各级干部,必须以民为本,宁可年度少上一两个项目也要拿出点钱来解决社会保障问题。要教育和监督干部坚决禁止大吃大喝,坚决反对各种各样的铺张浪费,要努力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要努力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努力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多渠道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基金。
积极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有条件的地方,要努力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建设将全面启动,因此,农村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即将面临着更为繁重的艰巨任务。农村一缺资金,二缺知识,三是农民还不懂得如何办保险,四怕基层干部挥霍、贪污社会保障资金。所以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将是农村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干部对此一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思想认识、资金筹备、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全面启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
就业与社会保障,是考量我们共产党人能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两个基本问题,因此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和全党,千万不能忽视这两个基本问题,要加大对党的宗旨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共产党人切实肩负起自己的历史责任。
(第二节)在行政、司法援助方面帮助群众
随着依法治国历史进程的深入发展,在行政、司法方面帮助群众,已逐步成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进城就业、创业的农民工,是城市、城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行政、司法方面帮助群众的重点。
要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从这些年的发展状况分析,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内的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到极其严峻的挑战。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集中在六大方面:第一,企业用工和劳动管理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如对某市18家企业1079名农民工进行调查,有704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率仅34.8%。第二,超时加班现象较为普遍。在东南沿海某省城镇的民营企业中,相当数量的进城务工人员每天工作时间在10~12小时以上,每月只能休息1~2天,但企业往往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按国家规定给付加班工资。第三,工资水平低,克扣、拖欠工资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近年来各级党政部门对此采取了强有力措施,拖欠、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但是,如何建立健全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第四,基本社会保险缺失严重,留下社会隐患。多数企业不为进城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加之进城务工人员自身投保意识淡薄,致使多数进城务工人员游离于社会保障之外。第五,职业危害不容忽视。许多非公有制企业不愿投资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致使进城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极大威胁,工伤事故时有发生。近年来,进城务工人员因事故死亡的人数约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总量的70%左右。第六,子女受教育问题仍然堪忧。由于城市、城镇公立学校吸纳能力有限,加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流动性大等各方面原因,导致许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仍然无法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