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字希仁,庐州(今安徽合肥)人。他不但是我国北宋中期比较进步的政治家、最著名的清官。而且也是胸怀韬略、运筹帷幄的军事谋略家。他一生廉洁正直,不畏权贵,铁面无私,断案公正,被百姓称为“包公”、“包青天”,是一个千百年来人们熟悉、敬仰的人。
公元999年,包拯出身于书香世家。他的父亲是宋朝的小官,小时候的他就机智过人,破过几个重大案件。其中就有一个——石桥破案。
包拯家附近的一条河面上架有一座石桥,传说是盘古的一根骨头变成的。因这座桥是通向县城城门的唯一出路,所以白天行人很多。包拯小的时候就经常和一些同龄孩童一起到石桥上玩。
有一天早晨,小包拯受母亲之托上街买菜,还未走到桥上便远远地看见桥上站着许多人,河中还有许多船也聚在一起,他猜想一定是发生什么事情了。他快步走向桥,好不容易挤进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探头一看,吃了一惊:桥栏杆上有根沾着鲜血的白色纱带系着,一具尸体系在纱带的另一头悬在河面上。
官府接到报案,迅速派人去现场勘查。官差一见这场景,不假思索,一口咬定是自杀案件,不稀奇。可包拯却不这么认为。机警的小包拯通过自己严谨的分析、细致的推理,认为这是一件他杀案件,并不是自杀那么简单。
小包拯主动来到县衙,要求见县令。这个县的县令很随和,他听衙役报说包拯求见,就同意了。在县衙的后厅,包拯将这个案件存在的疑点一一讲给县令听,县令也觉得此案非同一般。但却为如何破案犯了难。包拯早已有了破案计策。他在县令的耳朵旁讲了一阵,县令拍案而起赞道:“好计!就依你说的办!”
第二天,县城的告示栏上贴了一张布告。上面写道:经县衙仔细调查,石桥命案乃他杀,并非自杀。此系石桥亲眼所见。由于石桥透露真相,杀人凶手已被缉拿。明天在石桥上当众斩首。人们议论纷纷:“石桥怎么会说话?”“难道老天显灵,让石桥将真相公布?”人们脑中疑问重重。很快这个消息便传遍了整个县城。
第三天,石桥周围,两岸河道上都站满了前来围观的人。县令坐在太师椅上,开始审判。他说:“石桥讲话已成为事实。不信,我可当场让石桥讲出真相。桥啊桥,你是不是亲眼看见了杀人凶手?”石桥洞中传来了一个声音:“是的,我看见了事情的经过。”周围的群众都很好奇,侨居然真会讲话。此时衙役将一个头被黑布罩住的人拖上石桥。县令说:“此人便是杀人凶手。石桥是证人,亲眼目睹他杀人的,本官现在判决将此人斩首示众。”话刚说完,人群中就有一个人欢呼起来。县令大吼:“你这么高兴干什么?”那人见别人都不发声,知道自己失态了,吞吞吐吐地说:“我为大人干了件好事而高兴。”“那好,本官正好缺一个刽子手。你就来当这个刽子手吧。”县令说。那人极不情愿地走上石桥,拿起早已准备好的大刀,用力砍向那个犯人的头部,只听“嚓”的一声,一颗稻草团滚了下来。那人大惊失色:“出什么事了?”县令大喝一声:“来人,给我拿下杀人凶手。”那人大呼“冤枉”。县令大笑道:“你还喊冤枉?刚才你的一举一动已经足以证明你的罪行。据本官调查,死者是被人掐死,然后才被人用纱布吊在桥上造成自杀假象。至于那纱布上的血迹,乃至凶手所留,因为死者曾与凶手搏斗过,在死者长长的指甲内有一小片肉,显然是凶手的。你身上某个地方一定少块肉!”衙役一检查,果然,那人左臂上少了一片肉。那人辩解:“这是我不小心弄伤的。”县令冷笑一声:“好,你还不承认,本官还有证据,你刚才砍了那个稻草人的头,从你砍的动作来看,你是个左撇子。而死者颈部的被指出的手印因用力过大,会形成尸斑。尸斑即证明杀人凶手是一个左撇子。因为死者右颈的手印比之颈的清楚,而一般人的右手力量应大于左手,显然凶手惯用左手系左撇子。还有本官宣判将假人斩首于众时,只有你一人欢呼,这点也可佐证你杀人的罪行。另据调查,死者是本地的肉贩。其尸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此人颇有钱财,为何身无分文?必定是劫杀。你身上的钱,肯定有一部分是他的。”衙役搜出一些钱币,往水中一扔,水上漂起一层油。“怎么样?这回你认罪了吧!”县令说。那人只得低下头,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这时桥洞中又传来声音:“好!真相大白喽!”说完,包拯从桥洞中爬出。围观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小包拯的主意。
从此,包拯石桥破案被传为佳话。北宋天圣五年(1027年)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出外为官。包拯到天长县(今安徽天长)任知县时,已届中年。康定元年(1040年),包拯又出任端州知县(今广东肇庆)。端州出产一种有名的砚台,叫端砚。端砚每年要向朝廷进贡。由于当地官吏和豪绅等层层加码克扣,端砚的产量虽多,却变成了百姓的沉重负担。包拯下令豪强官吏,不得贪污,只能按规定数量,向朝廷进贡。而他自己,直到离开端州,也不曾想要一方端砚。或许是由于包拯铁面无私,而被朝廷看重,所以朝廷于庆历三年(1043年)将包拯调到首都开封。
这是包拯第二次来到京城。他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当时,监察御史虽然没有多大实权,但对包拯来讲,却十分重要。因为,从此包拯可以直接参与朝政议事,并且可以对朝廷各个方面,尤其是用人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议。实际上,包拯在仁监察御史期间,确实对北宋的内政外交,提出过许多批评和改进办法,并且还曾出使契丹(辽国),出色地完成了外交任务。
庆历六年(1046年)夏,包拯调任为三司户部判官。当时的三司是中央财政机构,户部掌管全国户口、两税等,户部判官协助三司使的工作。不久,包拯先后担任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转运使负责一路(相当于省)的财政、监察等行政事务。在地方上,包拯十分重视体察民情,要求朝廷让百姓休养生息而安居乐业。两年之后,包拯被召回开封,提升为户部副使。在此期间,他曾前往河北解决军粮问题;又曾到陕西解决运城(今属山西)盐业问题。在河北,他奏请朝廷将养马的田地,还给农民耕作。在运城,他下令改革盐税法令,以便利于商贩经营盐业。
出色的工作,利国利民的成效,使包拯在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知谏院即兼任谏官之职,十分重要。谏官的任务是向皇帝进谏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在包拯兼任谏官期间,不但对横行不法的权臣屡次抨击,而且对时政的许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议。
两年之后,包拯改命为龙图阁直学士,并且又一次离开京城,到河北、庐州、池州(今安徽贵池),江宁(今江苏江宁)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才回到京城,任开封府尹。嘉枯四年(1059年),包拯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等官职,上升为当时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之职。但是,年过六旬的包拯,这时已是夕阳西下。嘉柏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开封。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后一别,追认他为礼部尚书,赐溢“孝肃”,所以包拯死后又叫包孝肃。
包拯所处的仁宗时代,已经不像宋初那样生气勃勃,老百姓的负担加重,各地出现了士兵暴动和农民起义。面对这样的形势,包拯忧国忧民,主张对时政进行整顿和改革。应当说,包拯的改革主张,其目的是为了巩固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但从客观效果上看,却有利于当时的下层人民。包拯之所以为天下百姓所爱戴,原因就在这里。
他不但七次弹劾“苛政暴敛”的转运使王逵,而且不畏风险,力主将皇帝的亲戚“凡庸之人”张尧佐免去要职。在包拯看来,“在政府无所建明”的平庸之辈,不论其官职有多大,都必须下台。他曾建议改革选人、用人制度。他主张官员年到七十岁必须离职。他主张不能任意封官许愿,即使是恩赐即由父亲的功劳而录用的子孙,也要通过考试。
在经济方面,包拯一方面主张压缩开支,另一方面又主张不能苛剥平民。包拯建议,国家急需物资应该以公平的价格,自由收购。这一建议,无论对减轻百姓负担,还是对商品流通和商品生产,都是有利的。此外,包拯还曾主张方田均税,即丈量地主豪强的土地,防止他们漏税逃役。他还曾鼓励民间采矿炼铁等。可见,包拯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改革,目的在于“宽国利民”。
包拯办案,不徇私、不舞弊,所以当时的天下百姓都知道有个铁面无私的包公。百姓们传言:“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意为你没钱没势打不通关节,不用着急,有包公给你主持公道呢!历史上的包拯,一生为民请命,因其公正廉明而青史留名,赢得了后人永远的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