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名骑士唐吉诃德·台·曼查的身份及生活方式
不久前,在曼查一个我不愿道其名字的村子里,住着一位老派绅士。这名老派绅士随身都有一支搁在架上的长矛,一面旧盾牌,骑着一匹瘦马,跟着一只猎犬。他吃的菜肴里,牛肉比羊肉多,晚餐总吃肉馅,星期五吃扁豆,星期六吃鸡蛋和腌肉,星期天破例,再来只鸽子。这可得花去他收入的四分之三,余下的钱便用来添制节日穿的长毛绒外套、天鹅绒马裤,再配上同质地的便鞋。至于平时穿的,则是一套上好的土布服。他家里有一个年过四十的管家婆,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忙里忙外,在家替他套马、下地为他除草的男佣。他这主子,年近五十,体格强健,身材瘦削,面容清癯,爱早起,爱打猎。有的说他姓吉扎达,有的说他姓吉沙达,记载不一,众说纷纭。不管怎么说,据理推断,大概该姓吉扎达。不过,这无关大局,只要我们从严办事,不失史实也就行了。
我们这位绅士,一年到头几乎无所事事,一味埋头阅读骑士小说,借以度日。他读以致用,兴趣盎然。久而久之,把打猎呀、家产管理呀全然丢在脑后。他入迷甚深,甚至卖田卖地买书看。如此一来,全无节制,想买多少骑士小说就买多少。不过,在所有的骑士小说中,最为他称道的是名作家费利西阿诺?台?西尔巴的作品了。他清晰的文笔中常常夹杂着难懂的措词,滔滔不绝,妙语连珠。特别是那些决斗和求爱的书信,韵味特别,他视若珍宝。像“你用你那无理的理来对付我的理,于是,我的理也便少了理,于是,我抗议你的美貌也便有了理。”还有,“有着神圣威严的庄严的苍天,用星辰增添你的神圣,使你这不毛之地具有值得称之为庄严的价值。”如此这般的哲言慧语很让这位可怜兮兮的绅士大惑不解,他绞尽脑汁,要解开其中含义。其实,就是亚里士多德专为此举而还魂再生,也是永远无法解开的。
他非常不喜欢贝利亚尼斯自己伤人和被人所伤的那些可怕的创伤,因为他以为,外科医生本事再高,脸上、身上总还会留下治愈后的疤痕的。不过,不管怎样,他高度赞赏作者在书末写上故事待续、探险未完这一做法。有很多次,他真想亲自动手,用笔去忠实地补写完那些没有写完的故事。要不是他终日得为那些重要得多的事情绞脑汁,他自然会去写,而且毫无疑问,定会大获成功。
他常和教区里的主牧师争个不休,争论谁更了不起,是巴尔梅林?台?英格拉泰拉还是阿马狄斯?台?咖乌拉?主牧师博学多才,曾获得西宛扎大学的学位,不过,本村的理发师尼古拉斯师傅却说这两个都比不上太阳骑士,还说什么勉强能与太阳骑士匹敌的当然要首推阿马狄斯?台?咖乌拉的兄弟唐咖拉奥尔,因为此人生性最随和,既不挑剔苛求,也不像他哥哥那样爱哭;至于勇气,他一点也不亚于他哥哥。
总之,他沉浸在浪漫离奇的书堆里,夜以继日、日以继夜地读呀读呀,睡得极少,读得极多,终因用脑过度,精疲力竭,失去理性。他脑里塞满了从书里捡来的一大堆怪诞想法,于是便想入非非,脑里除了魔法呀、争吵呀、打仗呀、决斗呀、创伤呀、调情呀、恋爱呀、痛苦呀,别无所有,全是些乱七八糟、子虚乌有的玩意。正因为此,那些他读过的异想天开的故事对他来说就像有根有据的史实一样千真万确。他常说,希德·鲁伊·狄亚斯是个很勇敢的骑士,但还不配与火剑骑士相提并论。火剑骑士只要把剑反手一劈,便能把力大无比的巨人轧为两半。他更佩服的是贝那尔都?台尔?咖比欧,他学着赫拉克利斯杀死大地之子安泰的样,把魔法护身的奥兰多举离地面,将其杀死。至于巨人摩根特,他也称赞备至,因为他虽是骄傲无比、野蛮粗鲁的巨人族中的一员,为人处事却温文有礼,很有教养。不过,他最赞赏的是达尔班山的雷那尔多斯,特别喜欢他冲出自己的城堡,逢人便劫,还跑到海外,把据说全用黄金铸就的穆罕默德像盗走。他最恨叛徒加拉隆,只要能狠狠地踢上他一顿,就是赔上管家婆,甚至再搭上个外甥女,他也在所不惜。
正因为他已失去理智,不幸误入歧途,想入非非,如同疯子。他心想,要为国效劳,要扬名于世,此时是既便当又必要,他要变成个游侠,全副武装,跨上骏马,漫游世界,到处冒险他要学那些从书里看到的游侠的样,追随他们的业绩,纠正一切不平事,一有机会,自己便赴汤蹈火,最后功成名就,他便可以获得永世的荣耀和声望。这些惬意的幻想令这位可怜兮兮的绅士得意忘形,他甚至还想象着自己握着特拉比松达国的皇帝节仗。这些强烈的愿望教他行色匆匆,急忙忙想立刻上阵冒险。
他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去找出他曾祖的那套盔甲。盔甲早已锈剥斑斑,长年累月堆放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不过,当他尽其所能将盔甲清洗修整后,发现还得添料加工。因为那套盔甲不是全盔甲,只有保护脑门的顶盔。不过,勤能补拙,他用硬纸板做了半个面盔,与顶盔连接起来,这样看起来也就像一副完整的盔甲了。接着,为了证明那面盔是否刀剑不入,他便抽剑刺纸板面盔。只那么一剑刺去,面盔便马上完蛋,整整一星期的成绩也便给断送了。面盔不堪一击,稍碰即破,这使他大为不快。为防此等事故再度发生,他用薄铁皮做衬里,重新做了一个。最后,他自认做得够牢固的,也不想再去检验,就认定那是个能应付各种局面的牢固的全盔。
接下来他想看看马,那马瘦得皮包骨,骨头突出,就如同西班牙银币突起的角一样,它是一匹比郭内拉的坐骑还要差的老马。不过,在马主人看来,不管是亚历山大的布赛法洛,还是希德的巴比艾加,都不能与之匹敌。他花了足足四天时间,苦思苦想该给马安个什么名字,他心想,不给这马一个不同凡响的特殊名字实在于理难容,因为马主人是位知名骑士,马又如此超群。他想,这个名字既要表明在主人成为游侠前它的身价,又要能表明它现在的身价。想一想吧,既然它的主人已经改头换面,这马当然也得另设头衔,这头衔得既高贵而又响当当,一叫就响,既能配得上主人的新身份,又同主人的新职业合拍。就这样,他拟出了许多名字,拟了,不要了,再改,看上了,又不要了,又再重拟,最后,决定给它取名为“驽骍难得”。这名字在他看来又高贵又响亮,既表明这马的过去,也点明这马的现在。总之,它优于世上所有粗俗的马,是一匹难得的马。
给马安了一个如此中意的名字后,他也想给自己起个名字。认认真真地左思右想了八天多后,他终于决定就叫唐吉诃德。因此,这部最真实传记的作者便从中得到启发,判断他姓吉扎达,而不是其他人坚持说的吉沙达。他还注意到,英勇的阿马狄斯觉得只叫阿马狄斯不够味,便在名字后面添上国名,这样,他的辉煌功勋便会更加辉煌,而他的名字也就成了阿马狄斯?台?咖乌拉。而他,就如一个真正的热爱家乡的人一样,决定自称为唐吉诃德?台?曼查,在他看来,这就明明白白地道出籍贯,而且可以为世上的这片土地添光争辉,永远荣耀。
盔甲收拾好了,顶盔改成了全盔,马及他自己又起了新名字,他只觉得除了再有一个意中人外,别无他求。有了意中人,他便能赠与她一个心灵王国。因为他感到,身为游侠骑士而无意中人,就如有树木没有果实和叶子一般,或者就如有躯体而无灵魂一般。
他自忖道:游侠碰到巨人是常事,不管运好运歹,要是我碰到个什么巨人,碰巧又把他打翻在地,用长矛戳他,或者把他劈为两半,总之一句话,我把他击败了,那时,要是没有个合适的意中人,那我该把这个战利品送给谁呢?想一想吧,当巨人来到我的意中人面前,他会双膝跪下,低声下气地说:“小姐,我是巨人卡拉库良布洛,是马林德拉尼亚岛的大王,同那位赞不胜赞的游侠唐吉诃德?台?曼查稍一交手就一败涂地,他命我来见小姐,任您处置。”啊!我们这位骑士想出了巨人投降后的这段言辞,特别是给自己想出了一个人,一个可以获得意中人这一美称的人儿,他真是兴奋不已!这的确是曾经有过的事。在他的住址附近,有一个漂亮的乡村姑娘,过去,他曾爱过她,不过那村姑并不知觉,也毫不在意。她名叫阿尔东沙?罗任索。他认为有资格当他的心上人的,正是这位姑娘。基于此,他又挖空心思,要给她起个新名字。这名字既要同她原先的名字相似,听起来又要有公主或有身份的小姐的味道。最后,他决定就叫杜尔西内娅,后面再加上她的出生地:台尔?托波索。他觉得这名字与他过去所拟出的其他名字相比毫不逊色:悦耳、动听、别致,而且也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