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不愉快的事,你忘了,别人却一辈子记得。所以,一言一行务必三思。
陈君调职了。
新单位中有一位同事是陈君的大学同学,两人的业务有直接关系。陈君很高兴,认为有同学在,对新环境的适应和工作的配合大有助益。谁知事情非陈君所想象的那样,那位同学虽然表面上和陈君很热络,但工作上却一直有意无意地作梗,不是挑毛病,让案子搁浅,就是故意提示错误的信息,让陈君走了很多冤枉路。
陈君既气恼又困惑,请那同事吃饭,他又拒绝,后来,托其他同事去了解,才知道,原来20年前,陈君在言语上得罪了那同事,如今狭路相逢……
陈君的同事把这言语上的得罪记得那么久,那么深,也真不容易!也许你会说:君子不念旧恶!
这是对君子的要求,也是君子的标准,但事实上,如果用“不念旧恶”来要求君子或衡量君子,那么这世界上就没几个君子了!也就是说,“念旧恶”是一种人性自然的现象,和是不是君子是没有关系的。因此一个人是不是“念旧恶”应从性格来了解,而不是从道德来衡量。不过,为何人会“念旧恶”,这才是我们应该去加以了解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何谓“恶”,简单地说,“恶”就是伤害了他人尊严(面子)及利益的行为。“恶”的标准因人而异,有的人标准宽,宰相肚里可撑船,有的人标准窄,芝麻小事也记恨在心。但怪异的是,有的人对某些事不在乎,别人眼中的芝麻小事他却又难以释怀;有的人看似心胸狭小,但有些事却又“肚大能容”。也就因为如此,我们在与人交往时,常不自知地得罪人,而且得罪了,自己也不知道。这种得罪就是此处所说的“恶”。一般来说,随着环境的改变及年龄的增长、心境的变化,这些“恶”会从心中淡去或消失,但我们必须了解一些事实:有些人固然“不念旧恶”,有些人则否,甚至有些人不但“不忘旧恶”,还会因个人因素,如失恋、挫折的刺激和对对方的嫉妒,反而越发对当年的“旧恶”难以释怀。这种不可测的心境变化,才是“恶”所引起的危险所在。
不过,除非此“恶”极大,否则会让人一辈子耿耿于怀的可能性不高。而本文讨论的也不是“大恶”,而是每个人都有可能犯的“小恶”。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的人对“旧恶”的反应是这样的:
——不想没事,一想就心里有个疙瘩。
假如这个疙瘩没有消除,会成为自己和对方相处的阻碍,就算自己有意不计较,也总觉“有失立场”,因此一定会在恰当的时机“消消心头之恨”,报个小仇,以取得心里的平衡。有的人“报仇”意思到了就好,有的人则非连本带利不可,像陈君碰到的就是这种情形!
基于上面的分析,我们就可了解,为何有人做人处世强调“圆融”,一句话一个动作,都要思虑再三,为的就是不希望不明不白地得罪他人。有时候,让我们吃亏的不是大得罪,反而是小处让人不愉快呢!
有一则故事很有趣,很能说明以上的情形。
有个人在临终前交代他儿子务必替他报仇,儿子问是为了何事。这个人说:“10年前在一个聚餐场合某人夹了我想吃的一块肉。”儿子问:“为何不赶快夹起来吃?”那人说:“因为筷子上已有一块肉。”儿子说:“把那块肉赶紧吃掉呀!”那人说:“可惜我嘴里正吃着一块肉!”
有些伤害了别人利益和尊严的事,不是我们能预料得到的,因此与人相处有必要格外注意。当然,也没有必要因此让自己手脚绑住,不敢说也不敢动,但无论如何,要人“不念旧恶”是不必奢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