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薛存义序[1]
【题解】
这是作者在永州为同乡薛存义送行而写的一篇序。在这篇序里,作者针对当时无官不贪、无吏不朽的黑暗现实,提出了“官为民役”的主张,指出官吏应“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公平合理地为人民办事,而不应横征暴敛,诛求无已,否则人民就有理由黜罚他们。
【原文】
河东[2]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3],崇酒于觞[4],追而送之江之浒[5],饮食之[6]。且告曰:“凡吏于土者[7]若知其职[8]乎?盖民之役[9],非以役民[10]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11],出其十一佣乎吏[12],使司平于我也[13]。今我受其直怠[14]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15]怠之,又从而盗[16]之。向使佣一夫[17]于家,受若直,怠若事,又盗若货器[18],则必甚怒而黜[19]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20],而民莫敢肆[21]其怒与黜罚者,何哉[22]?势[23]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24]?有达[25]于理者,得不[26]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27]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28]平,赋者[29]均,老弱无怀诈暴憎[30]。其为不虚取直[31]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32]矣。
吾贱且辱[33],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34];于其往也[35],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36]。
【注释】
[1]薛存义:作者同乡,河东(今山西省永济县)人,曾在零陵(属今湖南省)代理县令。序:古时的一种文体。[2]河东:唐代道名,约在山西省和内蒙古部分地区。[3]柳子:作者自称。载肉于俎(zǔ):把肉放在食器中。俎,古时盛肉的器具。[4]崇酒于觞(shāng):在酒杯中斟满了酒。觞,酒杯。[5]追:跟随。浒:水边。[6]饮食之:请他喝酒、吃肉,即为他饯行。[7]凡吏于土者:凡是被派到地方上做官的人。[8]若:你。职:职责。[9]民之役:百姓的仆役。[10]役民:役使百姓。[11]食于土者:靠种田过活的人。[12]十一:十分之一。佣乎吏:雇佣官吏。[13]使司平于我也:要做官的公平地为我(指百姓)办事。[14]直:同“值”,指薪俸报酬。怠:懒惰,这里指不认真办事。[15]岂:哪、何。惟:只是。[16]盗:窃取,这里指贪污、敲榨、勒索。[17]向使:假如。佣一夫:雇佣一个人。[18]货器:财物。[19]黜:罢免或降职。这里指主人驱逐仆人。[20]多类此:很多类似这样。[21]肆:这里指大胆发泄、尽情表露。[22]何哉:为什么呢?[23]势:权势,地位。[24]如吾民何:对待百姓该怎么样呢?[25]达:明白。[26]得不:能不。[27]假令:代理县令。[28]讼者:打官司的人。[29]赋者:缴纳赋税的人。[30]老弱无怀诈暴憎:无论老少,都没有(对薛存义)心怀欺诈和表示憎恨的。[31]不虚取直:不白拿俸钱。[32]审:确实。[33]贱:地位低下。辱:指被贬。[34]考绩:考核官吏的成绩。幽:暗,指表现不好。明:贤明,指德才兼备。说:意见。[35]于其往也:在他临走的时候。[36]赏:送给。重(chóng)之以辞:再加上这些话,指写这篇序送他。
【译文】
河东薛存义就要起程了,我在器具中盛好肉,在酒杯中斟满酒,追赶到江边,为他饯行。并且告诉他说:“所有被派到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他们的职责是什么吗?他们应该是替百姓办事的仆役,并非是去役使百姓的。凡是靠种田过活的人,在他们的收入中拿出十分之一缴纳赋税,用作官吏的薪俸,目的是要官吏公平地为自己办事。现在的官吏拿了百姓出的俸钱,却不认真给百姓办事,天底下到处都是这样。有的岂止是不认真办事,而且还像盗贼一样敲榨、勒索百姓的财物。假如你家中雇用了一个仆人,他拿了你的报酬,却懒得为你干活儿,还要偷你的财物,你必然会火冒三丈并把他驱逐出去。如今的官吏大多是这样的。但是老百姓却不敢把怒火发泄出来并驱逐他们,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百姓与官吏的地位、权势不相同啊!地位、权势不相同,但道理却是相同的。对待百姓应该怎么样呢?那些明白这个道理的人,能不感到害怕而有所警惕吗!”
薛存义在零陵代理县令已经二年了。在这期间,他从早到晚都在工作,勤勤恳恳,心劳力竭,使打官司的人得到公平判决,使缴纳赋税的人得到合理负担,无论老少,都没有对他心怀欺诈和表示憎恨的。他没有白拿百姓的钱,确实懂得不好好给百姓办事的可怕后果而十分谨慎。
我现在是个遭受贬谪、地位卑贱的人,不能参与官吏的考核而对他们的政绩的优劣发表意见。因此,在他将要离开的时候,只有请他喝酒吃肉并写这篇序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