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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血字研究(12)

“我刚才提到的那个姑娘,二十年前,她本来是要嫁给我的,最后却被迫嫁给了那个瑞伯,她因此含恨而终。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取下了这枚戒指,我当时就发誓,一定让瑞伯看着这枚戒指死去——让他在临死前认识到,他是自取灭亡的。我为了追踪瑞伯和他的帮凶,千里迢迢地找遍了两大洲,这枚戒指一直随身带着。他们打算东躲西藏,把我给拖垮,但他们是枉费心机。就算我明天就死——这很有可能,我也死而无憾,因为我出色地完成了我的复仇任务,他们两人都死了,都是我亲手杀死的,我的这一生已经别无他求了。

“当然,他们是有钱人,而我却是一个穷光蛋,到处追踪他们,确实很不容易。到达伦敦城的时候,我差不多是身无分文了。当时我想,得立刻找个工作,好维持我的生活。赶车、骑马对我来说,是很拿手的。所以我到一家马车行去找事做,结果,车主当天就要了我,我每个礼拜给车主缴纳一定数目的租金,剩下的就归我自己。但是,赚的钱也不多,不过,我总是能设法维持生活。最困难的事情是不熟悉道路。我认为在所有城市里,没有比伦敦的街道更复杂难认的了。我随身带了张地图,直到我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几个主要车站后,我的复仇行动才进展得顺利起来。

“过了好久,我才找到那两个坏蛋的住处。我是在东查西问的时候,无意中碰上他们的。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的一家公寓里。只要我找到了人,我知道,他们是逃不了的了。我已经蓄了胡须,他们是认不出我来的。我紧紧地跟着他们,伺机下手。我发了誓,这次绝不能让他们再逃脱了。

“尽管这样,他们还是差点儿溜掉了。他们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有时,我赶马车跟在他们后面,有时步行跟着。不过,赶马车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这样他们就摆不脱我了。我只在清晨和深夜才做点生意,赚点钱,但这样一来我就不能及时向车主缴纳租金了。不过,这无所谓,只要能亲手杀死仇人,别的我什么都不管。

“但是,他们狡猾得很。他们意识到了可能会有人跟踪他们,所以他们从不单独外出,也绝不在晚上出门。两个礼拜以来,我每天都赶着马车在他们后面跟着,但他们总是在一起。瑞伯经常喝得醉醺醺的,而斯坦节逊却小心谨慎。我起早摸黑地盯着他们,但总是没有下手的机会。我并没有因此灰心、丧气,我总感觉到,复仇的时刻就快来了。我惟一担心的是我胸口里的这个病,怕它过早地破裂,使我的复仇大业功亏一篑。

“最后,一个傍晚,当我赶着马车在他们住着的叫陶魁里的地方徘徊时,我忽然看见一辆马车停在他们公寓门前。而且,有人拿着些行李出来了,没多久,瑞伯和斯坦节逊也出来了,他们一同上了马车。我赶紧打马跟上去,远远地在他们后面跟着。我当时很担心他们又要离开伦敦。他们在休斯顿车站下了车。我找了个小孩帮我看马车后,就跟着他们到了月台。我听到他们在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车站的人告诉他们刚刚开出去一趟,第二趟车还要等那么几个钟头。斯坦节逊为此很懊恼,但瑞伯却非常高兴。我夹在离他们很近的人群中,他们的一字一句,我都听得比较清楚。瑞伯说他要去办一点私事,要斯坦节逊等他一下,他很快就会回来。斯坦节逊不让他去,并且提醒他说,他们曾经决定过彼此要始终在一起的,谁也不准单独行动。而瑞伯坚持说这是件比较微妙的事,他得单独去。我没听得很清楚斯坦节逊又说了些什么,后来听见瑞伯破口大骂了,他说斯坦节逊只是他雇用的仆人而已,竟然装腔作势地反而指责起雇主来了。斯坦节逊听他这么一说,觉得自讨了一场没趣,就没再劝阻他了,只是说如果他回来晚,万一耽误了最后一趟火车,就可以到郝黎代旅馆去找他。瑞伯回答说,他在十一点钟前绝对可以回到这里,然后,他就往车站外面走。

“我期待已久的千载难逢的时刻终于到了。我的仇人是逃不了的了。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互相照应;而一旦分开,他们就在我的掌握中了,尽管这样,我还是小心翼翼。很早以前我就决定在报仇的时候,我一定要让仇人明白到底是谁要杀他,如果让他死得不明不白,那我这仇就报得不能令人称心满意。我一定要让他有时间明白,现在是结束他恶贯满盈的生命的时候了。恰巧,几天前有个顾客坐我的车到布瑞克斯顿路去看房屋,把其中一处房屋的钥匙掉在我车里。虽然他当晚便把这枚钥匙拿了回去,但是,在他拿回以前,我早就弄了一个它的模子,并照样配制了一把。这样,在伦敦,我终于有了一个可靠的地方,可以毫无拘束地复仇,而不会受到别人的干扰。现在要解决的难题是如何把瑞伯引到那幢房子里去。

“他出了车站,进了两家酒店。他在最后那家酒店呆了半个多小时。他走出酒店时,走路歪歪倒倒的,显然他醉得很厉害。在我前面正好停了辆双轮小马车,他坐了上去,我一路紧紧跟着。我们过了滑铁卢大桥后,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路,让我感到很奇怪的是,他竟然又回到了他原来居住的地方。我不知道他回那里干什么,但我还是跟了下去,在离他原来住处约一百码的地方停了下来。他走进了那座房子,拉他的马车走开了。请给我一杯水吧,我说得口干了。”

我给他递过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他说:“这下好多了——我等了一刻钟,或者等了更久,突然屋子里传来一阵打架似的吵闹声。接着,大门忽然打开了,出来了两个人。一个是瑞伯,另一个是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我不认识。他一把抓住瑞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的时候,他用力推了瑞伯一把。跟着又踢了一脚,把瑞伯一直踹到了大街上。他挥着手中的木棍冲瑞伯大声喝道:‘狗东西,我要教训你,你竟敢污辱良家妇女!’他怒不可遏,要不是那个坏蛋逃得快,我想,那年轻人肯定会痛打他一顿的。瑞伯跑到转弯的地方时,看到我的马车了,他招呼着,跳上我的车,他要我把他送到郝黎代旅馆去。

“我见他上了我的车,简直高兴坏了,我的心跳得快了起来,我很害怕就在这关键时刻,我的血瘤会迸裂。我赶着马车慢慢地往前走,心里盘算着究竟该怎么办才好。我完全可以一直把他拉到郊区,在偏僻无人的小道上跟他算账。我正这么想的时候,他忽然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他的酒瘾又发作了,他让我在一家酒店外面停下来。他吩咐我在外面等他,然后进去了,他在里面一直呆到酒店打烊才烂醉如泥地出来,我看到他这个样子,知道报仇是没问题的了。

“你们别以为我会趁他不小心,一刀把他结束了,我绝不会这样做的,因为这只是一般的复仇方法而已。我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幸运的话,他还能有一线生机。我在美洲流浪的时候,干过各种各样的差事。我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约克学院实验室的看门人和扫地工友。

有一天,教授讲解毒药,他拿出一种叫生物碱的东西给学生看。这生物碱是他从一种南美土著人制造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它的毒性很猛,一小点就能把人毒死。我记住了那个盛放毒药的瓶子,并偷了些出来,把它做成了两颗容易溶解的小丸子。我把它们放到两个盒子里,每个盒子同时放上一粒模样相同但没毒的丸子。当时我想,总有一天,我会给那两个坏蛋每人一盒,让他们每人挑一粒吃下去,剩下的由我吃。这样子,对大家都比较公平。从那天起,我就一直把这些装着药丸的盒子带在身边,随时准备用它们。

“当时过了午夜,快凌晨一点了。这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狂风暴雨,天气坏透了,但我却很高兴,我高兴得要叫起来了。先生们,要是你为一件事朝思暮想了二十几年,现在终于唾手可得了,你就不难理解我当时的心情了。 我点了支雪茄抽了起来,以此平静我心里头的兴奋。但还是因为过分激动,拉车的手不停地颤抖着,太阳穴也跳得突突响。我开始出现幻觉了,我看见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茜在黑暗中朝我微笑。我看得清清楚楚,就像我现在看见你们一样。一路上,他们总走在我眼前,一边一个地走在马的两侧,一直领着我来到了布瑞克斯顿路的那幢空屋。

“四周一个人都没有,除了雨声外,也没别的什么声音。我下车往里一看,瑞伯在里面蜷成一团,睡着了。我摇着他的手臂说:‘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车夫。’

“我想,他肯定是以为到了郝黎代旅馆,因为他二话没说就下车跟我走进了空屋前的花园。

头重脚轻,走路一摇三晃。我怕他摔跤就扶着他走。走到门口,我开了门引他进了前厅。说实话,我当时清清楚楚感觉到,是费瑞厄父女引我走进那屋子的。

“‘这里太黑了。’他跺着脚说。

“‘马上就不黑了,’我说着便划亮了一根火柴,把我带来的那支蜡烛点上了。我向他转过身,把蜡烛举近我的脸。接着说:‘好了,伊瑙克·瑞伯,现在让你好好看看我是谁!’

“他迷迷糊糊地看了我好久,最后,他的脸色变得恐惧起来,痉挛起来,他认出我来了。他吓得要命,歪歪倒倒地后退着。大颗大颗的汗珠渗出他的额头,他的牙齿也打颤了,格格作响。我见他这副熊样,不禁靠到门上哈哈大笑。报仇是一件很痛快的事情,这我早就知道,但我没想到会这么痛快。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从盐湖城一直追到圣彼得堡,可是总没追上。现在你可以不再到处逃命了,因为,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我说话的时候,他又退后了几步。我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认为我疯了。那时,我的确跟疯子一样,太阳穴跳个不停,一起一伏,像铁匠手中的铁锤一起一落,幸好当时一股血从我鼻子里涌了出来,使我轻松了一下,要不我的病就会发作。

“‘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一面叫着,一面把门锁上,举起钥匙在他眼前晃了几晃,‘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今天看你往哪儿逃?!’在我说话的时候,我看见他的两片嘴唇哆哆嗦嗦,他知道,他磕头求饶是没用的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什么谋杀不谋杀的,杀一只疯狗也算是谋杀吗?当你把我可怜的露茜从他惨死的父亲身旁抢走,抢到你那肮脏的新房中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那才是真正的谋杀?!’

“他叫道:‘我没杀她父亲!’

“‘但你杀死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大声喝道,把毒药盒拿到他面前,‘让上帝来裁决吧。这里有两粒药丸,一粒有毒,一粒无毒。你挑一粒吃吧,剩下的给我吃。我要好好瞧瞧这世上到底有没有公道!’

“他吓得躲到一旁,大喊大叫起来。我拔刀架到他脖子上他才乖乖地挑了粒吞下去,我也立即吞下了另一粒。我们面对面站着,谁也没说话,都等着看究竟谁死谁活。一两分钟后,他的脸开始痛苦地扭曲起来,显然他吞下去的是毒药。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记得清清楚楚,我看到他那副模样,高兴地大笑了起来,并且把露茜的婚戒举给他看。可惜他受痛苦的时间太短了,生物碱的毒效来得太快,他的脸痉挛着,很快就扭曲变形了,他两手向前乱抓,接着就惨叫了一声,倒在地板上。我用脚把他翻转身,伸手去摸他的胸口,他的心不跳了,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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