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翻译的有一著名的日本诗:“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细节密,顷刻之间,随即天明。”我劝我姑姑看一遍,我姑姑是“轻性智识分子”的典型,她看过之后,摇摇头说不懂,随即又寻思,说:“既然这么出名想必总有点什么东西吧?可是也说不定。一个人出名到某一个程度,就有权利胡说八道。”
我想起路易士。第一次看见他的诗,是在杂志的“海月文摘”里的《散步的鱼》,那倒不是胡话,不过太做作了一点,小报上逐日笑他的时候,我也跟着笑,笑了许多天。在这些事上,我比小报还要全无心肝,譬如上次,听见说顾明道死了,我非常高兴,理由很简单,因为他的小说写得不好。其实我又不认识他,而且如果认识,想必也有理由敬重他,因为他是这样的一个模范文人,历尽往古来今一切文人的苦难。而且他已经过世了,我现在来说这样的话,太岂有此理,但是我不由的想起《明日天涯》在《新闻报》上连载的时候,我非常讨厌里面的前进青年孙家光和他资助求学的小姑娘梅月珠,每次他到她家去,她母亲总要大鱼大肉请他吃饭表示谢意,添菜的费用超过学费不知多少倍。梅太太向孙家光叙述她先夫的操行与不幸的际遇,报上一天一段,足足叙述了两个礼拜之久,然而我不得不读下去,纯粹因为它是一天一天分载的,有一种最不耐烦的吸引力。我有个表姐,也是看《新闻报》的,我们一见面就骂《明日天涯》,一面叽咕一面往下看。
顾明道的小说本身不足为奇,值得注意的是大众读者能够接受这样没颜落色的愚笨。像《秋海棠》的成功,至少是有点道理的。
把路易士和他深恶痛的鸳蝴派相提并论,想必他是要生气的。我想说明的是,我不能因为顾明道已经死了的缘故原谅他的小说,也不能因为路易士从前作过好诗的缘故原谅他后来的有些诗。但是读到了《傍晚的家》,我又是一样想法了,觉得不但《散步的鱼》可原谅,就连这人一切幼稚恶劣的做作也应当被容忍了。因为这首诗太完全,所以必须整段地抄在这里……
傍晚的家有了乌云颜色,
风来小小的院子里,
数完了天上的归鸦,
孩子们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饭时妻的琐碎的话——
几年前的旧事已如烟了,
而在青菜汤的淡味里,
我觉出了一些生之凄凉。
路易士的最好的句子全是一样的洁净,凄清,用色吝惜,有如墨竹。眼界小,然而没有时间性,地方性,所以是世界的,永久的。譬如像:
二月之雪又霏霏了,
黯色之家浴着春寒,
哎,纵有温情已迢迢了:
妻的眼睛是寂寞的。
还有《窗下吟》里的
然而说起我的,
青青的,
平如镜的恋,
却是那么辽远。
那辽远,
对于瓦雀与幼鸦们,
乃是一荒诞……
这首诗较长,音调的变换极尽娉婷之致。《二月之窗》写的是比较朦胧微妙的感觉,倒是现代人所特有的:
西去的迟迟的云是忧人的,
载着悲切而悠长的鹰呼,
冉冉地,如一不可思议的帆。
无声的,航过我的二月窗。
在整本的书里找到以上的几句,我已经觉得非常之满足,因为中国的新诗,经过胡适,经过刘半农、徐志摩,就连后来的朱湘,走的都像是绝路,用唐朝人的方式来说我们的心事,仿佛好的都已经给人说完了,用自己的话的呢,不知怎么总说得不像话,真是急人的事。可是出人意料之外的好诗也有。倪弘毅的《重逢》,我所看到的一部分真是好:
紫石竹你叫它是片恋之花,
三年前,
夏色瘫软
就在这死市
你困惫失眠夜……
夜色滂礴
言语似夜行车
你说
未来的墓地有夜来香
我说种“片刻之恋”吧……
用字像“瘫软”、“片恋”,都是极其生硬,然而不过是为了经济字句,得厌紧,更为结实,决不是蓄意要它“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尤其喜欢那比仿,“言语似夜行车”,断断续续,远而凄怆。再加后来的
你在同代前殉节
疲于喧哗
看不到后面,
掩脸沉没……
末一句完全是现代化幻丽的笔法,关于诗中人我虽然知道得不多,也觉得像极了她,那样的宛转的绝望,在影子里徐徐下陷,伸着弧形的,无骨的白手臂。
诗的末一句似是纯粹的印象派,作者说恐怕人家不懂:
你尽有苍绿。
但是见到她也许就懂了,无量的“苍绿”中有安详的创楚。然而这是一时说不清的,她不是树上拗下来,缺乏水分,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绸缎上的折枝花朵,断是断了的,可是非常的美,非常的应该。
所以活在中国就有这样可爱: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听说德国的马路光可鉴人,宽敞,笔直,齐齐整整,一路种着参天大树,然而我疑心那种路走多了要发疯的。还有加拿大,那在多数人的印象里总是个毫无兴味的,模糊荒漠的国土,但是我姑姑说那里比什么地方都好,气候偏于凉,天是蓝的,草碧绿,到处是红顶的黄白洋房,干净得像水洗过的。个个都附有花园。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愿意一辈子住在那里。要是我就舍不得中国——还没离开家已经想家了。
张爱玲(1920-1995)1920年9月30日出生于上海,原名张瑛煐,1930年改名张爱玲;1939年考进香港大学;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投入文学创作。两年後,发表《倾城之恋》和《金锁记》等作品,并结识周瘦鹃、柯灵、苏青和胡兰成;1944年与胡兰成结婚;1945年自编《倾城之恋》在上海公演;同年,抗战胜利;1947年与胡兰成离婚;1952年移居香港;1955年离港赴美,并拜访胡适;1956年结识剧作家赖雅,同年8月,在纽约与赖雅结婚;1967年赖雅去世;1973年定居洛杉矶;两年後,完成英译清代长篇小说《海上花列传》;1995年9月逝于洛杉矶公寓,享年七十四岁。
《诗与胡说》:张爱玲的文章以想象丰富细腻,语言华美而著称,即使是带有说理议论性质的文章也是如此。从这篇文章透露出了张爱玲的一些文学主张,她非常反对繁文缛节的文学,而对于那些语言整洁干净,意境深远的作品则大为推崇。对于新诗的发展也提出了她自己的想法和见解,她对于语言的驾驭可以说是独具匠心。
俞平伯:文学的游离与其独在
环君曾诉说她胸中有许多微细的感触,不能以言词达之为恨。依她的解释.是将归咎于她的不谙习文章上的技工。这或者也是一般人所感到的缺憾吧。但我却引起另一种且又类似的惆怅来。我觉得我常受这种苦闷的压迫、正与她同病啊。再推而广之。恐怕古今来的“文章巨子”也同在这网罗中挣扎着罢。“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实是普遍的,水久的,不可弥补的终古恨事。
再作深一层的观察,这种缺憾的形成殆非出于偶然的凑泊,乃以文学的法相为它的基本因。不然,决不会有普遍永久性的。这不是很自然的设想吗?创作时的心灵,依我的体验。只是迫切的欲念。熟练的技巧与映现在刹那间的“心”“构”的角逐,一方面是追捕、一方面是逃逸,结果总是跑了的多。这就是惆怅的因由了。永远是拚命的追。这是文学的游离;永远是追不着,这是文学的独在。
所以说文学是描画外物的,或者是抒写内心的。或者是表现内心所映现出的外物的,都不免有“吹”的嫌疑。他们不曾体会到伴着创作的成功有这种缺憾的存在。他们把文学看成一种无所不能的奇迹。他们看不起刹那间的灵感。他们不相信会有超盲文的微妙感觉。依他们的解释。艺术之宫诚哉是何等的伟大而光荣:可是。我们的宇宙人间世,又何其狭小。粗糙而无聊呢?他们不曾细想啊,这种夸扬正是一种尖刻的侮蔑。最先被侮蔑的是他们自己。
既知道“美景良辰”只可以全心去领略。不能尽量描画的,何以“赏心乐事”就这样轻轻容易的一把抓住呢?又何以在“赏心乐事”里的“良辰美景”更加容易寻找呢?我希望有人给一个圆满的解答。在未得到解答以前,我总信文学的力是有限制的。很有限制的,不论说它是描画外物。或抒写内心,或者在那边表现内心映现中的外物,它这三种机能都不圆满,故它非内心之影,非外物之影,亦非心物交错之影。所仅有的只是薄薄的残影。影的来源虽不外乎“心”“物”诸因子的酝酿;只是影子既这么淡薄。差不多可以说影子是它白己的了。文学所投射的影子如此的朦胧。这是所谓游离;影子淡薄到了不类任何原形而几自成一物。这是所谓独在。不朽的杰作往往是一篇天外飞来、未曾写完的残稿。这正是所谓“神来之笔”。
我的话也说得太迷离了。不易得—般的了解。所成就的作品,既与创作时的心境关连得如此的不定而疏远。它又凭什么而存在呢?换句话说。它已是游离着且独在了。岂不是无根之花,无源之水。精华已竭的糟粕呢?若说是的。则文艺之在人间。非但没有伟大的功能,简直是无用的赘疣了。我遭遇这么—个有力的反驳。
其实,打开窗子说亮话,文艺在人间真等于赘疣,我也十分欣然。文艺既非我的私亲,且赘疣为物亦复不恶,算得什么侮辱。若以无用为病,更将令我大笑三日。我将反问他。吃饭睡觉等等又何用呢?可怜人类进步了几千年,而吃饭睡觉等的正当用途至今没有发明。我们的祖宗以及我们,都不因此灰心短气而不吃不睡,又何必对于文艺独发呆气呢。文艺或者有它的该杀该剐之处,但仅仅无用决不能充罪状之一,无论你们如何的深文周内。
闲话少说。真喽嗦啊!我已说了两遍,文学是独在的,但你们还要寻根究柢。它是凭什么存在的。大家试来评一评,若凭了什么而存在,还算得独在吗?真不像句话!若你们要我解释那游离和独在的光景。那倒可以。我愿意详详细细地说。
“游离”不是绝缘的代词;“独在”也只是比况的词饰。如有人说是我说的,文学的创作超乎心物的诸因;我在此声明,我从未说过这类屁活。这正是那人自己说的,我不能替他顶缸。我只说创作的直接因是作者当时的欲念、情绪和技巧;间接因是心物错综着的、启发创作欲的诱惑性外缘。仿佛那么一回事,我为你们作一譬喻。
一个小孩用筷子夹着一块肉骨头远远的逗引着。一条小哈叭狗凭着它固有的食欲,被这欲念压迫后所唤起的热情,和天赋兼习得觅食的技巧,一瞥见那块带诱惑性的肉,直扑过去。这小儿偏偏会耍,把肉拎得高高的,一抖一抖的动着。狗渐人立了,做出种种抓扑跳跃的姿态。结果狗没吃着肉,而大家白看狗耍把戏,笑了一场。故事就此收场。
我们是狗化定了,那小儿正是造化,嬉笑的众宾便是当时的读者社会和我们的后人。你说这把戏有什么用?可是大家的确为着这个开了笑口。替座上的贵客想,好好的吃饭罢,何必去逗引那条狗,那是小儿的好事;但这小儿至少不失为趣人。至于狗呢,不在话下了。它是个被牺牲者,被玩弄者而已。它应当咒诅它的生日,至少亦曳尾不顾而走,才算是条聪明特达的狗。若老是恋恋于那块肉骨头,而串演把戏一套一套的不穷,那真是狗中之下流子了;虽然人们爱它的乖巧,赞它为一条伟大的狗。您想想。狗如有知,要这种荣誉吗?我不信它会要。
所谓文学的游离和独在,也因这譬喻而显明了。肉骨头在小孩子手中抖动,狗跟着跳、那便是游离。狗正固永吃不着肉骨头而尽串把戏,那便是独在。若不幸那小孩偶一失手,肉骨头竞掉到狗嘴里去了,狗是得意极了,聒聒然自去咬嚼;然座上爱看狗戏的群公岂不依然有失呢。换言之.若文学与其实感的竞赛万一告毕,(自然,即万一也是不会有的。)变为合掌的两股,不复有几微不足之感,那就无所谓文学了。我故认游离与独在是文学的真实且主要的法相。
还有一问题,这种光景算不算缺憾呢?我说是。又说不是。读者不要怪我油滑,仍用前例说罢。从狗的立场看。把戏白串了不算,而肉骨头也者终落于渺茫,这是何等的可惜。非缺憾而何?若从观众和小儿的立场看,则正因狗要吃肉而偏吃不着,方始有把戏。狗老吃不着,老有把戏可看、那是何等的有趣。又何用其叹借呢。我将从您的叹惋与否。而决定您的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