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界人族存在百万年的历史,但由于修仙的存在,他们的文化、生活及思想意识与地球古代人差不多的状态,也许古代地球也是仙界的一部分。怂宝发现,仙界许多文化现象与地球秦汉以前的历史重合,比如儒家文化,仙界的文圣是孔子,比如道家文化,与封神演义里描写的基本相同。
怂宝修炼的《无为经》、《道德经》,道家各种宝典,充斥着老庄的学说。只不过,地球的进化太快时间太短,而仙界的进化太慢太久远。
仙界从洪荒而来,道祖鸿钧,圣人太上道君,阐教教主元始天尊,通天教主等,是人族共尊的道之祖。天地起源的学说也与地球完全一样,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共工怒触不周山,这些神话故事,应有尽有。
现在的仙界大陆,共存两大种族:人族与妖族。
这是两个不共戴天的种族,相生相战百万年,生生不息,相战不止。
仙界修仙文明极其繁荣,凡俗间的科技与文化的发展却极其落后。婚姻状况也与唐宋以前相似,不但包办婚姻普通存在,而且“表兄表妹好结亲”的习惯流传甚广。
怂宝曾经抗拒表姐喜欢他,因为地球科技发达,早已经研究出近亲结亲,会生出畸形儿后代。但是,他没有办法对抗整个仙界习惯。
其实,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仙界人族也发现了表亲结婚会生畸形儿后代,但更有一个重要的发现,表亲结婚,更能生出仙根胜过父祖辈的后代。
几个老家伙已经敲定,怂宝的反抗被无视。所有人都欢喜,其中最高兴的是白云道主。罗碧莲宗主讥讽他没有为玄孙万科个人出好的定情之物,话有些伤人,但他脸皮不薄,直接无视了。不是他拿不出好东西,而是自家的宗主抢了先。
飞剑落到了怂宝的手里。
“又是凶器。”
怂宝有些嫌弃地看着手里的东西。
“怎么了,你这个小猴子还嫌弃我的飞剑?”
听到怂宝的话,老太婆有些不高兴了。
“哪里啊,老祖赐与我的飞剑肯定是天碧国最好的东西,可是,我真不喜欢打打杀杀,而且晕血……我拿剑去杀人,杀了敌人我也晕了。”
怂宝一脸苦恼。
“哈哈……”老太婆开怀大笑,“难怪你叫怂宝,没关系的,杀习惯了你就不晕了。”
“那得杀多少人啊?”
“不一定杀人,我人族主要是杀妖。你不杀它,它会杀你,杀个八万十万的,你总会适应。”老太婆挥了挥手,“你们年轻人玩去吧,我们三个老家伙说会儿话。”
得到老太婆的命令,怂宝得解放。
老太婆来还要讨论大散盟的事情。大散盟肆虐仙界,天碧国境内的几大宗门已经不能安静,各宗联盟得提上议程,不然根本抵抗不了大散盟的进攻。
“小猴子,你可不能欺侮诗谣。要是我听到你欺侮她,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看到几个小辈离去,罗老太婆又威胁了一句。
“老祖宗,我哪敢啊?小姐姐先天境界,我一个练气五阶,哪欺侮得了?”怂宝愁眉苦脸,但看到罗诗谣那倾城倾国的颜值,立即又眉开眼笑,“再说,小姐姐这么高的颜值,我喜欢还来不及呢,哪里舍得欺侮?”
“你这小猴子嘴上还抹了蜜糖呢,叫姐姐叫得这么亲热。”
罗诗谣脸皮薄,听到老祖的话,脸上飞起好几朵红云,煞是好看。
他们走出大殿,四个父母辈的忙自己的去了。
“小姐姐,我实在想不通,你天仙般的人物,颜值高得直上云端,怎么会喜欢我这样的怂货呢?”
罗诗谣脸红,摇头不答。
“还不是你的诗惹的祸?”谢清华心直口快,“怂宝表弟,你以后不要写诗了,不然不知道会招来多少美女呢。”
“是诗招来的吗?”怂宝将头摇得如拔浪鼓,“才不是,一定是我的颜值高。小姐姐,你喜欢我,是因为我颜值高对不对?”
罗诗谣还是脸红,摇头不答话。
“表弟颜值高,我觉得只是一个方面,主要还是诗招来的。我听说罗妹妹是个诗痴,肯定是被你的诗招来的……还有我老妈,读着你的诗,就魔怔了。”谢清华也不郁闷了,“罗妹妹,你与我家老妈一个性格,中毒了。”
“我哪有毒?”
怂宝翻了个白眼。
“你的诗有毒啊。”谢清华也是个聪明女孩,看了看害羞的罗诗谣,笑了笑,“你看罗妹妹不说话,只要你写首诗出来,保证她也会与我家老妈一样,感动得一塌糊涂。”
“真得?”
“不信你做诗啊!”
“好,那我就做诗,你们听好了。”
听到他要做诗,罗诗谣的眼睛立即亮了。怂宝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又看了满眼翠绿的碧云山,想起了李白的《独坐敬亭山》。这不要脸的家伙将敬亭山改了个名字,叫碧云山,就成了他的诗。
“我写的这首诗叫《独坐碧云山》”。
听到他说的诗名,罗诗谣的眼睛更亮了。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
相看两不厌,只有碧云山。”
念完了诗,怂宝看着罗诗谣。罗诗谣先是愣怔,然后眼睛里亮晶晶的,只是这回亮晶晶的是眼睛里的泪珠。
“是吧是吧?表弟你看,罗妹妹与我家老妈是不是一个样儿,感动得一塌糊涂。我就不懂了,一首诗而已,怎么就感动得哭了呢?”
“确实是中毒了。”
怂宝也点了头。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云闲。
相看两不厌,只有碧云山。”
罗诗谣自顾自地吟哦起来。一边吟哦一边看四周,写得多贴切啊,多美啊!她觉得她在山中,又在诗里。
“天……天宝,你怎么写得这么好呢?”
她终于说话了。
“看吧看吧,罗妹妹说话了。”魔女表姐为自己准确的猜测而高兴,“表弟,你以后真不要写诗了,会有很多人中毒的。”
“你为什么没有中毒呢?”
“我又不懂得诗,哪会中毒?”
“我再写一首。”
“还写啊?”
这回他直接将李白的诗居为己有: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表弟,这首诗叫什么名字?”
“小姐姐肯定要回青云宗,我这是送别的诗,就叫《送小姐姐回青云宗》吧。只是没有酒,不然与小姐姐喝几杯酒,消解一下离别之情,哈哈哈……”
“啊——罗妹妹还不感动死?看吧,罗妹妹哭得脸都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