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城市供水工作也取得很大成绩,但饮水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些地区饮水存在水质严重不达标、供水保证率低、水性地方病等问题。全国农村有3亿多人饮水不安全,其中约6300多万人饮用高氟水,200万人饮用高砷水,3800多万人饮用苦咸水,1.9亿人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血吸虫病区约1100多万人饮水不安全。
相当一部分城市水源污染严重,威胁到饮水水质。当前饮水水质带来的危害已严重影响人们的生命健康。保障饮水安全、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因此,必须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确保饮水安全。
(1)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要求
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是2001年6月由卫生部颁布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该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和非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其中常规检验项目有34项;分为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毒理学指标11项,细菌学指标4项和放射性指标2项。非常规检验项目有62项,其中除2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外,其余60项均为毒理学指标。
作为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才能保证用水者的健康。
①感官性状良好
要求供人们直接饮用的水,必须透明、无色、无异味和异臭,无肉眼可见物。
②流行病学上安全
要求供人们饮用的水,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水中所含的细菌,要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即每毫升水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个;每升水中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个;水经加氯消毒,并完全接触30分钟后,游离性余氯每升水中不得低于0.3毫克;为了防止二次污染,管钢中末梢的饮用水,游离性余氯每升水中不得低于0.05毫克。
③化学组成对人无害
要求水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对人体不造成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远期危害;水中所含的人体必需元素,不得过量和不足。即要求水中所含的一般化学物质指标、毒物指标、放射性物质指标不得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允许限量。
(2)如何保证饮用水的卫生
为了预防和控制疾病、保护和增进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家庭中必须注意饮用水的卫生问题。
①地面水要净化和消毒后才可饮用
以江、河水为饮用水的家庭,在夏季和秋季,由于雨水多和水质混浊,应在水中加进明矾,使水澄清。具体做法是:把明矾装在小布袋里,在盛水的水缸中,沿一定方向在水中抖动,然后放置20~30分钟,水即可澄清。混浊度高的水可在水中多抖动几次,一般使用量2.5~5克。利用明矾净化饮用水,可消除水中90%的细菌。
由于净化后的水中仍残存有10%的细菌,因此为了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卫生,还必须在水缸中加入消毒剂进行消毒。最常用的为漂白粉精片,每50公斤水加半片,搅匀静置30分钟后便可饮用。
如果在冬春季,由于水质澄清,不必加明矾,可直接加漂白粉精片消毒。
②井水也应消毒后饮用
井水及泉水均是浅层地下水,被污染的机会很多。以这种水源为饮用水的家庭,应在水缸中加漂白粉精片消毒,用量仍为50公斤水加漂白粉精片100毫克。
③保持自来水龙头的卫生
以自来水为饮用水的家庭,应在每次洗手的同时,把水龙头也冲洗一次。同时要注意每次拧开水龙头时,要观察水的颜色、透明度、有无异味和异臭、有无肉眼可见物等。如果发现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用干净的容器留取水样1~2升,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④正确使用净水器
家庭用的净水器,其原理是在净水器中安装有活性炭和矿物质,对饮用水起过滤和矿化作用。净水器中的这种过滤和矿化装置,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冲洗,否则达不到应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