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不错,这头魔牛至少能卖上七十个银币。就算那个勇者住上一年半载都赚了。”
“银币?银币是什么,可以吃么?”小肯投去不善的目光。
“放心,会给你留一半的。话说,要不是你的伙食费太高,我说不定都攒齐去学院读书的学费了。”
“哪有那么夸张!不过,也说不定就是了。我说,你真的想去当学者吗?”
“想是当然想了,不过嘛,世上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就算当不了学者,能当小肯的哥哥也不错了。”
“如果你要去做学者,我少吃一点也不是不可以的。”小肯突然下定了很大决心似的说道。
“哈!?少吃一点?真不像你啊。不过不用了,所谓能者多劳,多劳者多吃。你就放心地多吃一点吧。”
能者多劳这一点,在这里倒是恰如其分。一整头魔牛,上千斤的重量,都压在小肯一个人的肩膀上。庞大的魔牛几乎把小肯包起来,让人想起背负着壳的蜗牛。这样的情形,给人一种违背世界真实性的不协调感。
小肯每踏出一步,都会在地面上留下微微的凹陷。然而,虽然身上压着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小肯却是脚步轻快,边走还边和凯瑞闲聊。
“还真是奇怪,这明明是头牛,却要叫什么雷泽地龙。到底哪里像龙了。”
“那是因为根据考证,它有一点龙的血统。虽然绝大部分还是牛的血统就是了。毕竟龙是最强的生物啊,一点血统也很难得了。”
“龙是最强的生物?我倒是不这么觉得。”
“哦?那你觉得什么是最强的生物?”
“那还用说,当然是人了。”
“哈!?难道说,一直都看错你了?我以为,你很讨厌人的。没想到你对人的评价这么高。”
“我说过,我讨厌的不是人,而是人的智慧。”
“虽然你总是这么说,但是,你认为人是最强生物的理由,不是因为人有智慧吗?人没有野兽那样强健的身体,又没有魔族那样天赋的魔力,却能够占据世界的中央之地,不正是因为智慧?”
“唔,我虽然知道,没办法说给你听。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一个秘密,关于世上最强生物的秘密。”
“哦?是什么?”
“世上的最强生物,就是我了!”
“哦,知道了。”
“就这么点反应?你压根不相信对吧?”
“不,恰恰相反,我完全相信这一点。所谓的世界,根据对象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含义。以我而言的话,在我所知的世界里,你确实是最强的生物。这一点是不会错的。”
“嘛,虽然听起来有点奇怪,不过你相信就好。”小肯听了这样微妙的称赞,依旧有些高兴和害羞,“既然如此,我就给你展示一下世上最强生物的实力!”
说完,小肯大步迈开,以雷霆万钧之势奔跑起来。魔牛的重量击打着地面,仿佛微型地震一般。离震源最近的凯瑞脚下一软,差点跌在地上。
“真是个笨蛋!世上最强笨蛋!”
被称作笨蛋的家伙,已经跑出老远。扛着巨大野兽的渺小身影,显露出无所畏惧的姿态。
两个人收拾好魔牛,就到酒馆里去找勇者。离酒馆还有好远的时候,小肯突然耳朵一动。
“怎么了,你听到什么?”
“是个老朋友。”
两个人的朋友并不多,能姑且称得上“老朋友”的,就仅有一个而已。
“真是多事之秋,那家伙怎么也来了。”凯瑞皱着眉头,不禁觉得厌烦。
到了酒馆门前,就见到一圈人围在一起,争相引颈翘首,尤其是几个年轻姑娘顾盼流连,一副迷醉之态。
看了这副光景,凯瑞心中的厌烦之情更是倍增,远远站在外面冷眼旁观。小肯却兴冲冲地挤进人群里,跑到最前面。
人群中央是一个吟游诗人。吟游诗人在大城市里很常见,在这种偏僻村子里却是稀罕事。
“弓弦张满,剑戟陈列。傲慢的龙留着血!血迹蜿蜒,汇作红毯。勇者啊,紧握战无不胜的长枪,欲要将龙引入长眠。”
吟游诗人唱的是一首描述勇者屠杀恶龙的伟大事迹的诗歌。这时正咏唱到一段章节的末尾。
“惜哉!惜哉!猛兽竟困于人手。”
唱完这句,表演结束了,男人们纷纷散去,女人们还有些依依不舍。
“凯,快过来,快过来啊!”小肯用求救的语气呼喊。
原来是几个女人发现了小肯,立刻围上去,亲密地招呼起来。小肯比凯瑞要矮上半头,被几个女人抱住,脸马上被埋进一片波涛汹涌,几乎要窒息。
凯瑞无奈地走了过去。这下子效果显著。离凯瑞还有几步远,那几个女人就急忙松开手,早早避开了。
“那几个笨蛋女人!”小肯心有余悸地咒骂道。
“谁让你长了这么一张脸,真是浪费。”小肯的长相极为俊秀,可以说是英气十足,偏偏又因为年龄的关系,带着几分稚气,难怪会让女人们爱不释手。
“说的是,小肯真是帅气得有些过分。真让人羡慕呐。”说这话的人,同样有着一张帅气的面孔。只不过与小肯不同的是,他看起来成熟得多,总是带着轻浮的笑容,有种浪荡游子的感觉。作为一个吟游诗人,这张脸几乎可以说是满分。
只是瞥了那张脸一眼,凯瑞的心情就坏到无以复加。
“你来做什么,不去做勇者,怎么还当上了吟游诗人?”
“哈哈,这可是说来话长。自从和你们分别,我苦练剑术,后来就外出历练。”
“外出历练,然后呢?”小肯饶有兴味地问道。
“然后路上遇到强盗,被抢了个精光。”
“被抢了,然后呢?”小肯对这样的转折完全无动于衷的样子。
“幸运的是,我被强盗头子的女儿搭救,逃了回来。于是我现在打算以吟游诗人的身份继续出去历练。”
“你今天的收入是多少?”凯瑞插了进来。
“唔,今天的收入,就是这些了。”吟游诗人摊开双手给两人看,但是手中什么都没有,“零,今天的收入是零。”
“照我看来,只要你能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你会饿死的。”村民们虽然很欢迎吟游诗人,却绝不会将钱花在无益于生存的娱乐上。
“饿死……哈哈,说起来,今天还没吃东西。”
凯瑞拉住小肯的手,转身就要走。
“而且还没住的地方,总不会让我露宿街头吧。”吟游诗人一把抱住凯瑞,“咱们可是昔日的战友,一起出生入死过的。”
“一起出生入死?我只记得被某个白痴害得差点要死。所谓饥寒交迫呢,正是吟游诗人的宿命。你就在这里好好享受你的命运吧。”
“我可以用一个秘密来交换。”见凯瑞不为所动,吟游诗人急忙亮出了底牌。
“秘密?”
“这可是关于一个勇者的秘密。我花了好大的代价才弄来的。”
“说来听听。”
“说实话,我来这里,一来是找你们,二来是跟着一个勇者。”
“勇者?开什么玩笑,我们这里怎么会有勇者?”凯瑞眼皮一挑,装模作样地说道。
“哼,谁也没想到勇者会来这个地方。勇者到城里时,城主得到了消息。亏得我我偷听到这事儿,就一路跟着勇者,结果跟着跟着到了这里。现在,那个勇者就在酒馆里喝酒。”
看来这家伙是真的知道点消息,凯瑞暗暗琢磨着该怎么办。
“拜伦,这些给你。”凯瑞摸出一个银币,交到吟游诗人的手上,“当勇者也罢,当吟游诗人也罢,当强盗当贵族也罢,该去哪就去哪吧。”
“你这是干吗,当我是好打发的?”叫作拜伦的吟游诗人第一次收起笑容,拿出一副正正经经的样子,“我来这里也有我的打算,哪会这么容易就走了。你不收留我,我照样待得下去。”
凯瑞本想把拜伦打发走,一来免得他遭遇不测,二来也防止他误事。可是看他决心已定,赶是赶不走了。既然如此,还不如留他在身边。
“凯,就让他留下吧。”小肯这时也替拜伦求情。
小肯极少在乎别的人,拜伦却是个例外。与自己不同,小肯是把拜伦当作真正的朋友。
“好吧,无非是再多一个房客。拜伦,跟我们来吧。”
进到酒馆里,就看到勇者大人喝得酩酊大醉,趴到了桌子上。
“喂,那个,喝醉的那个,那就是勇者。”拜伦悄悄对凯瑞说道。
凯瑞点了点头:“我知道。你既然付不起房租,就用身体来偿还。去把勇者背上,天色不早,我们该回去了。”
“什么?”拜伦听了这话,顿时目瞪口呆。
“他也是我们的房客,只不过是付了房租的。”小肯得意洋洋地解释道。
最后,拜伦当了一回苦力,把勇者背回了位于村子最边缘的房子,也就是凯瑞和肯的家。
就这样,在同一天里,村民凯瑞和肯的家中,住进了一个勇者和一个吟游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