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晨上班时间,我们这个城市都会遇到一个普遍性的难题——交通拥堵。
想想看,上百万的人——包括我,几乎在同一时间离开位于郊区的优美舒适的家,驱车进城工作,大街上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
如果没有亲身经历,是很难体会夹在二十英里长的车队里是什么感觉的。然而,交通拥堵还不是我真正的麻烦,我真正的麻烦源于某天早上的一个奇特经历。
那天,我开着车去上班。当我刚从辛斯街驶上肯翰姆大街时,就遇到了严重的交通拥堵,路上的三条车道都被塞得严严实实的,虽然有警察疏导,但丝毫都不管用。我被夹在中间车道,既不能前进,也不能后退或掉头,只能在车上干等着,大约每隔五分钟,才能像蜗牛般地前进一点点。那天还是早春时分,尽管天气还比较寒冷,但我还是打开车窗,为的是透透气。
就在我被堵得动弹不得时,我注意到在我左侧的车道上,有一辆灰色的旅行车。那辆车与我的车挨得非常近,几乎伸手就能触摸到对方的车门。出于无聊,我便上下打量着那辆灰色旅行车,只见车的司机是位女子,她头戴一顶宽边帽,帽檐很低,看不清她的脸。她似乎也觉察到我正在注视她,显得有些不安。
这时,她前面的汽车向前慢腾腾地挪动了大约一两米,她也急忙踩油门向前,而这时前面的汽车又突然刹住了,她也不得不猛然踩了刹车。这样一来,她和我的位置就由原来的完全平行,变成现在她的后车窗与我并行了。所以,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汽车后座上的东西——那是一个多么奇怪的东西啊!被毛毯裹着,横躺在汽车后座上。由于刚才的急刹车,毯子的一角有些滑落了,有一个东西从毯子里伸了出来。
我先是不经意地看了一眼,便将头转了回来,然而,我的大脑似乎在提示我,刚才我看到了某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景象,于是,我不禁又转过头去看了一眼,这一下可是非同小可,从毯子中伸出来的居然是一只血淋淋的人手!我顿时吓得瞪大了眼睛,那果然是一只人手!手指上沾满了鲜血,还在一滴一滴向下滴……我再看看裹在毛毯里的那个东西,那哪是个东西呀?分明是个人!
我简直有点儿不知所措,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的汽车被夹在长长的车流中间。我企图让其他司机也注意到这一可疑情况,于是就拼命地按着汽车喇叭,同时伸出手,指着灰色旅行车的后座。我前面那辆绿色汽车的驾驶员探出头来向后看了我一眼,显然他没有领会我的意思,没有下车。这也难怪,车都挤成那样了,他恐怕连车门都很难打开。
就在这时,灰色旅行车所在的那条车道上的汽车开始向前移动,旅行车逐渐开到了我的前面,与我的距离慢慢拉大。我急忙看了一眼它的车牌,并迅速取出一支笔,将车牌号记在我衬衫的袖口上。当我做完这一切后,才发现自己竟然紧张得浑身是汗。
车队又像蜗牛般地向前缓慢蠕动了两英里,拥堵渐渐有点儿松动了,可那辆灰色旅行车也不见了。正好,我注意到路边有一个警察局,就急忙将车停靠在警察局门口,下车走了进去。
一位警官接待了我。
“我……我要报案!”我结结巴巴地说。
“先生,发生交通事故了?”他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份表格说。
“不,不是交通事故,刚才在我旁边的一辆汽车里,我看见一只手,还有……”由于太紧张,我变得语无伦次。
“等一等,别紧张,你喝酒了吗?”
“没有。”
“是不是街上发生了事故,需要我们救助?”
“不,我的意思是,在车里有一只人手……”
他笑了笑,和蔼地说:“这样吧,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詹姆斯。”
“詹姆斯先生,放松点儿,请你先坐下来,把事情经过慢慢地讲给我听。”
我在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把我所看到的事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那位警官耐心地听我讲完,摸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说:“虽然你提供的线索很重要,但我们还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你能确定自己看见的是人手吗?会不会是看错了?”
“那绝对是一只手,人类的手!而且上面还滴着血!”我激动地叫着。
“噢,放松点儿。”他说。
“警官先生,你这是在浪费时间!如果我是你,就会立即去追那辆可疑的旅行车!”
“詹姆斯先生,对此我们也无能为力。”警官将双手一摊,“你看外面,路上的车那么多,就算那辆车还在路上,我们也追不上去。”
“你们总可以在下个街区设置路卡,派人挨个盘查吧?”
“不行,如果设了路卡,要不了十五分钟,这个城区的道路就会被完全堵死。这样吧,我请另一位警官来接待你。”说完,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个号码。
二十分钟后,一位身材魁梧的警官走了进来,他自我介绍说:“我是市警察局的汉克斯警官。”还不等我答话,他就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从昨天下午到现在,我已经连续值了十六小时的班,很疲倦,想早点儿回去休息,所以请你最好简短点儿说。”
“简单地说,是一只手……我刚才在一辆旅行车中,看到后座上有一只手!”
“手?”汉克斯警官耸耸肩膀,说:“干我们这一行的,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会遇到,说下去吧,给我讲讲你的发现。”
于是,我又从头到尾详细地讲了一遍我的发现,之后,我期待地望着汉克斯警官,希望在他脸上看到一点儿紧张的表情,但让我失望的是,他对我的重要发现似乎很不以为然。
最后,我给他出示了我抄写在袖口上的车牌号,他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抄下号码。
“你这个故事实在太荒谬了,”他懒洋洋地说,“也许车窗上的反光让你眼花了,也许毯子里裹着什么东西看似人手。换正常人的思维去想,光天化日之下,凶手在汽车后座上塞个毛毯裹着的尸体,就敢在路上大模大样地开?詹姆斯先生,忘掉这件事吧,我看你和我一样,都应该好好回家睡上一觉了!”
我被他这种态度激怒了,大喊道:“不!我明明看到一只手,你必须进行调查!”
“好吧,好吧,”在我的极力要求下,汉克斯警官也很无奈,“先生,我立刻查,但是我必须先睡一觉。你先回家等消息,我一有线索就和你联系。不过,假如我找到那辆汽车,而车里并非你所说的那样,那我可要……”
我愤然离开警察局,上了汽车,但我没去公司,而是掉头回家。到家之后,我给老板打电话请了一天假。然后我就守在电话机旁,等待汉克斯警官的消息。
下午两点十五分,传来了敲门声,我打开门,原来是汉克斯警官。
“詹姆斯先生,根据你提供的车牌号,我找到了车主,她是约翰逊太太,住在奥顿镇。”他说。
“奥顿镇离这儿只有两英里,尸体找到了吗?”我问。
“根本就没有尸体!”汉克斯警官严厉地说,“现在你得和我去一趟约翰逊太太家。”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让我和你去?”
“因为我要让你亲眼看看,你所见到的‘尸体’究竟是什么!”汉克斯警官生气地说。
无奈,我只好坐上汉克斯警官的车,随他前往奥顿镇。
到了奥顿镇,汉克斯警官把车停在一条街的旁边,然后指着对面的一间店铺说:“走,过去看看,你说的‘尸体’就在那里!”
我抬头一看,那间店铺上的牌匾写着“装潢”两个字。
汉克斯警官敲敲门,门开了,站在门口的正是我在旅行车里看到的那个女人。她身上穿着一件沾有油漆的工作服,好像正在工作。
“约翰逊太太,这位是詹姆斯先生。”汉克斯警官介绍说。
她冷冷地看着我,用讽刺的语气说:“是你报警说我的车里有尸体吗?你倒是很有正义感啊!”
“就是这位先生,”汉克斯警官回答说,“不妨带他去看一下那个……呃……那个东西。”
“我当然得带他去看看,我可不想背着杀人凶手的黑锅!请随我来。”
跟着约翰逊太太,我和汉克斯警官向挂着布帘的里屋走去。里屋是一个很大的房间,摆放着几个高大的架子,中间还有一张工作台,原来这是约翰逊太太的工作室。架子和工作台上摆着许多赤裸的人体,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还堆着一大堆人的手臂和大腿,而另外一个角落里,则是许多白色的人头。
“怎么?”我用手揉了揉眼睛。原来那些都不是真正的人体,而是坚硬的石膏模型。
我和汉克斯警官看着那些模型,都没有说话。这时,我看见汉克斯警官拿出一支香烟,点着抽了起来。我本想跟他要一支,可看到他那严肃的表情,就没敢开口。
过了一会儿,约翰逊太太从外面的屋子进来,她双手抱着一个石膏人体模型,竖在我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