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俊飞出生在南方的箫山城。高考后就报了警校,这是一个值得尊敬的职业,也是很多人儿时的梦想。
胡俊飞五官端正,性格开朗活泼,在警校学习的时候就嫉恶如仇了。
在学校胡俊飞的成绩还可以,从警校毕业后胡俊飞就回到箫山市博望区公安分局当了一名刑警,刚入职,或多或少有些忐忑。胡俊飞一天早就来到分局,找到人事处。找了一个年轻的同志问道:“你好,我是胡俊飞。今天过来报到。”
人事处同志抬头看了胡俊飞一眼,问道:“你是刚分配过来的吧,我看一下。”
胡俊飞说道:“好的,谢谢你。”
人事处同志在电脑上查了一下资料,递了份资料给胡俊飞,说道:“你把这些资料填了,我给你办理入职手续。过会我带你去刑警队报到。”
胡俊飞办好手续,然后跟着到了刑警队。
人事科同事在刑警队介绍了一下胡俊飞。
队长分配胡俊飞和一名老刑警搭档。新人入职一般都是老刑警搭档工作,带新人熟悉工作。毕竟在学校学到,和实际工作中会有一些出入。
李敬华人称老李,李敬华已经是中年人了,历经沧桑。
这份工作给了李敬华一幅坚毅的面孔,平时不爱说话,总是板着脸。工作有快十年了。
胡俊飞平时都叫师傅,这也是师带徒的一种,胡俊飞说道:师傅,我们现在要做什么,要去办什么案子。
老李想了想:“没什么案子,你去把文件整理一下,有什么不懂得就问我。”
胡俊飞回道“好的,还有什么其它的事没?”
工作一段时间后,胡俊飞接触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伤人案,当场就给抓了,就是一时冲动意气伤人,遇到的案件大部分是小偷小摸的案子,严重点的就是伤人案而已,在当时的胡俊飞看来,或许会觉得有些枯燥,日子就这样慢慢的过去。
那是在2006年下半年的一天,那是胡俊飞第一次接触到大案子。当天下午,分局接到一起报案,博望区花园路城中村有人死亡。
接到通知,胡俊飞和师傅老李第一时间就赶住现场。
到现场后,现场已经封锁,死者是一名四十多岁左右的男性,现场比较混乱,像入室盗窃的样子,屋子被翻找过,另外有打斗的痕迹,死者所在的房间比较乱,死者的血液流了一滩。胡俊飞也是第一次看到真实的死亡现场,多少有些反胃。
在现场胡俊飞看到一个女生在现场查看尸体,面不改色,胡俊飞当时就是有些好奇。
女生看到胡俊飞和师傅老李后,向李敬华走了过来,说道:“李警官你到了。”
老李这时对喊了胡俊飞一声:“小胡我给你介绍,这是市里的法医小秦,叫秦岚,这是我徒弟胡俊飞。”
胡俊飞没有想到是这位漂亮的女生是法医,年纪不大,看上去有冷傲,心想还是挺有气质的嘛
胡俊飞说道:“秦法医,很高兴认识你,以后请多指教。”
秦岚:“你好,我会的。”
这时师父老李插嘴:“先说下死者的情况吧。”
秦岚正色道:根据死者的颈部的伤口,初步判断死者是颈部受损,导致动脉破裂流血至死,大致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昨天凌晨两点左右,死者身上没有其它明显的伤口,其它的我会要等进一步的检查才知道。”
老李:“好,那就辛苦你了小秦,尽快给我详细的报告。小胡你去四周走访下,问问看看有没有人看到什么,另外再去问一下报案人。”
秦岚:“没问题,我会尽快把报告给你。”
胡俊飞回道:“嗯,我马上去。”
胡俊飞马上就去找报案人询问情况,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死者的?你跟死者什么关系?”
报案人还有些惊慌,说道:“警察同志,你好。我是陈伟龙的房东,我是在一个小时前发现他死了的,我马上就报警了。”
胡俊飞走访也没有什么重要的发现,回到分局,晚上开会汇报,由分局主管刑事的副局长(姓吴)主持,师父李敬华具体负责案子,
老李道:“目前已知的情况,死者姓陈,叫陈伟龙,是本地人,年龄四十八,目前独居,之前因为过失杀人进牢座了二十年的牢,家人亲戚都不在身边,死者之前是在一个废弃厂房当保安,死者的房间没有看到明显的打斗痕迹,但是财物都不见了,死者其它的信息还在查,下面让法医那边介绍她们所掌握的情况。”
秦岚:“死者死亡时间是在八月十九号凌晨一点半,死因是颈部动脉破裂,另外死者身上有其它的伤痕,病理报告还要几天。”
老李转头对胡俊飞道:“小胡你说说走访的情况。”
胡俊飞翻了翻走访的笔记,站起身来,说道“走访发现的不多,死者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城中村,大部分都自建房出租,由于租金便宜,人员比较混杂,居住人口也不少,但是事发当晚由于夜深,所以附近的居民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由于死者是外地人,性格也比较孤僻,所以也没有什么朋友,附近的人对他印象不是很深,据房东说死者在这住了很久了,平时都是按时交房租,事发当晚也没有发生什么特别事,报案的人就是房东,”
老李思索一下道:“初步怀疑是入室抢劫,由于死者起来发现了,所以凶手把死者杀害抢走财务,通知死者亲戚过来,第二重点排查死者附近出入的陌生人。”
吴局长:好了,大家加紧排查,现在散会。
散会后胡俊飞回到座位整理文件,整理完文件后胡俊飞仔细思考这个案子。入室盗窃为什么要杀人呢?被发现凶手难道不会跑,杀人罪这么大,被抓到了就是死刑了,盗窃罪可小多了,另外死者身上有其它的伤痕,这里也很奇怪,凶手的杀人理由可能多种理由,从心理上分析一般来说杀人分为两种故杀人和冲动型杀人的,这个案件是属于哪种呢?看上去像是一时冲动,实际呢?是故意杀人的,早有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