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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公主这个封号,要是需要,皇上也可以在后宫突然多出几十上百个!”

这句话便等于将金烈国的公主来源说得清清楚楚,金烈国的王宫养的不是女宠,而是用来联姻用的女子,或者说是“间谍”,金烈国对于大赵确实毫无掩饰,这样的机密也能够大大方方地直曝,极大地安抚了泠凤的的忧心,皇上微笑道:“原来如此。只是你们金烈王至今未婚,虽说为原王后而不娶令人钦佩,只是无子无女,将来把王位给谁呢?”

“金烈王他有个小王子,只是一直流落在外,因种种事情缘故,至今不曾迎回。”副使大人的眼睛扫了一眼正在父皇怀中的小沧玺:“金烈王不会续娶,因为他什么都有,迟早什么都是他的。”

“迟早吗?”皇上抱着孩子叹息道:“人最敌不过时间和天命,英雄也有迟暮之叹,人间最利的双刃剑莫过于时间,时间既是万物之敌,又是万物之友。也许吧,也许你们金烈王会如意的。”

恣烈一挑眉,说话时的皇上,神色间有种深深的落寞,眼前的阳春风光竟似黯淡了几分,“哒哒!哒哒!”小沧玺浑然不觉,见大人只顾说话不理他,有些恼怒地抓着皇上的手指便咬,虽只有一点点牙冒头,但是他力大,皇上感到手指一阵微疼,低下头来,看到一双纯然信任和嗔恼的眼睛,笑道:“知道了知道了!爹不该把你漏记了,爹还有你嘛!”说罢,从身后拿出一个七彩锦绸鱼在他眼前一晃,小沧玺看到颜色鲜艳的锦鱼,马上松开了牙齿,啊噢啊噢叫着,骑在锦鱼身上,一会咬,一会在厚厚的软垫上滚来滚去,滚到泠凤面前,讨好的朝泠凤咧嘴一笑,这个叫做“娘”的年轻女子要是没有巴结好,会打沧玺屁屁的!笑完赶快滚回皇上怀里,在皇上怀中腻来腻去地歪缠,眼睛骨碌碌地朝恣烈那儿转转,又把皇上的玉佩放在嘴里咬,脚上把锦鱼像狗儿耍杂技一般蹬来蹬去。

泠凤见状不由得对沧玺展颜一笑,顿如百花齐放,泠凤笑道:“不知金烈国的百姓以何为生呢?久居海边,想必是以捕食为生?那这样冷的天气,也有鱼吗?”

“金烈国以渔猎为生的人并不多,也有商贾,只是目前为止还只是在国内行商,国内之人相睦,却不与外人通商通婚。这是一种过程,急不得的,我们正在想办法让他们慢慢接受外面的世界。”当初他选择这个蓦岛作为自己的基地,除了这个岛的地理位置合适外,也看上了这个岛素不与外人交往的特性,现在金烈已经成国,就要慢慢开放通商了。

三人聊了一些国民特性与风俗,从王一光嘴里了解不到的东西,从恣烈那儿都能得到完整而具体的答案,只要不涉及海防军务其一些国家机密,这位副使大人是很乐于解答问题的,尤其是只要皇后问话,基本上是知无不答,言无不尽,三人聊得甚是愉快,小沧玺期间也拉了几泡尿在恣烈身上,引出一些笑声,恣烈毫不为意,皇上也不道歉,泠凤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由于今日是休沐日,皇上不必上朝,直聊到天将至午,恣烈才告辞而去,走到花径转弯时,他偶一回顾,看到美丽的女子坐在皇上身边正问他什么,那个黄袍男子抱着孩子,正在深深地望向他,四目相对,皇上举了举手中的孩子,低头亲了一口,恣烈哼了一声,眼睛却也没有怒意。

“这位副使大人似乎比正使还要有说话权力,我冷眼旁观着,有时正使有时说话还要看他的脸色。”泠凤对皇上道。

“你觉不觉得他像一个人?”皇上含笑问道。

泠凤默然片刻,知道皇上说的是谁,自从知道皇上将不久于人世,恣烈的问题不再是禁忌话题,只是提起当初的手刃恣烈那一幕,她依旧痛得心要滴血,轻轻舒缓了一下情绪,笑道:“你说的恣烈?”

皇上点点头,泠凤又道:“确实有些像,走路的姿势也有些像,若不是长相实在是截然不同,我几乎以为他就是恣烈了,不过恣烈当初是我亲手……不可能是他。”

想到手中剑刺入恣烈体内的感觉,她下意识地将手举到眼前,生怕发现手上还沾染着他的鲜血,皇上敏锐地注意到她的不快,歉然道:“对不起,这事本不该提的。”

“都过去了。”泠凤轻轻一笑。

时间不因有心人的挽留而略身停顿,日出日落,匆匆而过,时间一天比一天少,帝后越发地缠绵,有时当着众臣的面说话,说着说着,帝后便会相视无语,凝视久久,

雪融后,温度温一日比一日升高,春天的花开得如锦缎一般鲜艳灿烂,却仿佛只是一瞬间,桃花杏花争过也,便是茶蘼花开时,宫中的夹袍换作了轻便的罗衣,这是宫中女人最美的时候,不复冬日的臃肿,又不似夏日热得薄衣贴体,现在这个时候绫罗绸缎略厚些略薄些都可穿着,更显得宫中富丽繁华。初夏的温煦让每宫中女子脸上都焕发着一种喜气,分外地娇艳,茶蘼架下的秋千彩丝飘飞,人间一片暖艳。

“夏天到了,过阵子也就要用扇子了,中午时也可以用用扇子了,说到扇子,”皇上笑道:“我记得上次金烈国呈了一把扇子,看起来平凡得很,不过既然作为贡品,自然是非同一般,何不拿出来瞧瞧?”

皇上的身体由于泠凤调理得当,近来又与泠凤很是相谐,不曾再瘦下去,只是维持着现在的身体状况,泠凤虽知国师的话从来没有错过,却仍旧存着一点微小的希望,四下觅良医,无奈都说皇上没有病,只是有些元气不足,开了药吃下去,如泥牛入海,毫无作用。

泠凤命孙琳把扇子找出来,上次在进贡品时,由于贡品多,所以只是粗粗看了一眼,又因是冬日,只是看了一眼后便收入宝库,现在才发现,这柄扇子果然有些异处,墨龙骨的扇骨有种水晶一般的凉意,久握不生温,雪翎毛的扇面触手软滑无比,如美女肌肤,还在隐隐发出一种天然香气,泠凤笑道:“听说雪翎毛的织物细密地不着尘污,倒要试试,孙琳拿墨水来。”

孙琳拿来墨笔,泠凤接过来,朝边缘最不要紧处滴了一滴,只见那墨水顺着白雪翎毛滴落,如水落荷叶,所过之处,半点无迹,果然是奇,皇上接过来道:“后面还有题跋呢。”

后面四个大字“飘摇一生”,下面扇题写道:“飘摇鹤翻空,一生雪翎风。秋来见捐箧,一生无始终!北风未爱惜,将军兴倥偬,松籁淅四节,溪藤磐缠重。”

泠凤发觉自己对诗词的理解是越来越不解了:“这是什么意思?又是见捐箧,又是磐缠重。”

皇上看了却道:“这诗一定是金烈王所作,而且一定是给他所爱的女人的。”

“你怎么知道?”泠凤与皇上如今已经你我相称。

“前四句一定是说他所爱女子刚开始富贵,如鹤番空,超凡贵极,后来遇人不淑,便落得个凄凉下场。后四句是说,既然你不爱惜,我便要夺我所爱,一生相护,有什么不能理解。”皇上笑道。

泠凤之所以不能看出来,是因为她是以女子之心去看诗句,皇上却是看透了某件事,便如心有灵犀,又是男子,猜度此诗自然一见便知,听到皇上一说,再一看诗句,不由得又勾起从前的旧思念,幽幽叹了口气,怨道:“金烈王扇上不写吉祥如意的诗,却写这些有的没的!”

“有的没的?他可是有深意的,你总有一天能明白。”皇上漫不经心地抚着墨龙扇骨上镶的宝石道:“恐怕金烈王与这个副使本来就是一个人。”

“皇上!”泠凤被他一说,脑中突然一个激灵,想到副使那副傲视天下的气概与正使对副使的尊重,恐怕这件事皇上猜对了,所谓的副使不过是个幌子,金烈王就是这个副使也说不定,否则为什么王一光不敢说的种种金烈国内部事情,这个副使却举重若轻地一一奉告?

正说着,外面有人禀报胡国使者求见皇上,胡国使者于几天前便已经到达大赵,说是为了友好睦邻,不过据泠凤猜度,必定与金烈的婚事有关,他们见金烈不肯娶公主,必定是又把主意打到了大赵身上,胡国的野心太大,无时不刻不想侵吞周边国家,要不是大赵与其接壤,首当其冲护在诸小国之前,这个时候,那些势力地盘较小的国家,早已经被胡国吞并了,泠凤曾坏心地想,要是金烈国有本事吞并了胡国就好了。随即又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金烈王的一个手下都这般厉害,要是吞并了胡国,势力更强一步,那对大赵的威胁就更大了。

胡国的使臣两撇髭须弯弯地向上翘,浓眉阴沉,偏又带笑,阴险而好斗之像表露无遺,泠凤见到他便没有好感,待到听到他的要求后,更是好没气,胡国称胡帝将大寿,想要锦缎以打扮后宫,欲向大赵“借”两千匹锦缎,三千万两白银,还有风土特产无数,说是想让边疆的将士们也感觉一下大赵的威仪,这话威胁味道严重,前线虽然雷将军守着,但恣烈不在,雷将军虽然指挥得当,但是麾下也再没有和恣烈差不多的猛将来抵敌,要是打起战来,战争花去的钱远远比这个多得多,胡国使臣一口一个“臣”,可是那脸上哪有半点谦恭之色?恣烈虽然狂放,可是自有王者气度,这个胡使,纯粹就是一个奸臣模样,让人看了不舒服的很。

“皇上,我国至尊无比的皇帝有旨,若是皇帝能让他在生辰日上见到大赵美丽的绸缎,愿意停战三年!皇上可要想好了,就算是雷云开将军守得紧,我们这几年来兵将也不是白练的!而且听说大赵内乱了两年,现在局势刚稳定,我们仁慈的皇帝说了,不能欺负小儿,所以给大赵国这么个机会。”这名使臣语音高亢,毫不把这两位看似年轻和柔弱的帝后看在眼里,皇上与皇后听了皆大怒,怒极反笑。

就在这时,外面禀道金烈国正副使臣求见,皇上笑了笑,泠凤觉得两国使者见面不太妥当,正要下令回了,皇上已经开口道:“宣。”

胡使自以为是大国出来,位高权重,见到金烈使臣犹是趾高气扬,王一光和恣烈连眼睛也不瞄他一眼,皇上不等金烈国两使者行礼,便下令免礼赐坐,甚是圣眷优渥,胡使见金烈国两名使臣不理自己,便怒道:“你们两个小国使者,见了我竟然也不来见礼!”

王一光一愣,不由得便好笑起来,恣烈倏瞥了胡使一眼,这一眼如冷电照人,胡使不由得一窒,说不出话来,全身便被千斤重物压住一般动弹不得,恣烈坐下来,冷冷地道:“你来干什么?”这话竟如审问。

“关你什么事!”胡使怒道。

“在大赵我杀不了你,你终有回国的时候。”恣烈对他点点头,语气寒意森森,胡使不由得抖了一下,求救地望向皇上,泠凤与皇上恼他刚才出言无状,但笑不语,也不来解围,两国使臣吵起来才好呢,手里握着雪翎扇,闲闲地挥动,看着两国使臣自己争起来,恣烈的眼下扫到扇子,顿时化为一股暖风,然而望向胡使时,又变作寒月罡风。

“再问你一次,你究竟来干什么?”恣烈冷眼一凝,浑然是威不可当,钢石俱摧之势,胡使虽然强悍,也不由得惊心,毫不怀疑自己回程的路上,可能前脚刚离开大赵土地,后脚便会被他杀死在途中,忙道:“来商量我国皇帝的圣诞事宜。”

“你向大赵要什么东西?”

“不多,不多。”胡使第一次见到如此可怕的眼睛,他不怕死,胡国的将士无一怕死,可是眼前这个金烈者的眼睛却让他觉得比死还可怕一万倍,像巨蟒一般阴冷,像老虎一样狂嗜,像魔鬼一样可怕,一惊间,抖抖索索地把刚才向大赵皇帝要的东西又念了一遍。

恣烈听完冷笑道:“我以为是什么东西,不过是些布而已嘛!”

“是啊是啊,我们仁慈的皇帝说友好睦邻为主,所以只要这么点。”那胡使点头如捣蒜,全不知耻。

“这些东西呀,我们金烈刚嫁了一位公主过去,论理这些东西该找我们金烈国的嘛,两国有亲眷之好,你说是不是?”恣烈一挑眉,胡使一哆嗦:“不,不是!金烈国是友好国,怎么能在自己友好国上打主意?”

“何必客气,来吧,到我们驿馆来经商,这些东西,我们金烈国愿意奉送!”恣烈站起来,看似亲热地拉起胡使,巧劲一拉,胡使身不由己地站起来,恣烈对皇上与泠凤道:“我们甚是想念远嫁的公主,今日见到胡国使臣,还请皇上容我们一叙。”

“去吧去吧,好好欢叙啊!”皇上笑得无比欢畅,连连挥手,泠凤也掩嘴笑道:“原来是亲眷之好,是该好好招待招待!”

“反正他们是去叙旧,这是他们私下的情谊,我们当然不好阻止是不是?”皇上的眼睛闪着几许恶作剧的光芒,两人相视一眼,不由得放声大笑。

帝后两人好久没有笑得这么开心,见到胡使时的那种憋怒气一扫而空,不知为何,泠凤突然觉得安心无比,就算是整个胡国进攻又如何,不是还有这个可能是金烈王的副使在吗?虽不知金烈王究竟想要做什么,不过她就是觉得金烈王绝不会与他国联合对付大赵,说不清哪来的信心,也许是女人的直觉吧,只是皇上似乎也这么认为,把胡国的使臣任由他们带走,他似乎觉得天经地久。

胡国不知在恣烈呆了没多久便回来了,回来时满面笑容,第二天喝了一口茶,正要正准备出门时,突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指着门口大叫:“你是什么人!”

众人大惊,他又开始笑起来:“哈哈,你说什么?要把这些银子全给我?什么?这一箱的珠宝全是我的?”他狂喜地在痰盂盒中翻来翻去,直翻得满手是脏痰,下人无不掩嘴恶心,听得他又笑道:“好好好,没问题,皇上最宠最小的阿答礼阏氏,你只要讨好了阿答礼阏氏,好事都好办!”

原来这个使臣的官是这样的来的,他一连和虚无的人说话,一边往外走,走到花圃前,开始翻开土地开始找什么东西,半晌找到一只蚯蚓,便往嘴里塞,一边笑道:“来来来,吃个痛快!”随行人员见到他的丑态,怀疑他见鬼,对他又是鄙夷又是害怕,

这样的丑事,天天发生,而且说不准什么时候发生,醒来后还毫无印象,只觉得自己什么就跑到外面来了?有时还发现衣服破了,有时还发现嘴里有半条虫子,这样有碍观瞻的举止实在不堪再呆在大赵,而且金烈国的使臣盯他盯得紧,只要一出驿馆,就有金烈国的使臣来请他喝酒,对着那个像魔鬼一般的他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最后一次在国宴上,他稀里糊涂地抱着一个太监叫着一个女子的名字,并且要强行行欢,丑态“终于”让大赵国文武百官无法忍受,不久便集体奏请皇上,以有失国体为由,将他遣回了国,胡使这次没有完成任务,还出了大丑,胡国的刑法严苛,回去不是坐牢,就是鞭杖,官是一定丢的了。

“你究竟给那个胡使用了什么法子,让他这样大失常态?”泠凤笑问恣烈:“不知副使大人能不有满足本宫的好奇心?”

“其实也没有什么办法。”办法就是他怀里的那经过添加和炼制的大麻药,他买通了大胡使者的仆人,在他的茶水里下药罢了:“可能是那位大使原本是心疾,这次来到大赵,水土不服,所以加深了病情。”恣烈严肃地道,郑重地点了点头:“一定是这样。”

他越严肃就显得这件事越好笑,泠凤笑得越发开心:“我不信!你骗我!”

“什么事这么开心?”皇上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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