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父母随着岁月的变迁,慢慢走向衰老,他们更需要的是积极开掘生命潜能,在他们眼里,不希望我们觉得他们老了,更希望得到我们的认可。我们的父母希望通过学习来证明余生的价值,而不是被动地坐在家里等着我们前来嘘寒问暖,这是更高层次的精神赡养。因此我们做子女的要帮助他们消除消极的心理,树立起积极的心态,更好地规划晚年生活。积极的精神赡养不剥夺老年人的主体性和自主性,反而要不断强化老年人自立自强的发展可能性,实现成功的老年发展目标。在物质生活保障基本解决的今天,满足父母的精神需要就显得更为重要。几年前,一个朋友和我借钱,说是和别人合股倒药材。当时我囊中羞涩,没能帮上他这个忙。后来朋友动用了父亲留着养老的四万块存款,用他父亲的话说,那是给自己留的棺材板钱,让他小心做生意,说什么也不能赔了这四万块。天有不测风云,生意还没见利,老父亲却遭了车祸。生命没有危险,就是左手需要手术,但朋友一时交不上手术费,到处张罗,最后,还是延误了最佳手术时间,父亲的左手只好被截掉。先把可恶的医院放在一边不说,朋友十分后悔用了父亲的养老钱,懊恼得捶胸顿足。但,事情终究于事无补。朋友的这段经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教训,做儿女不要使用父母的养老钱。真正孝敬父母,就不要做“啃老族”。与这个故事相类似的还有这样一则新闻:杨浦区法院判决了这样一起亲生母亲状告女儿的案件:80多岁的老母亲,女儿本应多尽孝道,可她却冒用母亲的名义与自己签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在母亲不知的情况下将母亲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为的是拿到产权证后向银行贷款用来做生意。老母一气之下,将女儿告上法庭……这样的新闻应该不算新鲜了吧!
回到父母家已经有几天了,不知道因为什么,楼上的天天吵架,时不时传来乒乒乓乓摔东西的声音,吵得四邻不得安宁。一问母亲才知道事情原委,不由得感到阵阵心寒。
正直壮年的大刚比我还大四岁,年轻时,就不好好学习,最后勉强毕业了,工作换了十几个,没一个干长的。最近工作又没了,整天混日子,自己不想辙赚钱,却反过来向年迈的父母要钱,不给就闹“情绪”。
今年69岁的吴大爷与老伴王阿姨作了40多年的工人,辛辛苦苦一辈子才买了这个房子,并且在楼下的小平房里开了一家日杂商店。老两口育有二男一女,大刚是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妹妹均已成家在外单过。吴大爷原来希望大刚有个稳定的职业,父母再帮忙攒点钱,能帮孩子多少就是多少。可谁想,大刚30好几的人了,整天游手好闲,工作了好几年,没见往家拿过一分钱。现在倒好,工作没了,居然把手伸向了老两口。老两口心疼大刚,就把家里经营日杂的铺面交给大刚打理,这小店在老两口手里的时候,不能说日进斗金,但是去掉平时的开销,还是能剩下两千多块钱,可到了大刚手里,自负盈亏都难,更别说赚钱了。大刚做不下去,时常以没钱进货为由伸手向父母要钱。起初,老两口不忍心看着儿子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就只好背着人继续“投资”。
日子一长,大刚要钱的次数越来越勤。后来,吴大爷觉得要留点钱养老治病,不能再让大刚守着饭碗吃闲饭,便逐渐给大刚“断粮”。老两口先是与大刚一家分开吃饭,然后拒绝再给钱。最后,要大刚自己养活自己。然而,父母“断粮”行为导致了大刚的反感,没几天大刚便瞄上了父母这套房子,多次索要房产证,说是拿房子贷款做某某生意,可老两口一辈子辛苦就剩下这套房子,当然舍不得把房子押给银行让大刚去做“生意”。在一次向父母要房产证被拒后,大刚开始闹情绪。不给就半夜踢门,故意让他们睡不着觉,经常摔东西。而且变本加厉扬言不给钱就烧房子。吴大爷私下里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老了老了,摊上这样一个儿子。他们也曾向派出所、居委会反映,虽经过多方劝说,但大刚仍我行我素。根本就没把这些放在眼里,仍然是喝点酒就大喊大叫,邻居也不好说什么。
今年春节前夕,老两口实在受不了大儿子整晚的敲敲打打,只好离开。对于父母诉说大刚经常伸手要钱,大刚不以为然:“哪家父母不给自己子女钱?”说起要父母房产证的事,大刚也觉得天经地义:“我要房产证是要来贷款做生意。再说,父母的房子也是留给我的。”
至今,老两口寄居在小儿子的家里,有家不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