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归,指女子出嫁。我最早读于《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一首《桃夭》,勾勒了多少古代女子于嫁人的美好幻想:春风柔,桃花嫣,新妇醉,觅得佳人把欢成,来年叶繁送子嗣。
古人不会直接说我爱你,但想念一个人时会翻过几座山,越过几条河,只为来到你身边,道一句,我想你了。
我偏爱这份含蓄与身体力行,于是面对我曾喜欢过的那个人也是这般,可惜现在不是古时。
我在初二时早恋了,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喜欢他。
大概是有天午饭后,太阳很暖,走在操场上的我望向教学楼,一眼就看见笑得很灿烂的他,当时就恍惚,为什么会有人笑得那么阳光美好,我扯扯嘴角,却笑不出来。
记得我在班里一直是阴郁的形象,几乎没笑过或和大家一起起哄热闹,班里同学曾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说我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对此我只有一句:天生的。
所以我向往温暖的笑容,所以我对他着迷了。
他真的就像一个小孩,每天都嘻嘻哈哈的,似乎没有什么可忧愁的。他的人缘很好,和很多人都玩得很好。
这和我简直形成了鲜明对比。
我告诉了一位同学我对他的喜欢,结果周围的人和他都知道了。在另一个同学的推问下,他告诉他们,他喜欢我但他没有对我说。
我没想到他也会喜欢我,毕竟初二时我们唯一的交界就是曾在一个组中,他是我的组长,我是他的后桌。
在初三时我成了他的前桌,他有次不小心把茶杯弄倒了,茶水撒了我一校服,周围知道我们关系的人都在起哄,最后还是我又借了个校服外套,他一句话也没说,当时好气啊:为什么你不把你的校服外套借给我,要我借别人的。唉,我的小矫情。
大概是因为旁人都在起哄,他不好意思吧,就像我一样。
记得有次化学老师让我上台板书后,就挑他批改我的板书。结果我们错了相同的题,老师说了句什么后,大家又开始起哄。我脸红了,很红很红,心里还有点我们心有灵犀的小欣喜。
他有一个玩的超好的女闺蜜,每天在班里打打闹闹,没有距离感。而我和他之间总像隔着一扇窗似的,说不出的距离感。我还因此暗自吃过醋,在凌晨发了条无人懂的说说:我不希望因为我的缘故剥夺你的快乐,但那不能说明我不在乎。
毕竟初三了,学业为重,我不再纠结于这些情绪,开始认真备考。我做过最出格的事大概就是在体育训练时塞给他一块巧克力,把自己的错题集,笔记复印给他。难以想象直到分离我们都没有拉过手、拥过抱。
中招是个遗憾,我们很幸运的分在一个考点,但我们都没有说一句考试加油,直到考试结束我们也没道句再见。
中招后的假期,他去重庆旅行,每天在QQ和我发消息,当时很欣喜,他终于和我分享他的生活了,毕竟一直是我在分享。
但后来知道,他给我发消息的同时还和很多人联系。我明白我是有点无理取闹了,但心里还是很苦涩,他是我分享的唯一,而我只是他的其中之一。
高中来了,二十八个班,两栋教学楼,我们居然是隔壁班。下课时,放学时都会遇见,喜悦定是有的。
最美好的是快期末时每天晚上回宿舍时,他都在等我,我们一路闲聊到路口互道一句晚安,这个晚上就是美好的。
终于,期末考试前一天他递给我一张明信片,他终于表白了,我看到时,在宿舍里大声尖叫,抑制不住的激动。是的,在此之前我们都没明确说过喜欢,哪怕老早就知道对方的心意。
可惜的是期末后我们就没再见过,过年后我们也没再联系过,因为那时我已经陷在痛苦之中了。
我没选择告诉他,毕竟我并没有给过他欢乐,哪还能叨扰他。最后他知道了,也只发来一句问候,就这样我们散了。
有些遗憾,但也是必然:我们都是不够喜欢。我出于对温暖的追寻,他出于对我喜欢他的好奇。
于归于我,终在青春时成为了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