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旁男孩玩弄着手上的烟盒,叹了口气。
“害,还不是那个岳诗雅,不知道又看谁不顺眼了,领着她的那几个跟屁虫,把一女的逼在墙角,扒衣服拍视频呢!本来我们也不屑于跟一群娘们计较,可你也知道······然后,她那个新男友又带着人过来了,就·····”
岳诗雅,夕叶从小便认识。当夕叶年少轻狂,带着一群小老弟,逞着做老大时,她便不服,每次见面,总免不了一顿厮打。但只怪她眼光不行,凭着自己还算楚楚可怜的小脸蛋,和令人呕吐的撒娇特技,招来的社会青年,还依旧不如她们几个“小毛孩”。
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大梦”也淡了,但岳诗雅总是不罢休,每回见到她,总是会挑衅几句,打不过就一哭,二怨,三逃跑。这次估计又觉得自己抱上个不错的大腿,又来借机滋事了。
害,都多少年了,眼光还是没有一点长进。
果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等她,差不多吃完眼前盘中的烤肉,将罐中可乐饮尽时,旁边的人早已都在路口处,抽着烟了。
她起身结完账,便向着他们走去。
她走到他们身边时,一个个早已掐灭了烟头,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了。
“走吧!”
她坐上了她的小电驴,而旁边的五个人,挤着两辆助力车,一同奔向每日必去的“77网咖”。
他们刚到目的地,夕叶便直奔他们的“专用包厢”,拿出医药箱,替他们该消毒的消毒,该贴创口贴的让他们贴上,然后就前往她的工作台了。
“来啦!”看见夕叶,本来无精打采,看着监视器的男子,看到她瞬间洋溢着笑容。
话毕,便拿着自己的抱枕往后面的小屋走去。
这就是这家的店主——夏凌,她偶然结识的好兄弟,是个技术大佬。
前几年,刚认识的时候,闲来无事,她就跟着夏凌学点技术——拆电脑、组装电脑、修电脑啊。后来又跟着他学语言。
导致后来,她只要在这,便理所当然地成了他的“换班人”——技术型、服务型集于一身的“代理店主”。
不过她一直好奇,像凌哥这样,完全可以有更好的前途,可每天就看管着这个小网吧,天天抱怨着太枯燥,却依旧日复一日地干着,不知道为了啥。
想想她自从认识凌哥后,便鲜少看见他离开网吧,大概是习惯了吧!
可他这小网吧,由于地理位置也不错,生意还算不错,但即使太忙,也没见凌哥招过人,所以她和她几个兄弟,闲来无事就来他这帮帮忙,也不坑他兼职费,就要了间小包厢,供他们免费使用就行。
而那间小包厢,便成为了他们的小基地,也算正常栖息的场所,毕竟都不想归家。
而这“代理店主”也没多忙,尤其是这快破晓的时候,除了偶有一些人点餐。所以,一般她便坐那,抱着本编程书,照着敲着些代码。
到早上估摸五点左右,凌哥也从后面的小屋走了出来,她的兄弟们也从包厢下来了。
如往常一般,归家途中,从路边瘫上买完早点,便各自归家,准备上学了。
以往初中他们还能在一个学校,她那些兄弟通常都是晚上背个书包便出来了。
早上便在她家楼下等着她,一起去学校。
可到高中后,她考上了个三星级高中,而他们早在中考前,便报名了本地的一所中专。
一个在城中,一个在城西,也相隔了五公里。
但她下楼之后,却依旧看见她的几个兄弟,倚在车边吃着早饭,喝着水,聊着天。
她笑了笑,朝他们挥了挥手。
可能他们也习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