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可能是狼妖,沈逸就有些想要往后退了。
他想要退回去,去叫那个白衣捕快过来。
但是,想到那个白衣捕快离开的速度那么快,要去叫他,他肯定是跟不上的。
他犹豫一会,还是走了上去。
沈逸不知道,他现在害怕,但这个狼妖更害怕。
没错,他眼前的就是狼妖。
从万兽山逃下来的。
它是万兽山的狼王一脉,如今修为已经达到了金丹中期。
但因为万兽山争权,它的狼王父亲已经死了。
它的兄长那些也都是死的死,逃的逃。
它要逃到凡人生活的城里,就是希望躲避万兽山的新妖王的追杀。
到了人类生活的城中时,它发现,根本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城中的白衣捕快根本容不得它,一路追杀,它最终逃到这里。
看着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小院,那知道,进来之后,它才知道这个小院之中有多恐怖。
它进来,才想要找个位置藏起来,便被杏树伸出一根藤蔓,直接将来缠住,给拉了过来。
在沈逸推门进来时,杏树恢复了正常。
它明白,进来的这个人,是这里的主人,否则,杏树也不可能收手。
它虽然看沈逸只是一个凡人,但是,它小时候,曾经听它父亲和他说过。
一些人族修士,很喜欢伪装成凡人。
引妖怪去吃他们,然后,展露出自身实力,将其打的形神俱灭。
它不想死,所以,就一直在表现出一副狗的模样。它希望自己的善意,能够换来这个大佬饶命。
沈逸走进时,发现它好像是很紧张,很怕生的样子。
“难道是我想错了?这根本不是狼妖,只是一条狗吧!”沈逸心中暗道。
沈逸试着伸手去摸它的狗头,亦或者,狼头?
他手伸过去,它没有躲避,也没有反抗。
任由沈逸摸着。
沈逸抚摸一会,很舒服,这毛很柔软,很舒适。
“应该是狗了。”沈逸心中几乎可以肯定了。
真要是妖怪,怎么可能有这么乖巧。
“长得还不错,我这里也缺一个狗来看家。你愿意吗?”沈逸道。
不过,说完这话,他心中不禁自嘲:“它要是听得懂,那不是妖怪了吗?”
结果,他这话才说完,只见它疯狂点头。
看它疯狂点头的样子,沈逸着实被吓了一跳。
“能够听得懂?这么有灵性?站起来!”
沈逸话刚说完,它立刻站了起来。
“坐下!”
它随着口令坐下。
“好家伙,不管是狼是狗,倒是挺听话的。”沈逸暗道,随后,指着那边的门,说道:“你离开这里吧!”
只见它摇了摇尾巴,用一副可怜兮兮的眼神看着沈逸。
它哪敢离开,因为它很清楚,在外面有多少修士在等着它。
它一旦离开,那就是必死无疑。
留在这里,至少现在看来,它还没有看到这个大佬有要杀它的想法。
“不愿意吗?要留下来,那我给你起个名字吧!就叫二哈好了。”沈逸道。
它蹲坐着,摇着尾巴,双眼星星眼一般望着沈逸,好像挺满意的样子。
“那就叫你二哈了,跟我进屋里来吧!”沈逸说道。
它摇着尾巴,跟着沈逸走进屋内。
它不知道二哈是什么意思,但是,只要能够留在这里,跟着这个大佬,能活命就行,叫什么不重要。
沈逸进屋,发现北冥琴果然还没醒来。
他动手,宰了鱼,洗干净后,开始生活煮饭,煮鱼。
北冥琴在睡梦之中,闻到阵阵的香气。
她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床上时,吓了一跳,连忙坐起来。
她连忙检查衣物,发现自己并没有被轻薄。
她这时候自嘲地道:“北冥琴啊北冥琴,你在想什么呢?能够画出那样的画的前辈,怎么可能轻薄你。”
她回想了一下,自己喝了一杯酒,那杯酒酒劲很大,直接将她放倒了。
但是,她当时也发现,那杯酒让自己感觉很舒服。
她立刻闭目养神,感知一下自己有没有什么变化。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她发现自己的元神,居然十分夸张的,比原来强大了三分之一。
“前辈的这到底是什么仙酒,居然有这么厉害的功效。”北冥琴痴痴地道。
她走出卧室外面,发现沈逸正在出锅了。
“前辈!”北冥琴上前恭敬打了个招呼。
她来到逍遥居,先是因为一幅画,让自身的修为桎梏突破了。然后又因为一杯酒,元神增强了三分之一。
这些,她在天音圣地用多少宝物都无法达到这个效果。
“你醒了,正好,一起吃饭。”沈逸道。
她这时候突然看到那边摇着尾巴的二哈,她瞳孔猛地一缩。
一个狼妖,看上去受了些伤。
但是,这狼妖的血统很高。
虽然只是金丹中期,但它还在年幼,这个狼妖将来必定很强。
二哈此时也在警惕地望着她,因为二哈能够感知到她的修为,元婴的修为。
“前辈,这是?”北冥琴好奇地问。
“这是我刚刚收养的一条狗,它叫二哈。”沈逸道。
“收养的,狗?二哈?”北冥琴有些懵,收养狼妖,把狼妖当狗养。
二哈此时也对着北冥琴摇了摇尾巴,因为它看出来了,这北冥琴是这个大佬的人。将来大家都是一起的,当然要示好了。
“嗯,先吃东西。”沈逸说着,端了鱼过来。
“是!”北冥琴走过来坐下来,她已经好多年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
毕竟修仙之人,到了金丹之后,可以辟谷很长一段时间。
饿了,也就是随便吃点东西,都是以修炼为主。
不过,这米饭和鱼,都是香气四溢,让她感觉很有胃口。
她吃了一口,立刻感觉超过她吃过的所有山珍海味。
不仅味道香甜,而且,吃下去以后,她感觉全身仿佛开窍了一般,对天地之间的灵气,都敏感了许多。
吃下鱼肉之后,这种感觉更甚。
沈逸直接将鱼头丢给二哈,二哈连忙上前去吃。
它作为狼王之子,这样捡骨头啃,确实有些丢人,不,是丢狼。但是,它现在是狗,如果没有狗样,让这位大佬不满意了,它可能会没狗命。
不过,在啃食了鱼骨头后。
它发现,这怎么可能丢狼。
它啃食这鱼头时,不仅好吃,而且,它感觉自己的伤在恢复。
“主人他应该是看我受伤了,丢给疗伤的。”二哈心中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