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位于四川省内江市,是一个发展及其迅速的县。几十年前的隆昌,还是遍布水田、谷堆的农村地貌。而如今的隆昌,已到处都是拔地而起的高楼建筑和笔直宽阔的水泥公路。而隆昌的快速发展,更少不了几所位于隆昌主要地段的高中带来的帮助。其中,起领头作用的高中就是隆昌一中。
隆昌县的附属村镇有很多,居住在这里的人口也不少。除了自己家里孩子过分优秀的,绝大部分的家长都选择让自己的孩子进隆昌一中读书。
当然,之所以隆昌一中的教育非常好,自然少不了有高的门槛。所以,像曹顺这种家里没有关系,且不是很富裕的家庭,只得靠纯分数进去。
对于曹顺来说,自己能进隆昌一中的概率只能说是较大,但又并不是很大。况且平时又没有什么评分标准,只得瞎估计。因为曹顺读的初中被镇上的高中给吞并了,这所高中也不想让自己学校的优生跑到别人学校去给别人争光。所以平时关于隆昌一中的一些消息都锁的很死,不会对自己的学生公布。所以绝大部分在这里读书的学生对隆昌一中的信息都是一知半解的。有的学生是根本就不想去了解,因为自己压根儿就没能力去考。有的学生是有能力去考,但又没时间和机会去了解认识。
曹顺他们这个村考起隆昌一中的人也是微乎其微,估计也就两三个人。村里人都忙着自己的庄稼,基本上抽不出时间去管自己的孩子。有的时候农忙过了,有些许闲的时间了。也只是在嘴上念叨着“作业写完没有啊?复习没有?下个星期是不是要考试了啊?”等等,因为他们压根儿就不懂自己孩子的学习。农村里的孩子,懂事的,自己挤时间学;不懂事的,被督促着学;又或者听不进大人苦口婆心的劝,放弃学,选择做一个辛苦的打工人。
农村里的孩子,局限在了一片小山区,过惯了自给自足的生活。未尝见到过城市里的阴暗,经历过那种残酷的竞争。做打工人到底好不好,可能只有自己去经历过才会知道。
在隆昌除了这几所高中较为出名外,剩下的就是刚修建好不久的古宇湖景区和石牌坊。而古宇庙位于湖中心的一座岛上。这座庙的规模是黑神庙的好几倍,里面的菩萨足足有四五米高,有的甚至高达8米。看起来十分的威武。
今天是正月初三,曹彬一家早早的开着车到了隆昌,怕路上堵车。因为现在正是过年,来隆昌玩的人非常多。曹彬把车开到了岛的下方,停好。然后一家人登上了岛,迈进了庙门。
“哇塞,这个庙真大。”曹顺睁大了眼睛,兴奋的迈过了前面高高的门槛。“哇,这里的佛像真高,”曹萍在曹顺后面跟着,嘴上不停的惊叹。“说实话,我想用手机拍几张照片。”“别啊,姐,这有点不合适吧,感觉有点不尊重佛祖。”
曹顺走到了第一个佛祖的面前,“作揖嘛,好生点作,作端正。”曹彬在后面喊到。曹顺两只手合着,对着面前的佛祖拜了三拜。然后跪在地下的垫布上,对着佛祖磕了三次头。曹顺心里想着,求佛祖保佑我中考顺利,能够考上隆昌一中。拜完后,曹顺站起身,又朝着下一个菩萨走去。
后来终于拜完了最后一个菩萨,曹顺挺了挺自己的腰杆,抖了抖裤脚上的灰。“可算完了,”“儿娃,拿都钱纸去庙门外等着,我们等会拜完后就出来。”曹顺身后的曹彬将提着的纸钱口袋递给了曹顺,曹顺拎着口袋往庙门口走去。
庙门的旁边是一座很大的观音佛像,佛像的下面插满了香和蜡,还有很多燃完了的纸钱。曹顺将口带放在旁边的一个石桌上,拿出了一捆纸钱撕起来。
过了一会儿,曹彬他们拜完了菩萨,从庙里走了出来。曹森嘴上依旧含着一根烟,王华站在曹萍的旁边说着什么,曹顺妈一人走在最后面,闷闷不语。
曹彬从兜里拿出了打火机,曹森取出了黑色塑料口袋里的火炮,撕开了红色的包装纸,再将火炮挂在了旁边的一棵树上。曹彬点燃了纸钱,曹顺借着纸钱上燃起的火点燃了蜡烛和香。“快作揖。”曹顺插完香蜡,就急忙整理好衣服,端端正正的对着观音佛像作起揖来。
王华站在一旁,也端端正正的作起揖来,嘴上还小声的念叨到“求菩萨保佑一家人平平安安,事事顺利。一家人健健康康,两个儿娃都能考起隆昌一中,中考都能考出个好成绩。”后面等到大家都拜完后,曹森用嘴里含着的烟头点燃了挂在树枝头上的火炮,“噼噼啪啪”,吓的站在一旁的人直躲。等火炮爆完后,曹彬一家出了庙,开着红色小轿车朝回家的公路驶去。
曹东是曹森的大儿子,曹彬是小儿子。由于老家的风俗习惯,家里只能留一个孩子做当家人。从小到大,曹森都特别疼自己的小儿子曹彬,平时大部分的苦活都让曹东去做。曹东小时候也没吃够奶,当时的生活艰苦,王华在憋的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早早的给曹东断了奶。所以曹东现在身体非常薄弱,经常生病。
在成年过后,曹森将曹东作为女婿给招了出去。决定留下小儿子曹彬作为当家人。曹东在读初中时跟着班上几个混社会的同学出去晃,与另几个同学发生冲突,打了一架。那之后,曹东很怕那几个同学来找他麻烦,就想着反正自己学习成绩不是很好,家里经济负担也重,干脆辍学不读了。
曹东回到家跟王华、曹森商量,曹森没说几句,对着曹东点了点头。王华倒是在旁边劝曹东“哎,能读多久是多久嘛,多读点书总是有好处的,总比我们这些玩泥巴的农民强。你先继续读着,现在家里靠我和你爸还撑得过去。”曹森拉了一下王华的衣服,表示王华不要再说下去。“那你明天就去跟你老师说你不读了,因为家里忙,经济负担重,需要你回去帮忙。”曹森对着曹东说。
曹东感激的望着坐在椅子上抽烟的父亲,“你以后就跟着我出去学装修手艺。学好了,以后就靠着这个吃饭;学不好,就回来种田。”“好的,爸爸,我记都了。”后来,辍学了的曹东总是被曹森叫去干田里的农活,而还在读书的曹彬就名正言顺的缩在家里看书。
曹森从小就宠曹彬,因为他是小的那一个。曹彬比曹东小四岁,所以到曹彬出生的时候,家里的情况已经好了许多。家里靠王华曹森挣的工分基本上可以解决温饱。曹彬奶水是吃够了的,所以现在身体很好,抵抗力很强。曹彬那时读书很厉害,但是方法不是很恰当,太死了。每次背英语单词都要背到很晚很晚。
曹彬是个自私记仇的人,打小就是。在一次曹彬7岁的时候,曹彬和曹莉的父亲在田里玩泥巴,玩的很脏。到了中午,王华叫曹彬去洗手吃饭,曹彬犯浑不肯去。王华当时也很忙,吃了饭还得赶紧去田里干活,不然又得被扣公分。
“别在那犯浑了,赶紧滚回去。”“行,我记都了。”曹彬扭过头,然后一声不吭的往家里走。“彬彬,你真日气,你妈就叫你回家洗手吃饭,你怎么这么说话呢?”曹莉的父亲在一旁问,曹彬一声也没吭。
以至于到了后来王华每次叫曹彬洗手,曹彬都会对她说“我记都了,我记都了。”其实这句话省略了一个字,应该是“我记都你了!”其实,这一切都是给王华曹森惯适了的,孩子还真不能惯适了。
实际上,生活中有太多东西都不能惯适了,惯适会让他形成依赖,形成脾气。对他太好了,久了,他会觉得这是理所应当。有一天,你若对他不好了,他到会反过来咬你一口,说你做的不好,你倒成罪人。但是,你若一开始就对他置之不理,久了,他会觉得这很正常。有一天,你若突然对他很好,他反而会很感激你,说你是个好人。
人啊,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