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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从我在这个城市里染上头痛的顽疾后,我就一直在讲述。记忆力越来越差,越来越混乱,从前学的很多东西已经在头脑里遗憾地丢失了,就是童年很多美好的回忆也越来越模糊,甚至混乱不堪了,常常把梦中的情景和别人的东西加到自己的身上。但有一些记忆是永远不能丢的,比如爱情,比如成长中的伤痕,它们是我赖以活下去的理由之一。在这个时代,其它的东西越来越不

可靠,都在慢慢地丧失其恒久性,只有爱情——那些切肤的伤痛还一遍遍地提醒着我,使我觉得我还是个人,与动物有明显的差异。所以我要一遍遍地讲述。虽然每次的讲述会有所不同,天长日久很可能都已经与原来的现实相去甚远,但它却一步步地接近了完美,接近了快乐与悲剧的中心。

我现在所要讲述的当然是我的爱情。不过,因为我被人称为花花公子,所以我的爱情可能更为荒唐。这是我每次给别人讲述时发现的。当然,我要强调一点,我并不想让你们掉泪。我说过,这只是我生活的一种方式,是我记忆的一种习惯。如果你有闲暇和无聊的时光,不妨坐到窗前,一边看着天边的晚霞,一边听我讲述。

话说一个漂亮女人闪过我恍惚的视线——

我本来是闲坐在永安街口的啤酒摊上喝啤酒的。天气已经热起来,我的心也更烦。我坐在那里已经有一个小时了,两瓶啤酒业已下肚。渐渐地忘了烦恼,思绪也不知飞到了哪儿。闹市的喧嚣听不见了,灵魂寂静极了。有一种空明的感觉。

忽然,那个女人从我眼前飘了过去,离我大概有十五米左右的距离将我的眼睛擦亮,惊动了我的灵魂。她打着把阳伞,一件合体的九分裤将她的身体包装得美妙无比,该丰满的地方丰满,该缺省的地方缺省。她的上身穿着一件类似披风的衣服,没有领子,胸部以上的地方全露了出来,显出她丰润健康又有些骄傲的双肩和美颈。她的头发比较流行,看上去很有气质。这一切组合到一起,刹那间在我的心里闪亮了。我情不自禁地抬起头来看她的脸,但看不到。我只看到她妙曼的身体在摆动。

她很像一个人。

我站了起来,身不由己地跟着她走了。我想看清楚她究竟长的什么样子。从后面和侧面看,她的样子实在迷人极了。老实说,她极性感。不是风骚,就是性感。你们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我总觉得她像一个人。我一直盯着她扭动的臀部和腰部,为她的曲线着迷,还有那轻轻摆动的裸露的修长的手臂。突然间,我想起爱尔兰诗人叶芝的名诗《丽达与天鹅》。很久以来,我一直对这首诗和达芬奇的名画《丽达与天鹅》有些看不懂。现在我忽然间全明白了。这就赞美了人的一种原始冲动,而这种冲动是无法抑制的。

不过,此时我对她的这种冲动远远比不上我的惊奇与好奇。她绝对像一个人,一个很久以来我一直在寻找的人。但也仅仅只是像,我不能确定她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我心里直想,她能不能转过头来看一看后面?或者她能站住一会儿,好让我追上去。快走到街口时,我走得快了,我急于想看看她的脸。行人太多,总是阻挡着我。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渐渐地走近她。我看见她也戴着墨镜,从偶尔站下来看摊子上物品时露出的脸看,是一个少妇。我从小对少妇极有好感。怎么说呢?少女给你的感觉是纯洁,但却关闭了你欲望的大门,而女人呢,她们又让你感到太世俗,仿佛那扇欲望之门大开着,倒反而使人扫兴。少妇就不同了,既保留有少女最后的醇香,又半开半闭着她身体的妙门,就仿佛你进一间屋子时刚刚推开了一半的门,还对里面充满了好奇与渴望,极力想看看里面。我对这个陌生的少妇此时充满了这种强烈的好奇与渴望。

眼前这个少妇使我又一次想起了她。她真的和那个男人结婚了?还是她刚刚才结婚,和前面这个少妇一样才刚刚做了别人的妻子不久,或者前面这个少妇就是她?

忽然,一辆公共车驶了过来。我这边的行人全部都站住了。她被公共车隔在了那边。我的个子高,不用抬头就可以越过人群。我盼望着公共车快点走。可是,好多车都被挡住了。过了一会儿,公共车终于开走了,剩下一大片蠕动着的轿车。我四下里一看。她不见了。我着急地到处找,可她就是不见了,忽然蒸发了。那辆公共车在这里并没有拉人,她不会上公共车。那就是上了哪一辆轿的。

莫名其妙地着急,像丢了什么非常贵重的东西一样。我的心里痛极了。一辆轿的师傅在向我打招呼,慌忙间我拉开了那辆车的门。我对那位司机说,开快点,我要找一个人。他开的很快,很合我的意。我从他超过的车里面看过去,还是没有那个漂亮的女人。我坐的车在走到另一个街口时几乎超过了所有的轿的。她莫名地不见了。我让师傅又把我拉到原来的地方。我下了车,神经质地在那里站了好久,确定她真的丢了才又回去。我在那儿又喝起了啤酒,想起刚才的事,就仿佛做了场梦。越是觉得像梦,就越是觉得它不是现实。

这就是我无所事事的一天。其实也不完全是什么事也没有,我的心里苦恼着呢。

四年前,我爸就问我:“将来想做什么呢?”那时的我当然不用急着回答他的问题。一年前,我爸又问我:“你将来究竟想干什么?”我也不知道。大部分同学都准备着出国和考研,我无动于衷。半年前,我爸又问我:“你想清楚了没有?”我当然没想清楚。实际上这个问题在我小时候就已经存在了,大人们都说,我将来要么袭父业,当一个作家,要么就是一个画家或音乐家。据说小时候我的艺术天赋很高。但我都不喜欢了,有一半的原因是我爸。他们越是希望我成为什么时,我越是没有了兴趣。上大学是一个人的大事,很多人因此想改变命运。我的命运很好,无须更改。我在大学里也没有学下什么东西,却养成了懒散的性格,说好听一些,是更加散淡了,对什么都无所谓了。我像一个经历了大是大非的人,还没工作就觉得应该退休了。眼看毕业在即,我还是一无对策,所以就整日在街上闲逛。

别人都叫我花花公子,大多时候是暗地里骂我,有时也明着叫我。我无所谓。其实我最初就是喜欢花花公子的生活,且常常捌着一个花花公子牌的皮夹子,那是我妈给我买的。前年夏天,我外公出国讲学时,我妈非要让他给我买来了很多《花花公子》杂志。老实说,不看则已,看过后反倒对那本杂志产生了一些反感。这说明我骨子里还是有些保守,要么就是我这个人总是喜新厌旧。

我妈说,我爸爸虽然是一个作家,但太老实,老实得没有生活的情调。她不愿意我那样。有时候我私下里想,我妈也许是将她的情人的标准放在我身上了。她不爱和她老公上街,却愿意和我上街。我们上街的目的有时候并不是要买东西,纯粹就是闲逛。她总是问我想要什么,可我看着那么多人和东西就烦,即使想要什么也不想要了。可她不,她就是爱逛街。这是女人的天性。我的个子高,我的习惯是一上街就将两只手插在裤兜里,用墨镜将眼睛遮起来,像个游手好闲的人瞎走,扮酷。她就挽着我的胳膊走。碰见熟人时,那些人通常都是用那种暧昧的眼光打量我,她就异常兴奋地对我说:“叫阿姨”“叫叔叔”。老实给你们说吧,我对这种礼节真是烦透了,但有什么办法呢?我从小就训练成这样了。我只好用那种既精神又无情的声音跟那些人打招呼,还冲他们笑着,有时还得劳驾我取下墨镜,真是让人气恼。戴墨镜的功用之一就是不让人认出来,可这下倒好,让不认识我的人也认识了。唉,怎么说呢,毕竟是人子嘛,看着她高兴,我也无话可说。最搞笑的是,我们常常在街上会碰着对我有好感的女孩子。她们一眼就能把我认出来,在这个时候,我当然也愿意让他们认出来。戴墨镜的功用之一就是让倾心于你的人感到些许的神秘与力度,让她们更加倾心于你。但这个时候我并不会把墨镜取下来。碍于母亲的存在,我只想和她们随便地打个招呼,也并不想把她们介绍给我母亲。可是,母亲很兴奋。她早早地把自己的墨镜取下来,微笑着看着那些漂亮的女孩子。在这个时候,我只好极不情愿地给她们介绍。曾经有个女孩会说话,当着我的面对我妈妈说:

“啊呀!阿姨,您这么年轻啊,还这么有气质,如果不取墨镜,真让我们看不出来您是子杰的妈妈。”

我妈最爱听这种话。明明知道是假的,可她就是爱听。女人就这么虚荣,没办法。告诉你们,我对女人的认识,全都是从我妈这儿观察得来的。从那以后,她就一直等着第二个人对她这么说。果然,她的一个同事在一次碰到我们时说了这话:

“唉呀!原来这是你儿子啊,老实给你说,如果你不介绍,我还以为你……哈哈哈。”

人家不愿意说了,可我妈非要问:“以为怎么了?”

“以为你找了个小帅哥呢……”那人说。

我当时非常生气。他妈的,老不正经,我再怎么坏,对母亲的那份尊重是没有变的。都说我们小年轻们变坏了,我看是冤枉我们,这些四五十岁的人也一样坏了心眼。我的墨镜在这时候派上了用场,它遮住了我的愤怒和不屑。直到那人后来又补充了一句我才饶了他:

“你儿子可真帅,真是一表人才。”

“叫什么名字?”那人看着我。我并不想回答他,因为让我自己说出自己的名字真是太俗气了。

“胡子杰,杰出的杰。”我妈赶紧回答道。

“真是神了。谁取的名?这么名副其实。”

“当然是我取的。本来他按他们胡家的规矩应该叫胡令什么的,我觉得俗,就取了这个名字。”

“真的是名副其实啊!上的是哪所大学?”

“南大文学院中文系。”

“是吗?还这么有出息!”

这些话我虽然听腻了,也听烦了,但我还是爱听。人嘛,哪个人不虚荣!给你糖吃,只要你的胃好,你总会尝一口的,哪怕尝一口吐掉都愿意。但什么一表人才我真是有些烦。什么人才啊,从小到大,我对这两个字恨透了。人就是人嘛,还非要分出什么才。被分出的那些所谓的人才,我看都有些非人化了。

可我妈呢,她竟然很高兴,甚至有些得意。我真是想不明白。等那人走后,她就又傍着我逛街了,话可多了。她给我说,她年轻时追求她的人可多了。我问她,为什么会看上不懂风情的我爹。她说,他老实啊,可靠啊,那些人都没有他的这些特点,还有,他给我写过诗。前面是过日子的基础,而后面则是致命的调味品。我懂她说的那种生活,就是那几句破诗将她套走了。谁说女人是水做的,女人其实是风,是一种情调,一种意境。

我给你们说,从那以后,我真的很烦跟她一些逛街,可她却更喜欢让我陪着她逛街。我在学校里的生活无拘无束,并不想回家,可她却一到周末就叫我回家,我知道回家以后又是陪她转街,就不想回去,想方设法地回绝她。直到我没钱花或者是在学校呆腻了的时候才会想到回家。她见我不回家,就在电话里说:

“把你的朋友也带来。”

我知道她说的是我的女朋友。那是不可能的。我有多少个女朋友她知道吗?

现在让我来说说我的女朋友吧,也就是我为什么被称为花花公子的来由。

我爱的第一个女人比我大好多,具体大多少我慢慢会告诉你的。那是我刚被南大录取的那个暑假发生的事。

我从小爱踢足球,爱听音乐,上课的时候也想着足球,有时还偷偷地听随身听。我妈就在我所在的学校,所以老师们总是让着我。让来让去却害了我。我的足球事业蒸蒸日上,可我的学习成

绩却与日俱下。我妈舍不得骂我,在我爸准备要暴打一顿我时,她总是挺身而出,从火线上救下了我。这样,他们之间便免不了一场战争。小的时候不懂事,稍大一些时,我就觉得这样很对不起我妈。我对凶巴巴的父亲说:“不就是你想要个名次嘛,我下次给你考一个不就行了。”

那时,我就觉得学习是给他们学的,跟我无关。我爸老是说他小时候要过饭,挨过饿,想告诉我必须要好好学习,否则将来无法在社会上立足。我才不管呢,他是他,他吃不饱,并不意味着我也吃不饱。我本来智商就很高,只要稍稍用功就可以了。我好好地学了一学期,期中时我的成绩就直线上升到前十名,期末时我就已经是班上的第二名,全年级的第五名了。我妈最高兴了。谁都对她说,你儿子就是聪明,只要他肯好好学习,将来上北大、清华是没问题的。我才不稀罕什么北大清华,我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书呆子。你看考上北大清华的是些什么人啊?那里的女生长得怎么样啊?肯定找不上对象。我也不想努力到第一。说真的,我最讨厌的就是模范。你一旦考了第一,就不再成为第二或第三、第四了,更不能到第十以后了。这是一个圈套。你一旦成了第一,你就会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关于这一点,我和我爸的观点相同。他常常拿着报纸说,你看,这些模范人物是什么模范人物啊?他们可以为了所谓的集体利益而随便地牺牲家庭。我的观点是,他们没有人性。我可不愿意让人把我看成或写成一个没有人性的家伙。那些虚名可以不要,但人性却不可以不要的。所以我从没有想过要上什么北大清华,也没有想过要考个第一。高考对我来说是个鬼门关。我爸和我妈都希望我能上北大清华,最差也要上一个什么重点大学。我本来觉得考个重点大学也没什么,可是我烦他们这样天天对我,反而不想学了。

有一天,我妈说让我参加保送生的考试。我知道自己没希望,所以也只是应付而已,可是万万没想到几天后我竟然要被保送了。我真是奇怪,别人也很是奇怪。我妈最高兴。她为我已经开始准备上大学的家当了。我的那些兄弟们也为我祝福,每天都要请我吃饭。我虽然对这件事耿耿于怀,但到底不用再过那个鬼门关了,索性玩个够。有一周我都没有到过学校,也没有回家。一个早晨,我爸爸从一个卡厅里将迷迷昏昏的我一把提起来,把我的魂都吓飞了,还以为是黑社会呢。他异常生气,因为他当时看见一个女生的腿还搭在我的身上。我糊里糊涂地跟着他回家,才知道我妈出事了。原来是她把我的试卷全部改了。我当时就想,怪不得呢。我的第一个想法是,这下我丢人了,再也不能回学校去了。我当时并没有想到我妈。我恨透了她。是她把我一世的清誉毁了,从此我再也不能做大哥了。你们猜,我当时想干什么?你们大概想,我要自杀吧!我才没那么俗气呢,一点建设性都没有。我当时想的唯一的事情是:怎么杀一个人,把他杀得死死的。可是我做的唯一的事情是坐在沙发上,对着一东一西不说话的他们两个说:

“你们真没出息!上不成大学又怎么了?还不活人了?这个学你们谁愿意上就去上好了,反正我是不想上了。”

我当时的样子大概特别难看,你想想,在卡厅里喝了一周啤酒,唱了无数的歌,没睡几个囫囵觉,能怎么样呢?当然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爸终于大发雷霆,他拿起手边的电视遥控朝我打过来,被我一脚踢了。他更加怒火中烧,骂起粗话来。他足足骂了我半个多小时,把我所有的罪状都列举了出来,最后还没列举完。没列举完是因为他越列举越发现我无药可救而心灰意冷了,然后他就开始骂我妈。他认为我身上所有的缺点和毛病都是我妈把我溺爱而成的,他还说了一件我从来不知道的事。他说,我刚出生时,他就想让乡下的爷爷和奶奶来伺候我妈,可我妈嫌我爷爷脏,也嫌我奶奶不会做饭,不让来,害得我一身的病,不得已才抱到乡下去让我奶奶养。爷爷奶奶可喜欢我这个孙子了,我想要啥,只要能满足的从来都要想方设法地满足我。那时,他们还种着很多地,常常要到地里去干活,所以就抱着我去地里玩。害怕我被太阳晒黑,他们给我买了很多帽子,可是我从来不戴,甚至都从不穿鞋,天热时连衣服都不穿。他们没办法。在我一岁时,我父母亲到乡下去看我,我妈一看到我时,就抱着我对着我奶奶吼道:

“怎么把孩子晒成这样?”

她这一句话可把我奶奶吓坏了。父亲当时非常生气,就对她说,乡下嘛,都是这样。我妈竟然说,我以后再也不让他到这鬼地方来了。父亲也是个孝子,怒不可遏地吼道:

“你怎么说话呢?爷爷奶奶给你把孩子领大,你一点都不领情,反而还这样侮辱他们。”

我妈也不饶。在省城里,他是从来都让着我妈的,可是,我妈也不想想,这是在乡下,在我爸的爹娘面前。她说:

“我怎么领情?我说了多少遍了,不能把孩子晒黑,他们根本就没管。”

这话可伤了我爷爷奶奶。我爷爷是个大男人,他首先不饶了,说了我妈几句,结果把她说哭了,抱着我连夜回来了。我爸当然没回来,住了很长一段日子才回来。后来我妈也觉得不对,为了道歉和表示内疚,买了很多东西,准备了一千块钱,要和我爸把我领回到老家。我爸当然高兴,就去了。我爷爷也不生气。我会走路时就调皮了,常常拿起地上的石头和土块砸人,我爷爷和奶奶的任务就是随时跟着我为我清除障碍。邻居家的小孩都让着我,因为我是省城来的。有一天,在大人们不备的时候,我和邻居家的一个男孩玩,不小心被他推倒,撞在树上。偏偏树上的一根枯枝刺破了我的眼睛,流了很多的血。所有的人都慌了手脚,都以为我的眼睛保不住了。半个村子的人都围着我,把我弄到医院里。医生说,要观察几天才知道具体的情况。我奶奶哭得死去活来,不知道如何给我妈交待。那个小孩为此挨了很多打。我爷爷给我爸打了个电报。我爸还不敢给我妈说,偷偷地回老家了。三天后,我的眼睛好好的。所有的人都松了口气。我爸又回去了。大约过了一周,我爸觉得不对我妈说也不好,就轻描淡写地说了。我妈像疯了一样地一边哭一边要回去看我。我爸也跟着去了。一进门,我妈就看见我脸上的纱布,抱着我哭起来。我奶奶已经吓得缩在了角落。这一次我妈没骂人,但她做得更绝,当场就领着我要回去。我爸很生气,我妈对着我爸吼道:

“你要呆你就呆着,永远别回来。我再也不会把儿子放在这儿了。”

两人又吵起来,后来我爸打了我妈。我妈没想到我爸会打她,更加伤心,坚决地回省城了。后来他们就闹离婚。我爸认为我妈没人性,一点儿都不记情。我妈竟然认为跟着我爸这样的人很窝囊。正好那时有人对我妈献殷勤,我妈竟然有了外心。幸好后来我外公及时地抢救,才算救活了他们的婚姻。

这件事伤害了我爸,但自从我记事起他们倒是再没提过,今天他终于又提起来了。我爸的意思是,我妈是个没脑子的人,而且将教育我的权利专权了,以至于使我成为今天这样一个不可救药的废品。

我妈大概最怕人提起这件事,在我爸一说她时她一下子火了,骂起父亲来,她说她就自私、蛮横,她就是这么一个人,如果觉得她不好,他完全可以再找一个,她就和我一起和他离婚。她还说,她知道改卷子不对,但她就是希望我过得好些,难道有错吗?

我妈自始至终从没说过我的一句坏话。她就是不知道自己错了,还刁蛮得可以。我看他们吵架,觉得他们不像是两个大人,倒像是两个小孩,一个抓住一个的辫子不放。他们把我的事放在了一边,开始漫长的记忆,这记忆因为人性的一些弱点伤害到了他们脆弱的内心,使他们伤痕累累,五内俱伤。他们彼此泪流满面——虽然我爸看上去依然故我,但我知道他内心的泪水在纵横。这真是谎谬!

在他们看来有些是不可原谅的事,在我看来却是不值一提的,但在我看来是难以忍受的事情,恰恰在他们看来是无所谓的。比如,我妈曾经有过红杏出墙的事,在我看来是无法饶恕的,但我爸竟然忍了,原因就是因为他爱她。我真不明白,为了爱可以放弃尊严吗?比如,我妈看上我爸说是因为他老实、稳重、可靠,是可嫁之才,却不说她爱不爱他,这在我看来简直是一种伤害,甚至说是一种侮辱,但他们认为这样很好。当然,我妈曾经肯定也是爱我爸的,因为她被他的诗感动过,而诗是极具杀伤力的,它伤的是人最细微最隐秘的地方,那儿一旦被伤过,是永远也忘不了的。可能就像他们说的那样,我和他们是两代人,我也太年轻,还不懂感情,也许真的是这样,我也希望是这样,否则我会劝他们马上离婚的。多少次了,他们曾经大动肝火,发誓要离婚,但最后都以未遂而告终,究其原因,都说是为了我。真的是为了我吗?我可背不起这样的包袱。

算了吧,还是让我来化解他们的内力,否则会两败俱伤的。

我到卫生间洗了洗,想用梳子梳梳头发,才发现头发已经完全地粘到了一起。我听着他们在我不在时倒稍稍熄了熄火,至少没有先前那么猛烈了。没有了听众,他们大概也觉得无趣。我快快地洗了洗头,精精神神地出来,发现时机已经成熟。他们正在暂时地休息,在搜索对方的罪状。我大声地说:

“别这样愣着了,想想吧,怎么先熄了学校那边的火。”

我爸自尊心强,一听这话,吼道:

“自作自受。”

我冲我爸奚落道:

“行了,爸,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事本不关我的事,但我是受害人;这事本来也不关我妈的事,但她也是受害人。你呢,老好人一个,现在你不出面,更待何时。行了,别装了,来吧,我坐中间,你们俩团结在我周围,咱们共同想想我们的美好未来吧!”

这话一出,我爸就想笑。他本来也没装,就是觉得生气,后来气也没了,却下不台,如今我一说,他就想笑,但他硬撑着,我拉了他一把,他就乖乖地坐到我一边了,但还装作很生气的样子。我小时候也会这样,但往往在这个时候他们会逗我说,你看你看,笑了,笑了。我就再也忍不住,笑了。我想,他们是大人了,不能对他们这样。我冲他笑笑说:

“还算有诚意。那边的那个女生,过来,说你呢?你看你长得漂亮漂亮的,怎么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一副长不大的样子。过来。”

我妈直接就笑起来了。她过来在我头上戳了一指头,好了。我说:

“现在听我说,我牺牲一次,就算是我还要上学,在同学们面前含羞忍辱,但我妈总不至于不去上班吧!”

我爸就说了:

“现在知道这事的人有几个?”

这话自然是冲我妈说的,她吐了一口气说:

“校长,高三年级组长,再就是我。”

一场狼烟就此熄灭。校长是我外公的学生,逢年过节都要去看我外公,年级组长是我爸的大学同学。一场阴谋就此展开。当天晚上,校长、年级组长、外公、我爸我妈五个人悄悄地聚在了一起,仅仅一顿饭的工夫,他们挽救了我和我妈。那时,我正在电脑上玩《射雕》,心里越想越气。

我照样上学,我妈也照样去上班。校长在大会上表扬了我,说我发扬雷锋精神,把这个保送的名额让给了别人,而自己却要参加高考的考验。我反而成了英雄。以后的那些天,我好好地做了做人,拼命地学习。高考那天,不知怎么回事,我突然睡不着了。那个英雄使我背负了沉重的压力。结果,成绩大不如意,离重点线差了十分。我是无所谓,只要有大学上就行了,最好是上外省的大学,远远地离开这个家。我妈还是不死心,她早就给别人说了,我一定会考上南大的。她又去找了我外公。我外公给主管教育的副省长打了个电话。我进了南大。

这些事使我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失望。我原以为别人家不干净,总是以一些不法手段谋取利益,而我家不同,我外公是德高望重的院士、博导、教授,从不参与政治,也不怎么与外界联系,我爸是位资深作家,一身正气,还受聘为南大的硕导,我妈也是位教师,在教书育人,没想到他们在涉及到自身利益时都把公理忘得一干二净。还有我,我原以为我可以和他们的这些行为割袍断义,但到头来我还是最多的受益者。相比之下,我爸还算正派。他总是对我妈的这些行为表示不满,他认为这样反而会害了我。他认为我随便上哪个大学都可以,不必非要上南大。他也总是为那次我妈的改卷事件耿耿于怀。但是我还是有些看不起他,他在这个家里没有权威,其中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爱我妈,把我妈给惯坏了,所以我妈只要认真的事他就没辙了。实际上,惯我妈的不止我爸一个,还有我外公。一个女人家若被惯坏后,就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了。

因为这些原因我总是想着怎么离开这个家,至少少跟他们接触。我爸是个作家,就是一直坐在家里工作的人。有他在家霸着,我更不愿意着家了。你知道,这里的夏天太热了。汗不能止。夜里躺在床上,过不了多久,你就觉得身上和身子底下湿湿的。若是睡个竹席子,起身时就发现自己的影子落在了那里。在那些睡不着的夜里,我觉得人生真是无聊,真是毫无意义。读那么多的书就是为了上个大学,现在大学是上上了,可是,多少年来积下的失落此时一古脑地出来了。

整个夏天,我穿着各种各样的大短裤和一件黑色的T恤,戴一幅墨镜,在街上晃悠。我怕见着熟人,熟人总是会问你考了多少份,取到哪里了,我只要说上了南大,他们就会惊讶地问,南大的分数线有这么低吗?真是扫兴!

就在那些天,永安街上开了一家娱乐场所,名唤百乐门。记忆中这种地方在上海有,而且是三四十年代的事,白先勇好像还写过一个从百乐门出来的老舞女的故事。如今它又复活了。那里下午以前永远关闭着,而在它的对面不远的地方,据说是一个劳改犯出来不久开了一个很大的啤酒屋,里面有空调。白天坐在哪里,看着街上或急或缓的人流、车流和各种各样的女人,喝上一瓶冰啤,可真是人生之幸。我总是一个人在那里坐着,时间长了,和劳改犯老板就混熟了。他也自然每天都把最好的地方给我留着。留着那地方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有时候他会过来坐下来喝一杯。他也有一个爱好,就是坐在那里看女人。据说他就是在女人身上栽的,可是狗改不了吃屎,他还是老样子。他的胳膊上画着青龙,朋友很多。说真的,我对这种人还有些怯乎,我总觉得他们义气是义气,但总是不牢靠,小事上他们很讲义气,大事上他们一点出息都没有。我见这种人多了。所以我总是和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大概比我要大七八岁,对我很好。若是我连着去两天,到第三天时他总是要请我喝一瓶。他的朋友来找他,他也一般不让人打扰我。我们大部分时间并不聊天,就是坐那里看着外面,只是偶尔才聊聊。聊也聊的是女人,他说的很露骨,我听得常常脸红红的。他指着外面过来的女人说,这个怎么地,那个什么什么,他对女人的理解大多离不开性。有时候,附近桌上的人会转过头来看我们,我感到很窘迫,他却一点儿也不。我觉得这样很下流,可我就是爱听他谈那些下流的事。我已经到了该谈女人的时候了。有一天,他对我说,他特别羡慕我。我一惊,他说,他从别人那儿早就知道了我的背景。我有什么背景呢?真是搞笑。他却不那样认为,他觉得我是一个贵族。他知道我外公,知道父亲,还知道我现在上了南大中文系。我淡淡地一笑说,这有什么,我从不为这些而感到骄傲,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快乐,上不上大学并不重要。于是我们真正地交谈了起来。我从他的交谈中发现,他在内心深处真的非常自卑,而他呢,说是喜欢我的真诚、义气与说话不着边际的风格。从那一天起,他说,你以后来只管在这里喝酒就行了,别再给我难堪。我说,那不行,你如果真的把我当朋友,我以后来喝多少你还是得收多少,否则我就不来了。我们僵持了半天,最终以我的胜利而告终。

我却有些不太愿意到那儿去了,我不想让人打扰我的清静。但又能到哪里去呢?那里是最有风景的地方,也是整个省城最热闹的地方,所有漂亮的女人都会在哪里闪现,我还是舍不得离去,而且我爱听他谈女人。我还是去了那里。

这一天,我和他坐在那里闲聊,忽然他冲我说:

“你看,那个女人,那个揉眼睛的女人。”

实际上,我早就注意到了她。她看上去懒懒地,她在街上走似乎并不是为了要买东西,而是要呼吸新鲜空气。她坐在了树荫下,一个卖冷饮的妇人给她送过去一瓶饮料,然后她坐在那里打量

行人。说真的,她很漂亮。

“那是个小姐,你信不信?”劳改犯说。

我大吃一惊,问他:“你怎么知道?”

“一看就能看出来。新来的,这几天我看见她老是从百乐门出来,不是小姐是什么?”

我好奇地看起来。这个漂亮的女人是个小姐?

“她这是刚刚睡醒来,透气呢。哎,想不想要她?”

我的身体忽然间动摇了一下,我赶紧说:

“不要不要。我还小。”

“小什么啊,我在你这个年龄时,已经搞掉了好几个妞了。看你这么帅,我保证她不会向你收钱的。”

我的脸完全红了。那天夜里,我没睡着。我在深夜又一次步行到百乐门,听到里面还有音乐声。一个侍从看见了我,出来招呼我。我吓得赶紧回来了。回来还是睡不着,便从我爸的书房里找来一本诗集看。我从小就喜欢诗,父亲也曾逼着我学过不少古典诗词,不过,长大后我喜欢的是现代诗,我能背诵下来的古典诗词和现代诗词加起来可能有几百首。看着看着,我睡着了。

第二天,在同样的时刻,我又一次去了啤酒屋。大概在同样的时刻,那个女子又出现了。现在我觉得她真的有些像劳改犯说的那样,不过我也说不清哪里像,反正就是一种感觉。她今天穿得很露,两条胳膊挽在胸前,慢慢地走着,非常悠闲,看上去倒像个卖时装的。她的大腿看上去非常有活力,这一点很吸引我。突然间,我想起昨晚上看的爱尔兰诗人叶芝的《丽达与天鹅》一诗,美丽的丽达正在水中沐浴,一只天鹅突然飞来,他们情不自禁地拥抱在了一起,“当她被占有之时

/当她如此被天空的野蛮热血制服/直到那冷漠的喙把她放开之前,/她是否获取了他的威力,他的知识?”说真的,昨晚上我并没有看懂。里面什么阿伽门农之死等等,都使我看得似懂非懂,我只是觉得这首诗赋予了我一种野蛮的力量,或者说它将我身体里那休眠着的野蛮的力量唤醒了。

也许这是真的,我想象她洁白的大腿,想象我“突然袭击:在踉跄的少女身上,/一双巨翅还在乱扑,一双黑蹼

/抚弄她的大腿,鹅喙衔着她的颈项”,我的“胸脯紧压她无计脱身的胸脯”,而她的“手指啊,被惊呆了,哪还有能力/从松开的腿间推开那白羽的荣耀?/身体呀,翻倒在雪白的灯心草里,/感到的唯有其中那奇异的心跳”。

我的脸红了,心跳得非常厉害。

由于她的漂亮,行人都转过头来看她。劳改犯这时凑了过来,对我说:

“怎么样?漂亮吧!也够味吧!我保证你上了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

我的脸又红了,笑着说:

“你干吗不去找她呢?”

“这种小姐与一般的小姐不同,你看,她就敢出来转,而且是一个人,没事人一样。其他的小姐哪有像她这样的?她是绝对看不上我这种男人的,但是,她绝对能看上你。”劳改犯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女人的身体。

我沉默了。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里就到我爸的书房里乱翻,寻找对叶芝诗的解读。我这才发现,原来他是为了解读达芬奇的画《丽达与天鹅》。我正在找,我爸进来了,问我在干什么。我突然间红了脸,不知道说什么。我说,我想找一本达芬奇的画看看。我爸没说什么,也没给我书,而是给了我一张光盘说,里面欧洲的名画都有。我拿着它来到卧室里,关上门,打开了电脑,然后我就看见了那幅惊人的画:全裸的丽达占据了整个画面的中心,右手搂抱着鹅颈。她体态丰腴,脸上挂着“蒙娜丽莎”般的微笑。天鹅张开右翅紧抱丽达,仰望着她的面孔似欲亲吻,丽达羞涩地将面庞避向右肩。背景是一座深色古代废墟,衬托出丽达洁白无瑕的玉体。

它彻底地摇撼了我。十八岁的身体简直无力反抗。丽达的肉体在诱惑着我,而她与天鹅的姿势使我眩晕。我的下身硬了起来,头脑胀得厉害。画的旁边有几句解读的话:作者歌颂了人类对性爱的渴望与追求,并向经受蛮横的中世纪禁欲主义统治的世人宣告:人类的性爱活动是天经地义的。我还是懵懵懂懂地,不明白为什么非要使宙斯化为一只天鹅。我最不能明白的是,难道只有宙斯才有权力变成天鹅?这突然的强奸为什么使丽达不但没有愤怒,反面拥有了不朽的微笑与羞涩?

它是天经地义的?那么我对她的渴望就是对的?我不明白。我一直想着她那丰满的大腿,偷偷地在电脑上放了张色情碟看起来。后来我就做得更恶心了。不知道你们爱听不爱听,不过,还是说说吧,我觉得也没什么,说不准你也那样过。大概深夜三点钟时,我把窗帘拉住,然后把衣服脱了,在衣柜的长镜子前看着自己。我看见自己的那东西直挺挺的,就开始学着碟片上的那样弄起来。我想象着我变成了天鹅,而那个女人就是美丽的丽达。其实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就在我父母不在的时候偷偷地看我的身体了。我觉得那儿很热很热。最早的时候,我把它曾经放在冷水里过。后来我就开始手淫了。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很高超的手淫专家了。这一切都是从碟上看来的。说真的,手淫可真过瘾。

第三天我又去了哪里,可是那个女人却没有出现。我慌了神。我一直坐到太阳落山也没等到她出现。我不能再坐下去了,劳改犯已经骂过我了。他说我明明是想,可硬说不。我极不情愿地走了。

第四天,我肯定还是去了那里。劳改犯说,撑不住了吧,我给你拉皮条,要不要?

我说,不要。但后来我问他,到百乐门去找她的男人是不是都得拿很多的钱?他说,当然了,那种女人至少也得五千左右。我一听就没戏了。正说着,她晃了过来。我眼睛直直地看着她。她似乎也看见了我,盯着我看了几秒钟。我有些脸红。她的神情也有些严肃起来。后来,她坐在不远处又喝起酸奶来。我仍然盯着她。她也时不时地转过头来看我。我紧张起来了。过了一阵子,她突然进了啤酒屋。我紧张得一塌糊涂,以为她是来拉客的。她坐在离我不远处,要了一杯咖啡慢慢地喝起来。啤酒屋里的男人们都盯着她。她实在太漂亮了。可是,她处乱不惊,仍然时不时地看着我。

劳改犯过来对我说:“兄弟,你不去找她,她反而标上你了。”

我突然间对她充满了一种厌恶。这种女人!我看了一眼她,拿起我的墨镜走了。回到家后,我又后悔了。那种女人又怎么了?现在不是流行一夜情吗?跟她一夜情也不错,只要不留下姓名也无所谓,别人怎么能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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