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许多人对高利贷深恶痛绝。在他们看来,人的收入的十分之一本来是应该奉献给上帝的,结果却交给了魔鬼,放债人是最不遵守安息日的人,因为每个星期日他的犁都还在犁地,放债人就像维吉尔所说的那种雄蜂:
他们把那群懒惰的雄蜂从蜂巢里驱赶了出去。
他们认为,放债的人把人类始祖堕落以后的第一条戒律都破坏了。
这条戒律就是“你必须汗流满面才能够糊口”。
而不是靠其他人汗流满面来糊口的。在他们看来,放债的人应该戴上黄褐色的帽子,因为这些人已经犹太化了。他们认为,用钱来生钱是大逆不道的事。而在我看来,放债是“因为人心太硬而做的一种宽容”。既然世上借贷的事在所难免,而人心又硬得不肯白白地把钱借给别人,那么不允许放贷当然是说不通的。还有一些人,对银行及财产呈报和其他一些做法,提出过质疑和意见。但对放债的事,却很少有人能够说到关键的地方。我们现在就把放债的利弊罗列一下,扬长避短。
高利贷的坏处就在于:
第一,如果放高利贷的方式赚钱得到鼓励,那么商业的发展就可能会受到不利的影响。因为本来可以投资经商的资金,现在被人们用做放债了。
第二,高利贷给商人提供了投机取巧的机会。农民如果能够坐收田租,那么他们就不会再去种田,而商人如果只想放债谋利,那么他就不会再关心商业活动了。
第三,商业不振,势必会使国家的税源枯竭,从而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
第四,高利贷的发展势必将会导致两极分化,使大量的财富从多数人手中集中到少数债主的手里。然而一个国家的兴旺和稳定则要依赖于国民的普遍富裕。
第五,高利贷的发展将使土地的价值贬低。因为高利贷者只会用钱生钱,却不会购置田产发展生产。而负债的人虽然想购置田产,手中却又没有钱。
第六,高利贷将破坏社会中的一切工业、商业,并且会对技术发明、革新的动力造成压抑。因为社会上的流动资金已经不能用在这些事业上了。
最后一点就是,高利贷的繁荣必将导致社会的普遍贫困。由于少数债主的横征暴敛,将会使多数人走向破产。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高利贷也并不是一无是处:
第一个好处是,尽管高利贷在某些方面阻碍了商业的发展,但在其他方面却又有助于经商活动的开展。因为,绝大多数的经商活动是由年轻商人靠高利贷才得以开展的,如果放债的人把钱收回或不放出去,那么商业活动就会戛然而止。
第二个好处是,它是一种简易可行的收取利息的借贷办法,如果缺少了它,人们遇到非做不可的事,就会举步维艰,他们不得不在亏本的情况下贱卖他们赖以为生的家业,不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从这一点来说,利息固然是在蚕食着他们,但要是没有高利贷的话,他们将会被市场所吞噬。至于抵押和典当,则是无济于事的。因为,人们要么就是不肯接受无用的典当物,即使肯做的话,也会盼望着占有那些典当物。我记得有一位狠心的财主常说:“让这种放债的事见鬼去吧,它让我们无法占有那些抵押的物业和地契。”
非常明显,如果借贷被禁止的话,那么就会出现很多麻烦。因此,要废止放债的说法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各个国家都有这种行当,只不过是形式与利率各自不同而已。所以,这种高谈阔论只好到乌托邦去说了。
下面我们再来讨论一下怎样管理和改进贷款的方法。权衡以上分析的诸多利弊,我们认为,以下两点有调整的必要:
一方面不要让高利贷的牙齿过于锐利,这样它咬人的时候伤害就不会太严重;另一方面又要广开渠道,使有钱的人乐于把钱借给商人,以此来推动商业的发展。还应当注意,如果利率过低的话,贷款的人就会增多,那么商人就不容易借到钱了。
同时我们还应当注意,由于贸易是有利可图的,所以商人比较能够承担高利率,一般的人则很难负担得起。为此可以设立两类贷款,实行两种利率。一种是自由而公开的,而另一种是受到控制的,只在特定的地区和范围内实行。例如只借给有执照的商人。
具体来说,普通利率应当控制在 5%以下。这种贷款应当受到国家的保护,由政府自由贷款。这种贷款可以解决那些急需用钱者的困难。例如,它可以鼓励地价的上涨。因为土地和其他产业的年增益利率在6%左右,这种低利率的贷款,可以鼓励人们投资产业。而另一方面,假如产业的利润率高于5%以上,那么投资者就会乐于将资金投到产业而不会用来放债了。
首先,政府应当特许一些人,允许他们以高利率借贷给大商人。但是,还有一些是应当注意的:这种高利率也要有一个限度,也就是不要高于商业的最高利润率。此外,不应该允许银行或其他专门的金融机构从事这种高利贷活动。这并非是因为我不喜欢银行,而是因为银行往往会设置骗局。对那些被特许从事这种贷款的人,国家应当特设一种征税制度。税率不要高过他们所获得的利润。这些放贷者只应当集中和限制在几个重点的商业城市中,以免一般人受他们的损害。
也许有人会对我的建议提出异议说:国家不应该把过去只能在暗中进行的放贷活动,变成合法的经营。那么我的回答是,公开承认和予以管理的办法,要比让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