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又归于平静了,启越就像一场梦一样来了又走了,留下小云一个人独自品尝这梦带给她的快乐与痛苦。
启越走的前一个晚上,听到喇叭里叫她的名字,她还在奇怪谁会打电话给她。
“是我!小云,我好想你!”其实他们早上才分开的,小云也很想他,今天上课也无法集中注意力,心里只想着他。
“你怎么知道这个号码的?”小云记得没有给过他号码呀。
“这还不简单,你忘记了我是做什么的了,简单的几个数字算什么呀?别管这些了,你明天来送我吧!”
“我要上课呀!怎么去送你?”小云一方面是要上课,另一方面她是最怕离别了。
“你如果不来送我的话,我就不走了!”他在那边下了最后通牒。小云也知道他的工作早就做完了,就为了见她才迟迟没有归队。
“好吧!我去!”小云也好想见他一面,这一别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早上,吃了几口稀饭,小云就写了一个请假条交给樱子带给班主任陈老师,说自己肚子疼请半天假。她每个月的那几天都会肚子疼,所以每次她都会请一天假在床上休息。现在这个成了她最好的请假理由。
小云把从老孙那里借的自行车停好,就在站台上东张西望地找他,却没有看到想见的人。
一个小伙子过来了,说:“小姐,你等我朋友吧?”吓得小云嘴里骂一句“神经病”就急忙走开了。
等了十几分钟,还没见到他。对小云来说就像一个世纪那么长,心里老想着会不会出什么事呀?还好,半个小时后,启越终于出现在她的面前了。
“你怎么才来呀,我都等半天了,都担心死了。”
“对不起!堵车了。快走。”说完拉起她就朝检票口跑去。
还好,火车还没有开走。
他一上火车,就把车窗推了上去,伸出头来,对小云说:“我走了!你要照顾好自己!”
“我会的!你也一样!”小云不知说什么,不敢去看他。而他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她,好像要把她一次看个够一样。
“记得给我写信!”
“好,你也一样!你到了就给我写信!”小云感觉自己的心里像是有什么东西苦得要命。
火车马上就要开了,她要给他一个美好的回忆,抬起头来给了他一个微笑,但她知道那个微笑一定很难看。他在说些什么,她已听不见了,也看不清他的脸了,因为她的眼镜已经模糊了。
火车慢慢地驶出了车站,也把小云的心掏空了,眼泪早就不听使唤了,让它流吧——幸好他没有看见。
“启越,千万保重呀!我现在已经开始想你了!”她对着火车喃喃地说道。
不知过了多久,小云才推着自行车回学校了。她居然在不应该过街的时候连续三次穿过人行横道,第三次才发现自己应该走右边的自行车道。看来这次离别已经让她不再是以前的小云了。
好不容易回到了寝室,小云把自己重重地丢在床上,脑子里一片空白。
一连两天小云也没怎么吃饭,她在想他在火车上能吃好,能睡好吗?会不会感冒呀?会不会想她呀?所有的问题让她没有一点味口。樱子发现她的反常,让她老实交待到底是怎么回事。在六个同学的严厉审问下,小云只好把她和启越的故事一一讲了出来。六个同学听得一愣一愣的。
连一向只关注打篮球的老文,也发出了感叹说:“哇!你们好浪漫呀!”
“那个人长得还挺英俊的嘛!”老孙说。
“我一看就觉得你们两个人不对劲,原来果然有问题。”樱子有点恍然大悟。
从此以后,启越在寝室里就成了马脸的替身了。没事就问小云,你的马脸又来信了吗?你想不想他之类的。小云也觉得生活变了,有一个人可以想念,以前是偷偷地想,而现在是光明正大地想。
每天晚上,小云的习惯已成了自然,那就是看他的信,看完之后就想着他入睡,还要在梦里见到他。
一个星期过去了,启越依旧没有来信,也没有打电话来,为了等他的电话,小云每天下课早早地回寝室,就怕错过。一听到叫二零几寝室的电话就紧张,总希望自己的名字从喇叭里传出来,但每次都是失望。每天第二节课后,小云也很紧张,就等待王鹏拿信回来,告诉她有她的信,半个月过去了,依旧没有。
小云开始担心了。他会不会在车上出什么事了,会不会生病了,她甚至担心火车出事了。马上去阅览室看所有的相关报纸,看有没有那趟火车出事的新闻。看到没有这才放心了。
有一天上完实验课,一个人走在回教室的楼梯上,小云把脖子上的那个小挂件取了出来,那是在X县时他买给她的,一条红绳子上系着一个圆圆的小塑料盒子,里边有一个“爱”,随着看的角度不一样,颜色也不一样,很漂亮。是他亲手给她戴上的,让她永远也不能取下来。这段时间除了洗澡的时间她每天都戴着,可是她开始恨他了,这么久了连一个字也没有,难道把她忘了?她恨他,她摘下了那个“爱”放进包里,决定不理他了。
回到教室,看到课桌上有一个淡蓝色的信封。她最喜欢蓝色,特别是淡淡的蓝,这是谁寄来的呀?小云拿起信封一看,愣了好几秒钟,她“啪”的一声把信摔在了桌上,随即又迫不急待地拿起了信,以最快的速度拆开了,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一口气看完,小云在心里骂自己为什么要骂他还要埋怨他甚至恨他。他在信里说他回部队的当天就给她打过电话但没有接通,后来随他们科长去兄弟部队了,一回到连队他就给她写了这封信。
这是一封真正的情书,他的字里行间全是爱和思念,没有了往日的含蓄,让读信的小云脸红心跳的。
自从接到启越的这封情书,小云整个人变得容光焕发了,味口也恢复了,一个人的时候想着他的笑也会不由自主地地笑起来了。这就是爱情,它来得那么快也那么突然,虽然有那么一丝淡淡的苦涩,但是带给她的却是更多的幸福。
以前小云经常在想,幸福到底是什么?她现在明白了,幸福就是一种感觉,你觉得自己幸福你就幸福,你觉得痛苦你就痛苦,这完全取决于你自己。可是她知道,他就主宰着她的幸福,因为他主宰着她的感觉。
日子在小云的思念中静静地滑过。
有一天,小云正在阅览室看书,樱子跑过来找她,让她马上回寝室,说有一男一女找他,是她老家的人。小云不知道是谁,赶紧回到寝室一看,吓了她一跳,只见华强和一个女孩子在那里等她。
“强哥——”小云把他差点忘记了。
“小云,你好!我到C市来出差,所以顺便来看看你!”华强马上站起来。
“这是林老板的女儿,林月,她和我一起来签一份合同。”
“你好!小云!”小云这才看清楚这个叫林月的女孩子,眼睛大大的,一头披肩长发又黑又亮,白皙的脸颊上有一对小酒窝。
“你好!林姐!”小云与她伸过来的手握了握。“你真漂亮!”
听到小云直接的赞美,林月不好意思地看了看华强。
华强建议大家出去吃饭,于是三个人来到了学校附近的一个餐厅。
“小云,你比照片上更好看!”林月望着小云说。
“哦!是吗?你也看过我的照片?”小云觉得有点奇怪。
“来,林月,这是你比较爱吃的。”华强说着给林月夹了一个鱼头放在碗里。
“小云,你没事吧?你好像比以前瘦了,是学校的伙食不好吗?”华强好像故意把话题转开了。
“瘦点好呀!你说是不是呀?”小云一边回答一边望向林月。
“他懂什么呀,现在流行以瘦为美,别管他。”林月说着,就帮华强夹了一块香肠。
小云最喜欢吃香肠,华强专门点的,说小云喜欢吃。
林月的性格很开朗,一直在和小云说说笑笑,只有华强话很少,只是不停地为小云夹菜。
小云突然有一个念头,她觉得如果华强的女朋友是林月的话就太好了,他们很相配,而且林月的开朗和华强的沉默可以互补,想到这里她忍不住想笑。
由于事情多,吃了饭,华强和林月就忙着回去了。送他们走的时候,小云在华强耳边说:“强哥,我觉得林姐很喜欢你,你要好好把握哟!”
“小云,别乱说!我和她只是生意上合作而已,况且我又不喜欢她。”华强紧张得很。
林月不知他们在那里说什么,在那边催华强快点。
华强一边走,一边对小云说要她注意多吃点东西,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如果有时间给他写封信。小云不停地点头答应,不停地催他。
看着他们远去,小云心想,林月是一个很出色的女孩,强哥一定会喜欢她的,她真的希望他们能成为一对。自从爱上启越以来,她希望天下所有的有情人都能快乐都能幸福,包括强哥。
回到寝室,同学们又开始拿她的事开玩笑了。
老孙说:“老李,那男的是谁呀?好像对你有点那个哟?”
“别胡说,他只是我们一个村的,小时候经常一起玩,出差来看看我而已!”
樱子说:“那就是青梅竹马了!唉呀,我们的马脸同志呀,危险哟!”
小云脸都被她们说红了。一个劲地解释他们之间没什么,反而越说越说不清楚了。
樱子问老孙:“老孙,如果是你,你选择哪一个?是青梅竹马还是那个马脸?”
老孙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说道:“两个都不错,不过我选没用,要看我们小云同志到底爱谁了!”
小云也不解释了,任她们在那里开玩笑,但她自己心里很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可以代替她的启越。很多人都认为她太单纯太天真了,连他也说她就像他的小妹妹,可自从爱上他那天开始,她发觉自己的单纯和天真中有一种,一种什么呢?一种叫母爱的东西。记得上次在大哥家的那一夜,看到他睡得那样香,她仿佛觉得他就是她的小小的孩子,她突然有一种冲动,想将他的头揽入怀中,并且吻他一下,但她没有动,她无法消除那份羞怯,而且她还没有成为他的妻子,她还没有资格那样做。有一个名人说过,当一个女人成为一个男人的妻子的时候,她就成了他的姐妹、女儿、妻子、母亲、朋友,所有女性的身份集于一身,也许真的是这样吧,要不然她也不会对他有那样复杂的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