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周转,马尔特庄园终于呈现在了我们眼前,还未进园区,拂面而来的风就让我感觉神清气爽,因为提前预订了酒店,有专门的景区缆车载我们先去安置行李。酒店同庄园里的其他建筑一样都是俄式风格,气势略感压人,进入室内这种压迫感就缓解了很多,我们的房间在三楼,房间干干净净的,三张单人床,深棕色的窗帘,白色窗纱,从窗子望出去,对面就是一个湖泊,有种别致的淡雅感。放好行李休息片刻的我们,赶着去看了歌舞表演,表演嘛,全都是一个鬼样子,没有什么好新鲜的,精彩的部分倒也不是没有,就是他们下台互动的时候,我触到了台上最抢眼的那位小哥哥的手,冰到极致,让我不寒而栗。
表演结束后,我们开始游园,让我印象深刻的三个景点分别是亚利宫、古拉教堂、以及普夫酒堡。亚利宫是漂亮的白色建筑,尖尖的红色屋顶,不过呢,在见到它之前,要经过很长很长的鲜花石阶路,据说这里是可以举办婚礼的教堂,只觉得浪漫的,想象着曾有那样一对新人,十指相扣,眼神坚定,每一阶台阶都象征着他们曾走过的路,也许磕磕绊绊,哪怕是一路荆棘,也是始终是向上,向前的,相知,共白首。古拉教堂给我金碧辉煌的既视感,颜值上不免有些俗气,教堂内却格外古朴。我是个不够虔诚得信徒,装腔作势的祷告,略显浮夸,但我心诚。无论是烧香拜佛,祷告忏悔,还是生日愿望,都是心诚则灵,实际上这不过是种心理暗示,给自己一个预想,一定会不自觉的奔着那个方向,自然而然的去完成。普夫酒堡前的那座小桥上,奇沫开启了下叉模式,很专业的她没有坐在地上,而是将腿灵活的搭在桥头,呈现了一个完美的四十五度,这个角度,被高中时期经常看言情小说的我们,叫做仰望幸福。
酒堡是庄园里让我最感兴趣的所在,因为我所有的家人,男女老少都会喝酒,我的酒量与我无关,纯属遗传。酒堡里的藏品真的让人眼红,我花了大手笔带了一支出来,除了看年份,我选酒还看眼缘,是那种第一眼见到,便觉得就是它了。奇沫却非说我这个眼缘不在那瓶红酒,而是在调酒的俄罗斯小哥哥,我不想承认我确实偷偷瞄了他几眼,因为他手腕带的乳白色蜜蜡手串,跟姜浔戴的那串相似度在百分十九十九以上,同样是微微泛黄,看样子也是带了很多年了。姜浔是我喜欢的第一个男孩子,我记得他学习成绩特别差,但穿的却格外干净,很消瘦的轮廓和肢体,却每天都穿白色的衬衫,我一直以为是同一件,后来我才发现,它们的纽扣是有差别的……
奇沫突然叫我,这才回过神来,她一边往前走,一边扭过头对奇迹我俩说,快看小别墅院子里有很多只喵。午后的阳光格外的温柔,透过层层叠叠略带褐斑的青叶,绕过经年生长累累疤痕的树干,弥漫在空气中,倾洒在我的肩头,滑落到长长的石子路上,也一定会去到我喜欢的男孩心房撒野……
晚餐依旧是俄餐,奇沫可怜巴巴的看着我,嘴里含糊不清的说了句什么,我刚想问她,奇迹就已经开口了,你说什么?我,我想吃葱蘸酱………我顿时笑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奇迹却眼神坚定得对她说,没事,我们明儿个就回家。听她这么一说,我反而有些难过,在我眼里周奇迹一直是个很飒的姑娘,孤勇一身这个词就是为她量身定制。有一次我一本正经的对她说,你能不能不要总像个爷们一样,她眼圈刷的一下就红了,她说阿妙你这么一本正经的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她对我又爱又恨,而我就是太懂她了,我知道她一直在做自己的英雄,认真且执着。
也许是一天的风景太美,走的太累,奇迹和奇沫很早就洗漱睡下了,我起身披了件过膝粗线针织外套,捻着脚步,拔房卡出了门,本以为酒店会是静悄悄的,结果会客大厅依旧是人声鼎沸。我裹紧外套,躲过嘈杂的人群,外面的空气并没有新鲜的感觉,人工湖泊也不似白天那么静谧,它像个黑色的漩涡,分分钟会将我吞噬,可是我没有逃,我就那样眼睁睁看着它忽远忽近。就是那个夜晚,我想了很多,关于聚散,关于离合,关于往后,关于余生。
返程的路上我们一直在听《往后余生》,是王贰浪翻唱那个版本的,我看着跟我同座的那瓶教士,感觉它跟着我们一路同行,却格外孤独,为什么我就没想起它是需要一个启瓶器的呢?奇沫开了一段路程,还是换奇迹开车,我的任务依旧是途中睡觉,服务区尿尿。回家的路并没有那么好走,有很长一段高速路不知什么原因在抢修,我们只好走乡路,弯弯绕绕兜兜转转,因为很多车都在绕行,还时不时出现拥堵,前面的黑色轿车突然停下,我有注意到是一辆老款帕萨特,我不是很懂车子,但老款帕萨特却藏在我心里多年,就算周围有再多的各式各样的车子,豪车也好,代步车也罢,我也能一眼看到它。由于它停得很突然,我们只好一个急刹车,后车座上的教士跌落进了副驾驶的座位下,周奇迹刚要打开车窗问一下前面的情况,我们就看到前车的主驾驶车门打开了,下车的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头发很蓬松,甚至有些洋洋洒洒,他穿着一套黑色运动装,左手拿着一支烟,右手上的电话扣在耳廓上,显然他情绪不太对,冲着手机另一端不知大喊了几句什么,我们看到的他是几乎咆哮的状态,短短几秒钟,他将手机恶狠狠的摔进了路边的草丛中,这个手机的命数算是尽了。
过了大约半分钟,他转身走向我们的车子,敲了敲我们的车窗,车窗缓缓降落,我听到他说不好意思,能不能借个电话,我感觉到了周奇迹的迟疑,奇沫在一旁呆呆的回头看我,我给他递过去一款诺基亚手机,是我屡屡想要抛弃却又藏进口袋里的旧电话。他看到已在手的诺基亚笑了笑,说了句谢谢,然后研究着拨出了电话。他没有离开我们的视线范围内,大约两三分钟,我听到他对电话那边讲的最后一句是,等我回去再说。
手机还回来,他刚要转身离开,又回过头来说,有火吗?我又将打火机随手甩向车窗外,我说不用还了,我们着急赶路。他微笑示意,没再说什么,回到车上立刻打着了火,开车走了,车速比之前提了十到二十迈,没过多久,就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
直到晚上八点钟我们才回到S市,纷纷跟家里报了平安,并拒绝了他们想要带我们填饱肚子的好意,我们的车子直接驶向周奇迹家小区附近的串店,烧烤还未上桌,精酿啤酒先一步出现在我们视线里,酒精度比瓶装啤酒略高一些,不胜酒力的周奇迹半杯下去,就面颊泛红了,或许是酒精作用,又或许是在自家门前了,她眼神不再那么锋利,整个人温柔了很多,她的头发散落在肩上,青丝万缕交错在她心里。
S市的夜有些嘈杂,我们总是想在一座座嘈杂的城市找寻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双眼呆滞,仿佛四大皆空。我没有去周奇迹家过夜,独自搭了计程车,回到家就开始重新整理行李,脏衣服打包,备好了一件墨绿色的衬衫、黑色筒裤、船袜,坐在床上时,我打开手机看了下时间,已是凌晨两点过半。我发了条微信给安阳,明晚六点到D市,你来接我吗?输入对话框闪了三四次,我收到了他的回复,我准备晚餐,你直接打车回家。
回家?我哪里有家。
记得去D市之前,在S市的公车上,我哭的稀里哗啦的,泪水像洪水泛滥,几次眼前一片模糊,安阳一直笑着摸着我的头,我一直在说,我走了我妈妈怎么办,越说哭的越凶,车上的叔叔阿姨们以为我被他欺负了,纷纷劝说,男生让着女孩子一点之类的话。安阳没有丝毫尴尬的样子,还是在不停的安慰我,那一刻我觉得他是世上最温柔的男孩子。看我泪水渐收,他开始调侃我,说要不然我送你回去吧,我恶狠狠的瞪着他,我说好啊,你别犹豫,立刻马上给我送回去。他立刻一脸严肃的说,好不容易拐出来了,决不能放你回去,要不,你考虑留下一个肾?我立马笑的天花乱坠的。
那个时候,我和他,就像两个傻子,虽然是经过我妈妈同意的,但还是搞得像私奔一样。我也曾以为,我会一直像个白痴一样嚣张的笑下去,就算是牢笼,我也不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