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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猞猁的家

起初城里长大的索伯恩,没有胆量贸然去树林深处听不见科尼斧头声音的地方。可是一天一天地他越走越远,给自个儿找方向,他靠的不是树上的青苔,那不管用,他全凭太阳、指南针和景貌特征。他的目的是要了解野生动物,而不是射杀他们。可是博物学家又往往是体育爱好者,他总是枪不离身。

在那片空地,唯一像点样儿的动物就是一只胖墩墩的旱獭。它在一根离木屋几百码远的木桩下有个洞。阳光灿烂的早晨它常常躺在树桩上晒太阳,不过要享用林子里的任何一样好东西,都得时刻提防着才行。旱獭一向很警惕,索伯恩开过枪,也设过套,全是白费工夫。

“喂,”一天早上科尼说,“是时候弄些新鲜肉了。”他取下老式的镶铜小口径步枪,老练地将子弹上膛,不愧是个耍枪的好手。他把枪顶在门柱上立稳,开了火。旱獭向后倒下,不动弹了。索伯恩跑过去,拿着那动物得胜而归,大喊:“刚好打穿头——一百二十码。”

科尼很得意,咧着嘴角矜持地笑了笑,那一刻他明亮的眼睛更加亮了。

猎杀旱獭另有原因,因为它在窝周围的庄稼地里搞破坏,范围越来越大。它的肉给一家人提供了一顿美味,科尼还教索伯恩如何制皮:首先把皮子裹起来,用硬木灰盖上二十四小时,这样把毛去掉;然后把皮放在肥皂水里浸泡三天,晾干时,再用手工操作,最后才能做出来一张结实的皮革。

索伯恩老在林子里转,想找点儿事儿干,走得越来越远,往往是费了老大的劲儿找呀找,事儿却出其不意地自己出现了。多数时候啥事儿也没有,有时侯事情又太多,出其不意终归是打猎独有的特点,也是它魅力不减的原因。

一天,他朝着一个新方向走,过了山脊很远,穿过一片空地,看到一棵大椴树的树干断了,躺在那儿,树真大。他又转回来,穿过空地去湖边西面一英里,二十分钟后他动身往回走,这时他的目光落在一只黑色的大动物身上,它在一棵离地约三十英尺高的树的枝杈处——一只熊!

他整个夏天都在盼着、想着,紧张刺激终于来了,他一直都想知道那神秘的“自己”在这种非常考验下会如何反应。他立着不动,右手迅速地伸进口袋,取出三到四个带在身上应急的大号铅弹,放进去顶在那颗已经入膛的小号铅弹上,又塞了块软布把它们压下去。

熊没有动窝儿,男孩看不到它的头,这会儿他开始仔细打量它。它不是个大家伙——不,是个小家伙,对,很小——一只熊崽。熊崽?那就是说眼前有只母熊,索伯恩害怕了,四处张望,可是除了这只小的并没看见母熊的影子。他端平枪,开了火。

接着,令他吃惊的是,那只动物轰然倒下,死翘翘了。那不是一只熊,而是一只大个儿的豪猪。豪猪躺在那儿,索伯恩察看的时候又悔又叹,原本他没想要杀这样一个无辜的生灵。他发现豪猪的那张怪脸上有两三道长长的抓痕,说明他并不是它唯一的敌人。转身时他发现裤子上有血,接着看到左手正在淌血。他被豪猪的刺刺伤了,很严重,却毫无知觉。没办法,他只好将这家伙留在那儿。露知道后说没剥皮真是可惜了,她正需要一件过冬用的滚毛边的短斗篷。

另一天索伯恩出门没带枪,因为他原本只是去采一些他见过的稀奇花草。它们挨着那片空地,他知道那地方,那儿有棵椴树倒在地上。快到时,他听到一个古怪的声音,接着他看见那根原木上有两样东西在动。

他抬起树枝,看了个清楚。原来是只猞猁的头和尾巴,它的个头大得出奇。猞猁也瞧见他了,瞪着眼睛“咕咕噜噜”地吼着。它脚下的木桩上是只白鸟,再一细看,是只他们养的宝贝母鸡。

这个野东西看样子够凶够狠的。索伯恩恨死它了!他憎恶极了,咬着牙,现在,来了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可是他却偏偏没带枪。他一点也没怕,站着,拿不准该怎么办。猞猁的吼声更大了,它那根又短又粗的尾巴恶狠狠地晃了一小会儿,然后它叼起猎物,从木桩上跳开,不见了。

由于这是一个多雨的夏季,地上到处都是软的,这位年轻的猎手忍不住开始跟踪足迹,要是天气干燥,就是行家也干不了。一天,他在林子里碰到了猪一类的动物的足迹。他跟着足迹,没费吹灰之力,因为足印是新的,两小时前的大雨已经把所有其他的印记都冲洗干净了。跟了约有半英里,他被带到了一个开阔陡峭的山谷。

他走到山谷边时看见对面闪过一个白影。他年轻,眼睛尖,看出那形状是一只大鹿和一只带斑点的小鹿,它们正好奇地盯着他看呢。虽说他是在追捕它们,他却一点也不觉得吃惊。他张着嘴盯着它们。鹿妈妈转过身,竖起表示危险的旗子——它的白尾巴,轻盈地跃走了,后面跟着小的,它们轻轻松松地跳过矮树干,遇上悬在半空中的木桩,它们就弯下身子穿过去,轻便得像只猫。

他再也没逮着机会向它们开枪,尽管他不止一次地看见同样的两道足印,或者说他认为是一样的。因为某些永远也说不清楚的原因,后来随着林子里的空地不断向四周扩展,在这片绵延不绝的森林里,鹿变得越发少见了。

他再也没见过它们,不过他见过鹿妈妈一次——他认为是同一只——它正在搜索那片树林,把鼻子贴在地上寻找蛛丝马迹。它焦虑不安,显然是在找什么。索伯恩记起科尼告诉过他的小把戏,他轻轻地俯下身,拿起一片宽草叶,夹在两个拇指中间,透过这个简易的哨子发出一种短促、尖厉的咩咩声,恰似小鹿要妈妈的叫声。那只鹿,尽管离了老远,还是朝着他跳过来。

他抓过枪,想杀它,可是他的动作吸引了它,它停住了。它的鬃毛稍稍立了起来;它嗅了嗅前方,询问似的看着他。它柔和的大眼睛打动了他的心,拦住了他的手。它小心翼翼地向前走了一步,好好儿地闻了闻它的死敌,不等他的怜惜之情消逝就跳到一棵大树后面跑了。“可怜的东西,”索伯恩说,“我想它是把小家伙给丢了。”

可这个男孩又在林子里碰见一只小猞猁。见到那只孤独的母鹿半小时后,他翻过那道位于木屋背面一英里外的长长的山梁。他已经过了那片有棵大椴树的空地,这时,一只短尾巴的大猫咪出现了,天真无邪地看着他。他的枪抬了起来,像往常一样,可那只猫咪只是把头歪向一边,肆无忌惮地打量他。接着,又一只他先前没注意到的猫咪与第一只玩起来,它用爪子抓它兄弟的尾巴,招惹它一起打闹。

索伯恩看着它们蹦蹦跳跳,断了当初要开枪的念头,不过他又想起与它们这个物种之间的积怨来。正要举枪的当儿,身边响起一阵猛烈的咕噜声,他吃了一惊,在那儿,离他不足三米的地方,立着那个老家伙,看起来像只结实凶猛的母老虎。现在对着小崽子们开枪绝对是犯傻。

吼声一会儿高一会儿低的,男孩慌忙把大号铅弹丢进弹夹,上好火,可是他还没做好开枪的准备,那老家伙就把脚边的什么东西叼了起来。男孩瞥见那是团带白斑点的艳棕色的东西——样子软绵绵的,是只刚被杀死的小鹿。随后它就跑得不见了,小猫们跟着,他再也没见过它,直到最终他与它的恩怨了结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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