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考结束后到大学军训前的那个无所事事的暑假里,我赢了整整一柜子的篮球鞋。
我不可一世,那时候我总穿着一双AJ1黑红脚趾,为了营造与之相匹配的气质,我把我的一头圆寸染红,后脑勺后面留着一小撮长过肩膀的黑色长毛,廉价的染发剂让我鼻子里始终都灌满了刺激性的气味。我每天穿着一条过膝运动短裤和一件在傍晚的阳光下金光闪闪的黄色跨栏背心,骑着一辆不知转了几手的破旧不堪没有车锁的二八自行车在万叶镇里招摇过市。那撮长毛就随风在我的肩膀上、脖子上、耳朵上轻轻拍动,我身体上的肌肉随着骑行的颠簸微微颤动。现在想想那真是其貌不扬,但在当时,这让我自信满棚。
西向东流的群马河像一把刀,把万叶镇一劈两半。南边是家属区,过了一座小桥,再往北走几百米,就是一片灯光篮球场——坐落在铁笼子里的3个肩并肩挨着的标准篮球场。说是灯光球场,其实只是一个篮筐下有灯而已,其余的5个篮筐到了夜晚便陷入死寂般的黑色。只要过了桥,越接近篮球场,认识我的人便越多。街上的年轻人都毕恭毕敬地朝我打着招呼,我冲他们笑笑,然后挺直上身,双手展开,像是拥抱空气那般,让自行车在柏油路上画起八字。我能听到男人们对于我宽厚的背部和悠长臂展的赞美,我也能感觉到少女们对我的修长身型和肌肉线条心怀憧憬。
“方强,今天有人挑战你吗?”路上的人偶尔会这么问道。
“没有,今天随便玩玩。”我随口回答,突出的喉结在脖子前上下跳动。听到我答话的人怅然若失。
在这个年龄时,我已经像一颗粒粒饱满的玉米一样发育成熟了。我的身高早在3年前就已经停止在191厘米的刻度上了;我的嘴唇上面和下巴上的胡须也早已不是一层绒毛,我经常用手捧着它们,扎扎的,让它们在我手心里摩擦;而我近视的度数,也停留在150度,有2、3年没有增长了,我经常不带眼镜,我认为这样更帅一些。我只需原地轻轻一跃,就可以把篮球砸进篮筐,不光如此,我在落地以后又可以像弹力球那样瞬间反弹起来,再次灌篮,周而复始,直到我厌倦为止。是的,彼时的我像是一台上满发条的机器那般不知疲倦,唯一能够让我停下来的,是心里产生了厌倦情绪。
篮球场外有一个专门存车的车棚,我从来不去那里,我把车扔到篮球场的入口旁,宋让就亲自或者派几个人帮我看着,他们见闲散或可疑的偷车人靠近,就会冲他们喊:“方强的车,看谁他妈的敢动!”这比世界上最结实的锁要好使得多。
每当我带着慵懒的微笑迈进这片球场的大门时,这3个篮球场滴滴答答的运球声会停下来安静一阵,好像剪视频时删掉了一条音轨,只剩下喋喋不休的季鸟叫声,大家都不打球了,也没人说话,都全神贯注地盯着我的脚步,看我走向哪个篮筐。若是我径直走向那个装有灯泡的篮筐,那么在这个篮筐下打球的所有人就自动退出场外,其他人全部兴致勃勃,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拢过来,就连球场旁铁笼子外面也全部爬满了人,他们知道,好戏就要上演了。
我脚下的AJ1黑红脚趾是我赢来的,我那一柜子篮球鞋,都是在这里赢的。
在万叶镇的业余篮球圈里有一个规矩,只要是在这里参与一对一对决的,失败者要把自己脚上的球鞋献给胜利者。这个游戏在我参与之前,有不少人加入,但我的到来似乎浇灭了一些人参与的兴致,他们纷纷从参与者变成了观众。
高考结束那天的下午,我百无聊赖地在万叶镇溜达,走到篮球场的时候,发现里面已经围满了人,一个自鸣得意的脑袋在人群中露出来,一会儿又沉下去,他上篮得分,我隔着几百个喇叭一样咆哮的后脑勺看他,他就像从海水中飞跃出来的鱼那样一起一伏的。他振臂挥舞着胳膊,观众们兴奋不已地喊着“牛逼”一类的口号。我凑近去看,一个体重起码250斤的胖子累瘫在地,不断喘着粗气,一哄而上的两个人扒下来他脚上的篮球鞋,半蹲着把球鞋举过头顶,把它献给了那个获胜的高个子。高个子指指篮筐下,示意他们把球鞋放在那里,那里的球鞋堆成了一座小山。
“他穿的什么?”我用下巴朝大个子的方向点了一下,问旁边的一个大哥,这大哥是带头喊口号的。
“AJ1红黑脚趾。”大哥抬头看看我,道:“怎么?想试试?”
我嘿嘿一乐。
他开始从上到下打量起我来,直到低头看到了我脚下的鞋,轻蔑地说:“明白了。”紧接着又“牛逼牛逼”地带头呼喊了起来。
“怎么了?”喊叫间歇,我问他。
“你不敢打。”他似乎是球场的老熟人,有不少人过来和他打招呼。
“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穿的那是什么鞋啊?哪有穿回力打球的?”大哥嗤之以鼻。
“穿回力怎么了?”
“便宜,说明你没有赢的把握,输了也赔不了多少钱。”他刚说完,又冲身后的人大声喊叫起来:“有没有人敢上去试试?”
我把背包递给身旁的大哥,自告奋勇走了上去,耳边传来一阵欢呼和口哨声。篮球场如擂台那般,迎来了新的挑战者。刚才获得胜利的那个人光着膀子,袒露着黝黑的皮肤,胳膊上纹着不知是什么图案的纹身。他微微低着头,像箭一样的目光犀利地射向我,我看到汗水从他湿漉漉的刘海儿上滑落。少顷,他嘴角露出了鄙夷的微笑,他像是未战先胜那般,转了个身,侧对着我,振臂高挥,场下的观众全部为他欢呼呐喊起来。“得瑟。”我心里想着,无辜地呆立在原地。
“你鞋多大码的?”当他再次面向我时,我平静地问他。
“操。”他笑着骂着。
“我看你和我差不多高,你鞋多大?”我执着地问。
他指了指身后的鞋说:“一下午,这些全是我赢的,你要是赢了,你想要哪双,多大码我都给你找。“
“我就想要你这双AJ1。“
“操。“他出其不意把篮球砸向我,我单手从容接住。
“比赛开始!“方才喊话的那个大哥激动地叫喊了起来:“5个球,球进以后攻方发球,不进换发球,不存在篮板球,犯规或违例从新开球!”
没有运球,为了调整手感,我用第一次机会试投了一次,在我意料之中,球砸框而出。场下一片唏嘘。
“我怕我没有防守的机会,就赢了。”我乐着说。
“屌毛都没长齐,垃圾话倒是没少学。”纹身男有些得意忘形,正中我下怀。他说着发动起了进攻,连续两个胯下运球,接一个转身,闪转腾挪杀到篮下,迅速起跳,右手在差不多与篮筐平行的高度轻轻一挑,把球送向篮筐。我一直跟在他的身后,通过预判与他几乎同时起跳,像打排球那样,在篮球入网前一个巴掌把它扇了出去。
纹身男慌了,他一脸惊恐地看着若无其事的我,我像在考场里没有出来一样,面容平静的像一潭死水。这下换成观众对我欢呼雀跃了。纹身男举起右手,食指向下在空中来回点头,嘴里喊着:“干扰球,干扰球!这球应该算进!”
“1比0,”方才喊话的大哥说:“干扰球,纹身哥得分。”这下观众可不满了,球场边嘘声四起,我知道,一些人开始站到了我的阵营。
纹身男继续发球,他运了几下球,大概受制于体能,这回选择了中投,但出手时被我的指尖碰到,影响了球在空中运行的轨迹,篮球刷了一下篮筐,最终转了出来,他开始焦躁不安,狠狠地把篮球砸向地面。轮到我再次进攻了,我依然选择投篮,这次球干脆地空心入网。1比1平。在此之后,我连续投进了4个三分线外两米左右的远投,并且没有运哪怕一下球,没有任何闪躲,每一球都是迎着身高与我相仿的纹身哥干拔跳投,甚至在最后一球我起跳时,他垫脚过来,我下落时踩到了他的脚摔了一个跟头,紧接着球也应声落网,那坠入球网的声音就像是在这酷暑难耐的夏天清脆地掰开一个冰凉的西瓜。
周围的人们都涌向了我,万叶镇的男女老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种取胜的方式,他们欢庆着,像过节一样,每个人都伸着手,觊觎着与我击个掌,或是拍拍我的脑袋和四肢,我的身体被挤得像个不倒翁一样摇来晃去。我后来被一群人举了起来,当我在众人的头顶上时,我看到纹身哥红着脸,把湿漉漉的T恤搭在肩上,光着脚,失魂落魄地朝着外面走过去,他俨然已经没有了方才的气质,灰溜溜的经过每一个人的身前,人们纷纷朝他挤鼓眼,说着些不中听的话,变着花样做着嘲笑的动作,那嘲笑的动作越新奇,纹身哥的周边就会发生一声声刺耳的欢呼声。
“哎,大个儿,你叫什么啊?”在场下忙着喊口号的大哥冲到我身旁问。
“方强。”我喊着。
“你好,我叫宋让。”大哥仰起头来看着我,龇牙咧嘴地笑着。
万叶镇的百姓对有人能够打破纹身哥的垄断而兴奋不已,他们开始喊着我名字的口号,“方强!方强!方强!方强!”清脆响亮的呼喊一声声响彻云霄,传到每一个男人和每一个女人的耳朵里。我被无数只手掌托了很久,他们把我抛起了十好几次,弄得我有些头昏眼花。我也被无数只手掌拍打了很久,我的肩膀、脖子、胳膊和屁股,都已经被热情拍打得酥酥麻麻了。当我的双脚再次踩到地面的时候,我看到篮筐架子下的球鞋依旧孤独地摆在那里,像一片废旧的垃圾堆,暗淡无光了。那是纹身哥赢来的军功章,如今已经变成了蝇虫环绕、一文不值的垃圾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