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那两个会游泳的野人游过小河,比那逃跑的野人多花了一倍多时间。这时候,我脑子里忽然产生了一个强烈的、不可抗拒的念头:现在正是我找个仆人的好机会,说不定我还会找到一个伙伴,一个帮手,这明摆着是上帝在召唤我救这个可怜虫的命。我立刻迅速下了梯子,拿起两支枪(前面提到过,这两支枪都摆在梯子脚下),又迅速爬上梯子,翻过山顶,向海边跑去。我抄了一条近路下山,插在追者和被追者之间。我向那逃跑的野人大声呼唤。他回头望了望,起初好像很害怕,我招手示意他回来,同时慢慢向后面追赶的两个野人迎上去。等走近他们,我一下就冲到最前面那个野人跟前,用枪杆子把他打倒了。我不愿意开枪,因为我不想让其他野人听见。其实离这么远,枪声是很难听到的,就是隐隐约约听到了,由于看不见硝烟,也弄不清是怎么回事。我打倒第一个野人之后,和他一起追来的那个野人也停住脚步,仿佛吓住了,于是我急忙向他迎过去。当我走近他,一眼就看见他手里拿着弓箭,正拉弓向我放箭。我不得不向他开枪,一枪把他打死了。那逃跑的野人这时也停住了脚步。虽然亲眼看见两个敌人都已经倒在地上,多半是死了,但我的枪声和火光却把他吓坏了,他呆呆地站在那里,既不敢进也不敢退,不过看得出来,逃跑的意思比过来的意思要多些。我大声招呼他,做手势叫他过来。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向前走了几步,站住了。接着又走了几步,又站住了。这时候,我才看清他站在那里,浑身发抖,仿佛已经被我俘虏,就要像他的两个仇人一样被杀了。我又向他招手,叫他过来,并且尽量做出各种各样的姿势鼓励他。他这才慢慢地往前走,每走十步二十步,便跪下来一下,仿佛对我搭救他的性命表示感谢。我微笑着,显出和蔼的样子,又向他招手,叫他再走近一点。最后,他走到我跟前,跪下去,吻着地面,把头贴在地上,把我的一只脚放在他头上,看样子仿佛在宣誓终身做我的奴隶。我把他扶起来,友善地对待他,并且尽可能地鼓励他。可是事情并没结束,我看见我用枪杆打倒的那个野人并没有死,只是给打昏了,现在又开始苏醒过来。于是我把那野人指给他看,表示他没死。他看见之后,就叽里咕噜地向我说了几句话。我虽然听不明白,可觉得非常悦耳,因为除了我自己的声音以外,这是二十五年来我第一次听见人的声音。但是此时我没有时间想这些事。那被打倒的野人现在已经完全清醒过来,居然坐了起来。我觉察到那被救的野人这时又有点害怕起来,便举起另外一支枪,对准那个人,准备开枪。这时候,我那野人(我现在暂且这样称呼他)向我做了一个手势,要求我把腰间挂的那把没有鞘的刀借给他。于是我就把刀给了他。他接过刀,立刻跑到他的仇人面前,手起刀落,一下子就把他的头砍了下来。即使是德国刽子手,也不见得比他砍得更快、更好。这使我大为吃惊,因为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个人除了他们自己的木刀以外,从未见过刀。后来我才知道,他们的刀都做得既锋利又沉重,而且是用很硬的木头做成的,可以毫不费力地一刀砍下人头和手臂。他砍完了头,拿着刀带着胜利的笑容回到我身边。然后他做了许多让我莫名其妙的姿势,把刀和他砍下来的野人头,一齐放在我的脚下。
最使他感到惊奇的是我怎么在那么远的距离把另一个野人打死的。他指着那野人,向我做手势,要我允许他到那野人身边去看看。我也就向他做手势,告诉他尽管过去。他走到那死人身边,很吃惊地站在那里,两眼直直地望着死人,把他一会儿翻过来,一会儿翻过去,查看子弹打成的伤痕。原来那子弹正打在胸口上,穿了个小洞,但没流多少血,因为人已经死了,血流到内脏里去了。他取下那野人的弓箭,走了回来。我要离开那地方,叫他跟我走,并且用手势告诉他,说不定后面还有别的人追来。
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向我打手势,表示他想把他们用沙土埋起来,免得给后来的野人看见。我做手势叫他照办,他马上很起劲地干起来,不一会儿,就用双手在沙土上刨了一个坑,刚刚容得下那第一个野人,把尸体拖了进去,用沙土掩好。接着他又如法把第二个埋了。我相信,他只用了一刻钟就把两个人都埋好了。然后,我叫他跟我走。我没把他带到城堡去,而是把他带到远处岛那头的石洞里去了。我这样做,是因为我有意不让自己做的梦完全应验,因为在梦里,他是跑到城堡外的小树林里藏身的。
到了洞里,我给他吃了一些面包和一串葡萄干,又给他喝了一点水,因为我看他跑了半天,已经饥渴不堪了。等他吃饱喝足,我又指给他一个地方(我在那里铺了一堆干草,上面还有一条毯子,我自己有时也在那儿睡觉),做手势叫他躺下睡觉。于是这可怜虫便倒下呼呼睡去。
他是一个眉清目秀、身材适中的汉子。四肢修长结实,个子很高,身材很匀称,看来大约二十六岁左右。他五官很端正,不是那种狰狞可憎的样子,尤其是他微笑的时候,既有男子汉的英勇气概,又有欧洲人的和蔼可亲。他的头发又长又黑,并不像羊毛似的卷着。他的前额又高又大,两眼炯炯有神。他的皮肤不很黑,略带褐色,但又不像巴西人、弗吉尼亚人和其他美洲土人那样褐黄得难看,那是一种爽朗的、难以形容的橄榄色,看起来很舒服。他的脸圆圆胖胖的,鼻子很小,却又不像黑人那样扁。嘴形也很好,嘴唇薄薄的,牙齿生得很整齐,白得像象牙一样。他打了半小时的盹就醒了,一醒来就到洞外来找我。这时我正在挤羊奶,因为羊圈就在附近。他一看见我,就跑过来,趴在地上,用各样各样的手势和许多古怪的姿势,表示他恭顺感激的心情。最后,他又把头贴在我脚边的地上,像上次那样,把我的一只脚放在他头上,然后又对我做出各种归顺诚服的姿势,让我明白他将一生一世为我效劳。我明白他的意思,就向他表示,我对他很满意。不久,我就开始连教带比划地和他说话。首先,我让他知道,他的名字应该叫“星期五”,因为我在星期五救了他,我这样叫他是为了纪念这个日子。我教他说“主人”,然后让他明白,这就算是我的名字。我又教他说“是”和“不是”,并且让他知道它们的含义。我拿了一个瓦罐,盛了些羊奶给他,让他看着我喝,看着我怎么把面包浸在羊奶里。然后我又给了他一块面包,叫他照着我的样子吃。他马上照办了,并且对我做手势,表示很好吃。
当晚,我陪他在洞里过了一夜。天一亮,我就做手势叫他跟我走,并让他知道,我要给他一些衣服。他明白了,仿佛很高兴,因为这时他一丝不挂,光着身子。我们走过他埋那两个人的地方时,他一下就把那地方指了出来,并且把他做的记号指给我看,向我做手势,表示我们可以把他们挖出来吃掉!这时,我做出发怒的样子,表示我对这种勾当深恶痛绝,并且做样子表示一想到这种勾当我就要作呕,然后向他招手,叫他走开。他立刻十分驯服地走开了。然后我又带他到那小山顶上,看看他的敌人走了没有。我拉开望远镜望过去,一眼就望见他们昨天聚集的地方,可是那些野人和独木舟已经不见了。显然他们已经开船走了,并且已经丢下了他们的两个伙伴,根本不去找他们了。
对这个发现,我并不满足。我现在勇气十足,好奇心极强,因此就带着星期五,叫他拿着刀,背着弓箭(我现在已经知道他是一个很娴熟的弓箭手),又背上一支枪。我自己也背着两支枪,一齐向那些家伙聚集过的地方进发,我想更多地了解他们的情况。到了那里,一看到那惨绝人寰的景象,我血管里的血不由地凝固了,心脏都停止了跳动。那真是一副可怕的景象——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虽然对星期五来说,这并不算什么。地上到处都是死人骨头,鲜血淋漓,把土都染红了,到处是大片大片的人肉,有的吃了一半,有的砍烂了,有的烧焦了。总之,到处都是他们战胜之后举行胜利宴席的遗迹。我一共看到三个骷髅,五只人手,三四根腿骨和脚骨,还有不少其他器官。星期五用手势告诉我,他们一共带了四个俘虏到这里来摆宴席。已经吃掉了三个,而他(他指指自己)是第四个。他又告诉我,这群野人曾经同他的国王打了一场恶仗,抓了许多俘虏。那些参加战争的人把这些俘虏分别带到几个地方去,拿他们摆宴席,就像昨天那群畜生对待他们带来的几个人一样。
我让星期五把所有的骷髅、人骨、人肉以及其它剩下来的东西收集成一堆,点火烧成灰烬。我注意到星期五仍然垂涎着那些人肉,不改他吃人的天性。我就尽量让他知道,我最憎恶的就是这种事,连想都不愿想,看都不愿看,又想办法让他明白,他要敢吃一口人肉,我就杀死他。他这才不敢有所表示。
办完这件事情,我们就回到城堡。一回到那里,我就替星期五张罗衣服。我先给了他一条麻纱短裤。这条短裤,是我从那条破船上死去的炮手的箱子里找到的,稍作修改,正好合他的身。接着我又拿出我最好的手艺(现在我的裁缝手艺已经不错了),用羊皮替他做了一件背心。我又给了他一顶兔皮便帽,这顶帽子戴起来很方便,样子也很时髦。就当时的境况,他这样穿戴起来,总算过得去了。他看见自己竟穿得差不多和主人一样好,心里很满意。说实话,他最初穿上这些东西,难免有些不舒服:不但裤子不舒服,而且背心的袖口也磨得他的肩膀和胳肢窝难受。后来我把使他难受的地方略微放宽了一些,过了段时间,穿惯了,他才觉得舒服了。
我和他回到家里的第二天,就开始考虑把他安排在什么地方住的问题。为了既让他有安身之所,我又能完全放心,我就在两道围墙之间——第一道围墙以外,第二道围墙以内——的空地上,替他搭了一个小小的帐篷。里边的围墙本来有一个进口通到我的山洞,我就又做了一个门框和一扇木板门安在进口处,那门是从里面开的,晚上,我把门从里面闩上,收起梯子。这样一来,星期五如果要翻过里边的围墙,到我这儿来,一定会弄出许多声响,把我惊醒。我已经用长木条在里边围墙和岩壁之间搭了一个密实的屋顶,把我的帐篷完全掩盖起来,屋顶上又横搭了许多小木条,上面又盖了一层厚厚的、像芦苇一样坚实的稻草。至于我用梯子爬进爬出的地方,我又装了一个活动门,如果有人想从外面打开它,绝对办不到,它会自动落下来,发出很大的声响。至于武器,我每夜都放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