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觉得前面讲的太少了,真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而且我也没适应打字,不是说我不会打字,我认为,打字比用笔写慢,当然这只是我的看法,可能我打字还没练到一定程度。好了,说点别的事情,比如,我刚刚看的书,外婆的道歉信。作者是巴克曼,当然,我记不住他的全名,有人可能看一眼就记住了,但我不是别人,我只是个普通人。
我还说是记一下他的英文名吧,万一哪一天考卷上出现了他的名字,但我又不认识,那我就白读了....... Fredrik Backman
当初买这个可能是看上了它的封面,也可能是当时太热门了,有点名气,当我意识到的时候,我已经买下了它。
回到家后,我翻开了书,上面写到。
1.烟草
每个七岁的小孩都应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所有不同意的人都需要检查一下脑袋有没有毛病。
小孩的想法真单纯,我想着,我接着往下读。我的阅读速度不快,快了的话容易忽略一些微小的细节。
额,我的读者又催我更新了.......
我的作品挺多的,一时间忙不过来,但我如果继续讲的话,我会后悔的,因为我的事情可能一辈子都讲不完.......事情仍然在天天变化着,大事小事都有,只是我们自己都没有注意过。
好的,故事就先告一段落……
以后会继续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