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是一个很祥和的小县城。因为一个亲人的喜宴,回了趟老家。因为这个喜宴,邂逅了一个人,一个近30年前让我有过记忆的男人。
起初,被他叫唤着名字的时候,我并没有认出他来,但就在那一瞬间,想起来了—因为那笑容,因为那笑纹—曾经一张十分英俊的脸上的酒窝。
其实已经忘记了,如果不是这样的相遇。
打量着对方,虽然还不算头秃齿豁、鹤发鸡皮,但是,只能够从轮廓的记忆搜寻30年前的那个俊逸男儿了。
我回避着对方的眼神,突然想逃走了,想如果没有这样的相遇,我们都还是那个芳龄女子与俊逸男儿啊!
其实,时光流逝了就是流逝了,不相见就是不相见了,或许,这就是相忘于江湖吧。
不过,我没有逃走,我礼节性地伸出了手,然后请坐,然后我们开始推算着最后一次见面的时间。
我说应该是1981年,他说是1982年,似乎他的细节比我更明晰,于是就同意他是对的了,可心里还是在思忖,不对,1982年我已经怎么怎么了,怎么可能在那里与他见面呢?
时间真的是太久了,模糊了,哪一年本来就不重要了。
我望着他依然还有几分明亮的眼睛,想自己此刻在他的心里应该也是曾经的样子吧。于是,又有些庆幸还能够看到依稀的当年,如果再来一个20年,还能够有这样的相遇吗?这样的相遇还有意义吗?
其实,他是知道我会在这个场合出现的,或许,他是特地来与我见面的,而我,之前茫然不知。
寒暄了几句孩子和自己的生活现状后,我还是想离开了,因为,接下来不知道要说什么了。于是掏出手机假装看短信,然后假装出去拨电话,然后就到另外一个房间里去了。
过了一会儿,透过窗户看到他走到了门口,然后回过头看了看就走出去了。在那一刻,突然想叫住他,可是我却没有,但看着他的背影一点点消失,眼帘有些泛潮了。
此时,已是夜深人静,窗外是凛冽的寒风,突然想到了日间的他,心口有些堵堵的。想当时旁边有个咖啡屋的话应该比较好,那么我会请他去喝一杯,在咖啡的醇香里,听着艾莉森·克劳斯的声音“是你脸上的笑容,让我明了你需要我;在你眼中真实地述说着,你未曾离开我……”
那应该是一场闪烁着罗曼蒂克的光芒的邂逅吧,不过,也不一定啊,或许他对咖啡没有感觉。
回味着他不止一次地说会把儿子调到我所在的城市,自己竟然一点接应的话题都没有;而且最终竟然彼此连电话都没有留,就觉得自己木讷得不可思议了。
不经意触动了一下手机,屏幕上显示着“2009年12月26日”。岁末了,又过去一年了。